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某商场发生一起外卖小哥与商场物业之间起争执的事件。据了解,当事的外卖骑手因要去商场取餐,便将电动车停放在商场边的马路上,取餐出来后发现自己的电动车被商场的物业上了锁,随后外卖小哥便与物业发生争执。
外卖骑手问商场物业工作人员为何将自己的车上锁,工作人员表示骑手将车随意停放在路边,违规停车、影响交通。骑手表示自己只是去商场取个餐,用不了几分钟的时间,并问物业有什么权力锁自己的车,物业工作人员微笑着回复,“人民的权力”、“就算只有两分钟也不行,不能违停是人民的权力”。
从此事件中,我们可以提取出两个信息点:一是外卖小哥能不能以时间短为由,随意违停车辆?二是物业对此有没有执法权,能不能以“人民的权力”为由锁车?
非常明确的一点是,双方当事人都有错,外卖骑手不能因为取餐时间短就随意违停。每个人都应该遵守交通规则,不得以任何理由违规停车,更不能因为停放时间短便心存侥幸。
其次,物业在这件事情上没有执法权,虽然其出发点是为了不影响交通,出发点是好的,但确实没有这个权力,不能不经他人同意便将其车上锁,也不能以“人民的权力”为由锁车。
那再遇到类似的情况,物业应该怎么做呢?其实可以在骑手停放车辆时上前告诉他不能随意停放车辆,应该规范停车,将车停放在正确的位置。如若不听,最直接的办法就是拍照,将其违规停车的照片交给警方,由警方对其进行处理。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外卖行业一直呈迅猛发展趋势。由于外卖行业发展快速,其行业弊端也逐渐显现出来,其中最严重的问题之一便是骑手送餐过程中的安全隐患问题。
骑手送餐过程中,因各种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的例子比比皆是,人们对此早已屡见不鲜。因为送餐有时间限制,超时送餐可能会被买家投诉,导致骑手收入减少,所以为了能够及时送餐,骑手便会选择超速行驶。又因为去店里取餐要不了多长时间,停车位又比较难找,便又会选择将车辆随意停放在路边,明知这样违背了交通法,但仍然存侥幸心理。
如今超速、逆行、闯红灯、违规停车等,似乎已经成为外卖骑手们身上的标签。外卖骑手在送餐过程中存在着诸多的安全隐患,他们挑战交通规则的行为不仅对社会造成了各种影响,也对自身形成了安全隐患。我们经常听到有关外卖小哥送餐过程中发生车祸的新闻,这类事件大多是因为其自身存在不安全行为。
面对这些,外卖行业是否能建立更好的行业规范,尽可能避免这些问题呢?
此前,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就曾指导美团外卖,发起了外卖配送“安全百城行”的活动。外卖配送员都应该遵守法律法规,闯红灯、超速、逆向行驶等这些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都是明令禁止的。
外卖平台也应该制定一些行业规范,骑手之所以会不要命地违反交通法规,无外乎是为了能按时送餐、不被差评、不影响收入。那么外卖平台就可以设置一些奖励项,引导骑手遵守规则,或者适量延长配送时间等,让行业行为更规范,尽量避免类似的事情发生。
在前不久郑州的某一小区被外卖骑手孤立,所有小区的外卖骑手都不会派送,原因是因为有一位外卖骑手在小区内送外卖的时候被保安关进了地下室,这样的一种行为引起了郑州所有外卖人员的愤怒,后来大家一致商量,凡是这个小区所叫的外卖一律不准派送,哪怕给自己差评扣工资也在所不辞。
像这样的矛盾不仅在郑州小区内发生过,在其他很多城市,很多地区都有过类似的现象,外卖骑手不准进入小区送外卖,而顾客又要求外卖骑手必须送上楼,不然就给差评,这让骑手进入了一个两难的选择,如果不上门送餐会遭到顾客的差评,如果上门送餐,可能保安会把自己的车锁起来。除此之外还有的外卖人员在餐厅取餐的过程中出来之后发现自己的车已经被相关的管理人员上锁了。
