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价李玫瑾教授?

如何评价李玫瑾教授?,第1张

知道李玫瑾教授,也是因为药家鑫,因为当年药家鑫的一句“担心农村人难缠”激起了围观者的愤怒,加之药家鑫的残暴行为,让人们对他恨之入骨,而就在这个节骨眼上,李玫瑾教授在坐客央视时,对药家鑫的犯罪心理进行了分析,她结合药家鑫经常弹钢琴的习惯,提出了“激情杀人”的说法,最终刺痛了大家的神经,让她一度饱受质疑,受到严重的抨击。

看到这个提法,当时我也感觉很诧异,药家鑫的行为怎么能和弹钢琴混为一谈呢?但是现在我们回过头来冷静思考,李玫瑾教授讲的不无道理,她用了专业的犯罪心理学进行了冷静的分析,而没有感情用事。后来,我又看了她对马加爵犯罪心理的分析,更加确定她对犯罪心理学,尤其是未成人心理的研究的专注和深入。

我看了很多李玫瑾关于教育的讲课,她从婴儿到幼儿、再到青少年,每一个阶段都分析的细致入微,而且都能切中要害,她在婴儿的教育阶段始终坚持一个观点,那就是孩子必须要自己带,而且我记得她现在好像一直在建议,让生完孩子的母亲享受六年的带薪假。

对于李玫瑾教授的讲座,建议家长们好好听一听看一看,尤其对于孩子的心理教育,我感觉还是非常切合实际的,她能够从根源上找出教育孩子的误区和解决的办法,她可能不会让孩子成才,但可以保证孩子的心理 健康 成长。

李玫瑾教授是搞心理学的,但更重要的是她是搞犯罪心理学的。她的经验之谈很大程度上是基于她对罪犯的观察。她的意见建议也是告诉大家如何从原生家庭着手,不让孩子长歪到不可收拾。这的确是一个片面的角度,但却很有效很直接。特别是现在中国的父母,真正懂孩子早期教育的很少。李玫瑾教授的很多建议的确能给为人父母的不少帮助。比如如何培养孩子控制自己的能力,如何不宠溺孩子,如何给孩子她最需要的爱等等都是很实用的知识和方法。

看到有些人批评她的心理学理论过时,应用错误。这也正常。她那个年龄段的人当初学心理学的时候不就是弗洛伊德理论正盛行的时代么。再说哪一个理论不是在被不断完善中的?你怎么就知道你现在学的东西再过二三十年不是过时的东西呢?与其太细究那些学术的东西,不如像李玫瑾教授一样,把高深的理论化成浅显易懂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小提示,给更多家庭带去好处。她讲座里犯的某些错误,你就用理论和实践来分析指出,提出你对同样事情的不同处理建议。这才是真正的观点碰撞,对观众听众都大有益处。一味的批评,甚至漫骂,除了说明你很嫉妒,还能起什么作用呢?

今日说法说过一个16岁少女杀害自己母亲的案例,当时请的就是李玫瑾教授,记得她当时说她认为造成这个家庭的悲剧的起因是父亲对女儿缺乏交流与沟通,什么事都是自己做主,不经过女儿的同意就强行替她做选择。

说实话,我真觉得此时的李玫瑾教授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因为她自己的孩子一定是很让人省心的那种,所以体会不到自己若是摊上这么一个混账孩子自己是什么感觉,难道她自己对自己的孩子平时交流沟通就很多吗?

药事件,李不是因为激情杀人而被网民们骂。激情杀人,大家是能理解的。而是因为她他对于为什么连续杀8刀的一个解释,弹钢琴的动作,成为一种习惯动作,于是在捅人的时候捅了8刀。

这种理论,源自认知心理学里面有一个术语叫做行为迁移理论。但是行为迁移不可能发生在从钢琴到杀人这件事情上。行为迁移和认知迁移是有非常严格的条件的。说明她没有掌握这种迁移的条件。

