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离婚了,孩子判给前夫,现在我又找了个男朋友,他不接受我看孩子,因为这事经常吵架,我该如何选择

我离婚了,孩子判给前夫,现在我又找了个男朋友,他不接受我看孩子,因为这事经常吵架,我该如何选择,第1张

这件事你自己怎么理解的呢?婚姻是神圣的,尤其第二段,肯定是心心相印才走到一起的。是需要珍惜的。男友是第一位的。影响再婚的主要因素是与前夫孩子,不要是相处困难,即便孩子出现在眼前提醒着你与前夫的历史,都是对你现男友很大的挑战。看你怎么取舍了。既然判给前夫,当然以孩子爸爸为主负责抚养了,你过多干预对谁都不好。如果,你拿孩子是第一位的,那建议不要再婚,或者说再婚也没有幸福可言。

从法律方面而论,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由一方监护抚养的,另一方有法律赋予的探望权利,在另一方没有因探望对子女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监护方应允许另一方探望。

夫妻吵架分居,妻子把孩子带走后,丈夫有权探望孩子。况且双方仍在婚姻关系期内,丈夫有权和未分居前一样去和孩子沟通交流,也有对孩子的监护抚养义务。

目前关系微妙,建议丈夫冷静处理,并保持耐心,一切事宜不宜通过法律等强硬态度处理,否则会导致夫妻关系会进一步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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