很多网友表示只要外卖骑手遵守交通规则,遵守小区的规定,不能以各种各样的奇葩理由对外卖骑手进行阻碍或者限制。外卖骑手抵达小区之后,一定要把车放在指定的位置然后上楼送外卖,如果没有放在指定的位置,物业的管理人员有资格来把外卖骑手的车锁起来,这样的行为并没有本质的错误,但如果起手遵守小区规则,遵守交通规则,物业的管理人员还以各种各样的理由去刁难起手。很明显是戴着有色眼镜来对待外卖骑手这一行业。
郑州小区的保安将外卖骑手锁在地下室,从法律的角度来讲是一种违法行为,因为保安不是执法人员,他没有权利去限制别人的人身自由。因此针对外卖骑手往小区送餐的事情,可以制定一个统一的规则,就好像快递人员可以随意出入小区的菜鸟驿站等。
郑州荥阳市一小区被外卖骑手集体孤立,当然了,被孤立也是有原因的,如果说物业方面当时没有那么做肯定不会有这样的问题,也希望能够提升物业的集体素质,不要总是认为自己高高在上,要让他们学会尊重别人,这样才不会出现这样的问题。
一、就是因为物业的处理方式,所以才出现了这种情况
大家应该都点过外卖吧,点到的外卖应该是直接送到家门口的,大多数骑手其实都是非常不错的,他们比较懂礼貌,而且有一些骑手还特别的热心,会帮助大家去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这种骑手其实特别的令人尊敬。在郑州荥阳市就有一个小区,被外卖骑手拉入了黑名单,他们送外卖只会送到小区门口,而不是送到业主的家门口,这导致消费者非常不满意。但是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还是物业,物业当时没有尊重外卖小哥,将其中的一名外卖小哥关到了地下室,因为怀疑这名外卖小哥偷东西。
二、物业的素质是需要提高的
在没有确切证据之前去怀疑他人是非常不礼貌的一种行为,而且是侮辱人的一种行为,其他的外卖小哥知道了之后就开始拒绝,接这个小区的外卖单,要知道外卖小哥团结起来,力量也是不容小觑的。在这个事件当中也暴露了很多问题,那么就是素质问题,物业它本来是一个小区的脸面,但是有一些物业却没有什么素质,还在那怪别人没有素质,这种物业真的应该被取缔。
三、在没有证据之前不要随意揣测
也希望其它的物业能够引以为戒,在说话办事的时候多过过脑子,不要无缘无故的去冤枉他人,要知道在我们需要帮助的时候,他们从来没有吝啬过帮助。
郑州一小区被外卖骑手孤立,原因就是物业私自将一个骑手关到了小黑屋,然后所有的骑手就很生气都不送这个小区的外卖了,小区业主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我觉得小区业主除了向平台反映情况,还可以找物业问责,是因为物业的原因导致了小区被孤立,物业应该向这个外卖小哥道歉,以后更规范自己的管理,不管有没有证据都不能私自关人,这些都是需要公安机关介入的,而物业是没有权利这样做的。
外卖骑手这样子孤立该小区显然也是不合情理的,毕竟外卖就是方便他人,虽然有各种原因,但是我们应该是解决问题,而不是这样采用一刀切的方法来处理,我们可以使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不能把物业的错误归咎到业主的身上,毕竟业主也是无辜的,凡事都是有解决方法的,比如让物业道歉,或者起诉物业损害了自己的个人权利等等。
该小区业主如果觉得外卖骑手把自己小区孤立起来不方便,我觉得大可以去找物业问责,问问物业为什么这样做,只有物业以后不再发生这样的行为,并且认真的向外卖骑手道歉,那么该小区的外卖才有可能恢复正常,也许把这个小区孤立在平台制定的规定上是不允许的,但是我觉得处于人情,此举也是可以理解的。
社会本来就是一个大集体,里面各行各业的人都有,而这些人中并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并不是说你做办公室的你就高人一等,别人送外卖的就是低人一等,各行各业的存在都有她的价值,缺了哪一行业对我们的生活都是产生巨大影响的,我们更不能带着有色眼镜去看待自己不喜欢的职业。
看了这个视频,再看题目,都说是某小区保安拒给外卖小哥开门,最后外卖小哥从大门栏杆下钻了过去,还说保安太嚣张了,大家纷纷指责保安,什么都是打工的,何苦为难人家呢,还说什么狗眼看人低,外卖小哥不容易,开下门怎么了?但是我总觉得事儿没那么简单!