对于迁移发生的条件,有两种要素要求综合考虑,第1个就是,训练任务与迁移任务要具有相同的要素才可能发生。

第2个就是。迁移并不会发生在任务的表面相似性,而在于是否获得对训练任务的概括化理解。

对于认知迁移和行为迁移,在学习,教育和宇航员训练,军事训练等方面,应用非常广泛。所以必须要准确掌握发生的条件才有可能应用于实践。

不管如何,对于弹钢琴的熟练化动作,都不可能迁移成杀人的习惯性动作。

另外从她的各种视频和言论中可以看出,她受到的理论背景影响,主要来自于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学说。比如说他认为小孩五六岁,没有学会规则以后就永远不可能培养出规则感了。这就是典型的弗洛伊德精神分析的原生家庭决定论。而事实上,心理学术界早已经抛弃这种原生家庭决定论了。人的人格是终身成长的,这是目前心理科学学术界的共识。

小明讲的心理学,从来都是对事不对人,我们的目的只有一个传播正确的科普心理学知识给大众。

~~小明讲心理训练

最近看了很多李教授的视频,讲的案例都逻辑清晰,有理有据,让我们可以更多的关心孩子内心世界的成长。

李教授也讲到很多青少年犯罪的案例,其实也告诉我们,如果你错过了孩子6岁之前的教育,又错过了孩子12岁之前的教育,那么18岁之前的教育就真的不能再错过了。

讲到心理学,我既认同弗洛伊德的童年经历对人的决定性影响,也认同阿德勒的发展心理学。

对还没定性的青少年来说,对自我多数情况下没有清醒认识,一边想摆脱家庭的影响一边又会用家庭对待他的方式对待周围的世界,造成迷茫和困惑,做出很多极端的事。其实还是童年的经历在决定着现在的行为。

为什么我也认同阿德勒的发展心理学呢?现在有一大批心理有点毛病的人,跌跌撞撞的走过了最难的青少年时期,摸爬滚打,能够认识到自己的问题并能正视问题,且知道怎样克服问题,这样一群人是走出来的人。也有很多人不能清楚地认识自己,依然在遭受童年经历的侵害。

人格是可以发展的,前提是在自我认识的基础之上。

一句话评价就是,一个经常跨过界的犯罪心理学专业人士。

我有一个做警察的朋友,在多民族混居且民风彪悍的地方做警察,却支持证据先行和沉默权,非常值得佩服的一个人。

为什么提这个人,因为药八刀事件后,他认为不应该因为激情杀人这四个字去质疑李玫瑾。这从一个侧面表明,至少从专业上来讲,她那套在警察实务中是有可操作性的。

但是,药八刀并不是激情杀人,在药家鑫案审理的时候,药说得很清楚,他杀人,是因为那是农村人,他怕被讹。这意味着他是经过思考然后去执行的,不是俩人吵架,抄起一板砖砸人头上。

李玫瑾在要素不是很充足的情况下做了一个被媒体不断放大的判断,这就是她争议的最初,也是她跨界的表现之一。

理论上,要素不齐,专业人士根本不应该发表判断。但考虑到媒体干预的因素,如果只出现一次,那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在杀母案发生的时候,她仍然不管不顾地把责任全面推向家庭。

根据报道,凶手遇到三个问题1半岁成为留守儿童27岁发生车祸3和母亲共同居住。

其中除了中间一条,有一定发生概率,其余两条,在中国的普遍性有多大,看看春运火车票多难买,就知道了,如果留守儿童=杀人犯,中国第一代留守儿童差不多都有了杀人的能力,中国居然十几亿人,是不是很奇怪?

而中间那一条,7岁发生车祸,至少,到目前为止,没有指出车祸造成什么生理性问题(比如,如果前额叶受损,会使部分行为不受自己控制)。如果由此产生创伤后的心理问题,显然也不是靠爹妈的爱能够解决的。

后来在锵锵三人行上,对药案,还有马加爵案,她发表了一套她的价值观,一个是爱可以战胜一切,一个是性冲动的男孩子容易犯暴力错误。

爱与美这事和我的价值观不符,我是金牌女王那套逻辑,和你一样惨甚至比你更惨的人,没有去犯罪,你去犯罪,只能说你有问题。

第二个观点嘛!我是认可的,扩展说一下,李玫瑾还原马加爵案,认为,马加爵在假期看黄片,召妓,被室友知道,打牌的时候,被室友提出来,羞愤杀人。

马加爵案年头比较长,所以,这个是可能发生的。降低性的耻度,使性压抑不至于到犯罪边缘,这点我是认同的。

这里要说的是,在那期节目中,她承认她对高学历的青少年有偏爱。

她目前从事的第二个事业,是 育儿 专家事业。这个就属于明显跨界了。

心理学作为一个科系,下属多种专业,儿童心理学和犯罪心理学完全是两个门类。当然,是有互通的,这令得她的 育儿 观点很容易显得似是而非。

从大面上来讲,我并不认同她有资格去大谈 育儿 。原因很简单,样本不够,量不够,质也不够,并且偏向性明显。

李玫瑾有一个女儿,据她说很优秀,但一般来讲,在亲妈眼里,自己的孩子都很优秀。不信你去问冰箱男的妈,她儿子优秀不优秀?

