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对违法吸烟行为予以劝阻,对不听劝阻的要求其离开。对不听劝阻且不离开的,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对不听劝阻并扰乱公共秩序的,向公安机关报案。可直接拨打12320举报公共场所吸烟的不文明行为,室内公共场所一律禁止吸烟,法定划分的部分室外区域全面禁止吸烟,这部分区域可以设立吸烟点,吸烟点以外的区域禁止吸烟。没有设立吸烟点的公共场所室外区域属于全面禁止吸烟的场所,不在法定禁止吸烟的室外公共场所范围不受限制。
法律依据:《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
第一条 为减少和消除烟草烟雾危害,保障公众健康,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提高社会文明程度,根据宪法及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十一条 下列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全面禁止吸烟:
(一) 托幼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学校、活动中心、教育培训机构等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活动人群的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
(二) 高等学校的室外教学区域;
(三) 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妇产医院的室外区域;
(四) 体育、健身场馆的室外观众坐席、赛场区域;
(五) 公共交通工具的室外等候区域;
(六)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吸烟的室外场所。
我觉得在公共场合吸烟是最不道德的了,至于在大街上不要影响他人的环境还是可行的,毕竟经抽烟这种行为人人都戒烟是很难的,要给他们时间,劝导这种行为的人,少数部分人我给的评价是:没有修养、没有公德心、目中无人、自私自利,因为,每个人的修养不一样,希望大家少抽烟或者不抽烟,给自己和他人社会一个良好的环境!
这是一种非常不好的现象。
首先我们应该清楚公众场合的定义,也就是说公众场合是属于大众的地方,不是私人场所。有些事情我们需要考虑到在公众场合做合不合适的问题。平常,在广场,在商场,在车上等地方有很多的人吸烟,这是很不对的,严重会影响到其他人的安全。另外有些地方专门设定有吸烟区,但是有部分人嫌麻烦所以在公众场合到处吸烟,是一件对自己不负责,对他人也不负责的事情。
责任,我们每一个人都有,所以在公众场合我们应该洁身自好,为了不影响他人活动就不应该吸烟,因为吸烟有害健康这是众所周知的,而且吸烟者吸烟的同时会排放烟雾,这就会被其他附近的人吸入肺中,这就造成一种亚健康的现象,有时候这是一种极不负责的表现,珍爱生命是我们都要警惕的事情。
没有群体意识,这种行为具备了不负责任,也有一种缺乏群体意识,群体在很多地方都会存在,所以我相信在这种场合吸烟对于很多人来说都是极为讨厌的,有时候人缘不好的原因就在于此,只要你自己能意识到在公众场合不吸烟,严谨做事情别人就会更加的信任和对你有不一样的看法,所以说在公众场合应该要培养一种自我意识,懂得为别人考虑,集体的利益永远要考虑在前。
不应该为了自己一时的快感而造成身边所有的人反感,甚至伤害身边的人,这时就不好了。在公众场合要养成良好习惯,不能抽烟,要抽烟的话就在公众场合指定的地方抽,这样子对自己,对大家都是一个好的处理方法。
举报餐厅内有人吸烟是非常有用的,因为吸烟不仅违反了公共场所的禁烟规定,而且对他人的健康也带来危害。以下是举报吸烟的几种途径:
1 餐厅内如果有人吸烟,可以向当地卫生、环保或者公安等部门进行举报。具体的举报方式可能因地区而异,您可以在当地政府官方网站上查找相关信息,或者拨打当地公共服务电话咨询具体操作步骤。
2 如果身处的是室内公共场所,如商场、餐厅等,可以向场所的管理人员举报。他们会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制止吸烟行为。
3 如果是在室外公共场所吸烟,可以向城市管理、街道办事处或者社区管理部门进行举报。他们会安排相关人员前往现场处理。
4 如果身边有手机,可以拨打12320举报公共场所吸烟的不文明行为。这是中国卫生监督中心的电话,可以举报违反卫生法规的行为,包括吸烟。
无论采取哪种方式,举报吸烟行为都是非常有意义的。吸烟不仅危害个人健康,也会对周围的人造成二手烟的危害,通过举报吸烟行为,可以制止这种不文明行为,保护公共场所的空气环境和人们的健康。
问:在上海一家餐厅吃饭,发现有人吸烟,上前劝阻,对方不听,我是否可以投诉,相关部门会如何处罚
答:根据《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任何个人可以要求吸烟者停止在禁止吸烟场所内吸烟;要求禁止吸烟场所所在单位履行禁止吸烟义务,并可以对不履行禁烟义务的单位,向监管部门举报。鼓励单位和个人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或者相关行业监管热线,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
根据《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规定,禁止吸烟场所违反条例的,处以两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且不听劝阻的,处以五十元以上两百元以下的罚款。
对在禁止吸烟场所内吸烟,不听劝阻且扰乱社会秩序,或者阻碍有关部门依法执行职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部门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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