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不承担法律责任,但是母亲的行为已经涉嫌故意杀人罪了。
事件唯一幸运的结果就是小孩最终被救下了,但是母亲的行为俨然不可饶恕,就行为结果来说,母亲已经是达到了故意杀人的程度了,而且受害者还是自己的至亲,从行为过程和结果来看,除开法律责任,父母都要承担舆论谴责,面的这样的事情,我的看法主要有以下几点。
1、任何动机都无法解释故意杀人的行为结果。
先不讨论说明夫妻之间的矛盾有多深,家庭纠纷就多么令人无助,就仅仅凭借母亲将自己亲生的小孩扔入河中这一点来说,母亲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而之前所有的过程或者说动机都无法合理解释这样的行为,因为就算你是母亲,也无权剥夺孩子的生命权。
2、生而不养的行为会使得父母丧失掉自己的全部人格。
对于一些有爱心的人群来说,养一只小狗都要筹划准备好久,何况是自己的小孩,既然父母将小孩带入到了这个社会,那么18岁之前就必须承担小孩的抚养和教育责任,这是我们社会的规则,也是万物繁衍的规则,一旦有人打破这种规则,那么必然会受到规则的反噬,比如说法律会制裁这样的父母,而同时社会也会遗弃这样的人群,因为他们已经丧失掉了自己的人格。
3、夫妻情感关系是一门科学,寻求帮助是一种非常好的解决途径。
在我看来,夫妻是会经历四个阶段的,分别是亲密期、冲突期、成长期和亲人期。事件中的父母明显就处于第二阶段,而根据两人的行为结果来判断,夫妻二人明显都不知道如何理性的渡过这样的特殊时期,最终将事态闹到一发不可收拾的局面,这里我只能给到一个建议,咨询心理疏导师或者说自己网上学习点夫妻之间的经营之道,这样的方式一定要比盲目的自我情绪爆发要好很多,大家认为呢?
结束语:我是乔南,一名专心写情感文案的法务,最后希望小孩尽快从心理阴影中走出来,也希望夫妻尽快冷静下来,重新走上人生的正轨。
有很多人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但是我觉得只要真心相爱的两个人在一起,都会互相包容对方身上的缺点,然后在生活中慢慢的磨合,虽然会有争吵,但是在一起也非常的幸福。因为毕竟你们已经成为了夫妻,不应该因为一些小事而伤了和气,因为你们以后将会是一起携手度过余生的人,以后你们还可能在一起,经历大风大浪,你们已经将爱情化作为了一种亲情。
而近日网络上爆料出说有一对夫妻在吵架之后将钱全部扔向了河里,而河面上全部漂浮着人民币。然后有很多市民都纷纷穿着救生衣下河去打捞人民币,还引来了许多人围绕在河的两边驻足观看。而且听人家说大概有几十万的钱都被扔进了河里。
世人忙碌,不过是为了几两碎银,偏偏这几两碎银能够维持生活,供子女上学,赡养父母。而我觉得这对夫妇吵架把钱扔进河里,非常的不值得。虽然这件事情还没有核实,是否是夫妻俩吵架。但是我觉得也不应该把钱扔进河里去,因为在怎么说这些钱都是自己辛苦劳动得来的,都是自己日夜夜操劳所得来的劳动成果,所以再怎么说也不应该把他们扔进河里去。
而且夫妻本是同林鸟,何必为了争吵把劳动成果扔向河里去呢?再怎么说两个人都是同一条船上的蚂蚱?我觉得没必要为了争吵而去赌气的将钱扔进河里去。有什么事都可以好好商量,不要伤了和气,因为毕竟夫妻俩一路走来也非常的不容易,而且以后你们也将会是一起走到最后的人。再怎么说,为了自己的子女和自己的父母都不应该经常吵架,伤了和气。假如吵架了,整个家庭的气氛都非常的不对劲,而且还会影响家庭的感情。而且我觉得男方也应该纵容着女方的小脾气,毕竟她是女生,让着点,她显得你气度很大。女生嘛,难免有一些小脾气,你哄哄她,对她笑一笑。而俗话说得好,伸手不打笑脸人,我觉得有什么事情好好解决,总比吵架打架来的好。大家都是文明人,以文明的事情解决。
再说了大家都是成年人,早已经开始担当起养家糊口的责任,更应该有成年人的气度,吵架是解决不了事情的,唯有两个人坐下来好好的商量,才能把事情解决好。
孩子因父母吵架被母亲扔河里身亡,母亲需要为此事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如果没有精神病,那就是故意杀人罪。
看到这则新闻,我是非常痛心的,又感觉整件事情中充满着怪异!
