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看守所有没有女犯,受期负吗?

许昌市看守所有没有女犯,受期负吗?,第1张

  在看守所羁押的人犯,有女性嫌疑人。但是,提问者不用担心当事人在被关押期间会挨打,或者受到虐待,目前看守所的改造环境是非常注重人权的。根据《看守所条例》第四条规定,看守所监管人犯,必须坚持严密警戒看管与教育相结合的方针,坚持依法管理、严格管理、科学管理和文明管理,保障人犯的合法权益。严禁打骂、体罚、虐待人犯。

  同时,人犯在羁押期间,会得到很好的生活保障。根据《看守所条例》第二十二条 监室应当通风、采光,能够防潮、防暑、防寒。看守所对监房应当经常检查,及时维修,防止火灾和其他自然灾害。

  被羁押人犯的居住面积,应当不影响其日常生活。

  第二十三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的伙食按规定标准供应,禁止克扣、挪用。

  对少数民族人犯和外国籍人犯,应当考虑到他们的民族风俗习惯,在生活上予以适当照顾。

  第二十四条 人犯应当自备衣服、被褥。确实不能自备的,由看守所提供。

  第二十五条 人犯每日应当有必要的睡眠时间和一至两小时的室外活动。

  看守所应当建立人犯的防疫和清洁卫生制度。

  第二十六条 看守所应当配备必要的医疗器械和常用药品。人犯患病,应当给予及时治疗;需要到医院治疗的,当地医院应当负责治疗;病情严重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

和在部队的生活差不多,现在都是军事化管理。都会进行劳动改造,有做缝纫的,有绣花的,有加工电子零件的等。

 现在监狱的生活还是不错的,过得开心不开心就看个人的想法了;一般在里面被打的情况还是比较少的;要干的活是根据每个监狱来的,有效监狱有电子厂、服装厂等加工为主的小工厂等,和我们上班也差不多;监狱立功就可以减刑一般是指:不一定非要立功,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也可以减刑。

  不过话说回来,这个条件的界定标准比较模糊,所以监狱管理人员和法院的人在减刑适用上的权利比较大~

  一、减刑的条件

  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1、“确有悔改表观”是指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方面的情形:认罪服法;认真遵守监规纪律,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积极参加劳动,完成生产任务。

  2、“立功表现”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检举、揭发监狱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

  (2)阻止他人犯罪活动的;

  (3)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

  (4)在抢险救灾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积极的;

  (5)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事迹的。

  3、“重大立功表现”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二、提请减刑的程序

  1、对有期徒刑罪犯(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减刑,由罪犯所在监区(分监区)集体研究,提出意见,呈报名单在罪犯中公示,经监狱主管部门审核,监狱长批准后,由监狱提出书面建议,提请当地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

  2、对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所在监狱提由书面建议,报请省(市)监狱管理局审核同意后;请高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

  3、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减刑的结果应当在罪犯中公开。

神色慌张的清秀佳人穆棉不远千里来到江城市的“明日整形美容医院”,对 “实习医生”李愿提出全脸整容的要求,因违反医院的“三不整”原则,遭到院长索然大夫的断然拒绝。无奈之下穆棉向李愿道出自己要整容的缘由:为了躲避丈夫杨格的家庭暴力。李愿顿生怜悯,决定为其向好朋友索然求情,索然反劝说李愿接受一直苦苦追求他的女律师余安安,开始崭新生活。杨格一路追寻穆棉闯入美容医院,面对索然的驱逐,杨格竟然亮出印有自己照片的通缉令,威胁索然帮自己寻找穆棉。索然震惊之余,答应李愿为穆棉整容。手术即将开始之际,杨格再次闯入美容医院,穆棉险些被发现。穆棉整容后的样子让李愿大为震惊,他们一起走出美容医院的时候在电梯里碰到杨格,高度紧张的穆棉紧紧抓住李愿的手。没有找到穆棉的杨格愤然的将花束扔在垃圾桶,却被对他一见钟情的女学生桑妮当作宝贝捡拾回去。穆棉独自来到江边,与因被警车追击而疯狂逃跑的杨格擦肩而过。

穆棉住进廉价的地下旅馆,惊恐的发现杨格竟也住在那里,正当她准备离开的时候,面部的手术排异反应出现,不得已回到美容医院。李愿安顿穆棉住进安全屋,并送给她一盏温馨的帝凡尼台灯,在李愿的悉心呵护下,穆棉紧绷的神经渐渐放松下来。而此时已成为萧雄随从的杨格也跟踪穆棉来到了安全屋。

