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得要命的爱情李泰迪什么 时候喜欢上丁菲

远得要命的爱情李泰迪什么 时候喜欢上丁菲,第1张

第4集初夏偶遇泰迪学长 沈岸西服被洗清坏

  大学时期,初夏是校刊编辑。两个女生为了争着采访泰迪学长吵架,初夏劝架时被李泰迪看见。图书馆里泰迪找到初夏,两人做了好朋友。小学时的孟响参加亲子运动会,李泰迪还假扮了孟响的爸爸。听到这些的丁菲和若男又准备撮合两人,初夏表示那都是很久远的事情了。此时李泰迪也正翻着和初夏在大学时拍的照片。达芬奇敲门吵醒了晚上在家正睡觉的丁菲,求丁菲不要离开他。两人和好。第二天清晨,丁菲接到客户电话匆忙起床,达芬奇感到不悦,丁菲也越发感觉到两人之间的不合适。沈岸早上上班收到昨晚晚宴的客人送来的很多西装。恼羞成怒的沈岸正好看见外面路过的初夏和孟响。沈岸和助理追出来让初夏为衣服的事情鞠躬道歉。孟响灵机一动,叫沈岸爸爸,路人的围观中,孟响拉着初夏跑走。初夏带孟响回到自己父母家,初夏的爸爸腿脚有残疾。两个老人十分疼爱孟响和初夏。初夏骗父母说自己的工作很好,又给了父母很多钱说是自己发了奖金,而且“那个人”也按时寄钱,初夏爸爸听到这话气的扔下筷子,幸好孟响打岔引开话题。初夏在父母房内看见被撕掉一个人的全家福,百感莫名。初夏妈妈进来问起“那个人”,初夏告诉她,那人一直没有过联系。孟响在院子里打电话被初夏看见以为对方又是瑶瑶,初夏抢下电话听见对方要她的简历并要安排面试。原来孟响看见家里的招聘广告早已经知道她失业了。初夏和李泰迪等朋友在达芬奇工作的地方为丁菲升职为副总监庆祝,大家让达芬奇唱歌,达芬奇告诉他们自己不会为所谓的副总监唱歌,丁菲和他吵翻。几人庆祝完一起出来,在门口碰到骑机车的达芬奇,他第一次见丁菲时一样把她的裙尾撕开,要骑机车送她回家。丁菲生气自己穿的裙子非常珍惜,让达芬奇必须把钱赔给她。初夏和丁菲、若男一起时,丁菲顺嘴说出初夏没有工作的事,初夏向若男坦白自己辞职了。初夏告诉若男自己不愿总是朋友帮忙,若男说作为回报请初夏帮自己一次。若男作为名校千金,生活富足,家里也为她安排了很多优秀的男人见面。若男让初夏做自己的后援团陪自己去相亲。相亲的地方在市中心的咖啡店,若男和初夏商量好暗号,让初夏坐在咖啡厅的角落,好及时出现为自己解围。不想相亲的对象正是沈岸。沈岸和若男正在聊天时,乔佳影来到餐厅,沈岸让她一起坐下。沈岸见若男对小影子的包容,对她产生了些好感,这时若男发出暗号,初夏只好赶来假装偶遇的若男好友把她拉出餐厅。两人跑出餐厅后,初夏告诉若男沈岸就是之前被自己抹蛋糕的人。若男告诉初夏自己已经喜欢上了沈岸,是因为紧张才把暗号记反了。沈岸和小影子打羽毛球时总是心不在焉,小影子问他是怎么了,沈岸说自己一遇到那个孟初夏就会倒霉,也表示他觉得若男是合适的结婚对象。李泰迪陪初夏买菜回家,孟响见到他十分冷漠,李泰迪见状只好赶快离开了初夏家。

我一生渴望被人收藏好,妥善安放,细心保存。免我惊,免我苦,免我四下流离,免我无枝可依。但我知,我一直知,那人永远不会来。

我想做一场梦,梦里你始终陪着我,我从不会担心你离开,你也从不愿离去,梦里,你陪我从年少如花到青丝如雪,我们渐渐苍老却共同走过生命里所有的春秋冬夏,晨钟暮鼓,安之若素,岁月静好与君老。你愿意陪我做这个梦么。

华胥引中慕言说,宋凝的心愿是沈岸一直爱着她,而沈岸在最爱宋凝的时候死去如果沈岸活着,难保不会变心,而此时他死了,宋凝可以怀着这份爱长久地活下去。原来,当真是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么。

也许真的是我太不成熟,太幼稚,不懂爱,所以我拿出一把双刃剑,既刺伤了你,也让自己鲜血淋漓,当我把剑刺出去的时候我一动不动定定的看着你,只是想看看你多多少少有没有喜欢我,有没有那么一丁点在乎过我,也许真的天意如此,我们注定渐行渐远,再不相见。这一生见过你在你的生命中留下过印记,这便足以。