我们从旁观者的角度来讲,李玫瑾的女儿属于中等偏上,可能可以再靠上一点。这个偏上还包括很多先天和环境的因素,有一个做教授的妈,不管是基因还是生活环境都要优于其他孩子。在父母同等学历,同样的城市,甚至同样的小初高中的情况下,有多少比她女儿优秀的?有多少不如她女儿的?

这只是一个样本,而且是一个非常普通的样本。如果以此来论断李玫瑾的 育儿 经是成功的。那么,那些在棍棒底下成长的,有一样学历,差不多人生的人,但父母的学历更低,成长环境更易恶劣的人,难道能证明棍棒底下出孝子的正确性吗?

哦,提一句,以中国那代人的 育儿 经验来讲,后者的样本量大概更足够一些。

这道理就和郑渊洁把他的孩子培育成才或者不成才,都不足以证明中国教育好与不好。

她的另一个样本来源可能来自于犯罪者和案件幸存者,比如她常拿来说的,善良可以救命。

这个故事是这样的:说一个绑匪绑架了很多孩子,其中一个孩子对凶犯做了个善意的举动,救了这一屋子的孩子(还是救了他自己,忘了,有兴趣可以查一下,大致情形就是这样)。

这仍然是孤证不立,同样的,我们可能可以找出更多的案例来说明善良可以要命。这只能说,在这个案件里,这孩子的一句话对凶犯有良性的触动,但也有可能是恶性的,更多时候是没有触动。

而犯罪者角度上,她把她的爱是一切理论用得非常得泛滥,嗯,就是滥。好像只要孩子在爱里成长就不会犯罪一样,别逗了,给你一个天生反 社会 人格,你爱他,他接收得到吗?这不是再基础不过的犯罪心理学的问题吗?

这套理论最大的恶,就是犯罪者皆可同情,如今只要有男的杀人了个认识的女的,甚至杀了人全家,就拿感情纠纷说事,就是这个理论过度推广的恶果。

对犯罪者成长环境和心理生成的归因,只适用于预防犯罪,不适用于犯罪以后的开脱。这一点,至少在国内是非常混乱的。作为中国犯罪心理学的重要人物,李玫瑾在这一后果上有没有一点责任?

而基于爱是一切的理论,她又提出了三年产育假的逻辑,理由是,要在孩子三岁以前给到足够的爱。

她提了一个反向的方式,说有些人在三岁以前玩命打孩子,因为孩子在此之前没有记忆,要打服了,以后有记忆了好带,还不记仇。

我不知道这个反向方式是从哪来的,人类幼崽出于生存需要,是最可爱的阶段。换句讲,人家就是照着成年人类产生保护欲的方向长的,说惹毛了,再可爱也不管用了(或者可爱度不够)开揍那是有的。有目的,且目的不是杀人(比如杀女婴),而是教育,这也太违背人性了吧!

她基于这个不太合情理的 育儿 方式提出反驳,指出孩子在三岁以前虽然没有显性记忆,但是会有潜意识,所以要让孩子在这个过程中感受到爱。

其实人家反向也是表示孩子会有潜意识,能打服呗!

还是那句话,人类幼崽出于生存需要,是最可爱的阶段,所以天然感受到的爱就不会少,再多不是溺爱啊?

接着,她又提出,不能给孩子一直换照料的人,因为这样孩子会混乱。所以要一个人来带,建议给母亲三年产育假。

人类不是群居动物吗?认识更多的同类,并且产生联系,本来就是人类生存的必须好吗?既然三岁以前的潜意识这么重要,为什么不让孩子在潜意识里形成人类本来就应该和很多人类共同生活的思维模式?

这个逻辑是不是有点乱?

