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成县一两口子连续两日吵架,生气点燃蚊帐获刑,这件事有多严重?

文成县一两口子连续两日吵架,生气点燃蚊帐获刑,这件事有多严重?,第1张

这件事已经违反了刑法相关规定,属于违法犯罪行为。两口子连续两日吵架,妻子生气防火获刑!

该事件发生于温州文成县,闫某与丈夫在该地区一处工地内打工,暂时居住在工地房间内。两人因琐事发生争执,吵完架之后闫某丈夫离开,而闫某则越想越气,于是在工地房间内将衣服、蚊帐、纸箱等用打火机点燃后离开房间。幸好工地其他住户及时发现并将火扑灭,火情造成严某丈夫衣物和室内部分电器被烧毁。

闫某因此被警方抓获,经法院审理后,以放火罪判处闫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该事件引发网络热议,有网友称这一行为不仅不能解决问题,还会给两个人的一生都带来严重负面影响。

该事件已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当事人需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对于放火、放水、爆炸及其他各种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会被处三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闫某的做法已经违反了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相关规定,其行为已经触犯刑法,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当事人需要为此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闫行为并未造成严重后果,而且她在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法院经审理依法予以从轻处罚,而且闫某自愿认罪认罚,法院依法对闫某予以从宽处理。这才有了闫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三年执行的判决。

在现实生活当中,或许很多人都认为严某只是一时气愤才做出这种事,但违法行为就是违法行为,什么理由都不能成为违法的借口。

这件事给所有人都提了一个醒,无论夫妻矛盾有多激烈,双方都不应该试图伤害他人及自己,更不应该采用极端方式解决问题,否则不仅难以解决夫妻间的问题,甚至还有可能触犯法律。

网上骂人是犯法的,情节严重的,还将构成侮辱罪。

1、如果侵犯了他人名誉权、隐私权等权利的,是犯法行为,要承担侵权责任。

2、如果违反了治安管理的,也是犯法行为,要承担罚款和拘留的行政处罚责任。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络上辱骂他人当然也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受害人有权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这种人就是在现实生活中什么事都没有,故意在网上找茬,我觉得就是这样,如果一个人在生活中有着自己稳定的工作要去做,有着自己很多的事情要去学习要处理,他根本没有时间在网上和别人吵架,这种东西都是闲着无聊或者闲得发慌,如果你自己想要变得更优秀,想要过上更好的生活,那就不要和网络上的一些人计较,我们在网上浏览信息的时候,只是图一个开心,没有必要和别人发生语言冲突,影响自己现实生活的生活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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