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里的猴子为啥都喜欢用棍子?特殊情感么?还是什么特殊嗜好?很疑惑……

小说里的猴子为啥都喜欢用棍子?特殊情感么?还是什么特殊嗜好?很疑惑……,第1张

是“我最喜爱的动物的作文”

我家的小狗

我家有只活泼的小狗,它长着雪白雪白的毛,只有额头上是淡褐色的,它有又尖又长的嘴巴,锋利的牙齿和爪子,又红又湿的鼻子,三角形的耳朵,明亮的大眼睛,就像一位白雪公主,美丽极了。我给小狗起了个名字,叫:欢欢。

欢欢的性格和名字一样,非常的欢快、活泼,每当我放学回到家,欢欢就会一下子冲出来,在我的双脚之间来回的磨蹭来,磨蹭去,甚至朝我扑过来,要我抱。之后,妈妈就找了个我们不用的小桌子,把欢欢放上去,快放学了,欢欢就坐在桌子上,抬头遥望着学校的大门,那双忧郁的眼神,好像在说:“小主人,你什么时候才放学?我在家里等着你回来陪我玩呢!”放学了,同学们列队走出校门,欢欢就一个人一个人的看着,看啊看,仿佛在找谁是我的小主人,当它看到了我,欢欢只能摇着尾巴,,四只小脚不停的跺来跺去,非常兴奋,好像在说:“小主人,你总算回来了,我等你等了大半天了!”可惜它在桌子上,不能扑过来和我玩了。

现在,欢欢长大了,比原来更加的活泼了,每次拿扫把扫地或拿拖把拖地,就会扑过来,紧咬不放,还把头东甩西甩,争强好胜,我们怎么拉也拉不出来,以前有一把扫把被小狗咬烂了;现在我们把扫把提得高高的,小狗见了,就想跳起来咬,当他跳的那一瞬间,我们惊呆了,没想到小狗能跳得这么高,真是太厉害了。还有呢!爸爸把一条棉绳子(循环的),挂在墙上,小狗看见了,轻轻一跳,一口咬着了,一直往下拉,棉绳一会儿向上一回向下,可好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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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气的小猫

叔叔家有一只活泼可爱的小猫。它身穿雪白的衣服,尖尖的耳朵,眼睛亮晶晶的像两颗绿宝石,尾巴长长的,神气极了。

一天,小猫看见地上有个毛线球,觉得很新奇。于是,它伸出爪子轻拨毛线球,毛线球就滚了起来,小猫越玩越带劲。看小猫那认真的表情,好像在想:“看你往哪里跑,我一定要抓住你!”小猫紧追不舍,最后,毛线球越滚越小,散成了一堆线。小猫怎么想也不明白:为什么毛线球追着追着就没了呢?小猫抖抖爪子,看着一地的毛线,无可奈何地走了。

小松鼠 [/b]

今天,我高高兴兴地回家看见两只可爱的小松鼠。他们那玲珑的小面孔镶着一双圆溜溜的小眼睛和三角形的小耳朵。他俩全身黑黑的,,但有几条白色花纹。他俩一个叫奇奇,一个叫菁菁。

小松鼠吃饭时很有趣,他们总是上半身坐着,把食物拿在手中,送近嘴中。吃玉米时,他们可是手脚并用把玉米粒拿下来一粒一粒慢慢吃,还只吃肉不吃皮。并且他们这吃一点那吃一点,真是猴子搬包谷的写照。小松鼠睡觉时就更有趣了,他们一个像小狗一样躺着一个像小刺猬一样卷着。你走过去只要发出一点声音他们便会立即醒来。“他们警惕性真高!”我总是这样对妈妈说。妈妈总是回答说“因为大自然是一个适者生存的地方。小松鼠如果不提高警惕那就会被吃掉的。”“那小松鼠不是不能睡好觉?真是好可怜!”妈妈总是淡淡一笑。

不久以后,因为我的失误菁菁悄悄的跑了。只留下了奇奇。他每天都蹲在那儿吃得也非常少,就呆呆的等在那儿。“真希望菁菁能回来!”“你知道为什么菁菁会跑?”妈妈笑着问我。“因为我的大意。”“错了,是因为菁菁需要自由,想要自由。”

几天过后,我轻轻拉开笼门。奇奇逗留了一会儿就跑了。妈妈走过来看着我,我笑着说:“奇奇也需要自由。”

[b]伟大的爱 [/b]

蜘蛛吐丝在他的生命中除了捕猎以外还有一个重大的意义,那就是生命的延续。

非洲有一种红蜘蛛用粘粘的蛛丝严严实实的裹成一个卵包。母蜘蛛整日守护着卵包,等待着小蜘蛛的诞生。大约一个月后,卵包裂开了一个小口子,小蜘蛛一只只爬出来。这些小蜘蛛一出生就要吃东西。母蜘蛛产下十几粒食物团,足够小蜘蛛吃三天。三天后,小蜘蛛长大了许多,就开始第一次脱皮。这时母蜘蛛用她的蛛线把小蜘蛛聚拢在一起,然后趴在小蜘蛛上面。饥饿的小蜘蛛骚动着争先恐后的爬到母蜘蛛的身上,开始有点犹豫,可不知哪只小蜘蛛先咬下一口,母亲的皮被咬破了,其他的兄弟姐妹闻到血腥味,纷纷咬象母亲。一会儿,母亲的身体就被儿女爬满,每个儿女都有一根尖锐的吸管上百根吸管刺穿母亲的表皮,捅入母亲的身体。母亲一动不动,任凭一百余个儿女吮吸着自己体内的液体,一次又一次把他们喂饱。母蜘蛛的身体,足够让小蜘蛛吃上四天。四天后,小蜘蛛长大又长大了一些,而母蜘蛛已经被吃光了。母蜘蛛不但喂饱了自己的儿女而且他用自己的汁液唤醒了儿女的捕猎天性。母蜘蛛心甘情愿的充当了儿女的第一个猎物。儿女在吃母亲的过程中学会了捕猎只有这样,小蜘蛛才能在恶劣的环境中生存下来。

人们知道母蜘蛛吃掉雄性蜘蛛,也说她是‘黑寡妇’。但人们不知道母蜘蛛吃雄性蜘蛛不仅是为了给自身补充营养而且是为了即将要出生的小蜘蛛。我想雄性蜘蛛和母蜘蛛都知道这一点,他们是为了儿女而献出了自己的生命,当母蜘蛛吃掉雄性蜘蛛时又是何尝的痛苦。

