女子给搬家司机差评遭死亡威胁,这件事到底是怎么发生的?

女子给搬家司机差评遭死亡威胁,这件事到底是怎么发生的?,第1张

女孩与司机发生争执,随后女孩在平台上打了差评,该司机得知后,就打电话威胁该女孩,要求女孩删掉差评。这段时间货拉拉女孩去世事件,引发了大众对搬家平台的质疑,但就在货拉拉事件还没有完全解决的时候。另外一起死亡威胁事件,再度发生,一位女孩在网络曝光,自己在搬家过程中,与司机发生争执,自己在平台给他打差评之后,遭到司机死亡的威胁,女孩表示,自己最后还是修改了差评,因为担心司机来自己家报复。

据当事人自己透露,女孩在一家网络平台上约好了一个搬家司机,原本说好的,东西搬上楼20块钱,但对方到地方之后,改了主意,要50块钱,才愿意搬。女孩不同意,双方就发生了争执,最后女孩认为该司机服务态度不好,于是给他打了个差评。但随后,搬家司机打电话过来,威胁女孩,要求把差评删掉。

在当事人公布的录音中,司机在电话里说,我跟你说小姑娘,你这辈子都别想安生了 。女孩听到该话随即就紧张了,最终还是修改了差评。当事人把该事件反映到平台后,客服表示,可以直接报警。但客服并未透露会对该事件做怎样的处理。

参考资料:

网友@野路子小徐 在网上爆料称:她曾因为给平台搬家司机打出差评,遭遇对方的死亡威胁。很快,这则消息就在网上引发了大量讨论,一方面,这起个案中的涉事司机对差评的反应实在过于极端,既令人愤怒,也令人恐惧;另一方面,@野路子小徐 的经历,并非独一无二的个案,而是代表了一类典型现象,因此激起了不少网友的共鸣。 

小徐表达了自己的看法:差评本身是我作为一个用户的权利,不是吗?但是我给他的一个差评,最终却演变成了我们俩之间这么深的一个矛盾,请平台不要再在这样的事件里将你自己的责任轻描淡写,你们没有建立起的行业规范正在伤害所有人,包括你们自己。

法律分析:和公交车司机吵架是违法的。和正在驾驶公交车的驾驶员吵架,致使公交车驾驶员无法正常驾驶车辆,导致车上乘客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处于危险状态,其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应予惩处,如果有殴打行为的,构成了故意伤害罪,最终有可能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故意伤害罪被数罪并罚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7月17日,在渝黔高速公路G75巴南主线站,高速公路执法一支队六大队正在开展安全检查。之后他接到指令称一辆牌照为渝BC97的豪华奔驰越野车因执法系统显示该车存在违法嫌疑,因此,执法人员蔡豪杰上前将车拦下。

蔡豪杰对驾驶员马某说明情况后,马某很是不耐烦,称前段时间已经处理过了,现场

7月17日,在渝黔高速公路G75巴南主线站,高速公路执法一支队六大队正在开展安全检查。之后他接到指令称一辆牌照为渝BC97的豪华奔驰越野车因执法系统显示该车存在违法嫌疑,因此,执法人员蔡豪杰上前将车拦下。

蔡豪杰对驾驶员马某说明情况后,马某很是不耐烦,称前段时间已经处理过了,现场不仅不愿意出示证件,还情绪激动地威胁蔡豪杰,称如果本身没有违法行为,就要打人。

于是,马某带着情绪来到了办案窗口,一边询问,一边用手敲打窗口。而蔡豪杰也回到本身的岗位,两人并无再次接触。

女司机扇交警耳光究竟怎么回事?违章系统闹乌龙竟发如此大火

从监控画面看到,大概过了10多秒,马某从执法窗口离开,竟冲向10多米外的蔡豪杰,上前就狠狠地连扇了他两耳光。而蔡豪杰并未还手,只是一边举手抵挡,一边后退。

原来,在执法窗口查询显示,马某的交通违法行为已处理,而马某觉得是执法人员故意刁难他。为何执法系统会报警执法人员当时初步判断是系统故障所致,并立即向马女士解释和道歉。但她并不接受。

被打的蔡豪杰经医院检查,发现有头部软组织挫伤、耳鸣等症状,需要留院进行观察。而打人者奔驰女司机马某今年41岁,目前,南区警方正依法对打人的马某进行调查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有钱不任性,当街不动手。”

7月30日晚,重庆市公安局通过其官方抖音号发布视频通报,并向公众作出上述提醒。

7月30日上午,重庆渝北区两路附近,一位驾驶红色保时捷的女子在掉头时与另一辆车的男司机发生口角。

网传视频显示,女子先出手给男司机一耳光,男子也反手扇了该女子一耳光,女子的帽子也被扇飞。

视频▽

附近商铺店主刘仁(化名)告诉记者,事发时间大概在30日上午11点左右,“我们过去的时候就看到那个女的在打人,打了男的两耳光,那个男的又还了一耳光”。

另一位店主张欣(化名)告诉红星新闻记者,目击者称女司机在斑马线上掉头,男的没有让她,引发冲突,“我到的时候他俩已经打完了,双方在吵架,我只听到那个女司机说,你开XX车嘿不得了蛮”

不违法,与司机吵架使一方疾病发作的,另一方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吵架时不知道对方有心脏病,或者虽然知道对方有心脏病但并不是故意要引发对方犯病的,因双方争吵使对方病发的,另一方要根据自己的责任大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双方口角吵架导致一方死亡要根据具体情节确定承担的法律责任。根据生活常理,吵架并不会致人死亡,死者患有心脏病或重大疾病的概率很大,当吵架与引发疾病致死有一定程度的因果关系时,当事人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明知对方患有重大疾病或除有辱骂被害人,还有肢体上的推搡而导致对方死亡的,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就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百三十四条之一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违反国家规定,违背其近亲属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遇到了这种情况之后,其他的乘客选择报警解决了这件事情。因为两个人吵架的情况,影响到了其他乘客的身心健康。在处理问题的时候,乘客得到了相应的理赔,同时又被安全送回家。但是这件事情仍然给大家造成了很严重的影响,所以大家在坐车的过程当中遇到了这样的情况,以后也可以选择拨打报警电话。

对于大部分人来说,他们在出行的时候都会选择乘坐顺风车。因为顺风车的价格相应的便宜一些,同时又可以让大家的出行变得非常方便。可是在乘坐顺风车的时候,大家的安全问题也应该要得到保障。因为该女子在乘坐顺风车的过程当中,就遇到了司机和其他人吵架的情况。这件事情的影响非常严重,甚至还影响到了该女子的正常出行。为了解决这件事情,该女子选择报警处理,而且在这个过程当中也获得了赔偿。

相信大家都知道在开车的时候,驾驶员一定不能出现分心的情况。所以在这个过程当中,很多人都不会跟驾驶员说话,这样的话也会保证大家的行车安全。然而该女子在坐车的时候,驾驶员不仅跟另外一个人吵架,两个人甚至还出现了动手的情况。所以说这件事情给女子带来了很大的伤害,而且在这个过程当中还伤到了女子的朋友。所以说这件事情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影响,严重的情况下还有可能会引发交通事故。

所以说在乘坐顺风车的时候,大家一定要注意自己的安全问题。遇到了异常情况以后,大家也可以选择按车上的呼叫按钮。同时还可以选择拨打报警电话,这样的话才能够保障大家的安全。而且在坐车的时候,大家一定不要跟驾驶员发生冲突。因为驾驶员情绪比较激动的话,可能也会做出伤害大家的事情。所以说这件事情,也引起了很多人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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