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与快递员发生争吵,引发意外流产,快递员该赔偿吗?

孕妇与快递员发生争吵,引发意外流产,快递员该赔偿吗?,第1张

孕妇快递员发生争吵,引发意外流产,我觉得快递员不赔偿更合理。

一、10元快递费的误会

这名不幸意外流产的孕妇姓徐,今年32岁一位实打实的高龄孕妇

女士和快递员之间的矛盾还要从一件运费仅仅10元的快递说起

原来,徐女士和自己的哥哥一起经营了一家店铺,不久前她通过中通快递为自己的顾客发了一件产品。

因为是找的中通快递在自己所在片区的承包人发的快递,所以徐女士在快递发出后就将快递运费10元钱直接微信红包发给了快递承包人。

巧就巧在,那天快递承包人因为手机信息太多,漏看了徐女士的微信信息,所以并没有领红包。

而快递员将快递送达收件人时,发现系统显示快递费没有支付就跟收件人收了10元钱快递费。

徐女士的客户被收取了快递费后向徐女士投诉,因此徐女士以为快递承包人收重了快递费

随后徐女士要求快递承包人直接退回多收客人的10元快递费,而快递承包人则直接将这10元钱微信退回了徐女士。

二、投诉引发激烈矛盾

徐女士不能理解快递承包人为什么不直接将钱退给自己的客户,因此与快递承包人发生了争吵。

越吵越气不过,徐女士后来又电话联系了中通快递的客服投诉了这名快递承包人,快递承包人因此被公司罚款200元。

被罚款后,这名快递承包人对徐女士产生了极大的不满情绪,于是来到了徐女士的店铺同她理论。

快递员一直责备徐女士害自己被罚款200元,并且表示以后不再接徐女士的单子。

徐女士则回怼自己以后不会再用他们这家快递公司。

几番争执下来,双方的情绪都激动到了顶点,快递员后来甚至还叫了其他三位同事一起帮忙同徐女士理论。

三、流产

最终徐女士因为情绪太过激动,在争吵过程中突然腹痛不止,被紧急送往了医院检查治疗。

而检查结果显示徐女士腹中宝宝已经没有了心搏,徐女士就这样痛失了自己的宝宝。

四、赔偿争议

徐女士以及徐女士的家人都认为是快递员同徐女士争吵导致徐女士流产,所以他们要求快递员赔偿损失共计10万元。

快递员表示自己当时并没有同徐女士争吵,也没有辱骂她,更没有打她,所以徐女士流产是自己的问题,不应该找他麻烦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如今徐女士同快递员的矛盾要想解决,可能只能走法律途径。

五、个人看法

1理解徐女士的不忿

我觉得徐女士作为高龄孕妇,怀孕本来就不容易,突然痛失了宝宝,一时不能接受是可以理解的。

而她的家人对于这个宝宝肯定也都充满了期待与爱,所以才会要求快递员赔偿10万元。

2快递员也可能确实无辜

而快递员虽然在徐女士流产当天的确与她发生了争吵,但这不一定是导致徐女士流产的真正原因

孕妇流产,尤其是像徐女士这种怀孕不足2个月的高龄孕妇流产风险本来就比普通孕妇

而且徐女士的流产检查结果显示她有可能是胚胎停止发育导致的流产,这种类型的流产是一个长期缓慢的过程,并不是一时间情绪激动就能导致的。

常见的胚胎停止发育的引发原因有比如:孕妇或者丈夫年纪比较大导致胚胎不够健康,孕期喝酒或者服用药物,孕妇免疫力低下,孕妇子宫或者盆腔感染等等。

显然徐女士和其丈夫都在以上第一种可能原因之内,当然具体的流产原因还要看最终检测结果如何。

3双方都存在过错

再者,快递员在与徐女士争吵时并不知道徐女士已经怀孕,想必如果他知道徐女士是孕妇一定不会与其计较。

如果说快递员需要负责任,其实徐女士自身也有一定责任。

作为孕早期的高龄孕妇,徐女士应该更要了解孕妇需要注意的事项,自己主动注意防范,不要情绪过于激动,及时做孕检有问题早发现、早治疗。

4做人不可太计较

从这件事情中我们也可以看出做人不能太过计较,当别人做错的事情无伤大雅时可以微笑放过对方,这样既让自己保持了好的情绪,也不至于让别人太难做人。

毕竟在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快递员送快递慢了或者外卖员送餐迟到的情况,如果我们每次都计较,其实影响更多的还是自己

六、结语

无论如何,徐女士失去了宝宝都是这件事情中的最大受害者,希望她能坚强挺过这个打击,在不久的将来再次怀上健康的宝宝。

如果你还有其他看法,欢迎在下方评论区留言探讨。

不一定。若没有动作上拉扯,只是口头,是不需负责任的 若动手了就构成侵权 ,但需要司法鉴定机构作出吵架导致流产存在直接必然因果关系的司法鉴定。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一、把孕妇打流产怎么判刑

殴打孕妇可能会构成故意伤害罪。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故意伤害案件审理时间一般是多久

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法律依据:《侵权责任法》第六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和孕妇吵架孕妇住院了不需要拘留。按民事处理,与孕妇发生争吵需要根据存在的过错,以及给孕妇造成的人身伤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民事法律责任是民事主体对于自己因违反合同,不履行其他民事义务,或者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的人身财产、人身权利所引起的法律后果,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民事法律责任是法律责任的一种,除具有法律的强制性和约束力等一般法律责任的共同特征外。

还有其独特的特征:

1、是一种因违反民事法律规范所承担的法律责任。违反民事法律规范,是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前提条件。如果当事人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不违反民事法律规范的规定,就不存在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问题。应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民事违法行为通常包括:侵权行为;违约行为。

不履行其他民事义务的行为,如不履行抚养、扶养、赡养义务的行为,不返还不当得利的行为,无因管理不给付管理人必要费用的行为,接受遗赠而不履行遗嘱所附义务的行为等。

2、是一种以财产为主要内容的法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与孕妇吵架,导致孕妇流产,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如果吵架是孕妇引起的,或者说孕妇对于吵架的事故发生也有责任,可以由孕妇承担部分责任,从而减轻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法》:

第六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二十六条 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孕妇和别人吵架动了胎气另一方会有责任吗我国的法律对怀孕的女性是有很大的保护的,比如女性怀孕的时候,男性不可以提出离婚;女职工怀孕的时候,用人单位不得以此解雇女职工等。那么如果和孕妇吵架导致其住院的话有责任吗华律网小编整理了有关这方面的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和孕妇吵架导致住院有责任吗

要看两者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

如果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具体如下:

1、医疗费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4、交通费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6、营养费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8、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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