蜘蛛与蜘蛛之间有着动物界罕见的伟大的爱。

[b]小公鸡[/b]

我很喜欢我家的那只喔喔叫的小公鸡。它的头上长着像火把一样的冠子。背上的羽毛像穿着深红闪亮的外衣。腹部的羽毛像套了件金**的衬衫。一双透亮灵活的眼睛和一张尖尖的嘴,再配上最引人注目的那五颜六色的大尾巴,显得既美丽又威武。

小公鸡早上起来就站在坪台上“喔喔”地使劲叫,催人们快快起床。

平时,小公鸡还是捉虫子的能手呢!尽管有些小虫十分机敏,但只要它动一下,就逃不过小公鸡的眼睛。有一次,我亲眼看见一条小虫子刚刚从树下的草丛中爬出来散步,就让小公鸡发现了。只见小公鸡飞快地跑到树下,用它那尖利细长的嘴巴,一下子就把小虫子捉住了,就这样一条条小虫子都成了小公鸡的美餐。

有一次放学回家,我看见小公鸡在院子里的大树下扒食吃,就连忙放下书包,抓了一把米撒在地上让它吃。小公鸡正吃得欢,不知谁家的一只大公鸡过来和小公鸡抢米吃。这下可把小公鸡惹火了,就扑过去和那只大公鸡打起架来。大公鸡猛地扑过来了,小公鸡沉着应战,身子一缩,躲过了大公鸡的一招。然后,它立刻转到大公鸡的后边,冷不防地向上一蹿,蹦到大公鸡的背上对着它的冠子猛啄,啄得大公鸡的冠子直流血。大公鸡疼得逃跑了。小公鸡胜利了,它昂头挺胸。瞧,一副得意神气的样子,真讨人喜欢。

我格外喜欢这只美丽、可爱的小公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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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白猪[/b]

我家养了两头小白猪。它们全身雪白,一对大耳朵像两把有力的扇子,忽上忽下不停地扇动;鼻子长长的,一对圆圆的鼻孔,像两个小山洞;鼻子下面藏着个大嘴巴,不仔细看,真不会发现鼻子下面还有张嘴;鼻子上面有一双让人捉摸不透的小眼睛,满脸的皱纹,实在不怎么好看。

农忙时,妈妈下地干活,让我在家喂它们。我把猪圈门打开,把调好的食料放在猪圈门口,馋嘴的小猪鼻子尖极了,香味早被它们嗅到了,还没等我把猪食倒在食盆里,它们就一拥而上,把满满的一盆猪食给拱洒了。猪食溅到我脸上、裤腿儿上、褂子上,气得我顺手拿起棍子想揍它们。可刚举起棍子,它们就“嗷嗷”地叫起来,似乎在向我求饶。看着它们那可怜的样子,我又不忍心让棍子落下去了。

小白猪渐渐长大了,更暴露出了它们的本性--贪吃、贪睡。每当妈妈喂它们时,它们便狼吞虎咽,大口大口地吃起来,还不停地发出哼哼声。吃饱了,就挺着滚圆的大肚子,用脚把土扒到身子底下,倒头就呼呼地睡起来。

小猪刚来我家时总惹人生气。或许是因为环境陌生的缘故,它们一次又一次勇敢地翻越猪圈往外跑,可是大门插得死死的,怎么也不能超越第二道防线跑出去。过了一两天,它们也就老实了,找个水窝,用嘴拱啊拱,然后躺在里面,还不停地弄得泥水飞溅,当然小白猪也就变成小泥猪了。家中的人不管它们在院子里如何折腾,只要它们不往外跑,就谢天谢地了。

有时候,它们又让人哭笑不得。一天上午,爸爸要垫猪圈,就把它俩赶到院子里。它俩刚从猪圈里出来,就满院子撒欢儿,吓得几只母鸡满院惊飞,“咯咯”地叫。再看它俩,什么也不顾,好像终于得到自由似的,又好像来到了一个新的世界,一会儿到炭堆里去乱拱,弄得灰头灰脸的,一会儿又拱拱小树、弄弄花草。一上午,整个院子被折腾得不成样子。可能是折腾累了吧,晌午,它们好不容易趴在暖和的地方呼呼睡起了大觉。

我家的小白猪虽然贪吃贪睡又淘气,但我仍然十分喜欢它们,因为它们给我增添了无穷的乐趣。

[b]可爱的孔雀[/b]

每当听到“金孔雀,展翅飞,七彩花衣映朝辉……”的歌词时,我真想看看孔雀。盼望的一天终于来到了。4月26日,老师带我们到动物园去,我真高兴!

说来可真巧,同学们用花手帕在空中摆来摆去,孔雀真的开屏了。只见一只花孔雀把尾巴抖得哗哗响,那漂亮的尾巴就像仙女手中的彩扇,慢慢散开,又像透亮的珍珠撒在它身上,非常美丽。尾巴一开屏,鲜艳夺目,五光十色,使人眼花缭乱。那些像桃形的花纹,外面一圈是灰色的,第二圈是浅蓝色的,最后一圈是宝石蓝的,还带点暗红色的,真漂亮。它可神气了,昂着头,挺着胸脯,来回转着,炫耀自己的美丽。

另一只白孔雀毫不示弱,连忙散开像一把白纱伞似的尾巴,上面还有淡淡的花纹。顿时,那只花孔雀不转了,两只孔雀面对面站着,一动不动,原来它们在比美。花孔雀抖抖头上的翎毛,又抖抖美丽的尾巴。白孔雀也抖了抖头上的翎毛和美丽的尾巴。比得正得意时,一只雌孔雀在食盆里吃起了食物。花孔雀在一旁围着食盆打转转,急得直跺脚,白孔雀好像胜利了似的,满意地合上了它那美丽的尾巴。它跳上枝头,蓬松的尾巴在阳光下异常好看。

我们一进动物园,立即来到孔雀馆,大家都被一只只美丽的孔雀吸引住了。

孔雀头上有几根彩色的翎毛,一抖起来,那翎毛轻轻颤动,惹人喜爱。它有一对凤眼,尖尖的嘴,细长的脖子,上面长着像鱼鳞花纹一样的羽毛。这些羽毛蓝里透绿,油光油光的,在阳光照耀下,闪闪发亮,显得更加美丽。

