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一对夫妻吵架后,妻子高速上跳车身亡,丈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三年执行。妻子自己跳车坠亡,丈夫为何被判刑?给岳父母赔偿为何又能减轻处罚?今天,“四哥有法说”借助这个案例,给大家聊一下夫妻间的“法定义务”,顺便给大家解答一下难住男性朋友的千古疑案:母亲与媳妇同时落水,先救谁?
一、夫妻车上吵架,妻子在高速路上跳车身亡1、夫妻同行。2020年1月16日,江西省萍乡市黄帅(化名)男子驾驶石油罐车跑运输,妻子文美(化名)跟车同行。跑到高速上时,两个人因为家庭琐事,你一言我一句地争论起来。可能是丈夫没有妻子嘴皮子利索,嘴上没有沾光就发了火,抄起车上的水杯就砸向妻子。按说,妻子看到丈夫发火,自己服软别再吱声,也就没事了。谁知妻子也是个火爆脾气,看到丈夫拿水杯砸自己,继续恶语相加。
2、妻子跳车。丈夫更加恼火,把车停到应急道上,打算一论高低。妻子看到车停了下来,打算下去,丈夫一把将她拉入车中,扬手就是两拳,挨打后妻子拉开车门跑了下来。丈夫也赶忙下车,将妻子硬塞回车上,驾车继续前行。两个人上车后继续打口仗,妻子要求丈夫停车,丈夫不理继续行驶。妻子说你再不停车,我就跳下去了。丈夫仍不停车,也不减速,继续行驶,没有断想到妻子真的跳了下去。不幸的是,文美跳车头部严重受伤,后经救治无效死亡。
3、法院判决。在法院审理期间,黄帅向岳父母赔偿40万元,取得岳父母的谅解。最终,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被告人黄帅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二、以案说法,明情理!妻子在吵架、挨打之后情绪激动,扬言要跳车。丈夫黄帅作为成年人、作为共同生活的爱人,应当根据当时的情况和妻子的脾气,预料到妻子可能真会跳车,就应该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不利后果的发生。可他轻信妻子不敢跳车,没有采取应对措施,放任跳车后果的发生,这在刑法上称为过于自信的“过失”,所以构成的是过失致人死亡罪。
1、丈夫黄帅负有法定的救助义务。
(1)因身份关系产生的法定救助义务,根据民法典规定精神,夫妻间有互相扶助义务,这其中包括精神的、物质的和生活方面等等。如果说妻子生病在床,丈夫不管不问,导致妻子病死的,还会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这就是因为丈夫没有履行夫妻间的扶助义务所致。同样的,即便妻子与别人吵架要跳车,丈夫也有阻拦等法定的救助义务。
(2)因职业关系产生的法定救助义务。黄帅作为驾驶员,发现自己驾驶的车上有人试图跳车,也应当采取相关措施防止不利后果的发生。
(3)因先行为产生的法定救助义务。因为黄帅与文美吵架的这个先行行为,黄帅也产生了救助义务。就是双方不相识,因为彼此之间的吵架刺激到对方,扬言要跳车的,对方在可能救助的情况下,也应该实施救助的,不救助的就要承担不利后果。
从这个三个方面来分析,丈夫黄帅都有阻拦妻子跳车等法定的救助义务,因自己过于自信她不会跳车,最后因自己的“过失”导致不利后果发生,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关于黄帅向岳父母赔偿的问题。
黄帅构成犯罪,被法院宣告缓刑不用去坐牢,这其中的赔偿和岳父母的谅解也起到关键作用。这是由我国刑事政策中的“和解制度”决定的,意义在于让被害人一方尽可能得到补偿,缓解社会矛盾。被害人或者被害人亲属对被告人谅解的,可以从轻处罚。
黄帅赔偿岳父母40万!这话听起来是不是很别扭?大家可能这两个方面的考虑。一是这40万是黄帅夫妻的共同财产,属于文美遗产的,本应分给岳父母,现在却拿她的钱,赔偿给她父母,用来原谅伤害她女儿的人。二是,如果他们夫妻有子女的,岳父母就不应该这样去逼自己的女婿,毕竟过失导致,再说还有外孙在,亲戚是断不了的。具体他们之间是如何协商赔偿的,案例没有说明,只要能解决矛盾就好,说不定是他岳父母专门要走,将来留给外孙的呢!外人是不好评论的。
三、千古难题:母亲和媳妇同时落水,先救谁?母亲和媳妇同时落水,先救谁?这个千古难题,不知道难坏了多少男同胞。老实一些的说,一个手拉一个;机智一点的说,离谁近先救谁;逗一点的会说,先到超市换个硬币,按反正面决定。朋友们,你们是如何自己老婆的?
1、母亲和女友同时落水,先救谁?
这个问题曾上过国家司法考试试卷,考查的重点就是上面讲的法定义务的问题。儿子对母亲有法定的救助义务,男友对女方没有法定的救助义务。如果先救女友,导致母亲遇难的,就会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要判刑。反过来讲,男友对女友只有道德上的救助义务,不是法定的,当两个义务冲突时,法律义务优先,先救母亲,导致女友遇难,就不会构成犯罪,仅受道德谴责。
2、母亲和媳妇同时落水,先救谁?