一、保安亭里有监控,保安亭外面贴着收费标准!外卖小哥让保安大哥给他开一下门,就是那个栏杆,保安大哥就说了,你为什么要给我找麻烦呢?我为什么要给你开门呢?你来我这里消费吗?对,就是这句话,你来我这里消费吗?若是某小区怎么会这么说呢?肯定是商场!
商场的栏杆大家是知道的,一般只给车放行,拿消费小票可以免费停车,但是给电动车放行,我还真没见过,如果是这样,孰是孰非呢?你还觉得外卖小哥可怜吗?
二、外卖小哥先说:你个开门的这么嚣张,保安大哥说:哎呦,你打我啊,你个送外卖的有什么了不起呢?我绝对不是歧视送外卖的,我想保安大哥也并没有歧视谁,都是工作,一个取送外卖,一个开关栏杆的,谁也没比谁高贵,但是问题是他俩究竟谁有问题呢?
像是我们小区就是不允许送外卖的进入,说是怕丢东西,鱼龙混杂,万一有人穿外卖衣服跑进来偷东西怎么办?为了业主安全考虑不允许外人进入,业主也都同意,所以我们都是自己下楼取外卖的!
那天就遇到一个外卖小哥,非得进来,业主都下楼了,他还置气呢,你说这是保安欺负外卖小哥吗?是外卖小哥咽不下那口气!
三、外卖小哥说:我比你好,我比你赚的多!真的,如果是我,他不让我进就算了,我会找别的地方进入,如果是给业主送外卖,我可以给小区业主打电话,让他跟保安沟通,是他下来取,还是说动保安让我进去,事儿就这么简单,很容易就处理了,可外卖小哥偏不,我就要跟你吵架,就要让你服气,你不可以瞧不起我,至于吗?情商不够用了吗?
总结:外卖小哥跟保安的故事,外卖小哥永远是弱势群体,什么外卖小哥给保安下跪,外卖小哥被保安殴打,我就不信无缘无故会发生这样的事儿!
最后我想说,好好研究研究视频,虽然就那么几句话,就那么个故事情节,还是能找到蛛丝马迹的,毕竟小区里的保安亭贴收费标准的不多,小区是公摊面积,车位也算公摊面积,按时收费?开什么玩笑,所以我深深地怀疑,这不是小区,就是某商场,这里停车收费是需要付费的,所以栏杆不能随便抬!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住宅小区实行的是封闭式的管理,外卖小哥作为外来人员,小区的保安是有权不让外卖小哥进入小区送餐的。如果小区有规定说可以要外卖进小区,可以向物业经理或者当地街道办事处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物业服务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物业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权责分明原则: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的权利与责任应当非常明确,物业管理企业各部门的权利与职责要分明。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一个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物业的产权是物业管理权的基础,业主、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是物业管理权的主体,是物业管理权的核心。
(二)业主主导原则:业主主导,是指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以业主的需要为核心,将业主置于首要地位。强调业主主导,是现代物业管理与传统体制下房屋管理的根本区别。
(三)服务第一原则:所做的每一项工作都是服务,物业管理必须坚持服务第一的原则。
(四)统一管理原则: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只能成立一个业主大会,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物业管理。
(五)专业高效原则: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统一管理,并不等于所有的工作都必须要由物业管理企业自己来承担,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六)收费合理原则:物业管理的经费是搞好物业管理的物质基础。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平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的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有关规定进行约定。收缴的费用要让业主和使用人能够接受并感到质价相符,物有所值。物业管理的专项维修资金要依法管理和使用。物业管理企业可以通过实行有偿服务和开展多种经营来增加收入。
(七)公平竞争原则:物业管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产物,在市场经济中应当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在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时,应该坚持招标、投标制度,委托方发标,一般要有3个以上的物业管理企业投标,招标要公开,揭标要公正。
(八)依法行事原则:物业管理遇到的问题十分复杂,涉及到法律非常广泛,整个物业管理过程中时时刻刻离不开法律、法规。依法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文书,是物业管理的基本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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