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的公交车上地铁上吵架打架事件。如深圳的那个。求详细报道。最好有感受。

最近的公交车上地铁上吵架打架事件。如深圳的那个。求详细报道。最好有感受。,第1张

事件发生于3月20日凌晨1点,,深圳上梅林天虹地铁施工段,行凶者中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参与人数数百人,其中中建工人100多,带铁锹一车,,挖掘机两台。。。

  事件原因:地铁施工,工地直接推到附近商户门口,,最近距离不到50厘米,消防通道都没有,据说批文还没下来,为了工程进度,,不按设计图纸。。就半夜强行施工。。附近商户直接没生意可做,,。。。施工噪音大,,灰尘大,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居民的理解,,谈判,,想不到等来的是半夜推土机的轰鸣声。。。

  事件过程:

  半夜楼主起来上厕所,猛然听见外面极其剧烈的声音,楼主立马惊醒,爬上窗户,发现外面黑压压一大片,,,一大片人,起码几百人吧,,楼主立马就想到可能是黑涩会砍人,,可是深圳市文明城市啊,,,不对,,不可能是黑色会。。。。楼主立马又想到可能是城管???更不对,,城管欺善怕恶,,又懒得很,,半夜只可能抱着丑妞睡觉。。。。

  难道做梦??楼主好奇心强,,就冲下楼。。远远地。。抬头就看到高高大大的挖掘机,,妈呀,,楼主反应真是缓慢。。。楼主很荣幸的遇到了传说中的群体性。。。。

  此时,,一大排建筑工人,,正在冲击殴打一群闻声赶来的商户,,挖掘机在后面前进。。。一位勇敢的大爷,,冲过去抱住了挖掘机的履带轮,,迫使庞大的机器停止。。。勇敢啊,,有抱着炸药包炸日本坦克的精神。。。为啥,,因为挖掘机要挖到他商店门口的30厘米。。。怎么做生意???大爷说,,没生意无所谓了,,关键这样挖还不得把整栋大厦挖塌了啊,,今天不塌明天塌,,明天不塌十年后也会塌嘛,,设计者很操蛋。。。半夜集体冲过来就打人,,明显是预谋的强行施工,,高估了他们的素质,,不得不舍命出气。。。当然,,大爷还活着,只是最后去了医院。。一群人都没拉开一个拼死的老人,,估计强壮的建筑工人们觉得没面子。。就把大爷群殴了一顿,。。。顺便又踹了几个妇女几脚。。。准备拿上铁锹大干一场的时候,,,伟大的JC叔叔及时出现了,,这回是真的很及时,,特J都出动了,,不然局面真的不可预料。。。

  记者同志们也来了,,,类似于楼主这样的围观群众也来得更多了。。。最后迫于人民群众的力量他们撤退了,,很嚣张的撤退了。。。

  今天走了,,明天呢???批文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商户生意血本无归找谁呢???以后要是楼塌了,,,压死个城管什么的该找谁呢??那个最最主要的事,,咱们这个中国人素质什么时候能提上去呢??总是上来就是一个打字。。谁打得过谁呢???谁比谁更聪明呢。。。??

在我看来乘客司机双方都有责任,在乘客与司机争执的过程中,两个人显然是发生了肢体接触,但是不知道为何司机向左打一圈方向,要知道司机是在一个正常的路上行驶,完全没有躲避其他车辆,就算是变道,也不需要打一圈啊。

