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妾制度是中国古代一夫多妻制的一部分,几乎贯穿了整个古代历史时期,至少可以追溯到公元前1000多年的殷周时期,当时的礼法制度就详细的规定了,上到天子诸侯,下到黎民百姓,分别能娶多少女人,说起古代的婚姻制度,很多人认为是一夫多妻制,其实这是不准确的,具体来说应该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因为在古代妻和妾的身份地位都有很大的差别,古代的确允许纳妾,但并不可以多妻。
在古代娶妻几乎都是父母之言,媒妁之约,明媒正娶过来的,属于正室。除此之外的则不能算做正式的婚配,而是算作侧房,偏房但不能称之为妻,而妾的地位明显低于妻,在律法上地位也要低于妻很多,而且妻妾等级的划分十分鲜明,就算是妻子死了,丈夫也不能随意把妾室扶正,否则就会被杖责,《唐律疏议》里有记载,凡以妻为妾者,杖一百,再以妾为妻者,杖九十并改正。
都说三个女人一台戏,女人多的地方,是非也多,她们的相处方式是非常复杂的,而妻妾之间的相处大致有两种模式,第一是相处和睦,第二是妻妾相争。相处和睦就很容易理解,就是彼相安无事,尽可能的不发生冲突。而一旦妻妾之间有了冲突,一般来说妾的下场会比较惨,当然也不排除有个别厉害的,毕竟妻和妾的背景,实力有很大的差异,妾本身就没有地位,基本上就相当于伺候丈夫的高级仆人,待遇的好坏全看主人和妻子的态度,妻子即使是把妾打死,最严厉的刑罚也不过是被判流放,而且丈夫一般也不会因为妻子对妾不好而休妻的。毕竟宠妾灭妻的行为若是传出去对声望有很大的影响,士大夫之间更是如此。
此明代文人沈德符的《万历野获编补遗》就记载了这样一件事儿,礼部侍郎杨轩的妻子王氏,是一个嫉妒心很重的女人,她前后杀害了十几个丈夫的小妾,却因为他是官员的正妻,并愿意花银子赎罪,只是被打了50仗作为惩罚,由此看来,妻妾的差异真是不言而喻的。妻妾制度会产生社会家庭矛盾,那又为何能盛行数千年呢?这其中倒也有相应的道理。在古代妻子如果不能生育,就没有阻止丈夫纳妾的资格,所以为了显示自己贤惠与大度,也为了摆脱家族邻里的口舌,有些妻子甚至会主动的让丈夫纳妾,从而期盼能够再次获得丈夫的信任。
其次,在古代是农耕社会,家里都需要干农活,而且农村可能还会经常遭到土匪的骚扰,抵抗土匪,干农活这都需要很多的男丁,在以宗族抱团的农村家里,如果没有一个男孩,就是对本村的宗族没有贡献,尽不了义务,也就很难得到什么权利。所以为了保障自己家的利益,妻子一旦生不出男孩,丈夫大多都会抓紧时间纳妾来生男孩,一直到新中国成立以后,纳妾制度终于被彻底废除,而广大的女性同胞也迎来了男女平等的幸福日子。
古代的很多有权势的男人家中都会有妻妾,虽然看起来很像是“一夫多妻”的存在,或许也有不少人会羡慕古代的这种制度,不过严格来说,古代应该是一夫一妻多妾制。然而在很多影视剧当中,都会出现妾与妻争宠的情况,比如很多的宫斗剧,然而这些剧情实在是人们臆想出来的,在真实的历史上,真的会出现这种争宠吗古代的妻妾之间究竟应该如何相处
所谓的“一夫多妻”实际上是“一夫一妻多妾制”。这种制度始于黄帝尧舜时期,一直到新中国成立方才正式废除,主要体现为地主阶级的妻、妾并存,普通百姓则大多为一夫一妻或没有妻子。至于女性之间的关系,则是以妻为主,妾的地位则只是稍比奴婢高一些。
1“一夫多妻制”的产生
在更早的母系社会,由于女性地位更高的缘故,为了部落的繁衍,实行的是“一妻多夫制”,因此当时的孩子“只知其母而不知其父”。
在母系社会向父系社会转化的过程中,随着男性地位的提高,从“一妻多夫制”逐渐演变出了“一夫多妻制”,这标志着父权制婚姻形式的形成,不过最初的择妻范围多限于姐妹,直到进入阶级社会之后,性质才逐渐改变,择妻范围更广。
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随着阶级的产生,这种“一夫多妻制”也逐渐演变为了“一夫一妻多妾制”,奴隶主和封建主事实上存在的是一夫一妻多妾制或纳妾制,而平民相反大多数是一夫一妻制或没有配偶。
2“妻”与“妾”地位天差地别
所谓“妻”便是经过三媒六证、明媒正娶的妻子,而“妾”则是奴隶主或封建主用一定财物买来的私人财产,两者之间的地位可以说是天差地别。