老师带我们离开了孔雀馆,但我对孔雀的印象很深。晚上,我梦见一只白色的孔雀飞到我的身旁,我用手轻轻地抚摸着它那美丽的尾巴……

[b]蚂蚁[/b]

一身黑亮的盔甲,两根细长的触角,凑成黑色的勇敢的小生灵--蚂蚁。

每当漫步在金色的校园,便会发现几个小小的“!”从我脚旁绕过,那就是蚂蚁。它似乎没有意识到身旁的庞然大物,仍旧慢悠悠地散步,那傲慢的步态不由刺动了我的自尊心,小小的蚂蚁竟敢在我面前摆架子。不必发生流血事件,只须用根小柳条轻轻地在它那两根“天线”上拨动一下,它便会吓得四处乱闯。这时我就会觉得像战胜了什么强大敌人一般兴奋,不过它毕竟是一只小小的蚂蚁呀。

也许因为我的顽皮,竟然和那么善良、那么弱小的蚂蚁发动什么“战争”,这对它显然是不公平的。

但自从我看了一则有关蚂蚁的趣闻之后,就不禁对这小生灵产生一种敬仰的情感。这则趣闻就是:世界上什么动物力气最大答案是蚂蚁,因为蚂蚁可以背动比自身重量重6倍的物体。即使比蚂蚁重100倍的重物对于人来说也不过是举手之劳,但对于小蚂蚁来说就是要完成一项伟大的工作了。小生灵啊小生灵,没想到你小小的身躯竟蕴藏着如此巨大的力量。

随遇而安,辽阔而肥沃的大地就是蚂蚁舒适的家。一个个小生灵结合成了蚂蚁这个强大的家族。工蚁、蚁王,各尽所能,但并不“按劳分配”。工蚁成年累月辛苦劳作,侍奉蚁王,喂养幼蚁,直到心衰力竭地死去,而蚁王却作威作福,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真是太不公平了。我不免为工蚁的命运鸣不平,真希望有一天和平的阳光能照进黑暗的蚁穴。

这就是我喜爱的黑色的小生灵--蚂蚁。

[b]关于猫[/b]

猫是人们宠爱的小动物,它温驯,活泼,可爱,能捉老鼠,博得主人的欢心。

刚出生的小猫,眼睛闭着,叫声细弱,浑身光秃秃的,好似一个会蠕动的肉团团。

满月以后,绒毛才全部长齐。有的颈圈是白色,四肢长满白毛,背部黑中杂有灰白,尾巴灰黑;有的从头到尾披一件油墨“大氅”,脚掌却是白色,人们说是良种,叫“乌云盖雪”;有的通体**,现虎斑纹,人们给它美名“金不换”;还有一身白毛配上一条黑毛尾巴的,被称为“雪里拖枪”。刚满月的猫离不开奶,走路也不稳。

猫吃的是杂食,最爱鱼和瘦肉,倘若扔一个水果或蔬菜之类的给它,它只是嗅一嗅便走开了。

猫的脚掌生有肥厚而柔软的肉垫,走路悄然无声,不致惊跑鼠类。脚趾末端生有锐利的钩爪,可以随意伸缩。这使它不但能在平地上疾走如飞,还能沿壁上房,爬树跳墙。老鼠被迫得丧魂落魄,很少能逃脱厄运。

猫的牙齿尖锐如锥,舌面粗糙,有许多倒刺。一旦逮住老鼠,猫爪抓刺,猫齿撕咬,顷刻之间,作恶多端的老鼠就开肠破肚,血肉狼藉。

猫的这些身体结构特征,使它具备了捕鼠的各种优越条件。俗话说,不管白猫黑猫,捉住老鼠才是好猫。会捉老鼠的猫是不大叫的。当它发现鼠踪,立刻伏下,耐心等待出击时机。当老鼠靠近时,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猛扑上去,一下子把老鼠咬住。

猫还有随身携带的探测器--胡须。别小看猫的漂亮胡须,很灵敏,一般等于自身胸围的最大长度,所以,猫是否能深入洞穴,只要胡须量一量洞口就知道。

猫还有一个绝招:骨头软,能在半空自觉翻身,所以,即使它在高楼失足,也摔不死,总是四足先落地,晃晃脑袋,耸耸身子,舔舔脚掌,伸个懒腰,又若无其事地踱开了方步。

猫是老鼠的天敌,之所以有高强的捕鼠本领。首先是因为有一双特殊的眼睛,瞳孔能随光线的强弱而收缩或放大。在强光下瞳孔缩成一道细缝;黑暗里,眼睛睁得又大又圆,即使是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也能清楚地看到东西,再狡猾的老鼠也难逃脱。

它的耳朵很灵活,能随意转向声音的来处,哪怕是极细微的声音,也能及时辨出。

最惹人喜爱的,就是脱奶以后的“童猫”。它们极不安分,好奇心特别强。你瞧,一团毛绒朝小猫滚过来,它大概以为是个“怪物”,倏地一跳,躲得远远的,毛绒团停住了。

小猫趴下死死盯着,好一会儿,见线团没有动静,就悄悄地移步向前,“咪呜--”叫了一声。线团还是一动不动。这时候,小猫再也耐不住,壮着胆子靠拢线团,围着转了几圈,而后伸出前爪小心翼翼地碰了碰。当它明白线团并不存在危险时,便毫无顾忌地玩起来,一会儿用鼻子嗅嗅,一会儿叼着“胜利品”,在院子里跑来跑去。

像母鸡生了鸡蛋会“咯咯”叫那样,逮住老鼠的猫会发出“呜----”的叫声,表示快乐,显示胜利。猫,应该得到人们保护和宠爱。

忽然,小猫好像发现了新大陆。原来,它又找到了玩耍的新目标:放在叔叔书桌上的一瓶墨水。小猫跳上书桌,一边绕着墨水瓶转来转去,一边目不转睛盯着墨水瓶,好像在想:这是什么玩意儿?它好奇地用爪子碰了碰墨水瓶,墨水瓶移动了一点。小猫觉得还不过瘾,就扑了上去。“砰”地一声,墨水到处流淌。小猫觉得大事不妙,吓得“喵”地一声,撒腿就跑。叔叔刚好看见了,他哭也不是,笑也不是。

小猫真淘气啊!