卡伦·霍尼和多萝西·迪纳斯坦告诉我们,男性对女性的恐惧, 特别是他们在婴儿期对母性的主体力量的恐惧 ,都 历史 性地具体化为对于女性的诋毁——《阁楼上的疯女人》

卡伦霍尼是19-20世纪的心理学家,死于上世纪50年代,也就是说,在李玫瑾开始从事心理学专业之前,关于婴儿时期母亲对于婴儿的影响已经有了论著。如果她试图转业到儿童心理学方向,从专业角度往 育儿 专家发展,最起码的职业道德是在这些已有论据中,寻找可以反驳的理论,而不是拿着自己普普通通的心理鸡汤往死了灌。

退休老太太有发挥余热的心,我们能理解,但目前看来,李玫瑾的余热显然有点毒。

李教授我不是特别了解,但是看过她对教育的一些分析,我特别认同,尤其是李教授不会把孩子的所有过错归结到孩子身上,而是归结到教育,孩子结交坏孩子是本身的不安全感?比如她认为一个人脾气大那么她的童年一定是有缺失的,有些人并不是有意脾气大,而是控制不住自己!

很多视频中子女不孝被骂,近期播出的电视剧《都挺好》引发共鸣、十几岁的孩子杀人,难道是孩子的错?很多人建议将14岁不服刑事责任这个年龄降低,有什么意义?你把一个14岁孩子判30年能干嘛?父母干嘛去了,没教好才应该进监狱不是吗?所以很多父母都是放养,出了事一点也不自责!

还有就是对于小孩子如何教育,李教授的很多话也能让很多人醒悟,各个年龄段应该如何教育孩子,不能只靠打骂吼!总之,多看看这些视频有好处,也不说过分夸谁,捡有用的听!

谈谈我的看法,三点。

作为一个罪案剧的爱好者,对犯罪心理学和犯罪心理侧写比较着迷,李玫瑾老师除了是国内犯罪心理侧写领域的数一数二的专家,还有一个专业领域,就是青少年犯罪心理和预防。

她经手的真实案件何其多,绝不是什么样本不足,相反,是接触了足够多的某些类型的犯罪人和犯罪行为,在研究其与幼年家庭教育的相关性时形成的自己独到的理解。

所以说实话,李老师的观点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是怎么培养出好孩子,而是怎么才能不整出熊孩子,这么看来,应该都是实实在在得来的血的教训,起码值得家长一听,给自己提个醒。

李老师赞成一个比较重要的基础观点: 就是在孩子年幼时,6、7岁至多青春期之前,是形成影响一生的重要观念的时期,这个观念会指引在人遇事之时,一瞬间的下意识反应,很多时候决定人一生的就是这一瞬间。

比如,药家鑫案件,按照李老师的分析药家鑫在幼年时期,家里过度强调学琴的重要性,在练琴这件事情上极为严苛,一旦练琴时犯了错打骂特别要命,导致药家鑫在犯了错这件事情上内心感受极度恐惧,没有形成犯了错不可怕,可以改正和弥补的朴素观念。

所以到后来开车撞到人,他在一瞬间的念头不是补救,而是杀人掩盖错误,这也是李老师为什么说药家鑫是激情杀人的考量。

再比如,马加爵的案子,其实是因为灭口,因为马加爵出身贫困家庭,他印象最深的观念就是家人常说的人穷志不穷,穷人也有气节,所以当自己招妓的事情被室友发现,并在牌桌上被人拿来威胁时,为了保全所谓气节面子才走了错路。

但是以上所说绝不是为了犯罪人推脱,恰恰相反,我们要归因,要吸取教训,起码我觉得药家鑫和马加爵案里,包括前段时间热议的高中生不堪妈妈唠叨,开车门跳江的惨剧,就是因为幼年家庭教育中欠缺了生命教育。

“人命大于天”——不管是别人的命还是自己的命,都是最宝贵的。

恰恰这个最最应该植入内心的朴素观点被忽视了。

在幼年时,该有的观念没有植入孩子内心,而不该有的错误念头却根深蒂固。 这就是很多犯罪人童年生活的养育失误带来的严重后果。

所以我们由此可以理解李老师很多的其他观点:

比如三年产假的提议,其实是提倡幼儿时期亲子陪伴,隔代教养很容易出现的就是:重物质轻精神,缺乏人生观的指导教育。

比如幼年教育要奖惩有度,惩罚的作用在于将正确观念深深烙进孩子的心里,一生受益等等。

李老师是犯罪心理学家,不是 育儿 专家,她的观点有她专业背景的着眼点和侧重点。作为家长,最重要的不应该是深入全面长期地了解自己的孩子特点,尽可能多的学习尝试不同的理论和方法,找到最适合自己的教育方式么?