在穆棉的鼓励下,李愿决定回到阔别五年的律师楼,并接手了一桩拆迁户的官司。因为萧雄集团背后的操纵,李愿出人意料的输了第一场官司,倍受打击的他拒绝出席余安安为挽回其名誉特意安排的律师年会。穆棉无意间走进律师年会,尴尬发现自己的另外一个身份:苏青律师。穆棉方知自己的脸竟然是李愿消失五年的妻子苏青的模样,索然道出自己对苏青的暗恋,穆棉痛苦不已,决意离开江城。萧雄向李愿亮出五年前苏青亲笔签字的“背叛”文件,李愿的情感受到重创,穆棉不忍看到李愿的崩溃,自作主张的以苏青律师的身份找萧雄谈判,李愿得知后大为恼怒。穆棉赌气的回到安全屋,没想到有所怀疑的杨格上门,李愿以“妻子苏青”的身份将穆棉带回家。

李愿带着穆棉到老同学丁诺的乡下葡萄园散心,心怀妒忌的余安安因在杨格面前责骂穆棉,遭其粗暴回应。得知丁诺也是苏青爱慕者的穆棉,巧妙的解开苏青当年用葡萄藤抽签决定爱人的秘密,维护了李愿心中的完美爱情。渐生情愫的两个人恋恋不舍的回到城里,穆棉感伤李愿对苏青的怀念,决定黯然离开之际,却被李愿的真情表白感动,两人正式确立了恋人关系。

为了躲避杨格带来的危险,李愿将穆棉送到余安安家暂住,并跟萧雄谈判提出要杨格消失的条件。穆棉不忍连累李愿,主动回到杨格住处,却遭到桑妮的一顿指责。逃脱警察追捕的杨格来到余安安家里指认穆棉,为了证明自己的爱情,杨格疯狂的举枪,李愿毫不犹豫的拥着穆棉离开。为了不伤害李愿,穆棉毅然提出分手,索然鼓励伤心的李愿不要放弃。穆棉绝望的回到杨格身边,将李愿当作陌生人,愤怒的李愿同杨格厮打起来。余安安主动致电杨格,表白自己的好感。

一个暴风雨的夜晚,不堪忍受的穆棉逃到余安安家中,吞下安眠药。闻讯追来的杨格同余安安扭打,神经恍惚的穆棉将杨格砸倒。在余安安怂恿下,两个女人将杨格推下一个废弃的池塘。不料第二天警察就找上门,池塘的水被抽干后,并未发现杨格的尸体,余安安家中开始出现接二连三的闹鬼事件,惊恐不已的穆棉逃到李愿家发起高烧。李愿带着穆棉来到美容医院,见到孕妇谢芳要挟索然进行整容手术的惊险一幕。看到酷似自己经历的谢芳,穆棉耐心劝说索然,并与谢芳结为知己。

李愿准备向穆棉求婚,杨格却意外“复活”,受到惊吓的穆棉一度失去记忆。李愿默默的照顾着穆棉,决定与其举行一场白色的教堂婚礼。因为失忆穆棉的拒不相认,愕然而绝望的杨格决定放弃,并在逃跑途中与桑妮在悬崖边进行了一场残酷而浪漫的血誓仪式。

穆棉终于被唤醒,李愿答应萧雄出任其辩护律师。余安安秘见萧雄,杨格收到信息返回江城,并积极救助遇难的谢芳和穆棉。李愿仍旧不能对苏青释怀,他与穆棉的距离再次拉远。穆棉帮助谢芳在美容医院生产,遭遇警察追捕的杨格逃到美容医院,穆棉没有把他交给警察,两人共同帮助谢芳迎接新生儿的到来。李愿默默的带着穆棉从派出所出来,杨格来到他面前,告知穆棉是自己的最后一个女人,他不会放弃。

谢芳的丈夫洗心革面,带着妻儿幸福的重返家中,受到感染的穆棉也开始接受杨格的邀请见面。面对想回到过去的穆棉,李愿黯然先行撤出,重新回到孤独而忧郁的往日生活。穆棉找到萧雄,要求其放过李愿,不料萧雄提出非分条件。穆棉陪同萧雄彻夜谈话,方才发现当年苏青离家的真正原因。穆棉决心帮助李愿解开这个连苏青本人都不明了的误会。