点评:小作者对小动物观察认真细致,把小猫的样子、动作、神态、心理活动写得栩栩如生,突出了小猫淘气的特点。

前几天,爸爸带回了二十来只可爱的螃蟹。

螃蟹有我半个巴掌大,外壳除了腹部以外都呈青绿色,好像披着一件翠绿的罩衣。它那硬梆梆的身子,活像穿了一身盔甲。看,那一对粗壮的蟹钳,似乎摆起“拳击”的架势。呀,那八条步足,每条都由七个小节组成,像八条细长的“七节棍”。尖端的一节呈爪状,其余各节的形状如扁棒或短柱形。步足上还长着一些细毛,给这副威风的模样,添上了几分气势。

别看它样子笨拙,活动起来可灵活了。螃蟹是横着走路的,走起路来像个横冲直撞的醉汉,难怪有句歌谣:“横冲直撞真糟糕”呢!那些家伙还作起了自己的“热身运动”。有的竟当起了“运动员”,学起了“举重”,大钳子一张一合。它们的运动“细胞”可真够活跃的。

更有趣的是它们觅食的样子。我们把食物丢进盆里,一只“馋猫”用它那八条步足灵活地抬起、落下,沙沙作响。它用蟹钳当筷子美食了一餐。

尤为让我喜爱的是那只碗口大的螃蟹。呵,它正吐着泡沫,瞪着眼睛,举着“大钳”好像在严阵以待,随时准备着和“侵犯者”厮打。我用小竹棍一捅它的壳,它将“大钳”往水里一搅便逃走了。

爸爸带回的螃蟹真可爱!

猫是我最喜爱的一种小动物,我喜爱猫的原因不单只是因为它长得可爱,常逗人欢喜给生活带来乐趣。而且更大程度上是因为它是一名出色的捕鼠能手。

猫和虎同属一科,它们的长相相同。尽管大小悬殊,但猫却具有着虎的种种优点。强健的四肢使它有极快的奔跑速度。脚上的爪子使它不但能在平地上疾走如飞,而且能沿墙壁上房,爬树跳,追捕老鼠。脚底下的肉垫,使它走起路来悄然无声,能偷偷地接近老鼠,轻而易举地把它抓住。猫还具有一些虎所不能与之相比的优点:猫的眼睛可神了,即使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里,也能看清楚东西,再狡猾的老鼠也逃不过它的眼睛。它的耳朵非常灵活,能够随意转向声音的来处,只要有声音,哪怕是极小的,它也能及时分辩。猫的胡须很长感觉十分灵敏,能够测量各种洞口的大小。这样一来,老鼠一旦遇见了猫,便注定是难逃了。

猫只有在夜晚才显特别精神,是猫进行捕鼠的最好时机。白天,它会找个暖和的地方睡大觉,无忧无虑什么事也不过问。有时它很贪玩,出去一天一夜也不回家,可是,它听到老鼠的一点响动,又多么尽职,它屏息凝视,一等就是几个钟头,非把老鼠等出来不可!

我家有了猫之后。晚上再也听不到老鼠偷食的吱吱声。再也不怕老鼠会咬坏或打坏家中的物品。每晚都可以睡上一个安稳的觉。

猫有时特好玩,你在桌上静静地看书或作业时,它会悄悄地来到你的脚边钻来钻去,也喵喵地不停叫几下,有时还会爬到书桌的另一面,扑在那里眯着双眼,静静地陪着你阅读书本,你每每会伸出手来,抚它一下,猫很可爱也懂得人性。

多可爱的小猫啊!

秋天,是位化妆师,把世界装扮得格外迷人;秋天,是位魔术师,把田野染成了一片金黄;秋天,是位温柔的女子,迎面而来的秋风是如此的轻,如此的柔秋天,娇嫩的花儿都已凋谢,那谁才是秋天里的主角呢 那就是树叶

漫步在两旁皆是树木的小路上,满眼都是落叶我随手捡起一片树叶,仔细地观察着原来是枫叶瞧,她多美呀!那向周围伸展的叶片,多像我张开五指的手掌啊,边缘略呈锯齿状上面的叶脉清晰可见,很有条理地串联在一起她的颜色更是美伦美奂,就好比那正在熊熊燃烧的烈火,那么的鲜艳夺目悲哀的人看了,也会被感召,重新振作起来我知道,枫叶不仅有耀眼的红色,还有**,绿色等一系列迷人的颜色看着看着,我不禁有了一个问题:为什么在清一色的**落叶中,只有枫叶是红色的 难道是因为秋阳的熏染,还是因为离开了树妈妈 我边遐思,边把她轻轻地放在手心里,继续思索着……

不单是枫叶可爱,还有许多树叶也非常有趣瞧,我现在就找到了一个好东西,那就是冬青树叶别看他其貌不扬,身手可是非常"厉害"的边缘那锋利的刺,就是他的防身武器冬青树叶那冷冷的墨绿色,使满眼的**有了几屡生机比起娇嫩的花朵,倒也别有一番情趣

远处,又飘下了几片树叶我连忙跑过去,捡起它们有穿着"迷你裙"的银杏,有高贵典雅的梧桐,有……

我爱秋天,但我更爱秋天的树叶因为它们,世界才更加美丽;因为它们,生活才更加多彩

秋天的天空

秋天,是个风高气爽的季节,是个丰收、丹桂飘香的季节,当然,也是个美丽的季节 秋天的天空最美早上,天空静悄悄的,颜色像大海那么蔚蓝,一碧如洗,太阳这才“起床”,从东边升起,太阳光不太猛,照到人身上,让人感到十分温暖到了正午,太阳光极其猛烈,像个发怒的大叔,照到人身上特别地热,但是空中还有几只小鸟在自由自在地飞翔,不时发出“叽叽喳喳,叽叽喳喳”的声音,好像在说:“好热好热,好热好热!”一道下午,太阳光减弱了许多,在没有太多太阳光的照射下,人们可以模糊地看到天上的云,它们有的像兔子在进食,有的像豹子在奔跑,还有的像一只大龙在腾飞……虽然太阳光射着眼睛,看得不清楚,但是能看到,已经很满足了!傍晚时刻,太阳已经不像中午那么灿烂了,蓝色的天像喝醉酒似的,变成了淡红色,太阳逐渐地脱下了橙色的外衣,换上了红色的,周围一切也是那么红,它慢慢地回到西山的怀抱里,光芒微弱了,好像快要熄灭的火柴它落山了,留下了一片红霞,好像仙女的衣裳从天上掉到凡间,周围非常安静人们沐浴在霞光中,是那么的惬意呀!晚上,天空漆黑一片,就像玉帝写字时不小心翻倒了墨盒,天上闪烁着数不胜数的星星,好像天上的眼睛,又大又圆的月亮照亮黑夜,照亮了贪玩的孩子回家的路,像黑夜的照明灯而我,躺在爷爷怀里,听着爷爷讲关于月亮的故事……

