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生活习惯问题常常和他吵架,应该怎么办?

因为生活习惯问题常常和他吵架,应该怎么办?,第1张

两个人在一起,经常会吵架,斗嘴,冲突等等。为什么?是生活习惯、言语交流、金钱利益等问题吗?不管是什么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解决矛盾是非常重要的。

如何经营一段夫妻的关系,走向稳定的关系,让你不会被矛盾困扰,我提供的方法是开个家庭会议。

你们之间的这个新家庭,想要和睦相处,就必须抛弃自己在原生家庭或者独居的习惯和行为,成为一种适合自己新家庭生活方式的模式。

01

注意沟通的时间和氛围,最好在轻松和谐的环境下进行

交流对有些人来说是一件容易的事,但对有些人来说却是一件困难的事。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要注意沟通的时间和环境。

沟通时,要保持公平正义的原则。每个人的言语和语气都要温和,不要冲突,更不要人身攻击,不要质疑别人的动机,最重要的是,不要超出讨论范围。

说白了,质疑动机就是不信任对方。我不相信你说的任何话。在这种情况下,沟通是没有意义的。尽量不要等到很多事情到了这个地步才解决。那么解决起来会困难很多,甚至达不到家庭会议的目的。

只有坦诚相待,才能交流出一些东西来,起到它应该有的效果,交流才有价值。

02

沟通前写书面的东西;并在一张纸上列出所有的规章制度;以便区分责任。

有人说这个有必要?真的很有必要,因为平时你们之间可能会有很多争吵,比如你不喜欢洗脚,比如你喜欢吃油腻的食物。

生活中的这些小事会放大你内心的缺陷。

如果列举出来,你会发现其实对方并没有很多自己不喜欢的问题,只是生活中的那些事,只要每个人都能改变?

上市还有一个好处,相当于有一份对双方都有约束力的书面文件。吵架的时候可以对照名单看一下,一眼就能看出谁对谁错,谁该受罚。

因为约束力的关系,彼此之间会有很多的收敛,因为轻单指出了彼此的缺点,写清楚了,出错了就尴尬了。

需要注意的是,制定规则,要让规则清晰明了,两个人都愿意把对方的事情做好,然后才能按照规则做事。

哪怕是倒垃圾这种小事,也要写清楚谁负责,其他的事谁负责,等等。

这样就可以很好的解决习惯问题,孩子的教育问题,言语交流问题。关键看你能不能处理好。

03

两者必须要有解决问题的态度,才能解决问题,大力实施

很多夫妻在一起生活了很多年,似乎彼此都很了解,但真的是这样吗?所谓的磨合,真的就是互相了解,互相认可吗?

很多夫妻之间的矛盾来自一个很重要的原因,那就是态度。

比如,一方喜欢在有事的时候大惊小怪,另一方选择沉默。

问题永远不可能以这样的方式解决,两人都没有把精力放在解决问题的一个点上,这是一种逃避而不是争取的方式。

真的是大问题吗?没什么大不了的,就是因为没人愿意把解决问题的东西放在一张桌子上,只是他们不一样,所以没有办法真正解决问题。

他们都坚持自己的意见,没有人愿意低头。没有人愿意把问题处理好,也不愿意先为这个家付出。最后他们也只能这样,一直保持着这种状态。

所以,两个人要想解决问题,态度一定要端正。你想想,我是为了家人付出,我是为了一个美好幸福的家庭环境付出,让你没有怨言,会低头。

况且夫妻之间并没有深仇大恨,相反,是祖祖辈辈培养出来的缘分。我们应该珍惜彼此,好好相处。这是共同努力和为家庭付出的正确方式。

所以,因为生活习惯吵架,可以通过沟通去制定规章制度,并且尝试去实施,这样才有助于解决争吵。

二十多年的夫妻无理吵架了女方把男方电话和微信拉黑名单,这意味着什么?

可能在外面遇到烦心事了,

心情不好,

碰巧老公的做法又不如她意,

吵架应该没有多大问题吧!

冷静下来就好了,

这种情况老公要细心一点,

关心一下老婆,

然老婆感觉你是关系爱护他的,

就不糊出现这种请款了,

望采纳,

谢谢了!