而女乘客在坐过站点后与司机激烈争吵显然是不对的,毕竟公交车都有规定只能站点停车,更何况是在路上来来往往的,车辆这么多停车显然是不可取的。

两个人都应该为这件事件负责,这个也只能从视频的监控中看出两个人是因为争吵,但是其中的一些细节,我们也无法得知。

两个人吵架,14秒,15条命。

由于黑匣子的存在,西南城市重庆一辆公交车坠入河中,相关细节已经找到。行车记录仪的画面显示,乘客和司机之间发生了激烈的打斗,导致巴士失去控制,坠入河中。

事情已经过去了,血淋淋的教训就摆在我们面前,有很多事情值得反思,首先让我们说一下我们最关心的事故责任归因问题。

司机和乘客虽然已经死亡,但仍然负有民事责任

责任主体有三个方面:公交车司机跑、女乘客刘、公交车公司。在这种情况下,既有刑事责任也有民事责任。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张凯表示,媒体已经披露,公交车司机和女乘客都犯有以危险手段危害公共安全罪。因为女乘客反复殴打司机是驾驶这种行为,很容易造成公交车与其他车辆碰撞,造成交通事故;公共汽车驾驶员作为公共交通运输载体的驾驶员,对安全驾驶有操作要求。他在袭击发生后停车并报警,但他在公交车行驶时与女乘客发生了打斗。因此,两者均构成以危险手段危害公共安全罪。

根据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第16条,犯罪嫌疑人死亡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然而,民事责任并没有因此而消失。

至于其他13名乘客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证实,女乘客和司机之间的斗争是事故的直接原因,其他乘客的家属有权要求女乘客和司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主要是经济补偿)。至于追偿的比例,要看驾驶员与女乘客的最终过错行为责任划分。

公交公司呢?

事故发生后,各方的责任应划分为司机与女乘客之间的“侵权关系”和公交公司与司机之间的“合同关系”。因此,对于乘客家属,可以根据“合同关系”要求公交公司承担全部民事赔偿责任。

总之,司机和女乘客可以要求经济赔偿,公交公司也可以要求经济赔偿,不冲突。

照片:公共汽车救助现场

法律责任之外的讨论

即使是对与错的区别也不能挽救逝去的生命。如何沿着这条路走下去,防止此类悲剧再次发生,似乎更值得思考。

一般来说,公交司机遭遇的暴力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道路驾驶纠纷。二是来自乘客,如车站不报不停,回答不满意,这可能会吸引乘客踢。

江沉没事件特定于司机的行为,热实验室与相关资深人士沟通后,一致的结论:“无论什么样的紧急情况下,司机应该把车靠边,打双跳灯(危险报警灯),然后报警或停止乘客的危险行为,而不应该在开车,和对方开始”。

照片:一辆小轿车被公共汽车撞了

当被乘客殴打和责骂时,司机的心难免会受到委屈,但即使出于愤怒,也应该把维护乘客的安全放在首位。乘客与司机的公司之间存在契约关系。乘客作为消费者,已经为这项服务付费,司机有责任将他们安全送到目的地。

因此,当有一个争议,司机,作为第一个负责公司,主要负责消除了潜在的安全隐患带来的女乘客以不同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舒适,报警,停止并说服她离开,甚至寻求帮助从其他乘客。特别是当司机感到不能安全驾驶时,他应该寻求帮助。

事实上,所有公交公司有一个“行为准则”,其中包含各种各样的行为准则,并且应该清楚地强调司机培训:在与乘客发生冲突的情况下,司机不得离开司机座位,根据情况拨打110警察,不与乘客发生冲突。

司机Ran显然在这方面负有主要责任。

一些人认为公交公司应该配备“单独的驾驶舱”来保护司机。

目前,大部分的公共汽车在整个城市运行

众所周知,重庆公交车坠江事故的原因已经公布:整个事件的原因是乘客因为到站没有下车,却要求司机在没公交站的地方停车,司机履行规定没有停车,之后双方发生争执,乘客在争吵过程中攻击司机,司机反击,最终俩人互殴导致车辆失控,坠入长江。​

我个人认为乘客不应该付全部责任,在整个过程中, 一个是巨婴乘客,一个被激怒失去理智的司机,还有一群是未能及时出手制止悲剧发生的普通乘客。三方都应该付一定责任。

1乘客刘某未能及时到站下车,是由于自己的疏忽造成的,到站时司机已经提醒,但乘客刘某却要求司机在没有公交站的情况下停车,这个做法是不对的,违反了公交车行驶的相关制度规定。相信任何一个公交车司机也不会停车让乘客下车,因为在没有公交站的情况下车,是非常危险的,司机有责任有义务维护乘客的安全。而乘客刘某首先出手侮辱并出手攻击司机,导致了整个事件的发生,应该负主要责任。