那些叉着腰评判别人的,指手画脚纸上谈兵的,要么你没孩子,要么就是干啥都爱找标准答案。

可教育孩子这件事 是一门广深的学问,绝不是依靠哪一派理论或者哪一种观点就可以轻松搞定的,更何况它是绵延一辈子的人生课程, 哪会有一劳永逸的标准答案呢?

居然有人说原生家庭对人影响的定论被否定了!一个职场心理专家真的就去研究职场吧!先不说这个定论是近几年才被放大来说的,就说原生家庭影响的问题。

我们大部分人,原生家庭会陪伴我们人生的前20年甚至更多。父母如果在前五六岁没有培养孩子好的习惯,只能说明父母就是如此,他们改不了,那么日积月累除去前56年,剩下的十几年又会如何,难道不是影响?

原生家庭的影响不大吗?如果不大为什么根深蒂固的重男轻女在南方那边会那么严重?那边生男生女的固有思想是一代传一代的,他们的父母鄙弃女儿,她们大多数也会认为女孩就是不如男孩。这难道不是家庭影响?如果说这个问题太大,那换个。

家庭暴力婚姻不幸,没有人在20多岁未婚时会想过以后会过得不幸福。也许你的父母幸福美满,但如果你的婚姻不幸带给孩子的伤害又是多少?现在有多少人是因为父母吵架暴力离婚,而导致不愿结婚的?

原生家庭对子女的伤害不可估计。你乱丢垃圾,孩子也会。你骂人说脏话,孩子也会。你认为小错误不算错误,熊孩子就是孩子,那么孩子也会无所谓。

所以,家长要做好人,孩子才好做人。

专业的犯罪心理学知识我不知道,对那个领域也不了解。

知道李玫瑾教授是在网上无意间看到一个李玫瑾教授分析马加爵事件的视频。

在这个视频中李玫瑾教授对待马加爵的父母的态度和评价让我对李玫瑾教授印象很深刻。她说马加爵的父母很淳朴很善良。马加爵的父母在知道自己的儿子犯了这么不可饶恕的罪时,马加爵的父母让自己的儿子回来认罪。同时,马加爵的父母带着他们全家在每个受害人家人长跪不起,乞求原谅。这个时候我明白了,一个人犯罪,有时他的家庭也会承受莫大的压力。很多犯罪人家人是很善良的,犯罪人可以不顾自己,但是的行为不但对受害人和受害人家庭带来了伤害,也对他自己的家庭带来了伤害。

后来看了几个李玫瑾教授分析的案件,药家鑫案件,白银案件,章莹颖案件。其实,我个人还是很认同李玫瑾教授分析的思路。如果大家有谁不认同李玫瑾教授的观点,其实可以当做一个故事听,或者是当做多一个看待这件事的一个角度。

让我深深的喜欢上李玫瑾教授的一点就是她所做的公益。

她说过一个犯罪分子,很年幼的时候父母就去世了跟着年迈的奶奶,稍微长大一点就出去流浪,没有谋生的能力只能靠偷维持生存,然后被抓起来了,接触的也是一些不务正业的犯罪分子没有正确的价值观,放出来依然没有很好的谋生能力,常常还是会犯罪。这样恶性循环,最后走上了一条不归路。像这样的人在年幼的时候我们 社会 要给予一定的关怀。

我们每个人可以做的就是教育好自己的小孩,让他们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自己的工作事业很重要,挣钱很重要,但是小孩的成长更加重要。