虽然所有的亲戚都说你那肯定是你做的不对,你做的真的有点儿过分了。

你可能是一个脾气特别大的人。什么事儿喜欢以自我为中心。喜欢自己说了算,从来听不进别人的意见。所以当你和老公吵架的时候,就得让他服从于你。他一旦有任何的不满,你马上删他的微信。拉他的黑名单。

你太不冷静了,你们是夫妻,怎么可以这样做呢?这不是两个人过家家。你们是在一起过日子的。有什么事不可以心平气和的商量解决。

离婚,你没这个男人会活的更好

如何收集家庭暴力证据,家庭暴力证据怎么认定?

 

一、如何收集家庭暴力证据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当自己遭遇到家庭暴力时,首先要想到留下证据:

(一)在24小时之内向当地警署报警并开验伤单;

(二)到附近医院去验伤;

(三)将被殴打致伤的部位拍摄成照片保留下来。其次如果伤势较重,费用较大,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再次还可以去对方的单位、当地的居委、街道、区、市的妇联反映情况,请求帮助,或咨询律师,找到解决问题的途径。依据《婚姻法》第43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当事人单位应当对家庭暴力进行劝阻调解。公安机关也应当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进行制止,或对施暴者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二、家庭暴力证据怎么认定(一)一定情况下的举证责任转移

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婚姻案件时,应当根据此类案件的特点和规律,合理分配举证责任。

对于家庭暴力行为的事实认定,应当适用民事诉讼的优势证据标准,根据逻辑推理、经验法则做出判断,避免采用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

原告提供证据证明受侵害事实及伤害后果并指认系被告所为的,举证责任转移到被告。被告虽否认侵害由其所为但无反证的,可以推定被告为加害人,认定家庭暴力的存在。

(二)一般情况下,受害人陈述的可信度高于加害人

在案件审理中,双方当事人可能对于是否存在家庭暴力有截然不同的说法。加害人往往否认或淡化暴力行为的严重性,受害人则可能淡化自己挨打的事实。但一般情况下,受害人陈述的可信度高于加害人。因为很少有人愿意冒着被人耻笑的风险,捏造自己被配偶殴打、凌辱的事实。

(三)加害人的悔过、保证

加害人在诉讼前做出的口头、书面悔过或保证,可以作为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的证据。

加害人在诉讼期间因其加害行为而对受害人做出的口头、书面道歉或不再施暴的保证,如无其它实质性的、具体的悔过行动,不应当被认为是真心悔改,也不应当被认为是真正放弃暴力沟通方式的表现,而应当被认为是继续控制受害人的另一有效手段,因此不应作为加害人悔改,或双方感情尚未破裂的证据。

家庭暴力加害人同时伴有赌博、酗酒、吸毒等恶习,之前做出的口头、书面悔过或保证可以视为其不思悔改的重要证据。

(四)未成年女子的证言

家庭暴力具有隐蔽性。家庭暴力发生时,除了双方当事人和其子女之外,一般无外人在场。因此,子女通常是父母家庭暴力唯一的证人。其证言可以视为认定家庭暴力的重要证据。借鉴德国、日本以及我国台湾的立法例,具备相应的观察能力、记忆能力和表达能力的2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提供与其年龄、智力和精神状况相当的证言,一般应当认定其证据效力。

法院判断子女证言的证明力大小时,应当考虑到其有可能受到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不当影响,同时应当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作证可能给未成年子女带来的伤害。

(五)专家辅助人

人民法院可以依据当事人申请或者依职权聘请相关专家出庭,解释包括受虐配偶综合证在内的家庭暴力的特点和规律。专家辅助人必要时接受审判人员、双方当事人的询问和质疑。专家辅助人的意见,可以作为裁判的重要参考。目前司法界以及社会上普遍对家庭暴力领域中的专门问题了解程度不够。这直接影响了科学技术知识在办理此类案件中所起的积极作用。有条件的人民法院或者法院内部的相关审判庭,可以建立一个相关专业机构或专家的名单、联络办法,并事先作好沟通,鼓励其积极参与司法活动。