走路撞上电线杆,很痛,以后走路都会绕着走,很久以后,我不记得有多痛了,可是电线杆永远都在。

其实我们之间很多事情你连维持和挽留都不曾,那你又有什么资格谴责它们的离开让你伤心,很多事情往往都是危悬将坠,你只要拉一把,或许它们就不会离开的那么快,可是你没有。

这世上会嫌弃我会骂我会说我矫揉造作会说我虚会说我假文艺但是又会全心全意的不顾一切的对我好的人,也就只有你一个,你知道的,我说的就只有你。

在你离开后的日子,我不停的把那些事情循环一遍又一遍,不停的让自己掉进坑里,不停的离开回来,仰望,落泪,等待,渴望,幻想,不停的倔强的一个人,倔强的等待某个人某些人回来,可以看到我,看到我,我没有背弃我们曾经的约定,我还在离开的地方原地守候,等候归来

我还记得我说过,如果我喜欢一个人,我就会把自己一切喜欢的东西孩子般的献给他,然后等待他的一句喜欢然后笑出来,再继续寻找一切新奇的东西给他,怀着一腔满满的温暖的爱和虔诚的心情,把我所拥有的一切都献给他,告诉他,我爱他。你忘了,所以我也让自己不记得了。

我挖了一个坑,执意的不管不顾的跳下去,你在旁边却只是看着我跳下去,连拉我一下都没有,可是我又后悔了,想出来,却发现,你早已离开,而自己已经走不出来了

开始什么都不想做一躺躺一天动都不想动吃都不愿吃,想象自己已经死亡,尸体开始腐烂发臭生虫毁灭指甲头发和皮肤脱落变成丑陋光滑的骷髅然后风化变成一粒粒灰尘湮没,然后世界就没有我了,没有人再记得我,记得我的眼泪我的笑容我的爱我的恨,这样真好。

会对自己说:孩纸,别这么天真了,呵呵呵,你以为山盟海誓生生世世说出来就一定会成真么,你错了,说出来的一瞬间或许都会觉得可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但是,很多事情不是你想就可以的,你不会维持不会保护不会挽留,事实证明你得等待下一段爱情,而这段爱情里ta已经不属于你了。

之后,我呵呵的笑,很好,恨之入骨,感谢你对我恨之入骨,至少你还记得我。

心好疼,心疼自己也心疼别人,不为别的,只因为对彼此的痛苦感同身受同病相怜

喜欢什么的,爱什么的,一切难忘的忘不掉的什么的,只要把那块记忆挖出来再把心封起来就好了

你知道我最担心什么吗?就是当你和我吵架闹矛盾的时候,别人趁虚而入来安慰你甜言蜜语逗你开心,然后你自认为遇见了比我更好更优秀的人你会开始嫌弃我的不足,从前觉得可以忍受的缺点到了那时候你却完全无法容忍,讨厌我的任性和不能给你足够体贴和关心,后悔居然和我这样的人相处了那么久渐渐发现我根本不值得你这样付出,然后开始慢慢疏远对我的感情也随之淡漠,那我对你好我真心付出的时候,那人在哪呢看不见吧,因为别人不会轻易对你付出,那样很累,如果我所做的还抵不得了别人的几句话让你开心,那么我情愿离开

别人告诉我割腕前,先喝点酒,三分醉后,洗个澡让血液循环,准备一缸冰水,然后把手放在水里,用刀慢慢的割开手腕,冰水可以止痛,放血的时候,回忆曾经,直到水越变越红,自己越来越轻

如果你给我的,和给别人的一样,那么我不要

曾经以为爱上你会是我最暖的幸福,后来才知道,爱上你是我最痛的领悟。

记得那天去刮痧,那人给我检查,很惊讶,她问我你多少岁,,我说我16,她说怎么可能,成年人淋巴都不一定堵成你这样,我笑笑,接着告诉她我不抽烟不喝酒,她更加讶异没有说话,片刻她摸着我脖子右侧她很严肃的说你去医院检查一下吧,我不解,她转头看见了她们组长,说大姐你过来看看这女孩。那组长过来伸手摸我的脖子,顺着摸下来,在一点停住用力压了压,疼,好疼。刮痧的姐姐邹着眉,就是那,我刚刚刮痧刮到那只用了很轻的力道她竟然疼得冒冷汗,我在那摸了摸,最里面有颗小拇指大的疙瘩,我还以为是淋巴癌。她这样说,那组长又摸了摸,说没事,淋巴结节,多刮几次就消了。刮痧姐姐才如释重负,等到组长走开才说刚刚摸到那个硬块时我吓死了,从没遇过这种情况,我当时想到组长说淋巴癌就是硬块我还以为你得了淋巴癌呢。刮痧姐姐边说话边拿着我的手让我自己摸,说完,刮痧姐姐又给我讲淋巴癌的可怕和严重,她说有钱人得了淋巴癌顶多能活两年,没钱的只能熬过三个月。她说,你怎么还笑得出来。我又忍不住笑笑,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其实我不怕,因为我知道死不可怕,活着才可怕,所以我才敢这样笑出来。

