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东河区西门大街允许小型货车通行不

包头市东河区西门大街允许小型货车通行不,第1张

包头市210国道的南绕城立交桥至110国道兴胜立交桥段每日5:00至24:00禁止重、中型货车、挂车、专项作业车、低速载货汽车通行(拉运鲜活农产品车辆除外)。

包头市110国道的G6高速东兴出口至包固一级公路出口段每日5:00至24:00禁止重、中型货车、挂车、专项作业车、低速载货汽车通行(拉运鲜活农产品车辆除外)。

过境的外阜重、中型货车、挂车、专项作业车、低速载货汽车(拉运鲜活农产品车辆除外)全天24小时禁止在110国道、210国道限行区域内借道通行。

此外,非禁行时间每日0:00至5:00需要在110国道、210国道限行区域内通行的重、中型货车、挂车、专项作业车、低速载货汽车须持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专用通行证件,按照指定的时间和路线通行。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中规定:

第二十九条 设置公路限制性标志、标线、设施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同道路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共同研究提出,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设置;城市道路设置限速等限制性标志、标线、设施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专家研究论证后负责实施。

交通信号设置应当规范、合理、清晰。交叉路口交通信号灯应当与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同步设计、安装、使用,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维护,保证使用正常。

内蒙古新闻网-注意!包头市对国道城区段部分货车限行



包头东河区站北路货车禁行吗?
该处有禁止通行的标志

包头东河区站北路货车是禁止进入的。请遵守交通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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