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一男子和家人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一气之下竟然把自家的被子点燃,火苗越烧越旺,等到男子反应过来再去扑火,发现已经来不及了,火势太猛,几乎把家里所有的东西都点燃了。
男子见情况危急,立刻逃出房屋,拨打了报警电话。消防人员随后赶到现场,此时从楼下看,男子所住的楼层窗户,正在往外冒出滚滚浓烟,火苗还在不断地朝窗户外面乱飞。如果不及时扑灭,极有可能影响到其他住户的安全。
消防员立即进入房屋内部,对大火进行扑灭,同时开始疏散整栋楼的群众。大火很快被控制住了,但男子家中的所有物品已经全部被烧光,万幸的是没有人员伤亡。目前,男子已被辖区派出所带走,等待作进一步处理。
该男子的行为虽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也带来了较大的经济损失,对周边居民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恐慌。
同样的案例在另一座城市也有发生,10月25日,江苏省常州市某商铺的火灾,造成5死两伤的惨痛后果。这场火灾发生在25日凌晨,火势迅速蔓延,导致整栋商业楼被烧得面目全非。
火灾发生后,消防部门立刻赶到现场,经过2个小时的全力扑救,才把大火扑灭。公安机关对现场进行了初步勘查,发现此次火灾是人为纵火。目前,犯罪嫌疑人已经警察控制,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从犯罪心理学的角度看,纵火犯和一般罪犯明显不同,纵火犯对社会的危害性更大。著名美剧《别对我说谎》中Foster博士曾说过这样一句话:放火、强奸本质是相同的,都是为了宣张自己的力量。
纵火犯一般都具有表演型人格,在纵火犯中男性的占比更大,而且一般兼具反社会人格。纵火犯的心理特征与其成长环境密切相关。如果一个人在童年时期,得不到家庭、社会和学校的关注,长期被周围人忽视,他们很容易会通过一系列极端对抗行为,比如纵火、制造爆炸、连续杀人等,引发他人对自己的关注。
此外,当一个人幼年时长期被父母排斥,生活在充满暴力的家庭中,也极易养成冲动、具有攻击性的人格特征,并且还会伴有焦虑和抑郁的症状。
因为长期生活在压抑的环境中,这些纵火犯多为内向性格,外表沉静、沉默寡言、冷酷无情,具有极强的报复心理,喜欢从破坏、毁灭、死亡中获取快感。
在各种犯罪**中,除了强奸,虐待动物和纵火是连环杀人犯最常见的特征。这些特征被科学家合称为"麦克唐纳症状"。虐待动物,对杀人犯而言是杀人的预演,他们通过杀小动物逐步消除内疚和本性的同情心,获取快感。
纵火带来的感官体验是其他方式无法相比的,当熊熊大火照亮整片天际时,犯罪份子误以为自己掌握了生杀大权,所有人都将在自己脚下俯首陈臣,极大地弥补了童年被忽略遭受的创伤。对他们来说,既然没有能力得到关注,那就在毁灭中寻找心理平衡。
"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这并非为某些纵火犯辩解。从临床心理学的角度看,一个孩子在18岁以前若具有反社会人格障碍,在人格得到固化之前,如果能得到外界的关注,大部分都能得到改善。
所以,对他人多一点关爱,多一份温情,用爱去融化还未滋长的仇恨,整个社会也会更加和谐、美好。
按你所述,损失金额较大的,涉嫌放火罪
放火罪
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相关规定,放火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具体罪名之一,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放火罪是一种故意犯罪,其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放火危害公共安全,一般包括三种情况:
一是危及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的安全;
二是危及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三是既危及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同时又危及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一男子在吃完饭回家的过程中与女友发生争吵,醉酒状态下,怒砸汽车并放火将汽车发动机舱点燃。
近日,北京海淀检察院对涉嫌放火罪的高某某依法提起公诉。
2017年6月12日晚,高某某和女友刘某某外出吃饭,因高某某喝了酒,饭后由女友刘某某开车回家。途中,刘某某驾车与其他车辆发生剐蹭,为此高某某就与女友吵起来。行至刘某某的暂住地小区时,两人下车,高某某与女友发生冲突。
从小区的监控视频中可以看到,行至刘某某的暂住地小区时,高某某指挥女友刘某某停车,之后两人下车,高某某与女友发生肢体冲突,女友将高某某衣服扯掉,高某某将女友刘某某推到在地。随后高某某拿起雪糕桶(路障)、椅子等物体开始砸车,将玻璃打碎。之后将小轿车前盖打开,用棍子开始敲打。过了一会,高某某从车内拿出一些可燃物,将一些落叶等杂物在车子旁边点燃,用夹子将可燃物扔到前机盖内,发动机瞬间爆燃。这时旁边保安室的保安拿出灭火器迅速将火灭掉。
之后刘某某和保安均报警,当日,高某某投案自首。
犯罪嫌疑人高某某系北京人,今年35岁。高某某在公安机关陈述,自己的孩子五月份得了肿瘤,现在住院治疗,女友和孩子的关系也不好。父亲瘫痪在床,母亲耳聋,压力大导致心情不好,当时又喝了酒。
据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了解,被毁车辆系高某某和刘某某共同出资购买,共15万元,首付7万,高某某出资5万,女友刘某某支付了剩余款项,该车登记在女友刘某某名下。
检察官表示,高某某实施放火行为,虽然损毁是自家财物,但因附近有多辆汽车、房屋,火势较大,虽被及时控制,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构成放火罪,因未造成严重损失,其可能被判处三年至十年的有期徒刑。提醒各位市民在生活中控制自己情绪,切忌冲动行事,以免酿成大祸。
法律分析:夫妻吵架把房子烧了是违法的,构成纵火罪,故意放火烧毁自家房屋,危害公共安全也是犯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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