李玫瑾教授的一些视频推荐大家看看,值得一追。

这一教育观念有许多值得商榷的地方。

三岁立恩,即在三岁之前亲自养育孩子,常常陪在孩子的身边,让孩子对父母产生依赖感,6岁立威,就要给孩子立下各项规矩,还要对孩子实行“克制任性”的训练,通过训练和规矩,让孩子接受父母的控制;12岁立价值,12岁给孩子建立一个价值体系。乍一听,觉得这种教育理念也没什么不妥,仔细寻味,却感觉有一种有一种恩威并施的感觉在里面,笔者觉得这种教育理念有许多功利成分在里面,就好比,刚开始的“立情”仿佛就是为了后面让孩子依附于家长,家长能够更有效的“制服”孩子。这种做法竟有一种“操控孩子”的感觉。然而孩子不是父母的依附品,孩子是独立的人,孩子具有独立的人格,孩子以后情感、品格、价值观的发展都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父母言传身教,需要孩子在不同的情景中不断感知,才能建立起对应的系统,而不是非要按照一定的程序,什么时候该干什么事,想方设法的用一种手段去使之屈服。父母应该给予孩子的是“天然的爱和自由”,而不是想方设法去压制孩子的天性,必要时候“让孩子慢慢来”才是正确的选择。父母不能总是想着去控制孩子,控制孩子会让孩子更有逆反心理,相反,你如果给孩子自由,孩子会还你一个自发的“规则”。而,如果你凡事都想着“我要我的孩子怎样怎样”,最后的解决就是,或者孩子被压制成顺从的的,失去独立意志的“玩偶”,或者孩子起身反抗,认清楚父母的意图,进而开始怀疑父母对自己是否是单纯无私的爱,一单这类可怕的想法在孩子脑中萌生,这便成了一个双输的局面。综上所述,对于这一教育年理念,父母不应该盲目的模仿,要了解背后的机制,辩证的去看待。

我长期从事的是犯罪心理研究,虽然研究的是少数人,但我在研究犯罪心理时经常进行倒溯性的研究,所以我很关注人的早年成长和家庭教育。

因为我是一个女性学者,可能更关注的是微观。现在的媒体或专家讲 社会 问题时很多视角都是宏观的,比如军事、外交、法治,这些大的话题都非常重要,但是有一个特点,你往往看不到具体的人。不过我们真正要把这个 社会 很多问题落到实处的时候就会发现,如果不考虑具体人的问题,这个问题很难落实,所以我讲 社会 问题也源于人的问题。

人的问题是什么呢?我在这些年一直在大力地提倡一个观点,就是心理抚养。心理抚养这个“抚”字更强调的是0—3岁。现在很多父母不注重孩子0~3岁之前的抚养,这也导致了很多留守儿童的存在,其实孩子3岁之前的教育非常重要。

我们知道,孩子从0岁出生之后的很长时间内,不能翻身、不能自由行动,他们的需求只能哭喊来表达,他们的每一次哭喊都是一种痛苦的呼唤,这个时候来回应他和关注他的那个人就是恩人 。在这个过程中父母的抚养其实是在培育他的 情感 ,而 情感 的延伸就是人性。

我研究犯罪时经常讲, 一个人有 情感 就有人性,一个人的 情感 越丰富他的人性就越完整。所以孩子一出生的 情感 抚养实际上是人性的起点,这个过程不是靠教的是靠养的,所以养的过程就是育。

情感 是教育孩子的资本,孩子对父母有了 情感 才会产生依恋。如果孩子跟母亲没有形成依恋关系,等他青春期出现行为问题的时候,很多孩子就是处于一种失控的状态,父母无法教育和控制这个孩子。 所以,在养育孩子的过程中,养很重要。

在养育孩子的过程中, 情感 的丰富与否决定于孩子耳边话语的多少。我们知道越是有爱的家庭话语越多,家里亲人越多声音就会越多,声音多听得多孩子才会说话好。如果我们见到一个6岁上下的小孩子是一个“小话痨”,就可以断定他家里亲人多,受到的关注多。相反一个孩子话语非常少,甚至不敢和人接触,知道3岁之内他身边可能亲人少,或者他受到的关注少,没有人跟孩子唠叨。因此我们可以看到3岁之内的养育, 情感 丰富与否还决定着孩子话语的发展。

话语发展好的孩子 社会 性发展就会很好。什么是 社会 性?就是跟他人的一种接触和群体的融入。这会影响到孩子很多方面的发展,比如现在说的中学校园欺凌,我们研究校园欺凌的现象时发现,很多被欺凌的孩子往往是 社会 性不是很好的孩子,就是说他很孤单没有很多的朋友,相反在中学阶段他的朋友很多,那么他被欺凌的几率下降很多,因为人多势众。从这里,我们又看到了人的言语发展对人的 社会 性发展的影响。

