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蝶衣对段小楼,是爱情么?

程蝶衣对段小楼,是爱情么?,第1张

如果爱情是只愿与君相依傍,同台比翼共双飞,那么便是。如果爱情是千般辛苦只为君,毁尽流年亦不惜,那么便是。如果爱情是话尽沧桑殁君前,惟留长恨长相思,那么便是。在幼年,或许他们是单纯的兄弟情谊,单纯的庇护与单纯的依赖。但是,在段小楼拿着烟斗往小豆子嘴里捣痛斥他唱不出《思凡》的那一刻后,便不是了。之后,蝶衣带着诡异而满意的微笑开口唱《思凡》,便再不是自己,而是一个戏子,是一个戏里的妩媚女子。他将戏融入了生活,将戏化作了现实,所以,才可一笑万古春,一啼万古愁。段小楼是戏里的霸王,是蝶衣的戏里永远的生角,那么,生、旦被蝶衣当作了现实,他便一心一意倾慕依赖他的霸王,因戏已成真,戏里的爱情,对于蝶衣,便是真实的爱情。纵使人言此乃畸恋,那么,也是爱情吧,尽管是来源于种种不尽人道的压迫而将蝶衣逼成了这般,于他,那就是爱情。不然,他为何会那般妒忌菊仙?不然,他为何能忍受种种屈辱却终忍不了段小楼的背叛?不然,他为何举剑自绝于段小楼身前,至那一声声呼唤于不顾?因他于自己的身份已然错位,临终前觉悟,总总痴缠,总总眷念,不过来自“我本是男儿郎,又不是女娇娥”被掩盖后的破碎人生。戏,是蝶衣的生命。段小楼,是他这段生命的起点。 整部**不是讲爱情的,蝶衣的悲剧来自被母亲遗弃的少年一生关于自我的迷失,他忘了自己,只知,自己是女娇娥,是虞姬,是倾城名伶。当最后的最后,流年成灰,段小楼无意道破被掩埋的误,这段刻骨不能释怀的爱情便化为了决然的横剑一抹。但,就算这段思欲成狂不过是一个错误,又怎能说程蝶衣于段小楼并非爱情呢?

       再回到这部**的名字上――《霸王妖姬》――故事中的美女极有可能也属于这个类型,“妖”么。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大胆地猜想剧情:力气过人的霸王遇到了美艳毒辣的妖姬,他为她着了迷,但她让他倒了霉。事实的确如此。一部顾名思义的影片,题目暴露了所有悬念,还有没有去看的必要?有。没有人是怀着对梁祝命运的好奇去看他们如何化蝶的,而经典的生命无不是在反复叙述中,将它的文化基因传递给下一代人。用格雷夫斯诗意的语言来说:“有一个故事而且只有一个故事,真正值得你不断地讲述。”其次,片名所蕴含的“暴力和色情”的暗示自然也会吸引人,去一睹霸王是怎样拜倒在妖姬的石榴裙下的。这并不是大众口味庸俗低下,而是好故事之所以能雅俗共赏易于传播,正因为负载着人性本能共同的关注对象。第三,《圣经》的语言风格异常简明,尤其在叙事中,从无繁复的心理刻画,比如,神命亚伯拉罕杀子的故事只有寥寥三节:“这些事以后,神要试验亚伯拉罕,就呼叫他说:亚伯拉罕。

       他说:我在这里。神说:你带着你的儿子,就是你独生的儿子你所爱的以撒往摩利亚地去。在我所要指示你的山上,把他献为燔祭。亚伯拉罕清早起来,备上驴带着两个仆人和他儿子以撒,也劈好了燔祭的柴,就起身往神所指示他的地方去了。”(创世纪22:1-3)而亚伯拉罕度过了怎样痛苦辗转的一夜,却无只字描写。这不是叙述的缺点,而是文学发展的雏形时代所具有的质朴之美,中国文言叙事艺术有着类似的简约之风。这种语言风格的好处是给后人留下了无穷的联想空间。

我喜欢这个故事

小楼第一次喊“蝶衣”是在受惊后的本能反应

小楼第二次喊的是“师弟——小豆子——”

两次之间蕴藉着一种“复归”,即回复至天真原始的小豆子和小石头

“红尘孽债皆自惹,何必留痕?”

蝶衣心里装着恋着菊仙的小楼,零落无着,便只得痴狂于戏,这可算得是蝶衣于小楼“移情”后的“别恋”

从此,蝶衣是虞姬,小楼是霸王:“虞姬抚慰霸王,但谁来抚慰虞姬?’

蝶衣这生的情是一场话不清的“妖梦”,而梦终须是要醒的,以虞姬的身死来见证蝶衣的情灭,何尝不是一个好的了断

前尘旧影中的冲蒙:“本是男儿郎”的小豆子和小石头是师兄弟,还不暇有过多的感情瓜葛

李白这个名字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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