李愿找不到穆棉,怀疑萧雄背后搞鬼。杨格放弃了索然帮其整容的建议,决定冒险回到萧雄身边调查,并拿到了李愿被迫为其辩护的证据。穆棉失踪多日,当年出走的苏青却回到李愿身边,余安安惊讶之余暗中展开调查。当所有人都以为苏青真的回来时,李愿却黯然告诉索然,真正的苏青三年前就在国外自杀身亡。

李愿向“苏青”深情告白自己爱的人是穆棉,终结了他们之间苏青的存在,两个千转百回的恋人重新走到一起。但是面对杨格,“苏青”依然不肯承认自己就是穆棉,并拒绝接受杨格那个存有穆棉往日记忆的手机。杨格微笑着被萧雄的手下带走,警察在河里发现杨格惨不忍睹的尸体。一身轻松的穆棉和李愿决心开始崭新生活,悲痛的桑妮跑来告诉穆棉,杨格是个好警察。穆棉从梦中惊醒,打开杨格留下的手机,惊讶发现里面藏有萧雄集团犯罪的重要资料。穆棉方知,杨格一直是以卧底的身份潜伏在萧雄身边,而他临终前的“纠缠”不过是对穆棉最后的托付和祝福。看着杨格珍藏在手机里的一幅幅往日合影,穆棉流下悔恨的泪水。

李愿涉及为萧雄作伪证,被关进看守所。穆棉告别李愿出来,见到一脸平静准备重新开始新生活的余安安。桑妮抱着杨格留下的遗花,回到久违的父母身边。几个月后,李愿从看守所出来,在街道的拐角处,穆棉慢慢走了过来。阳光下,两人驻足,聆听着着命运的召唤……

你这问题

我在办理刑事案件会见的时候,都会询问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怎么样,有没有遭受人身伤害,她跟我说的是,一切都还好,没人欺负她。

我也会告诉如果有什么的话,可以跟看守所的工作人员说,如果没人管的话,等我会见的时候,跟我说,我会帮忙处理,目前还没有遇到过你说的这种情况,没电视剧里那么黑暗,心态放平。

新收罪犯一般按如下流程操作:

(一)预检。收押罪犯时,对罪犯身体健康状况进行询问和预检,仔细核对相关病史资料,包括精神类疾病司法鉴定等。

(二)体检。罪犯入监后应及时按规定体检项目逐一体检。检查医生必须认真填写体检表,在各项检查后确认签名;主检医生做出主检结论,盖体检专用章。

对检查中发现的残疾、外伤等情形,应客观描述,并由罪犯本人签字确认。

(三)复检。对疑似结核病或其它症状不明的查出异常者,安排复检,送监狱总医院或社会医院进一步检查确认。

(四)结论。新收体检单位根据检查结果形成罪犯身体健康状况综合报告及建议。

(五)录入。新收罪犯体检结果应在罪犯分流前录入罪犯体检管理系统,以方便查询。

(六)告知。经体检,罪犯患有可能影响日后生活的疾病的,可告知罪犯本人签字确认,特殊情况的应让家属签字确认。

经体检发现疾病的罪犯应给予积极治疗。对确诊为病毒性肝炎、肺结核、性病等传染性疾病的罪犯,在治疗的同时,应做好登记和跟踪,并做好相应的隔离消毒工作。

经体检发现的病犯、残疾犯,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病残犯鉴定审批。经检查,罪犯具备暂予监外执行情形的,按规定程序办理。

为了及时了解和评估新收入监罪犯身体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和医治疾病,防止传染性疾病流入监狱,维护监管安全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司法部《关于加强监狱生活卫生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等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结合上海监狱实际,制定本规定。

罪犯新收入监的,均应接受监狱卫生部门的入监体检。罪犯在押期间因案外押超过2周被解回的,外省市监狱移押我局监狱服刑的,以及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收监的,均应按新收罪犯要求进行体检。

扩展资料:

法律规定,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37天,如果公安机关在37天内未提请检察院对被拘留人实施逮捕,必须释放被拘留人或者对其变更监视居住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

如果在37天内,检察院批准逮捕,那么犯罪嫌疑人将会被延长羁押期限至法院的审判,最终由法院定罪量刑。

家属在被拘留人刑事拘留之日起至法院判决前这段期间,都无法会见家属。法律规定,在这段期间,只有家属(直系亲属)委托的律师才可以会见。

如果家属想及时了解亲人涉嫌罪名的具体情况以及在看守所的生活状况,委托律师就可以解决上述疑问,而且及早委托律师,能有效维护亲人的合法权益,我们代理过的众多案件最后的结果证明了这一点。

参考资料:

上海监狱管理局-罪犯入监体检规定

一名女工为了委身于渣男,百般讨好迁就,有求必应,最后联手祸害了同室的女舍友。这个女工曾经是我们下属单位储运基地的一名巡检工,名叫袁丽。储运基地当时建在一个山坳子里,由于远离生活区,为了方便职工休息,这里建有倒班宿舍,基本上都是两人一间。袁丽就和一名姓陈的姑娘住在一起。袁丽这名女工说起来有点爱虚荣,而且爱穿爱玩爱热闹,比较喜欢时髦的东西。但她的那点工资根本无法满足她的物质需求,于是她比较热衷于傍大款这样的事。后来,袁丽还真傍上了一个男人,虽说这个人不是什么大款,但是手里还是有些钱的。这个男人姓罗,是个包工程的小老板。罗老板按现在的话来讲是个渣男,他的老家是外省一个非常贫穷的小山村,后来,他随着打工潮走出山沟,来到我们这里打工,但罗老板这个人非常精明,能说会道,而且还长相英俊,后来,他成了包工头,有了一点钱,就按捺不住内心的骚动,有点跃跃欲试了。当时,歌舞厅、洗头屋这样的场所很多,罗老板就经常出入这些 娱乐 场地,有点忘乎所以了。但罗老板心中清楚,这些只不过是逢场作戏罢了。在他的内心深处,他还是想正正规规找一个当地姑娘成家立业,彻底脱离那个穷山沟。正在这时,袁丽走进了罗老板的视野。两人交往了一段时间以后,罗老板发现袁丽是个没有主见的人,是那种表面光鲜,胸中点墨全无的人,只要供袁丽穿好玩好,哄她开心,可以说,袁丽对罗老板的各种要求都不会拒绝。就这样,两人交往了不长时间,袁丽就怀孕了。但罗老板对袁丽的新鲜感也已经过去了,他不想要这个孩子,就让袁丽把孩子打掉。如果换作其他的女人,对自己的第一个孩子就这么轻而易举地被扼杀在肚子里,多多少少会有些不舍,但袁丽的表现却超乎人们甚至是罗老板的想像。她没有表现出任何的不愿意,而是一口答应,并随着罗老板到医院做了流产手术。谁知,这么一来,罗老板从心里更加对袁丽有点不满意,认为她没有爱心和不善良。袁丽做完手术后,就在罗老板租住的房里休养,与她住同一宿舍的小陈姑娘就来探望她。恰巧罗老板当时也在场,罗老板看到小陈姑娘后,眼前一亮。小陈与袁丽是截然相反的两种性格,她质朴文静,而且天生丽质。自见到小陈姑娘后,罗老板对袁丽就越来越冷淡,越看越不顺眼。袁丽虽然没有主见,但她也不是傻子,她感觉到了罗老板的变化。于是,她就百般依顺罗老板,处处看着罗老板的眼色行事,变得小心翼翼起来。但是,袁丽越这样,罗老板就越变本加厉,他就认为袁丽更加软弱好欺,离不开自己。他故意把外边的女人带回到出租屋内,当着袁丽的面打闹调笑,往往这个时候,袁丽就会知趣地出门办事去了。终于有一天,罗老板对袁丽说:咱们分手吧。袁丽虽然心中早有准备,但她仍苦苦哀求罗老板不要抛弃自己。罗老板对她说:他喜欢上小陈姑娘了。袁丽怎么也没有想到,罗老板会喜欢上她的舍友,那个整天穿着工作服,只知道埋头工作的女人。突然间,女人的妒忌心在她的心中升腾,她知道,像罗老板这样的人,只不过是个图一时之快的风流男人,于是一条恶毒的计策在她的脑海中形成。有一天晚上,在储运基地的倒班宿舍里发生了一起女工被侵害案,受害人就是小陈姑娘。但让人奇怪的是,那间宿舍里门锁完好,而且小陈姑娘还是在睡梦中被人侵害的,后来,破案人员在小陈的水杯里检测出安眠药的成分。案情大白后,让所有人大吃一惊,是袁丽为了讨得罗老板的欢心,她利用便利条件,亲手给小陈下了药,而且还在深更半夜,亲自用钥匙打开了宿舍的门,把罗老板送进了宿舍,而她就躲在门外的角落里为罗老板望风,让小陈姑娘无缘无故地遭受了摧残。

在上世纪九十年代,有两个同村的已婚中年男女打伙做木材生意。由于两个人都是同一个村的,非常熟悉,因此打伙在一起做木材生意关系很融洽,也赚了不少钱。男子也大度,货款全部交给女子保存。