(六)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组织相关的记录与证明

家庭暴力受害人在提起诉讼之前曾向公安机关、人民调解组织、妇联组织、庇护所、村委会等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组织投诉,要求庇护、接受调解的,或者家庭暴力受害人曾寻求过医学治疗、心理咨询或治疗的,上述机构提供的录音或文字记载,及出具的书面证词、诊断或相关书证,内容符合证据材料要求的,经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真实可

靠的,可以作为认定家庭暴力发生的重要证据。被告人否认但又无法举出反证,且无其他证据佐证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其为加害人。

(七)公安机关的接警或出警记录

人民法院在认定家庭暴力事实时,应当将公安机关的接警和出警记录作为重要的证据。

接警或出警记录施暴人、受害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据此认定家庭暴力事实存在。

出警记录记载了暴力行为、现场描述、双方当事人情绪、第三方在场(包括未成年子女)等事项的,人民法院应当综合各种因素,查明事实,做出判断。

报警或出警记录仅记载“家务纠纷、已经处理”等含糊内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需要或当事人的申请,通知处理该事件的警察出庭作证。

(八)互殴情况下对施暴人的认定

夫妻互殴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综合以下因素正确判断是否存在家庭暴力:

1、双方的体能和身高等身体状况;

2、双方互殴的原因,如:一方先动手,另一方自卫;或一方先动手,另一方随手抄起身边的物品反击;

3、双方对事件经过的陈述;

4、伤害情形和严重程度对比,如:一方掐住对方的脖子,相对方挣扎中抓伤对方的皮肤;

5、双方或一方之前曾有过施暴行为等。

(九)人民法院调取、收集相关证据

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取、收集以下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

1、当事人之外的第三人持有的证据;

2、由于加害人对家庭财产的控制,受害人不能收集到的与家庭财产数量以及加害人隐匿、转移家庭财产行为有关的证据;

3、愿意作证但拒绝出庭的证人的证言。

经审查确需由人民法院取证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取证,也可以应当事人或其代理人申请签发调查令,由其代理人到相关部门取证。

(十)非语言信息对案件事实判断的重要性

人的思想控制其外在行为,人的行为反映其思想。心理学研究发现,在人际沟通中,人的非语言动作所传达的信息超过65%,而语言所传达的信息低于35%。很多时候,非语言动作所传达的信息的准确性要远远超过语言所传达的信息的准确性。因此,在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离婚案件中,法官应当十分注意观察双方当事人在法庭上的言行举止,特别是双方的语音、语调、眼神、表情、肢体语言等,以便对事实做出正确判断。

因为她想引起你的注意。

爱耍小性子是女人的天性,特别是在和对方吵架的时候,一些女人动不动就会将对方拉黑,不管是微信还是QQ,总之各种****都会拉黑,让男人摸不着头脑。其实女人拉黑并不是说他不在乎你了,恰恰相反的是,她想用这种方式引起你的注意,让你能够重视他的行为,能够主动去哄她。其实这也是女人爱你的一个表现,如果她不爱你的话,是不会采用这种方式来引起你的注意的。

我们平时说话如果造型凹得不对的话,还有可能咬到自己的舌头呢,更别说长期生活在一起的夫妻二人。夫妻两人吵架应该是经常发生的事情,因为生活中的琐事实在是太多了,只要两个人的意见不统一,就会产生各种各样的小矛盾,两个人的争吵就在所难免。而一旦女生生气首先就会拉黑对方的****,告诉对方自己正在生气,不想和任何人联系,等到女人消气的时候,就会眼巴巴的等着男人来找她。

如果女人只是简单地把你拉黑的话,说明你们两个人的问题还不大,只要你主动哄哄她就好了。但是如果女人把你删除掉的话,那问题可就大了,删除你说明以后再也不想跟你联系了,女人已经对这段感情丧失所有的信心了,她对你所有的情绪也仅仅剩下失望,不想再和你有任何联系,在生活中也不想和你有更多的交流。如果一个男人可以把女人伤心伤成这样的话,就说明这段感情已经无法挽回了。

而当男人遭遇这样的惨状时,通常认为是女生太能做,明明没什么事女生就要闹得这么严重,他们觉得女生不需要哄,等过一段时间自己就会好了。其实这样的想法是非常错误的,男生与其在这里等着女生自己好,不如多说几句话好好哄哄她,这样还能增进两个人之间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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