我爱秋天,爱它风高气爽的天气,爱它变化多端的天空

秋天

入秋,天特别地蓝,像蓝宝石似的,也特别的高像要飞走似的一群大雁从北边飞来,像无数奇妙的黑点, 一会儿排成‘‘一’’,一会儿排成“人”字近了,近了,它们说笑着,嬉闹着,快活地向南飞去

秋风,她像一位少女,穿着一身金黄,迈着轻盈的脚步,悄悄来到人间你瞧,秋姑娘来到田野里把一朵朵棉球染的洁白如雪,玉米见了秋姑娘可高兴了,它特意换了一束金缨,咧开嘴笑了,露出满口白牙;大豆也许太兴奋了,有的竟然笑破了肚皮;稻子却特别地懂礼貌,俯着腰迎接久别的秋姑娘;高粱向来是怕见生人的,这不,见了秋姑娘;还不好意思呢,脸都涨的红红的

秋姑娘来到了庭院你瞧 菊花争奇斗艳,红的像火、黄的像金、粉的像霞、白的像雪走进果园看到了含多种营养的鸭梨;一串串珍珠似的葡萄由绿色变成暗红,长的又园又大晶莹透明,像玛瑙似的葡萄摘下来,我挑了一个大的放进嘴里又甜又酸,果汁极多,真好吃枣树上结满了一颗颗亮晶晶、红嘟嘟的小枣,咬一口 是那么的甘甜,那么的脆

秋天,是一个将理想变成现实的季节,秋天,是给人们以生命的神圣天使秋天,是一个收获的季节 秋天,是已成熟的一切食物蒂落的时候秋天是一个丰收的季节

所以,人们都爱秋天,爱她的秋高气爽,爱她的云淡日丽,爱她的香飘四野秋天,使农民的笑容格外灿烂

秋天的树叶

秋天到了,天气使我感到丝丝凉意,我向田野望去,金**的一片,树叶呢秋天的树叶是多彩的,秋天的树叶是独特的

午后,我来到小公园,爬到山坡上,一眼就看到了银杏树银杏树的树叶像把小扇子秋风吹来,银杏叶就随风一起摇摆,像在为我们扇风这时,一个奇怪的念头,钻进了我的脑袋:秋天之所以那么冷,会不会是被它们扇成这样的呢我看了看银杏树,它似乎在向我点头银杏树的叶子是淡**,用力摇晃,树叶犹如一只只黄蝴蝶翩翩起舞

小公园里还有一片竹林,现在它的叶子还是那么青翠远远望去,就像一个个挺直腰的绿士兵,保护着“大自然”这座城堡怪不得诗人常以松竹梅“岁寒三友”来表达孤傲的品格 在

众多树叶中,我最喜欢枫叶,一到秋天,它就脱去红衬衫,穿上红棉袄,像一个美丽的姑娘穿着华丽的衣裳,光彩照人,在众多树叶中脱颖而出近看,火红的枫叶像一只只美丽的红蝴蝶在我身边飞舞,又像一面面小红旗为中国加油远看,又是别有一番风景,枫叶像一团火,点燃了我们学习的热情,又像战士们的鲜血染红了胜利的旗帜不知不觉,夕阳西下,枫树叶又让我想到了古人的一句诗“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

傍晚的树叶在夕阳映衬下像一幅宁静优美的国画,让人顿生爱怜

1 关于汪伦的诗句

2 李白写的关于汪伦的诗句

关于汪伦的诗句 1汪伦的诗句有哪些

有两首。

1《赠汪伦》

朝代:唐代|作者:李白bai

李白乘舟将欲行,忽闻岸上踏歌声。

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

2《送王伦(一作汪伦)》

朝代:唐代|作者:刘复du

春江日未曛,楚客酣送君。

翩翩孤黄鹤,万里沧洲云。

四方各有志,岂得常顾群。

山连巴湘远,水与荆吴分。

清光日修阻,尺素安可论。

相思寄梦寐,瑶草空氛氲。

汪伦简介:

汪伦,字文焕,一zhi字凤林,歙州黟县(宣州太平县,今安徽黄山市黄山)人。唐开元间任泾县令,著名诗dao人李白好友。

卸任后,由于留恋桃花潭,特将其家由黟县迁往泾县,居泾县桃花潭畔。天宝元年回(740年)至宝应元年(761年),李白曾多次来安徽当涂、宣城、泾县、秋浦、南陵答等地,并游历泾县桃花潭。

汪伦以美酒待客。临别时,李白作《赠汪伦》道: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

2汪伦的诗句

汪伦,黟县人,曾任泾县县令,卸任后由于留恋桃花潭,特将其家由黟县迁往泾县。唐天宝年间,汪伦听说大诗人李白旅居南陵叔父李冰阳家,便写信邀请李白到家中做客。信上说:“先生好游乎?此处有十里桃花。先生好饮乎?此处有万家酒店。”李白素好饮酒,又闻有如此美景,欣然应邀而至,却未见信中所言盛景。汪伦盛情款待,搬出用桃花潭水酿成的美酒与李白同饮,并笑着告诉李白:“桃花者,十里外潭水名也,并无十里桃花。万家者,开酒店的主人姓万,并非有万家酒店。”李白听后大笑不止,并不以为被愚弄,反而被汪伦的盛情所感动,适逢春风桃李花开日,群山无处不飞红,加之潭水深碧,清澈晶莹,翠峦倒映,汪伦留李白连住数日,每日以美酒相待,别时送名马八匹、官锦十端。李白在东园古渡乘舟欲往万村,登旱路去庐山,汪伦在古岸阁上设宴为李白饯行,并拍手踏脚,歌唱民间的《踏歌》相送。李白深深感激汪伦的盛意,作《赠汪伦》诗一首:

