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每次跟男朋友吵架,他要要录下我们吵的事?

为什么每次跟男朋友吵架,他要要录下我们吵的事?,第1张

因为他非常渣,非常烂。他录音无法就是录下证据,最可能的就是和你分手的时候留下证据。我劝你就不要再问为什么了,赶快分手是真的。你男朋友的做法非常阴险,你和这种人结婚,哈8不知道会发生什么,赶快离开吧。

法律主观:

录音是可以作为 证据 使用的,但是要强调的是它的合法性,必须是真实客观有效的。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而取得的证据,是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的。 同时,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其次呢,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呢; 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是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法律分析:吵架的录音是可以作为证据的,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录音属于证据的一种,但是证据能不能被使用是需要考虑法律规定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七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视听资料,应当辨别真伪,并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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