口角之争,必有所伤。人们往往认为“口角之争”不是什么大事,其实,从古到今因为“口角之争”引发的血淋林的教训,比比皆是。古有春秋时期,吴国和楚国因为边境上两个采桑女发生口角,而引发的两国之战;近有因为家庭纠纷口角引发的岳父杀死女婿一家三口灭门案,再到这件年轻夫妻争吵后,母亲将孩子扔到河中事件,无不宣示,口角之争,必有所伤。
孩子无辜,情理、法力难容。夫妻双方,一个赌气将孩子扔入河中、一个眼睁睁看着孩子被扔入河中,这事何等的怪异,又是何等令人痛心,孩子是无辜的,他甚至毫无选择的权利,“虎毒不食子”更何况人呢。法律惩戒不足以“救赎”,内心忏悔不会得到“安宁”。孩子愿有来生,一切安好!
夫妻相处,多谢尊重。现在网络上充斥着一种夫妻“虐文化”,例如,夫妻发生争执,女方无错;还有甜宠剧中女主被男主宠上天等等,给了一些年轻人与异性相处的错误引导;夫妻相处之道,我们的古人已经给出了很好的标准“举案齐眉、相敬如宾”,即:夫妻相处要有边界感,每个人都是独特的,唯一的,都希望获得关注、尊重,特别是自己的丈夫(妻子);因此,夫妻双方在相处过程中要勇于承认对方的独特性,多看对方优点、少拿放大镜看“缺点”,遇到事情彼此多换位思考,了解、理解对方的想法,不要过于“指手画脚、横加指着”,给自己亲近之人一些彼此尊重、一些和和气气,让彼此成为彼此的依靠,让家成为幸福的港湾。希望悲剧不要再重演。
生活一辈子,归根结底都在为了挣钱而奔波操劳,物质、精神,无论哪一种需求均离不开金钱的支配。网爆疑似一对夫妻吵架居然把最珍贵的钞票给扔到河里,有关部门已介入调查。故意损坏人民币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下面具体介绍: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43条规定:故意损毁人民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伪造、变造人民币,出售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而运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三条 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而持有、使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一万元以下罚款。第四十四条 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的,中国人民银行应当责令改正,并销毁非法使用的人民币图样,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
二、人民币在我国具有至高无上的法律地位。意毁损人民币,制作、仿制、买卖人民币图样,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损害人民币的行为。前款人民币图样包括放大、缩小和同样大小的人民币图样。单位和个人持有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的,应当及时上交中国人民银行、公安机关或者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发现他人持有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三、中国人民银行、公安机关发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应当予以没收。加盖“假币”字样的戳记,并登记造册。持有人对公安机关没收的人民币的真伪有异议的,可以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鉴定。公安机关应当将没收的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解缴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停止流通的人民币和残缺、污损的人民币,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回收、销毁。具体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以伪造、变造的人民币对外支付。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在营业场所无偿提供鉴别人民币真伪的服务。
有关浙江嘉兴年轻父母争吵后将孩子扔到河中的话题引发了社会各界网友们的热议,大人之间的事情为什么要牵涉到小孩子呢?孩子应该是父母爱情的结晶,也是联系一个家庭的纽带。当父妻之间发生冲突的时候,不应该让孩子为大人们范的错误买单,毕竟孩子是无辜的。
然而,在如今的社会上,还有很多的新手父母不知道这个道理。总是在双方发生不可挽回的矛盾时,让孩子无辜受到伤害。
那么,究竟为什么大人的错误要让孩子来承担呢?我们从浙江嘉兴年轻父母争吵后将孩子扔到河里的事情来加以分析,说明这个问题的原因有哪些。我个人认为大人的错误要孩子来承担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个是年轻的父母本身都处在愤怒的边缘,对于孩子少了些耐心,甚至会觉得孩子是两个人之间产生矛盾问题的根源,所以才会冲动之下做出不可饶恕的举动。但当他们都真正的冷静下来之后就会后悔莫及,毕竟每一个孩子都是在父母的期待中来到这个世界的,他们都是父母眼中的宝贝。
另一个原因就是父母对于这些冲动的举动给孩子的未来可能造成的影响并没有当回事儿。可是我想说的是父母之间的矛盾冲突会给孩子的心理上产生无法弥补的伤害。他们可能会因为童年时经历的不幸而影响以后得生活,因为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当父母表现给孩子的都是情绪中最负面的情绪,那么孩子很可能就会被影响。
所以,当大人们之间有矛盾冲突产生的时候,一定要避开小孩子。不要把情绪传递给孩子,让他们过早地感受到害怕和恐惧的情绪。大人的错误不应该让孩子买单,孩子应该在一个有爱的环境里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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