李白乘舟将欲行,忽闻岸上踏歌声。

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

3汪伦写的诗有哪些

汪伦不知道有没有写过诗歌,至少现今没有汪伦的诗歌流传下来,但是有几首诗歌涉及到汪伦。

最著名的的是李白的《赠汪伦》

《赠汪伦》

年代: 唐 作者: 李白

李白乘舟将欲行,忽闻岸上踏歌声。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

作品鉴赏

这是一首千古传诵的告别诗。李白正要乘船离开桃花潭,好友汪伦深情地唱着歌赶来送行。天宝十四载(755),李白从秋浦(今安徽贵池)前往泾县(今属安徽)游桃花潭,当地人汪伦常酿美酒款待他。临走时,汪伦又来送行,李白作了这首诗留别。诗的前半是叙事:先写要离去者,继写送行者,展示一幅离别的画面。起句「乘舟」表明是循水道;「将欲行」表明是在轻舟待发之时。这句使我们仿佛见到李白在正要离岸的小船上向人们告别的情景。送行者是谁呢?次句却不象首句那样直叙,而用了曲笔,只说听见歌声。一群村人踏地为节拍,边走边唱前来送行了。这似出乎李白的意料,所以说「忽闻」而不用「遥闻」。这句诗虽说得比较含蓄,只闻其声,不见其人,但人已呼之欲出。诗的后半是抒情。第三句遥接起句,进一步说明放船地点在桃花潭。「深千尺」既描绘了潭的特点,又为结句预伏一笔。桃花潭水是那样的深湛,更触动了离人的情怀,难忘汪伦的深情厚意,水深情深自然地联系起来。结句迸出「不及汪伦送我情」,以比物手法形象性地表达了真挚纯洁的深情。潭水已「深千尺」,那么汪伦送李白的情谊更有多少深呢?耐人寻味。清沈德潜很欣赏这一句,他说:「若说汪伦之情比于潭水千尺,便是凡语。妙境只在一转换间。」(《唐诗别裁》)显然,妙就妙在「不及」二字,好就好在不用比喻而采用比物手法,变无形的情谊为生动的形象,空灵而有余味,自然而又情真。这首小诗,深为后人赞赏,「桃花潭水」就成为后人抒写别情的常用语。由于这首诗,使桃花潭一带留下许多优美的传说和供旅游访问的遗迹,如东岸题有「踏歌古岸」门额的踏歌岸阁,西岸彩虹罔石壁下的钓隐台等等。

另外有两首诗涉及到汪伦,引用如下:

《去常德州中感赋》

年代: 近代 作者: 秋瑾

一出江城百感生,论交谁可并汪伦?多情不若堤边柳,犹是依依远送人。

《追和陈子高赠王法曹韵》

年代: 宋 作者: 喻良能

肯学少陵对马军,肯同太白谢汪伦。聊将文字饮一盏,不待月影成三人。门前车马闹迟日,陌上绮罗娇暮春。想见流觞多乐事,酒酣人问斗升嗔。

4《赠汪伦》古诗中表达诗人与汪伦友情深厚的诗句是什么

《赠汪伦》中表达诗人与汪伦友情深厚的诗句是: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

《赠汪伦》唐·李白

李白乘舟将欲行,忽闻岸上踏歌声。

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

译文:

李白坐上小船刚刚要离开,忽然听到岸上传来告别的歌声。

即使桃花潭水有一千尺那么深,也不及汪伦送别我的一片情深。

创作背景:李白游泾县桃花潭时,附近贾村的汪伦经常用自己酿的美酒款待李白,两人便由此结下深厚的友谊。历代出版的《李白集》、《唐诗三百首》、《全唐诗》注解,都认定汪伦是李白游历泾县时遇到的一个普通村民,这个观点一直延续至今,今人安徽学者汪光泽和李子龙先后研读了泾县《汪氏宗谱》、《汪渐公谱》、《汪氏续修支谱》,确知“汪伦又名凤林,为唐时知名士”,与李白、王维等人关系很好,经常以诗文往来赠答。开元天宝年间,汪伦为泾县令,李白“往候之,款洽不忍别”按此诗或为汪伦已闲居桃花潭时,李白来访所作。李白于天宝十三载自广陵、金陵至宣城,则此诗当不早于此前。

李白要走的那天,汪伦送给李白名马八匹、绸缎十捆,派仆人给他送到船上。在家中设宴送别之后,李白登上了停在桃花潭上的小船,船正要离岸,忽然听到一阵歌声。李白回头一看,只见汪伦和许多村民一起在岸上踏步唱歌为自己送行。主人的深情厚谊,古朴的送客形式,使李白十分感动。他立即铺纸研墨,写下此诗给汪伦。

5汪伦写的诗有哪些

现今没有汪伦的诗歌流传下来,但是有几首诗歌和汪伦有关。

其中最著名的是唐代诗人李白的《赠汪伦》。诗文:李白乘舟将欲行,忽闻岸上踏歌声。

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译文:李白乘舟将要远行离去,忽听岸上传来踏歌之声。

即使桃花潭水深至千尺,也比不上汪伦送我之情。诗意:李白游泾县桃花潭时,常在村民汪伦家作客,汪伦以美酒待客。

临走时,汪伦来送行,于是李白写这首留别。这首有明显的民歌风味的诗词自然质朴,清新流畅。

诗人用眼前普通的景物作比喻,表达了李白对汪伦这个普通村民的深情厚谊。扩展资料《赠汪伦》赏析诗的两句描写的是送别的场面。

“李白乘舟将欲行”是说诗人就要乘船离开桃花潭了。那种语言不假思索,顺口流出,表现出乘兴而来、兴尽而返的潇洒神态。

“忽闻岸上踏歌声”,“忽闻”二字表明,汪伦的到来,确实是不期而至的。人未到而声先闻,从那热情爽朗的歌声,李白就料到一定是汪伦赶来送行了。

这样的送别,侧面表现出李白和汪伦这两位朋友同是不拘俗礼、快乐自由的人。“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诗的后半是抒情。