所以说,养育是一个人发展的根,在家庭教育中,养育更为重要,是人生的第一个台阶。

我把人的心理发展划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0~3岁

这个阶段最重要的是对他 情感 的培养。

对孩子 情感 的培养从他刚出生时就开始了,他在完全不能动的情况下,每一次哭喊,你对他是否都有回应,对他的照顾是否到位,都决定着他对这个世界的 情感 。

在从孩子哭喊到你照顾他、安抚他的过程中,他会有什么反应呢?他会记住你的气味、记住你的声音、然后记住你的相貌。孩子从四个月到半岁,对父母的依恋开始形成,这是他对一个人的 情感 。孩子的这种 情感 得到满足,他就对外界建立了信任,这个信任得到满足,他就可以在这个基础上再扩展到亲情,然后是伙伴感情。所以说 情感 就是人性的核心。

第二个阶段:3~6岁

这个阶段,性格的培养是重点。

这个阶段是后天人的 社会 行为方式建立的关键期。父母要懂得在孩子在3岁左右对她的错误行为说“不”,这是非常重要的。我研究未成年犯罪发现很多十五六岁的孩子父母拿他没有办法,父亲说我劝过他,说过他,打过、骂过,但是我说还是不听,我拿他没有办法,为什么?因为父母没有在孩子3岁时哭闹时对他说不,孩子在6岁之前没有学会适可而止。这样的孩子在6岁之前,父母对他说不行,他最多在地上打滚,但如果6岁之后对他说不行,他就可以跳楼……所以对孩子性格的培养必须是越早越好,也就是6岁之前,他反抗能力非常小的情况下给他建立行为模式。

我们从3岁开始学会对孩子说不,然后告诉他什么是对的,什么是不对的,让孩子的行为有底线,行动有规则,一个孩子拥有一个良好的行为模式对他接下来的发展极为重要。

第三个阶段:3~18岁

这个阶段最重要的就是培养孩子的学习习惯。

孩子从6岁时开始上学了,如果在此之前,他的家庭已经把前两个阶段做好,父母对他有一定的心理影响力,这就建立了培养他良好学习习惯的基础。

其实对于孩子的学习问题,父母首先要意识到人与人在学习方面是存在差异的,这个差异最重要的一部分来自遗传,还有一部分来自后天,其中智力相当一部分取决于遗传,技能方面的东西才是后天。孩子有些智能是天生的,当父母发现孩子在某个方面学习不占优势的时候,就要研究他有没有其他方面的优势,天生我材必有用。现在很多家长有一个误区,常常跟孩子说别人为什么考100分你考不了,别人为什么学习那么好你为什么学不好?我认为这个涉及到孩子的能力问题,因此对于能力问题恰恰要甄别他先天的个性。

根据多元智能理论,人有八大智能,学习类智能只占其中一小部分。在孩子发展的第三个阶段,父母要帮助孩子找到他的优势智能,找到他的优势智能就相当于找到了他自我的价值,这个价值就是他今后在 社会 上的一个定位。

第四个阶段:18岁以后

孩子经历过前三个阶段之后,也就是18岁之后,他基本的认知就基本成形了,但这并不意味着他的认知就停滞不前了,实际上,人是可以通过修养对自己的认知进行调整。

不过这个时候的修养更多是靠自己修的,很多父母在孩子成年之后还对他过多地干涉,四处问师救药,让别人救救他的孩子其实已经很难了。三人行必有我师,这个阶段的孩子要学会在 社会 活动当中修养自己。

以上就是我谈到的心理发展的四个阶段,我们可以看到养育和教育它们的关系,其中前两个全部在养的过程,后面两个是教,包括自我的一种成长。

李玫瑾: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会长

李玫瑾教授,著名心理学专家,因其养育孩子理念实用有效受到家长们追捧,抖音上过亿播放量,被尊称为新一代 育儿 专家,深受很多人的喜爱。

父母都明白一个道理:养儿防老。生了小孩,可以让自己避免老了之后没人照顾,子女能照顾自己的后半生,还是会出现养儿不防老,自己辛苦了大半辈子,为孩子付出了那么多心血,却还是养出了不孝子,对家长来讲是多么心寒呀。

