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当事双方发生争吵过程中有轻微伤害行为,但导致一方诱发疾病死亡,而且轻微伤害与其死亡原因有直接因果关系的,属于过失致人死亡罪,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犯罪嫌疑人能积极赔偿受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并得到谅解的,可从宽处罚。
法律条文:
《刑法》第二百三十三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法律依据:
一、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2014)
(三)、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
9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其中抢劫、强奸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
法律分析:如果只是言语上的冲突并且发生肢体上的冲突的话,并无刑法意义上的危害行为;其次,死者患有高血压,因争吵而发病属于一般生活风险,争吵方与死者的死亡并无因果关系。因此,并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如果你方在争吵中存在过错,则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可能还需要具体划分责任的大小,并非只要你方有过错,就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这里面我们还要考量死者自身是否存在过错问题,是否存在先辱骂或者是先动手的问题等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吵架导致一方死亡要根据具体情节确定承担的法律责任。根据生活常理,一般性的谩骂并不会致人死亡,“吵架导致对方死亡”案件中,死者患有心脏病或重大疾病的概率很大,当吵架与引发疾病致死有一定程度的因果关系时,当事人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明知对方患有重大疾病或除有辱骂被害人,还有肢体上的推搡而导致对方死亡的,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就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一、过失致人死亡罪如何认定
1、客观上行为人的行为引起了他人死亡的结果。主观上行为人没有预见这种结果的发生。
2、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构成要求的是行为人对其行为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存有过失心理态度。在司法实践中,不应将行为人在故意杀人中因打击错误误杀其“针对对象”(即行为人追求的杀害对象)以外之人的行为认定为过失的致人死亡罪。
构成要件如下,1、过失致人死亡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2、过失致人死亡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因过失致使他人死亡的行为。3、过失致人死亡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等等
法律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七条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第七条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两人吵架后一方猝死,另一方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一般来说是不需要的。
甲方和乙方吵架,甲方猝死乙方不承担刑事责任的原因:
1因为乙方的行为不是刑法意义上的危害行为,一个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是指发生了违反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在后果上此行为应当受到刑罚处罚。
如果虽然对社会有危害但是社会所允许的行为也不属于刑法上的危害行为。
2甲方的猝死与乙方的行为不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刑法中的因果关系是指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合乎规律的引起和被引起的联系。这个危害行为并不包括社会生活所允许的行为。
如果甲方和乙方的争吵属于社会生活所允许的云行为,虽然发生了一人猝死的危害,结果却不能得出乙方这个行为与这个危害结果有因果关系的判断。
3乙方的主观方面也不符合刑法构成主观构成要件。主观构成要件包括故意、过失和无罪过事件。无罪过事件又包括意外事件和不可抗力,如果甲方和乙方的争吵乙方不是故意也非过失,完全无法遇见,也不能遇见,只是一起意外事故。
总之乙方的行为虽然间接导致了甲方死亡的发生,但其主观方面及客观方面都不符合犯罪构成要件,其行为也与危害结果无因果关系。
故一般乙方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两人发生口角,肢体冲突,导致对方心脏病突发死亡的情形,当事人对死亡没有任何过错的,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但需要进行相应的民事赔偿。另外,如果当事人肢体冲突是导致对方心脏病突发死亡的,属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情形,涉嫌刑事犯罪,一经定罪,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法律分析