我不信王子,我不信随随便便就可以得到所有人的青眼有加。我已经过了相信天上会掉馅饼的年纪了。

我看过河图《三世》,里面写道,他们同出一门,自小一同习得同种剑法。长大后,她问他,我们的剑法都是一样的,你就不担心吗,他温柔浅笑许下诺言,那又有什么关系呢,我这一辈子都不会对你刀剑相向。可是最后,因为无端的怀疑,他们分别死在了对方的剑下。其实我们也一样,爱情,死于我们该死的不可触碰的骄傲。

有时候打开QQ就只是为了看看你在不在,还好,你还在。

我会不闻不问,但不代表没心没肺,无知无觉。

我还记得曾经笑着对你说过,不要伤害爱你的人,因为你不会知道她面对你灿如春

《穆斯林的葬礼》

 

看这本书的时候,还在读初中。当时哭到不能自已。

 

那时候还小,书中历史背景的描述,已经不太清晰。但是唯独有一个场景,让我哭到读不下去。

 

在新月死之后,楚雁潮去她的墓地,当时新月的妈妈也去了,他们两个爱着新月的人,就在那种生离死别中,承受着痛苦。

 

新月,多么美的女子。有爱自己的父亲、哥哥。当时读的时候,还不太能理解对人性的拷问,也不太能读懂新月的爸爸,他明明和姐姐在一起,也有了孩子,却又和妹妹有了新月。

 

当新月的爸爸和新月的妈妈带着新月回到北京的时候,新月的妈妈还以为回来了,一切就可以好起来了。

 

却不知道,最后,换得的是新月的妈妈独自离开,这样才可以达到一种平衡。读这本书的时候,我在整个古董以及做玉之间穿梭,享受了那段美好。那是我无法企及的文笔,也是自那一刻起,爱上霍达。

 

只是当时年龄小,总以为这样的文字,买一本书都可以拥有的,后来才知道,这样的作品,也许一辈子,只能遇到一个。可遇而不可求。

 

现在,读的书多了,却总想起读这本书的时候,那个流泪的晚上,那种不甘、不舍,不希望新月死去的奢望。

 

在故事上,我哭到不能自已;但是在作品上,这本书让我感受到文字的壮美。

宽容

今天下午我在家读了一篇名叫《沙漠中的朋友》的文章。这篇文章让我受益匪浅。

这篇文章记叙了:两个朋友在沙漠中旅行,两人吵架,一个朋友给对方了一记耳光,被打的人在沙子上写:今天我的朋友打了我一记耳光。当一个人被别人伤害了,要写在最容易遗忘的地方,让风和时间抹去它。

当你不能原谅他人的时候,想想自己犯没犯过错误,有没有需要别人原谅的时候。如果你也犯过错,那你就该原谅别人的错误。原谅别人就是原谅自己。文中被打的人宽容,不计较朋友的过错。可我却不是这样做的。有一次,我的好朋友把我的铅笔弄坏了,尽管朋友对我说了很多遍对不起,我还是不肯原谅她,对她说:“你把我的铅笔弄坏了我也要把你的笔弄坏!”于是走上前,一下子把朋友的笔掰折了。每一次想起这一件事我都会感到内疚,再看看我身边的朋友他们就比我做得好得多,记得有一次,我把朋友心爱的笔记本弄坏了我的朋友不但不怪我还送我了一个漂亮的笔记本。想到这里我忽然想起了一个发生在十七世纪的故事。

在十七世纪,丹麦和瑞典发生战争,一场的战役下来,丹麦打赢了,一个丹麦士兵坐下来,正准备取出壶中的水解渴,忽然看到,原来在不远处躺着一个受了重伤的瑞典人,正看着他的水壶。 “你需要比我大的水壶。”丹麦士兵走过去,将水壶送到伤者的手上,但是瑞典人竟伸出长茅刺向他,幸好偏了一边,只伤到他的手臂。“嗨!你竟然这样对我。”丹麦士兵说:“我原来想把整壶水都给你喝,现在只能给你一半了。” 后来,这件事被国王知道了,特别召见这个丹麦士兵,问他为什么不把那个忘恩负义的家伙杀掉?他轻松的回答:“宽容是金,我不想杀受伤的人。”

读了这篇文章我相信大家都知道文中的人物是怎样对待对方的,他们懂得宽容,我读了这篇文章下定了决心:一定要学会宽容。相信大家也下了决心,一定要做一个宽容,会原谅别人的人,其实这个世界上没有不伤害别人的人,每一个人都要学会原谅别人。

字数有点多,望采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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