其实孩子孝不孝顺,和父母的教育有着十分大的关系。如果孩子的父母是这三类,就很容易养出不孝顺的孩子,希望你不在其中。

过分溺爱:很多的家长都会特别爱自己的孩子,尤其是独生子女,就会出现孩子过度溺爱的情况。家长太过溺爱孩子,从小孩子磕一下碰一下都会心疼,孩子想要什么就会给孩子什么,衣来伸手,饭来张口。

这样的孩子就会不知道生活的辛苦,孩子不会有独立长大的概念,会把这一种的好当做是理所当然。

如果这样的孩子长大之后,就更加不会珍惜父母的爱,并且随意践踏父母给他的关心,没事情的时候不会关心一下父母,有事情才会叫父母帮自己解决。这样的父母恨不得把星星也要摘下来给孩子的,活得最累,单孩子却最不孝顺。

这就叫做什么事情都会对孩子百依百顺,造成孩子养成依赖的性格,这样的家长通常活的最累,因为你不知道孩子什么时候就会对你有什么样的要求,时间一久家长放任不管的话,孩子在会有出息吗?

遇见这样的情况,要想让孩子孝顺的话,就要懂得放手,因为家长不应该过度的溺爱孩子,孩子需要成长起来,学会独立,不应该就是一个只是学会依赖的孩子,孩子的事情就让孩子自己解决,自己最多去引导孩子怎么解决。

还有一种做法即使,积极培养孩子的家庭责任感开始,其实,让孩子知道家长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孩子的时候,有时候能自觉的维护家庭利益,有时候可以抑制住孩子不去购买自己想要的东西的时候,孩子的家庭责任感就建立起来了。

但不管怎样,不管孩子做到什么样的结果,家长做好榜样就是对孩子最好的教育。

李玫瑾育儿书籍有《幽微的人性》和《心理抚养》。

《心理抚养》是一部由李玫瑾所著的育儿书籍,上海三联书店出版发行。心理抚养是一种全新的育儿理念,在养育孩子的过程中,父母往往特别重视孩子是否吃饱穿暖、身高体重如何、是否活泼健康,把这些当成爱的全部,却因为疏于了解、关注婴幼儿、青少年的心理健康。

从而导致孩子在成长过程中产生了一些难以逆转的心理困境,特别是进入青春期后,会出现拒绝交流、出走、顶撞、不合群、学习困难等问题。对此,心理学专家李玫瑾在《心理抚养》一书中向父母传递了这样一种理念:养育孩子,心理抚养比物质抚养更加重要。

内容简介

作者认为,心理抚养主要包括情感、性格、观念、能力四个方面,父母必须参与心理抚养的全过程,通过陪伴、关爱、获得孩子的依恋感,进而获得管教孩子、“立规矩”的资本。家长通过参与孩子成长,进行情感抚育,教他做人做事,这种心理抚养比满足孩子的物质需求更重要。

父母亲自陪伴孩子成长,比给孩子挣钱更有价值,我们不能错过塑造孩子未来人生的最佳和最关键时期。李玫瑾,著名犯罪心理学家,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委员,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家庭教育学会常务理事,代表作有《谁在犯罪》。

李玫瑾是当今难得的优秀的心理学家之一,不媚俗,有担当,非常优秀。

她不止是个教授。这么多年来,经常有地方公安在遇到疑难案件的时候请她前往,她作为顾问在现场进行勘察,向办案民警提供犯罪心理画像,帮助侦查人员缩小排查范围,最终破案。

犯罪心理画像这块,有兴趣的朋友可以看一下李老师翻译的《犯罪心理画像——行为证据分析入门》Criminal Profiling: An Introduction To Behavioral Evidence Analysis,作者: (美)布伦特·E·特维

当凶手被抓获,李老师会到看守所、监狱去会见,向他们提问、与他们对话。她说每次去之前会列一个单子,写好她要问的问题。

李教授有好多对普通人来说极有实用意义的做人,做事,自保,自励的经验和建议。其中印象最深的一个是:如果一个孩子在校园里想避免霸凌,和被人欺负,被孤立,被针对,最好的方式是与几个人通过共同爱好,融入一个小集体,找到一起玩的伙伴。

孩子最天真,但孩子也最势利,弱肉强食,畏强凌弱,往往喜欢挑选那些落单无助的孩子去欺负。只要你有一个集体,哪怕是足球队边缘人物,戏曲社新进弱鸡,只要你能融进去,让人看到你被组织包容接纳的几个画面,就大概率不会被坏孩子优先挑选出来欺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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