媳妇与女友就不同了,因为身份关系的改变,丈夫也对媳妇有法定的救助义务。当母亲与媳妇同时落水时,先救哪个只有靠自己决定了,这种情况下没有优先不优先的区分。
3、特别提示:
这里讲的法律上的答案,心里知道就行,千万别去回答女友,小心挨耳光呀!
四、最后说一下夫妻相处问题我们都羡慕“一个在闹一个在笑”的爱情模式!当一方发火时,另一方笑面不答,知道对方心情不好,就不去计较,不去在气头上去理论是与非,也就不会激化矛盾,这种悲剧又怎么会出现呢!这可能是我们加强修养,努力实现的夫妻和谐之道吧!
夫妻开车吵架?这个情况在生活中很普遍。夫妻在开车时吵架,并且引发事故,甚至杀人与自杀的案例也屡见不鲜。
通常男人潜意识认为车是战马、是运动。而女人认为车是房子、是安全。
很多男司机平时都比较文雅,一但开车上路,就象变了一个人,在眼里只有两种人:比我快的疯子,比我慢的菜鸟。这是因为男人潜意识认为车是战马,一但男人骑上战马,就会不自觉的进入到战斗状态。而对于过程中的行驶方法、超车、甚至可能出现的刮擦都不会太在意。
女人的意识里,汽车只是移动的房子,所以安全感很重要。所以,会把汽车里增加许多布置和饰品,开车过程中必须要严格尊重相关原则,如果出现外观磕碰都是非常严重的问题。
而当战马和房子两种态度遇到一起时,问题就出现了。 女人更希望男人的操作习惯好一点,男人更希望女人能保持安静,让自己充分驾驭汽车。
有的夫妻不是同时学开车的,更不是一个驾校,一个师傅。有些驾校的教练比较严格,指导较多。有的教练只要能通过考试就行。而人学习的特点之一就是“第一个接触的方法是正确的”的惯性思维。于是两种不同的开车方法会经常碰撞。
还有些时候,会因为操作快慢而争吵。汽车操作需要眼、脑、手的反应时间,很多情况下两个人同时看到路况问题,肯定是嘴比手快。所以才会经常出现一方开车,一方指手划脚的情况。
一方开车,另外一方指指点点。开车的人也会认为自己的方法是正确的,至少是没有问题的,于是争吵在所难免。而过了一段时间,双方感觉自己都是老司机了,更有发言权了,所以还会忍不住要多嘴几句。
所以建议在副驾驶的人,尽量少说话,尤其是在对方没违反交规的情况下。
汽车的空间过于狭小,无法“退一步海阔天空”,不象在家里争吵,很多时候双方保持一定距离会避免很多问题。在开车时,副驾驶的人不停地唠叨,不断地提醒,两人便不停地拌嘴。
所以, 可以在车内放一些轻松的音乐,缓和气氛转移注意力。
很多时候,两条路都可以到达,走哪条路更好?大家就会为了自己的习惯而争吵。芝麻绿豆的小事,夫妻就会闹脾气,甚至影响开车的心情。实际上哪有那么多对与错呢?只是双方为了争夺控制权、话语权,甚至就是证明“家里到底谁说的算”。
如果是这种情况,也应该是 先肯定表扬再给予建议。 尤其不要有“说了800次也不改”之类的抱怨。如果经常有这种情况, 建议夫妻两个轮流开车,也是个不错的办法。
很多夫妻在开车吵架后,都记不得具体的原因,但是能翻很多旧账,吵来吵去就会归结于对方态度问题。比如“不认真”和“太较真”。但是无法摆脱“冲动是魔鬼”的情况,要知道,在车里吵架双方情绪失控,才是最危险的,所以无论如何, 还是以不干扰对方为原则。
实际上越是亲人,越是担心对方,尤其开车上路。夫妻之间因为感觉互相非常了解,所以才口无遮拦地说教对方,实际上反而是不尊重对方的表现。有人的比喻很贴切,开车和做饭一样,比如开的不好和做饭难吃,至少都付出了劳动,还是应该尊重对方的劳动成果。 原则上,对方只要没有违反交规,就应该相信对方,因为每个人开车的习惯都有所不同,只要能安全到达目的地就好。
这一举动肯定是违法的,而且也说明了这一对父母是极其没有责任心的人,居然因为自己的私人事情就把这种东西发泄在自己女儿身上,真的不是一对合格的,父母要知道高速公路上面本来就是很危险的,而且作为一个小朋友面对这种场景肯定也是特别慌的,如果说她在路上跑的话被车撞到了,那就对父母真的是后悔都来不及,等于是亲手把自己的女儿受伤了刑场,而且作为一个小朋友肯定是会有记忆的,对于这种行为她肯定也是会一辈子留在自己的脑海里面,所以说碰上这对父母,真的是这个女孩子倒霉。
1、她的父母为什么要吵架?
