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老师,估计枉为人师。大人的事,是不应该牵扯到小孩的,就算起因是小孩。作为老师,应该尽量和家长沟通,而不是闹矛盾,更不能整孩子报私怨。 作为家长,应该体谅老师,不要一味的听小孩的片面之词,也不应无理取闹。总之,和气,才是解决问题的保障吧!
一、共情:出现这样的问题,您一定感觉到很难理解为何孩子会如此?我们一起来探讨一下应该如何去解决。
二、具体化:您可以讲一下孩子“仇恨”老师的定义是什么?认为大家对她不公平后,采取了什么“极端”的方法去发泄情绪的?
三、探讨问题的成因,并具体分析:
a 家庭关系问题:孩子极端情绪的背后,往往体现出家庭关系的问题,从关系入手解决问题会更加有效。
解决:首先,弄清“仇恨”与“极端”的定义是什么?听到家长说一些很严重的词,我们自己先不要被吓到,先问清那些严重的词背后的意义是什么,因为有很多家长在表达时候会不自然的将情况加重,其实真实情况很可能没那么恐怖。其次:仇恨老师与同学、妈妈的孩子,在家庭中几乎必然父母做过一些让孩子感到“仇恨”的事情,所以孩子才会有情绪,有抵抗心里,多探究家庭情况,不止是孩子的,也包括父母、父亲关系、甚至是隔辈老人的。再次,孩子认为父母对她不公平,则要问明原因,小孩子胜负心、竞争心比较重,我们认为的小事,对孩子来说就有可能是大事。再次,给予一些较良好的发泄情绪的办法,如:带孩子一起外出运动、一起唱歌、一起踢球、一起吃饭、一起逛游乐场,或让孩子将难过的事情找个本子记录下来,帮助孩子建立合理的发泄渠道。最后,这样的家庭对孩子的爱与关注肯定是不够的,引导家长多给孩子支持、鼓励与关爱。
如果我作为班主任,看见数学老师和家长吵架,首先我作为班主任会安抚双方的情绪。当一个人情绪处于激动状态的时候,说什么都是听不进去的,所以此刻不要试图去讲道理,或者指责某一方,而是去尽量安抚二人的情绪,让他们尽快地冷静下来。安抚过程中切记要用恰当的语气,合适的语言,并且不可有偏向于某一方的倾向,否则有可能会反而激化矛盾。
其次,作为班主任,我会平静的沟通交流,问明原因。当家长和老师的情绪稳定下来后再寻找合适的解决方法,此刻就需要分别和老师和家长进行平静有效的沟通,让每个人阐述一下事情发生的经过,从中并找到引起二人激烈争吵的根本原因。
最后根据具体的情况作出处理,从沟通中掌握,了解事情大概的经过后对于怎样解决也便心中有数了。如果错在这位老师对家长不够尊重,或者教育方式不对,那么应该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他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并且主动地向家长道歉,保证之后一定改正。同时作为班主任也不要忘了向家长表达歉意,希望家长继续支持老师的工作,一起为孩子的学习而努力。如果家长对老师的做法存在有什么误解,那么此刻应该耐心地向家长解释,让家长消除误会,同时也安抚那位老师的情绪,让老师和家长同时握手言和。
如果是为了孩子,一切都好说,不论谁对谁错都可以以孩子为中心把事情解决好。因为老师和家长都希望把孩子教育成才。如果不是因为孩子的事也可以以孩子为中心把家长和老师私下的事情解决好。因为家长和老师也都有一个共同的目的教育好孩子。无论怎么说都相信家长和老师都是为了孩子的明天付出一切的,所以在孩子前途面前老师和家长的纠纷已失去了意义了。
在现实中,教师和家长的关系难以和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教师是经过相关专业训练的专业人员,应该能够及时总结经验,运用法律、教育和心理等学科知识,积极采取行动,从而构建一种与家长和谐、通达的关系。
一、教师对待学生方式不当
教师与家长法律纠纷的核心都是学生。教师与家长的关系是否融洽,直接取决于教师与学生的关系是否和睦。一般来说,教师与学生关系僵化,家长与教师的关系就会紧张,相反,教师与学生相处融洽,家长往往会对教师充满感激之情,二者关系也相应融洽。所以,教师对待学生的方式和态度往往成为家长与教师发生法律纠纷的诱因。
二、教师与家长的沟通不当
由于教师与学生家长的教育思想与教育方式不尽一致,所以,对学生出现的问题就会认识不同,理解也不同,于是双方产生心理分歧、会有矛盾出现。这就需要教师经常与家长沟通,并且善于同家长沟通。现实中,教师和学生家长沟通受阻,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方面由于教师与家长的关系不带有组织隶属的性质,双方的关系是松散的,所以交往的内容、形式、数量带有很大的随意性。另一方面由于各种原因,教师和家长均没有意识到双方加强沟通的重要性,或者是意识到了,却没有去做,有的也是因为做了,但没有做好。基于此,则应这对教师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教师不尊重家长
教师与家长在人格上是完全平等的,教师不要动辄训斥、指责家长。教师必须尊重学生家长的人格,特别是要尊重所谓“差生”和“不听话”学生家长的人格。面对教育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教师要客观地分析症结所在,公正评价学生的表现和家长的家庭教育工作,与家长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法。