这个需根据行为人的主观心理状态,及吵架导致对方死亡的情况,来确定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行为人主观上没有任何恶意,很正常说话,因为对方比较激动导致死亡。主观上既没有杀人、害人的故意,客观上也没有实施杀人、害人的行为,因此对死者不承担任何责任。双方在主观上都有过错,吵架、斗嘴和肢体冲突的环境、用语的激烈程度不同,行为人承担的责任也不同。另外,双方在公众场合,用语激烈,对受害人进行侮辱、诽谤,以及发生肢体冲突致使受害人无法承受人格上的凌辱,气绝身亡的,行为人要负刑事责任。行为人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犯罪,并予以立案追究。按照实际情况,如果对于行为人言语致使他人死亡的,有可能涉嫌侮辱或者诽谤刑事犯罪。严重危害社会秩序,是指侮辱行为引起了被害人精神失常甚至自杀身亡等后果,被害人无法告诉或失去告诉能力的情况。综上所述,对于判断公民的犯罪行为是否犯法和需要承担责任的时候一般都是根据其是否真实有客观的行为的,但是如果仅仅是言语上的攻击而导致他人主观想要自杀的,虽然没有实际的作为却也可能成为对方死亡的真正原因,因此是否犯法还不一定。需要证明死亡和行为人言语过激的行为跟双方肢体冲突之间的因果关系,还有言语过激的程度,如果真的有因果关系就可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百三十四条之一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违反国家规定,违背其近亲属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争吵导致对方死亡是要负责任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当中规定的内容可以得知,吵架导致他人死亡是需要承担责任的,具体要承担多少责任要根据因果关系的性质和法理以及双方的过错程度来判定,需要经过法院的审理来决定承担责任的多少。
一、双方发生争执致其中一方死亡,如何承担责任
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
判定一个人对他人的死亡是否承担责任,首先需要确定其对他人的死亡是否存在侵权行为。何为侵权行为一般来讲,承担民事侵权责任的情况是,首先行为人要有主观恶意和不法行为;其次要有损害结果发生,并且前面所说的不法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要有因果关系。
所以,法律的归责是很明确很直接的,我们要避免涉及到人们的情绪或者心理活动之中,否则,所有的最终归责都会被无限延伸,以至于等于每天有归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条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为组织,该组织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但是侵权人已经支付该费用的除外。
法律分析:
1、要看具体情况,需要根据过错承担责任,如果死者患有心脏病或重大疾病的概率很大,当吵架与引发疾病致死有一定程度的因果关系时,当事人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明知对方患有重大疾病或除有辱骂被害人,还有肢体上的推搡而导致对方死亡的,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就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2、在正常生活中吵架导致死亡的,如果嫌疑人主观上既没有杀人、害人的故意,客观上也没有实施杀人、害人的行为,对死者可以不承担责任。如果双方在主观上都有过错,根据吵架、斗嘴的环境、用语的激烈程度不同,行为人承担的责任也不同。
(1) 民事赔偿责任。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 刑事责任。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3、除了健康问题还有自杀的情况,如果一方自杀时,而另一方有能力去制止事件的发生,却没有制止,有挽救的机会,却没有挽救,需要负法律责任;如果说一方自杀时,而另一方制止了,虽避免了可怕的后果,却因此受伤,无须负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从主观上而言,当事人未造成对死者人身权利的直接损害,对死者伴突发疾病死亡的损害后果无过错。但客观上,当事人用语言刺激死者的行为,构成了死者因争吵致情绪过于激动突发疾病猝死的一定诱因,具有直接因果关系,所以,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均无过错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
衍生问题:
夫妻吵架导致一方过激死亡另一方负有责任吗
1、要看具体情况,需要根据过错承担责任,如果死者患有心脏病或重大疾病的概率很大,当吵架与引发疾病致死有一定程度的因果关系时,当事人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明知对方患有重大疾病或除有辱骂被害人,还有肢体上的推搡而导致对方死亡的,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就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2、在正常生活中吵架导致死亡的,如果嫌疑人主观上既没有杀人、害人的故意,客观上也没有实施杀人、害人的行为,对死者可以不承担责任。如果双方在主观上都有过错,根据吵架、斗嘴的环境、用语的激烈程度不同,行为人承担的责任也不同。
需要根据情况来判定。如果一方明确知晓对方的精神状况,还频繁使用刺激性语言激化矛盾,导致另一方情绪失控,而使另一方最终自杀,那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过错比例进行承担。如果矛盾是自杀一方激起的,过程中由于自身原因失控,最终无法面对而导致自杀,对于另一方来说,其主观上并无任何故意,则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法律分析
如果恋爱过程中有一方因为感情自杀,另外一方是否承担法律责任,要视具体情况而定。比如对于一方的自杀是否存在法律上的过错等。 行为人致人自杀。既由于行为人先前所实施的行为,而引起他人自杀结果的发生。对此,应区别三种情况分别处理: (1)行为人的先前行为是正当的或只是一般错误、一般违法行为,他人自杀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自杀者本人的心胸过于狭窄,这时不存在犯罪问题; (2)行为人先前实施了严重违法行为,结果致被害人自杀身亡的,可把致人自杀的结果作为一个严重情节考虑,将先前严重违法行为上升为犯罪处理。如当众辱骂他人,致其当即自杀的,可对辱骂者以侮辱罪论处; (3)行为人先前实施某种犯罪行为,引起被害人自杀的,只要行为人对这种自杀结果没有故意,应按其先前的犯罪行为定罪,而将自杀结果作为量刑时考虑的一个从重或选择较重法定刑处罚的情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二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自然人的生命安全和生命尊严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权。
第一千零三条 自然人享有身体权。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身体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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