就是因为一些很琐碎的小事,在车上面拌了几句嘴,然后两个人互相都不让对方不退一步,所以就越吵越疯狂做出了这种过激的行为,如果不是有人报警的话,真的不知道后果是怎样子的,而且也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能够消气,把自己的女儿给接回去,这件事情在这个小朋友心里肯定也是留下了很大的心理阴影,因为当这一对父母来接这个小朋友的时候,这个小朋友表现的特别淡定与其说是待定,可能说是被他们给吓傻了。
2、这对父母没有考虑过后果吗?
肯定是没有考虑过的,因为他们两个人当时都在气头上面,不然如果是处于一个比较理智的状态也不会做出这种事情,所以说吵架还是要各退一步,特别是在这种开车的时候是很容易出车祸的。如果说是连累自己就算了还要连累别人,到时候后果肯定是不堪设想,也不是一个小小的家庭能承受得起打击,幸好这次是没有出事,所以他们肯定是要吸取这次的教训,下次绝对不能够再犯了,作为对父母要给自己的小孩子做好榜样,而不是每天让他担心受怕,把自己的小朋友扔在高速公路上面,做出这种不负责任的举动。
3、这个小朋友会记恨他的爸爸妈妈吗?
肯定是会的,这个小朋友对于这件事情肯定是放在自己心里面一辈子的,虽然有可能以后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一对父母有可能对于这件事情记得没有那么清楚,但是这个小朋友肯定是会一直放在自己的心里,甚至会成为一个疙瘩成为以后跟父母吵架的一个理由。
冲动是魔鬼,在愤怒的情况下很容易失去理智,做出一些意想不到的事情。乐山有一对夫妻。因为感情纠纷,开着车互撞还好,还好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夫妻之间的矛盾应该如何理智解决?
一、双方冷静思考问题,给彼此保留一定的空间。
在吵架的时候每个人都要学会退一步,因为人在冲动的时候,其实头脑是非常不理智的,考虑问题非常的极端。有的时候说话也不经过大脑,很容易因为言语伤害到对方。这个时候每个人退一步,毕竟能成为夫妻这是多大的缘分,在生活中总有各种各样的问题,更需要的是学会冷静,给彼此保留一定的空间。
二、就事论事,找出吵架的原因
吵架最怕的是什么?吵着吵着吵架的方向变了,从非常简单的一件事情变成了人身攻击,然后牵扯了非常多的人进来,越吵矛盾就越大。很多时候我们已经忘记了是为了什么事情而吵架,而让整个人处于愤怒之中。说出去的话如同泼出去的水,说出去的话已经伤害到对方,想要再收回来,却不可能已经给对方留下了无法挽回的伤痕。但是冷静思考会发现,其实也是一件鸡毛蒜皮的事情,没有必要去吵架。
三、吵架的目的是为了什么,是为了发泄情绪还是沟通问题?
两个不同家庭,不同成长环境的人结为夫妻,因为是两个独立的个体,所以总会有意见不同的时候。这都需要夫妻之间无数次的进行磨合,在磨合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大家因为观念不同发生吵架的事情。但是应该把吵架看成一种沟通的方式,所以一定要把握一个度。有时候适当的愤怒可以让我们把平时不愿意说出来的话说出来,但是一定要掌握这个度,如果这个度没有掌握好,可能就会在愤怒中失去理智。
夫妻吵架是经常的事,可绝不能在高速公路上任性妄为。男子和自己的妻子在高速公路上吵架之后,想着步行百里回到家。男子独自一个人在高速公路上的隧道内行走,民警从监控当中看到之后立马赶去了现场。当时男子的心情非常差,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警方对男子进行了言语批评,并且处罚了20元。因为在高速公路上行走是十分危险的,来往车辆一旦刹不住车后果非常严重。
男子本来想趁着假期带自己的老婆去丽江玩一玩,放松一下心情。可两个人在回来的途中,却因为一些小事发生了争吵。老婆二话不说便将男子丢在了高速公路上,自己开车先走了。女子根本就没有想过男生会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怎样的事情,没有把对方的安危放在心上。相信深爱的人肯定是不会让对方受委屈的,有什么话好好的沟通就行。
两个人在一起过日子,难免会因为一些柴米油盐的生活发生一定的争执。两个人在意见不统一的时候,可以选择多让着一下自己的媳妇。因为女生在结婚之后过得十分心酸,每天要操劳家里面大大小小的事务。想一想这些男子就不应该跟自己的老婆过不去,哄一哄自己的媳妇便可以避免这场闹剧。
总的来说夫妻之间千万不能够一直争吵,会损害彼此之间的感情。如果是旅游计划不符合对方心意的话,可以适当的做出一些调整。因为男子带自己的媳妇出去旅游,本就是想让她开心起来。不要因为一些不好的小事,逐渐让对方出现生气的现象。媳妇自己不疼,肯定不能够等到别人来疼自己的媳妇。每个男生要以高速公路上的这个男子为例,一定要大男子主义一些 。
2013年实施的新诉讼法引进了刑事和解制度,犯罪嫌疑人和受害人就赔偿问题达到协议,取得受害人谅解的,司法机关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刑事处罚。如果你们双方再闹下去的话,双方都要面临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刑法》第二章 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第二百七十七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第二百七十八条 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第二百七十九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以上,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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