第三句遥接起句,进一步说明 放船地点在桃花潭。“深千尺”既描绘了潭的特点,又为结句预伏一笔。

桃花潭水是那样的深湛,更触动了离人的情怀,难忘汪伦的深情厚意,水深情深自然地联系起来。结句迸出“不及汪伦送我情”,以比物手法形象性地表达了真挚纯洁的深情。

李白还很善于把握受赠者的审美心理和艺术趣味。汪伦是一个普通的村民,赠给他的诗,李白就采用了通俗易懂、清新活泼而富于民歌色彩的语言。

汪伦简介汪伦,字文焕,一字凤林,歙州黟县(宣州太平县,今安徽黄山市黄山)人。唐开元间任泾县令,诗人,著名诗人李白的好友。

卸任后,由于留恋桃花潭,特将其家由黟县迁往泾县,居泾县桃花潭畔。

6李白送汪伦写下了什么诗句

《赠汪伦》是唐代大诗人李白于泾县(今安徽皖南地区)游历桃花潭时写给当地好友汪伦的一首留别诗。

《赠汪伦》作者李白 朝代唐李白乘舟将欲行,忽闻岸上踏歌声。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

白话翻译:我正乘上小船,刚要解缆出发,忽听岸上传来,悠扬踏歌之声。 看那桃花潭水,纵然深有千尺,怎能及汪伦送我之情。

扩展资料诗的前半是叙事,描写的是送别的场面。起句先写离去者,展示了李白在正要离岸的小船上向人们告别的情景。

“乘舟”表明是循水道。“将欲行”表明是在轻舟待发之时。

次句继写送行者。此句不像首句那样直叙,而用了曲笔,只说听见“踏歌声”。

一群村人踏地为节拍,边走边唱前来送行了。这似出乎李白的意料,所以说“忽闻”而不用“遥闻”。

这句诗虽说得比较含蓄,只闻其声,不见其人,但人已呼之欲出。汪伦的到来,确实是不期而至的。

人未到而声先闻。这样的送别,侧面表现出李白和汪伦这两位朋友同是不拘俗礼、快乐自由的人。

7汪伦的诗

只有一首关于汪伦的搞笑诗,因为的确找不到汪伦的其他诗了,对不起!李白乘舟不给钱,害我汪伦不得闲。

桃花潭边声声骂,再不结帐就玩完! 据说李白还回了呢,看看:昨日龙舟摆大宴,结帐完后早没钱。 我与汪伦情千尺,盘缠能否再借点? 汪伦再回:素闻李白乃酒仙,宝马珍裘亦换钱。

不找岑丹扶一把,却到我这来化缘? 注:岑(夫子)丹(丘生) 李白一听,十分尴尬,回道:当年风光今不在,可怜湖山狂奔窜。自古骚客为财困,难倒英雄一文钱。

汪伦可没给李白一点面子: 老兄诗出惊雷炸,世人从来在脚下。莫道穷困还潦倒,瘦死骆驼比马大! 诸位现在知道“瘦死骆驼比马大”的出处了吧! 李白碍着面子,只能低声下气回道:惊雷炸过无雨声,万里黄土千年旱。

东海干涸已多时,离水龙王不如蚺。 只打雷不下雨的出处就是从这里来的。

汪伦一看李白装可怜,心里不乐意了:既知民苦命亦贱,君却整日酒里转。管你口舌绽莲花,今日一定要还钱!李白看着汪伦不好说话了,也生气了。

青楼结伴影成双,华灯直到晨曦亮。从来都是我请客,哪见汪伦半文钱? 汪伦见李白死赖,更不高兴了:实是太白没道义,吃我住我还看戏,屁股一拍抬腿走,汪伦三餐无以继。

李白写的关于汪伦的诗句 1李白写的赠汪伦古诗歌词诗句

赠汪伦作者:李白唐

李白乘舟将欲行,忽闻岸上踏歌声。

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

李白游泾县桃花潭时,常在村民汪伦家作客。临走时,汪伦来送行,于是李白写这首留别。这首有明显的民歌风味的诗词自然质朴,清新流畅。诗人用眼前普通的景物作比喻,表达了李白对汪伦这个普通村民的深情厚谊。

译文

李白坐上小船刚刚要离开,忽然听到岸上传来告别的歌声。

即使桃花潭水有一千尺那么深,也不及汪伦送别我的一片情深。

注释

①踏歌:民间的一种唱歌形式,一边唱歌,一边用脚踏地打拍子,可以边走边唱。

②桃花潭:在今安徽泾县西南一百里。《一统志》谓其深不可测。

③深千尺:人用潭水深千尺比喻汪伦与他的友情,运用了夸张的手法(潭深千尺不是实有其事)写深情厚谊,十分动人。

2赠汪伦一诗是李白写给朋友汪伦的

《赠汪伦》

是唐代伟大诗人李白于泾县(今安徽皖南地区)游历时写给当地好友汪伦的一首赠别诗。诗中描绘李白乘舟欲行时,汪伦踏歌赶来送行的情景,十分朴素自然地表达出汪伦对李白那种朴实、真诚的情感。"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两句李白信手拈来,先用"深千尺"赞美桃花潭水的深湛,紧接"不及"两个字笔锋一转,用比较的手法,把无形的情谊化为有形的千尺潭水,形象地表达了汪伦对李白那份真挚深厚的友情。全诗语言清新自然,想象丰富奇特,令人回味无穷。虽仅四句二十八字,却脍炙人口,是李白诗中流传最广的佳作之一。

作品原文

赠汪伦

唐 李白

李白乘舟将欲行,

忽闻岸上踏歌声。

桃花潭水深千尺,

不及汪伦送我情。

3李白汪伦送别诗句

赠汪伦朝代:唐朝 作者:李白李白乘舟将欲行,忽闻岸上踏歌声。

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小学古诗,写水,友情,送别,早教,小学生必背古诗70首,小学生必背古诗80首相关翻译赠汪伦译文及注释译文 李白乘船将要远行,忽然听见岸上人们行走的脚步声,有人边走边唱前来送行。

