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强烈建议您在任何情况下都保持冷静和理智。使用指头或说出侮辱性的话是不文明的行为,不应该被接受或模仿。如果您遇到了这种情况,您可以这样回复:要求尊重:告诉她您希望她尊重您的感受,并不适合在您面前使用指头或说出侮辱性的话。寻求和解:寻求和解,希望您们能够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离开场合:如果争吵没有解决,并且情况恶化,您可以选择离开场合,以保护自己。寻求帮助:如果您感到不安或担心,可以寻求帮助,比如朋友或家人的支持。请记住,您的安全和健康始终是首要考虑的因素。如果您遇到了任何危险情况,请立即寻求帮助。
没有违法。
“退,退,退”的梗源于一则吵架视频,视频中男子要求摆摊大妈让出占用的停车位并质问大妈有没有营业执照,是不是属于非法经营。但是大妈不予理会并说出退退退,其中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场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或者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等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而大妈没有情节严重的行为,不构成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三)项是1999年刑法修正案增加的内容,而第(四)项则是一个具有兜底性质的规定。有了这一规定,就意味着对于那些未触犯其他罪名的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活动,可以用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例如,传销活动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并且有可能诱发其他犯罪,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未直接规定诸如“传销罪”或“非法传销罪”之类的罪名,故司法机关在实践中以非法经营罪打击情节严重的传销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量刑标准:违法经营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有一位大妈斥责医护,并且大声的说服务是应该的,言论给医护人员带来了严重心理伤害。这位医护人员也没有和大妈吵架,仅仅说“对”就匆匆离开,不过这一幕被旁边人拍摄下来。拍摄视频的人当时没有生气,发到网络上引起了轩然大波,大家都认为这位大妈极其没有素质。别人来援助上海,就是希望上海会越来越好,可是这位大妈却自命不凡,认为自己特别清高,那么让我们来具体了解一下吧!
一,大妈斥责医护
这位大妈一边玩着手机,一边躺在病床上,可能和医护人员发生了一些争执,于是才有了这样一番言论。在说话之时姿态洋洋得意,根本没有把医护人员放在眼里,并且知道就算对医护人员太差,医护人员也还是会为她服务。这只是医护工作的职责,这一行为也不免让人有一些心寒。大部分人对于医护人员都比较感恩,毕竟冲在了第一线,为社会做出了杰出贡献,这位大妈就像寄生虫一样,不帮助他人就罢了,结果还倒打一耙。
二,其言论给医护人员带来哪些心理伤害?
这位医护人员呆呆的站在一边听大妈训斥,在大妈发脾气时,医护人员还一直说对,可能心里正在滴血。想着也有一些悲哀,每个人都对医护人员都十分客气,因为工作太辛苦。每天穿着如此厚重的防护服,有的人为了节约时间,每天都穿着尿不湿上班,只是为了让工作效率更高一些。这位大妈却觉得上海人特别了不起,还让医护人员离开上海,也让不少网友十分气愤。
总之,这位大妈的行为属于个例。希望这件事情曝光之后能够反省自己,不要把低素质总是展现出来,显得特别无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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