正如皇帝后宫的管理模式一样,“妻”的地位就相当于“正宫娘娘”,拥有“统摄六宫”的权利,而“妾”不过是买来的私人财产,只能选择服从管理。在古代的相关制度中,“妻”的权利是得到官府承认的,而“妾”官府则只承认其所有权,作为私有财产,她们的命运根本不掌握在自己手中。
更为重要的一点,作为“妻”是有娘家人支持的,而“妾”作为私人买卖的财产,等于完全切断了和娘家的联系。这种情况下,“妾”即使想要翻天,也是难上加难。
在古代,妻有权利对妾生杀予夺,且官府不会追究,妾实际上就是男主人的性奴,没有财产权,没有人身自由,没有平等地位,可以被买卖交换与赠送。可以说,妾的日子好不好过,完全要看主人和妻的态度,像影视剧中“妾”与“妻”争宠夺位的现象实际上几乎不可能发生。
3“东风恶,欢情薄”,男主人大多喜新厌旧,为小妾申张正义太难。通常女主人对手下人有支配权,借口寻过太容易,尤二姐进了贾府,若非好心平儿照看,吃饭都成问题。
有骄奢霪逸之主,妻妾成群,譬如西门庆,那也免不了争风吃醋,但正妻的地位只要不恼丈夫,名份还是无忧的。虽说“人不风流只为贫”,家和万事兴,不必羡慕死齐人之福,平凡人家“丑妻薄地破棉袄”也是福。
才华横溢的清恭亲王孙子溥心畲,老夫突发少年狂,不顾家人纳婢女李墨云为妾后,气死原配,被其控制余生,失去做人的尊严和自由,也算咎由自取其辱了。可见纳妾,并非尽是好事。
在中国古代历史上,为了子女的传承和血脉的延续,一夫多妻制在胡安天津车祸中实行。据说这个制度在古代历史上的春秋战国时期就有记载。大家都会好奇。在这种制度下,妻妾是如何相处的?有没有每天想着给对方设套?其实我们今天说的一夫多妻制并不准确。应该说,在中国古代历史上,实行过一夫多妻制。字面意思很明确,就是作为一个男人,一生只有一个正式的妻子,其他的,再漂亮也只能是小妾。妻妾之间有明确的界限和地位差异。很多情况下,一般是大户人家的**嫁到男方家做大老婆,而**的贴身丫鬟就是小妾。所以,你应该很清楚妻妾的关系是怎样的。所以严格的等级制度决定了妻妾之间不会有太大的摩擦。
所以第一任妻子无法竞争。小妾如何相处?也许这里有点争风吃醋,因为嫔妃之间没有严格的等级关系,等级是平行的。因此,个人就像八仙漂洋过海来展示他们的神奇力量。谁能得到男方的青睐,谁的地位就会更高,但是很少有像电视里演的那种打架,因为那时候的人都知道,是负责家务的男人才能够在一起生活,但是一旦过分,大家都会去争。
所以中国古代历史上的封建制度决定了人的社会地位。不能说电视上绝对没有那样的打斗,但也不会太多。看宫斗剧深宫斗法这么凶。其实很多时候每个妃子都住在自己的院子里,互不交流。所以不要被电视剧忽悠了。
电视剧里面总是有很多大户人家里面娶了很多小妾,而男主人又因为偏爱导致妾的地位比妻还要高,在家里面可以说是横着走的,把正室都不放在眼里。但其实妾的地位是非常低的,毕竟不像正室那样出身高,自己不仅没有工作,要靠着男主人才能生活,家里的事情妾其实是插不上嘴的。那古代的妻妾之间到底是怎么相处的,她们真的会争宠吗
其实,咱们如今所说的一夫多妻制度并不准确,应该说中国古代历史上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度,字面意思很明确,就是作为男士,一生只有一个正式妻子,其他在美丽的再好的也只能是小妾,妻妾之间有着明确的界限和地位差别。在很多时候,一般是大户人家的**嫁到男方家里作为正妻,而**的贴身丫鬟才是小妾,这样一说,你应该很清楚妻妾之间到底是怎样的关系了吧。所以这中严格的等级制度决定了妻妾之间不会有太大的摩擦争斗。
那么正妻无法抗衡,小妾之间是怎么相处的呢这里也许真的有点存在争风吃醋的意思,因为小妾之间没有了跟正妻之间那种严格的等级关系,她们之间是等级平行的,因此个人就犹如八仙过海各显神通,谁能得到男方的宠爱,谁的地位相对就高一点,但是很少有像电视里演的那样争得你死我活的,因为那个时候人们都清楚,之所以能够生活在一起还是男方主持家务的,一但过分了,谁都没有好果子吃的。
所以说中国古代历史上的封建制度决定了人们的社会地位,像电视里那种争斗不能说绝对没有,存在,但是不会太多,都看宫廷剧深宫争斗那么厉害,其实很多时候每个妃子都是生活在自己的庭院里,互不沟通的。因此不要被电视剧给迷惑了。