即使桃花潭水有千尺深,也比不上汪伦送我的情谊深厚。注释 汪伦:李白在桃花潭结识的朋友,性格非常豪爽。

这首诗就是赠给他的。 踏歌:一边唱歌,一边用脚踏地打着拍子。

桃花潭:水潭名,在今安徽泾县西南。折叠∧相关赏析赠汪伦简析 李白游泾县桃花潭时,常在村民汪伦家作客。

临走时,汪伦来送行,于是李白写这首诗留别。诗中表达了李白对汪伦这个普通村民的深情厚谊。

前两句叙事:“李白乘舟将欲行,忽闻岸上踏歌声。”李白将要乘舟离去,汪伦带着一群村民前来送行,他们手挽着手,一边走,一边唱。

“将欲”与“忽闻”相照应,写出了诗人惊喜的情态。“将欲”,正是小舟待发之时;“忽闻”,说明出于意料之外。

也许汪伦昨晚已设家宴饯别,说明第二天有事不能再送了。但现在他不仅来了,还带了一群村民一起来送行,怎么不叫诗人激动万分!用什么语言来表达?桃花潭就在附近,于是诗人信手拈来,用桃花潭的水深与汪伦对自己的情深作对比。

“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两句,清代沈德潜评价说:“若说汪伦之情比于潭水千尺,便是凡语。妙境只在一转换间。”

(《唐诗别裁》)的确,这两句妙就妙在“不及”二字将两件不相干的事物联系在一起,有了“深千尺”的桃花潭水作参照物,就把无形的情谊化为有形,既形象生动,又耐人寻味。潭水已“深千尺”了,那么汪伦的情谊有多深呢? 明代唐汝询在《唐诗解》中说:“伦,一村人耳,何亲于白?既酿酒以候之,复临行以祖(饯别)之,情固超俗矣。

太白于景切情真处,信手拈出,所以调绝千古。”这一评论是恰当的。

4李白的诗赠汪伦的诗句

赠汪伦[ 唐 ] 李白原文李白乘舟将欲行,忽闻岸上踏歌声。

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译文我正乘上小船,刚要解缆出发,忽听岸上传来,悠扬踏歌之声。

看那桃花潭水,纵然深有千尺,怎能及汪伦送我之情。注释1汪伦:李白的朋友。

2踏歌:唐代一作广为流行的民间歌舞形式,一边唱歌,一边用脚踏地打拍子,可以边走边唱。3桃花潭:在今安徽泾县西南一百里。

《一统志》谓其深不可测。4深千尺:人用潭水深千尺比喻汪伦与他的友情,运用了夸张的手法(潭深千尺不是实有其事)。

5不及:不如。李白游泾县(在今安徽省)桃花潭时,附近贾村的汪伦经常用自己酿的美酒款待李白,两人便由此结下深厚的友谊。

历代出版的《李白集》、《唐诗三百首》、《全唐诗》注解,都认定汪伦是李白游历泾县时遇到的一个普通村民,这个观点一直延续至今,今人安徽学者汪光泽和李子龙先后研读了泾县《汪氏宗谱》、《汪渐公谱》、《汪氏续修支谱》,确知“汪伦又名凤林,为唐时知名士”,与李白、王维等人关系很好,经常以诗文往来赠答。开元天宝年间,汪伦为泾县令,李白“往候之,款洽不忍别”(详见《李白学刊》第二辑李子龙《关于汪伦其人》)。

按此诗或为汪伦已闲居桃花潭时,李白来访所作。李白于天宝十三载(754年)自广陵、金陵至宣城,则此诗当不早于此前。

另据清代袁枚《随园诗话补遗》记载:唐天宝年间,泾县豪士汪伦听说大诗人李白南下旅居南陵叔父李冰阳家,欣喜万分,写信给李白:“先生好游乎?此地有十里桃花。先生好饮乎?此地有万家酒店。”

李白欣然而往。到了泾县,李白问汪伦桃园酒家在什么地方,汪伦回答说:“桃花是潭水的名字,并无桃花。

万家是店主人姓万,并没有万家酒店。”引得李白大笑。

李白要走的那天,汪伦送给李白名马八匹、绸缎十捆,派仆人给他送到船上。在家中设宴送别之后,李白登上了停在桃花潭上的小船,船正要离岸,忽然听到一阵歌声。

李白回头一看,只见汪伦和许多村民一起在岸上踏步唱歌为自己送行。主人的深情厚谊,古朴的送客形式,使李白十分感动。

他立即铺纸研墨,写下此诗给汪伦。

5李白写给汪伦的诗作文

[李白写给汪伦的诗作文]

有一天,李白从汪伦的家乡要回去了,他乘着小船渐渐远离,李白写给汪伦的诗作文。忽然,岸上传来了歌声,李白回头一看,原来是汪伦在踏歌声。李白深情地说:“汪伦对我的情意真是太深了,即使深过千尺的桃花潭水还不及他送我的情。 于是,李白写下了这么一首诗: 李白乘舟将欲行, 忽闻岸上踏歌上,小学四年级作文《李白写给汪伦的诗作文》。 桃花潭水深千尺, 不及汪伦送我情。李白写给汪伦的诗作文150字小学生作文(/)

6赠汪伦这首诗最能休现李白和汪伦深厚友谊的诗句是什么

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

将桃花潭中千尺深的水来 比喻 友人汪伦对 的送别情谊

千尺 这儿也 用了 夸张 的修辞手法

“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这两个诗句所运用的修辞方法是比喻比喻的本体是“汪伦送我情”,喻体是“深千尺”的“桃花潭水”本体和喻体有共同的特征——深为了突出本体的“深”的特征,特别强调喻体的程度“不及”本体这种比喻一般称之为“程度不等的比喻”,它的特点是常用“不及”“不如”“比……还……”等作喻词,往往借突出喻体的特征使本体得到有力的强调

这两个诗句带有一些夸张的色彩,但所用的修辞方法却不是夸张运用夸张和运用比喻有不同的目的和修辞效果运用夸张是为了突出事物的特征、加深读者的印象;而运用比喻是为了使读者更形象、更真切地感受被比喻的事物诗句中汪伦为李白送行之情是个抽象概念,千尺深的桃花潭水是个具体事物,用后者比前者可以使语言生动形象,使读者受到更深的感染,完全符合比喻的特点,所以说这两个诗句运用的修辞方法是比喻诗句虽然有夸张的色彩,但是把汪伦为李白送行之情比作千尺深的桃花潭水,并没有故意扩大或缩小事实,所以不能算是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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