可是,人心不足蛇吞象,女子看到自己保存的那么多钱时,心想要是属于自己一个人的那该多好啊!于是心生歹意,把贪婪的黑手伸向了那位男合伙人。

他们两人虽然在一起做生意,在一起吃饭,但是没有在同一间旅馆睡觉。

一天晚上,女子叫那位男子到她住的那间旅馆商量生意上的事情,男子应声去了。但在他们把生意上的事情商量完了,男子准备回自己房间睡觉的时候,不料女子快步走到门边,迅速把门关上并用背靠着门,面带笑容地看着走向门边的男子。

男子去开门时,女子不让,竟然张开双臂抱住男子。此时,男子控制不住欲望,也顺势抱住了女子……

从那以后,他们两人经常在一起睡觉,男子心里美滋滋的,觉得捡到了大便宜。可是,好景不长,几个月之后,当男子向女子提说分帐的时候,不料女子不给。男子不解地问女子是什么原因,女子说是男子睡了她。男子一听,眼睛睁得溜圆,气得吼道:“是你主动睡我,怎么是我在睡你?”可令男子没有想到的是,女子冷笑地对他说:“如果你要钱,我就要到公安那里告你强奸了我!”

男子一听,气得咬牙切齿:“那你去告吧,看你能不能诬赖得到我!”

由于男子坚执要向女子分帐,女子还真到公安那里去告男子强奸了她。公安经过审理,弄清楚了事情的真相。可是,女子继续耍赖不给男子分帐。无奈之下,男子到法院去打官司。最后,法院判处女子全额返还男子的钱,其理由是女子不当得利而得利。同时判处男子有期徒刑X年,其理由是奸污妇女罪。男子一听急了,责问法官:“明明是她奸污了我,怎么是我奸污了她?”可令男子没想到的是,法官告诉他:“为了保护妇女,法律上只有奸污妇女罪,没有奸污男人罪。我们是按照法律条款判的,如果你不服,你就去向法律起草委员会提。”男子一听,顿时瘫坐在椅子上。

这就是最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的女性犯罪案件!

(说明:这是发生在本省的真实案件,当时省报作过报道)。

曾经看到过一个案例,一女性花钱找人强奸一个她觉得讨厌的人,结果阴差阳错把自己搭进去了最后还以强奸罪给判了刑。

最不可思议的女性犯罪案件是:自己身怀六甲。为了满足丈夫生理上的需求。把善良的女性,骗到家中给丈夫奸污。随后又与丈夫一起把这个女性杀害了。

想信大家有印象的,都看过这个报道。

现在事情已经过去一段了。具体细节,我也不是记得很清楚。

就是一个怀孕的女子,怕自己怀孕后。丈夫会变心。为了能让丈夫在怀孕期间,对她不变心。她是百般讨好丈夫。甚至为丈夫物色好女人,为他发泄。

这个怀孕女子。有一天,她在路上看到一个美丽的女大学生。她就假装肚子疼。蹲在地上痛苦地呻吟。

这个美丽善良的女大学生。看到她痛苦的样子。就忍不住停下了脚步。问她需要不需要帮助?

这个怀孕女子就说她肚子难受。问她能不能送她回家?

看在同事女性的份上,她又是个怀孕的女人。这个善良的女大学生,需无迟疑的选择了帮助了她。

女大学生把怀孕的女人送到家。交给她丈夫。就要准备离开了。

这时候,怀孕的女人和她丈夫不让她离开了。把门关过来,拼命地拉住这个女大学生,不让她走。

女大学生知道他们意图不轨。是拼命地反抗。无奈自己一个人身单力薄。不是他们两个人的对手。

女大学生被怀孕女人丈夫奸污后。怀孕女人又怕女大学生会去告发他们。就跟她丈夫一不做二不休地选择了杀人灭口。

就这样一个善良的女大学生,由于同情一个怀孕的女人。被这对狗男女残忍地伤害了。

案发后,二夫妻都被捕了。她的丈夫被判了死刑。怀孕女人由于是在怀孕期间免于死刑。也不知道她生下孩子后,能不能被判死刑。

这个案件,我觉得是最让人不可思议的女性犯罪案件!你们觉得呢?

可怜了一个善良的女大学生。希望那个怀孕女人,会得到她应有的惩罚。以慰这个女大学生的九泉之灵!