2公交车司机由于在行驶过程中受到侮辱,出手反击了乘客刘某,情绪激动,失去理智,弃公交车普通乘客的安全于不顾,导致整个车辆偏离双黄实线,撞向对面正常行驶的小轿车,应该付次要责任。

3整个事件中,普通乘客并未及时出手制止乘客刘某的不安全的行为,对于整个事件的发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因此,应当负一定的责任。

总之,三方都应该负有责任,只是负责任的程度不一样,刘某乘客应负主要责任,司机负次要责任,普通乘客负责一定的责任。

乘坐公交车,前门上后门下,这是规矩也是常识。不过沈阳一位老人在乘坐公交车时,因为司机没让他从前门下,竟然辱骂司机长达15分钟。

前门下车未被允许,老人大骂公交司机

“我就在这站着,太坏了,你坏透腔了,你开车就应该被车轧死。”从141路公交车上的监控视频中可以看到,一名老人正谩骂着公交车驾驶员。原来,12月18日8时45分,一位老人准备在四台子车站下车时,想从前门下车被司机刘师傅制止,从此开始了对司机长达15分钟的辱骂。

“当时有一个老年人想从前门下,当时车里人不多,完全有条件走到后门去下车。而且老人骂人时怒气十足,看着不像病残或者是需要照顾的人群。”乘客王先生目睹了事情的整个经过:“老人骂起人来实在难听,但司机一直没还嘴。俩人顶牛,司机不开前门,老人不停骂人,公交车里都乱成一锅粥了。期间有乘客表示扶老人到后门下车,老人也不同意。”

不但骂人,还吐口水、抢袖标

为了不影响全车人的出行,刘师傅在停了两分钟后开了车。这样的举动,似乎更加激怒了老人,他先是站在驾驶室旁边,后来坐在了前门的台阶上,并一直对司机进行辱骂。当公交车行驶到黄河大街万山路站时,司机向身边乘客抱怨老人的行为。这下,彻底让老人“暴怒”了,不但向司机吐口水,并抢走了司机胳膊上的袖标。

刘师傅见袖标被抢,当即报了警,这时老人走到了后门的位置。随后车上的乘客帮司机要回了袖标。由于怕耽误车上其他乘客的出行,刘师傅最终把前门打开让乘客们下了车,这名老人也跟着下车了。但下车后,老人仍站在车前,对刘师傅持续进行了一番辱骂之后,才离开。

“驾驶员一声也没还嘴,但我在那坐着,听着心里也不得劲,这要是换成是我,我想我做不到司机这一点。”乘客王先生说:“老人骂的实在太难听,不但侮辱人,还有恶毒的诅咒。另外,还向司机吐口水,这实在是太不文明了。”

公交车司机:不求表扬盼尊重

刘师傅今年48岁,驾驶公交车已经18年。虽然事情已经过去五天了,那些辱骂的话语还在心里挥之不去。“我心里特别不好受,开这么多年车,从来没有人这么骂过我。我开了一站,寻思他骂两句也就拉倒了,我就忍了呗,结果第二站之后他还继续骂。”刘师傅心里十分委屈:“一直骂了15分钟,气得我浑身发抖无法开车,只好停在了路边报警。”同时,刘师傅也表示,前门上后门下的规定并不是死规矩,对于特殊群体是可以放行的。“但这个老人身体条件挺好的,他完全可以走到后门去。而且他当时坐的位置,距离后门还比前门要近呢。”

刘师傅表示,平时驾驶公交车,司机因为乘客少给钱、逃票或者要求前门下车等情况经常有摩擦,作为公交车司机早就习惯了,也学会了忍耐,但心里不委屈是不可能的。与其被人称赞有忍耐力,他们更希望自己可以被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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