在古代家庭中,虽然妻与妾的职责都是侍奉丈夫、治内管家以及生儿育女,但是,妾对于家主来说近似奴隶,只是对于婢女和仆人来说,妾应该算主子。同时,妾在家庭中的权利也是很受限制,十分卑微的。
首先,妾不能参加家族的祭祀,妾被排除在家庭之外。妾的亲属根本不能列入丈夫家的姻亲之内,就连妾所生的子女(即庶出),也必须认正式妻子为“嫡母”,而生身母亲只能为“庶母”。这样,妾所生的子女是少爷、**,而妾的身份是奴隶;妾称自己的子女为少爷、**,她的亲生子女只呼其为“姨娘”。
如《红楼梦》中,贾政之妾赵姨娘,不但全府上下主子都看不起她,就连稍有脸面的丫环婢女也不把她放在眼里。赵姨娘的亲生女儿探春并不认她为母亲,也不认生母的弟弟为舅舅,她只认贾政的正妻王夫人为母亲。母女应有的生身血缘关系在宗法制的道德规范下成为主奴关系了。对于妾来说,只能把自己看作是代替正妻生育的人。由于嫡庶之分甚严,妾的地位低下,正妻去世后,必须再娶一个妻子,以至造成诸多弊端。
此外,在与丈夫的关系中,如果说“夫为妻纲”,夫妻之间本来就不平等,那么,妾与丈夫的关系就更不平等了。对于妾,丈夫可随意处置,或打骂,或遣逐,甚至把妾杀了,《唐律》《宋律》也只是处以流刑。《清律》处罚更轻,只是“杖一百,徒三年”。但如果妾打骂丈夫,则处罚得比妻打骂丈夫严得多,“骂夫,杖八十”。如果打夫,“不问有伤无伤,俱徒一年或一年半”。在家中,妻可以使唤妾,打骂妾,而妾不得有侵犯妻子的行为,妾犯妻与妾犯夫同罪。因此妾在宗法制家庭中是没有什么权利的,名分上是主子,实际上与奴隶无异。但是,一般来说,为夫家生育过子女的,其在家庭中的身份、地位、权利往往会随之提高。此外,视门第、家庭的教养等的不同,妾的权益也因之而异,往往在妻、妾与丈夫之间产生一种微妙的关系。
由于古代娶妾的目的是为了传宗接代,因此,丈夫对妾负有满足其性欲的义务,如果一个男子娶了妾,而不能经常与她发生性关系,那么,这个男子会受到谴责。此外,还规定如果妻子不在,妾不得与丈夫通宵相守,必须在性交完毕后即离去。
在一夫多妻制的家庭中,性关系的平衡极为重要,得宠与失宠时时会引发家庭矛盾,而对于妾来说,唯有性生活,她们是与妻子一样享有权利的,并且,由于负有生育的职责,她们比妻子更优越,能时常与丈夫接触共宿。妻妾们把能否得到丈夫的抚爱看成最重要的事,为了避免由此引起的纷争,古代的许多“家训”都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
如在《秘戏图考》卷二中,记叙了一本仅剩残章的明代家训中有关条例:
(1)(上脱四字,或作‘妻妾日劳’)督米监细务,首饰粉妆,弦素牙牌。以外所乐,止有房事欢心。是以世有贤主,务达其理,每御妻妾,必候彼快……(余脱去)
2)街东有人,少壮魁岸,而妻妾晨夕横争不顺也。街西黄发伛偻一叟,妻妾自竭以奉之,何也谓此谙房中微旨,而彼不知也。
(3)近闻某官纳妾,坚扃重门,三日不出,妻妾反目,非也。不如节欲,姑离新近旧,每御妻妾,令新人侍立象床。五六日如此,始御新人。令婢妾侍侧,此乃闺阁和乐之端也。
(4)人不能无过,况婢妾乎!有过必教,不改必策,而策有度有数也。俯榻解挥,笞尻五下六下,下不过胯后,上不过尾闾是也。间有责妾,每必褪裸束缚挂柱,上鞭下捶,甚至肉烂血流,是乃害彼害我,以闺门为刑房,不可不慎也。
在这几条家训中,强调了女人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家里度过的,单调乏味,因此,性生活对于她们来说是十分重要的,不比男人,还可以在外工作,交朋友。并且,强调了男人的性生活技巧远比年轻漂亮重要,只要性交技术出色,那么尽管人老伛偻,却受到妻妾的敬重,合家和睦。
此外,家训中对新妾娶进家门,主张让丈夫与妻、与妾性生活时让新娶的女人在场,以打消猜疑之心。最后一条,是主张惩罚妾时,不要痛打一丝不挂的女人,而只是适度地在不会造成重伤的部分施刑。可见,古代对妻妾的性生活是十分重视的,把它看作调和家庭纠纷的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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