四、教师以权谋私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对教师作出了如下规定:“教师应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不良社会风气,不利用职责谋取私利。” 教师利用职责谋取私利主要存在三种形式:
(一)利用职务之便向家长索取贿赂
利用职务之便向家长索取贿赂,直接表现为以各种借口向家长要钱、要物。家长成了一些道德低下的教师捞钱的对象。
(二)利用家长职权为自己办事
(三)与家长合谋考试舞弊新《义务教育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应当为人师表,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但是,有个别教师在利益的驱使下,竟会和学生家长一起进行考试舞弊的违法活动。这种“合作犯罪”型的“教师—家长”关系。
五、家长法制观念淡薄
新《义务教育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 对学生的教育不仅仅是教师的责任,其中,家庭、社会也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学生家长只有尊重教师的人格,支持教师的工作,配合教师对学生教育,才能取得良好的教育效果。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家长素质不高,加之法律意识不强,在与老师发生矛盾时,往往会做出不理智的违法行为。教师与学生家长虽然社会角色不同,特别是家长的社会角色也是各不相同的,但在教师面前都是学生家长,任何一方都不能采取凌驾于对方之上的态度。从法律的角度看,教师和家长都是平等的公民,教师和家长只有互相尊重,形成良好的人际关系,才能有利于教育孩子。无论是青少年自己的主观原因,客观地讲,主要有社会,家庭和学校三方面。
(1)未成年人自身的因素。
青少年社会阅历少,辨别是非能力差,无法用正常的社会标准去衡量好与坏、对与错,而会带有一定的盲从性和模仿性。在面对渲染暴力、色情的影视作品、书刊等时,往往缺乏辨别能力,极易受到影响而染上不良习惯。
(2)社会环境的影响是滋生青少年犯罪的土壤。
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社会文化都在不断变化。不健康的文化,暴力,色情,及其他内容黑道游戏卡,上网卡,书籍和杂志,**和在城市和农村地区在全国各地电视台工作的增殖,各种录像厅,网吧,视频游戏和其
他娱乐房间无处不在。
(3)家庭教育的不当行为导致青少年犯罪。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他们的言行都会对孩子显著影响,甚至影响孩子的一生。如果
父母的不当行为或不当行为,甚至是臭名昭著的,它会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诱发青少年犯罪。
(4)教育失衡是青少年犯罪的温床。
案主王宏春的行为明显是受到了影视作品中不良情节的负面影响而引起的激情犯罪。这就要求有关部门要加大管理力度,对那些不健康的网络等媒体进行有力的打击。要尽量让学生接触优秀的文化,让他们不断自我完善,提高自己的道德修养,而且还要远离那些异质文化、越轨文化,预防青少年犯罪。爱情之所以被称为人的终身大事,意味着她在人生中的重要地位。产生与异性交往的愿望,是中学生共同的心理特征,是相当普遍的。因为中学阶段正是一个人成长的黄金时期 思想敏锐、求知欲强、记忆力好、好胜心强、精力充沛。这样的好年华,应广泛学习各种知识,提高素质,为开创自己的锦绣前程辛勤耕耘,这才是人生道路上最明智的选择。 这期间,不论有多少男生喜欢你,也不论你喜欢谁,你自己心中始终要有个老主意欢迎友谊,拒绝爱情,在交往中对谁都不要过于亲昵。一个人的内心美,往往要经过多次交往,多方面的接触才能够发觉。中学生都还是孩子,对社会的认识还很肤浅,世界观还没有完全形成,如果凭着一时的感情冲动,过早地进入“早恋“这个误区,十有八九,会结出悔恨的苦果。
社会上有许多因早恋而失足的女孩子,都有沉痛的教训。所以,奉劝所有的中学生还是要听父母的忠告,把主要精力用在学习上。当然,不要只是死读书,也不是不能与异性交往,只是在交往的过程中不要“越轨“。比如,与男同学在一起参加一些社交活动,玩乐玩乐与异性保持友好的关系,学习他们的优点,这都是应该的。当然,老师及家长应及时的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尽早的阻止不良后果的发生。案例中的沈刚和吴海燕两人正属于读书的年龄,但就是因为两人对爱情的认识不够,发生早恋。以及班主任及其家长也各自忙自己的事情,没有及时与他们交谈,最后致使他们走上了不归路,吃下早恋酿成的苦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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