为什么善良的人,倒是容易被人伤害呢?因为善良,也就相信别人。这个世界上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善良的。我们选择善良!还要懂得保护善良。不让善良被坏人利用。

所以,善良的人啊。一定要警惕那些披着狼皮的人。做好善良不被坏人所利用。也祝善良的人好心有好报!

以下含有枪决现场,胆小者不宜继续阅读。

汤兰英

1977年7月24日,32岁的汤兰英被荷枪实弹的武警押往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掘港镇北郊刑场。

再次验明正身之后,一声枪响,胸前挂着“贪污盗窃犯”牌子的汤兰英,被就地正法。

验明正身

汤兰英的家在如东县马塘镇,当时当地,群众将之称为“汤府”。

在猪肉售价仅为七角五分钱一斤那个年代,汤兰英家每日伙食费竟达23元之巨。

什么时鲜菜蔬、干货鲜贝、水果小吃,一买一大筐,购货量远超那些年的职工食堂。

公判大会

帮厨的工人离开她家之后,第一时间寻找咸菜萝卜干塞入口中,目的竟是为了解腻。

穿着打扮更不用说,重质又重量,永远走在潮流的尖端。

普通群众可望而不可及的的确良衬衣,她从来不穿第二次。

单说这些,那可能觉得她只是贪图享受。

但汤兰英更为出名的是,她在家“艳请”宾客那些龌龊事情。

用她的话来说:我只是在追求真爱。

公判游行

据统计,汤兰英在家中宴请县乡干部百人以上,其中,7名干部与之发展成为情人关系。

这7名干部,全部知晓汤兰英的贪污盗窃行为。

可是,人你已经睡了,要么帮我继续搞钱,要么鱼死网破。

直到范某的出现,汤兰英才东窗事发。

这个范某,发现汤兰英平时出手阔绰,挥霍无度,怀疑她可能存在经济上的问题。

毕竟,一个乡镇信用 社会 计,是不可能过上这么奢侈的生活的。

秉着“提上裤子不认人”的精神,范某将汤兰英举报至如东县支行。

如东县支行立即组织人手对汤兰英进行调查。

结果,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

1965年至1975年10年间,汤兰英竟不择手段,贪污盗窃储户存款四万五千余元。

四万五千元,在那个职工月工资仅有十多元的年代,无疑是一个普通人难以想象的天文数字。

贪污数额如此之大,这在全国引起了轰动。

高层要求:要大张旗鼓地宣传、批判。

宣判大会

1977年7月24日,宣判大会在如东县中学操场举行,一向高傲的汤兰英,终于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一小时后,汤兰英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1974年夏我刚任七台河市中队指导员不久,看守所就进来一女流氓犯,该犯己40岁,罪名是聚众卖婬,在矿工宿舍与下夜班七八个人轮流嫖娼,嫖资竟是每人下井发的特制肉馅大面包。据说此女平时不分老少胖瘦,只要是男人给个块八角就行,她丈夫及左邻右舍全都知情,医院确诊为性机能亢奋症, 社会 影响很大,最后法院以流氓罪关进看守所。入监后又公开挑逗所管教和执勤哨兵,看守所当时刚开始禁止打骂体罚犯人,但还没彻底杜绝所长想了一个绝招:由所长、我和队长亲自动手,将女犯脱光上衣身上涂层蜂蜜,再戴上手拷扔到监舍外荒地上,任由蚂蚁蚊虫啃咬,第二天就彻底求饶了……

一个男人他老婆去世。儿子13岁,又娶了一个媳妇。后娘对孩子不妈。孩子父亲每天出去干活。早出晚归。很少关心儿子。有时听后老婆话打他儿子。

后娘把玻璃碾碎,放在包子馅里,蒸蒸包让继子吃。后来继子死了。体重只有40斤。

他父亲和继母都判刑了。

最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的女性犯罪案件,一概而论难以说得清楚,应根据犯罪案件性质的情节和造成的后果及其影响程度判定。

一、伙同奸夫,残忍地杀害自己的丈夫;

二、伙同情人设套,造成丈夫死亡;

三、超越做人底线出轨,被他人发现,买凶杀人;

四,与她人攀比,自己的丈夫不如他人,借醉酒或夜深,自己亲自动手杀害丈夫,毁尸灭迹,还猫哭老鼠假慈悲,企图蒙混过关。以上四种性质的犯罪案件会让人觉得不可思议。此外还有两种案件会让人感到可惜、伤心和悲痛。

一、家庭生活困难,丈夫不靠谱,夫妻关系不和谐,绝望之下带走幼小的儿女共同轻生,一死了之;

二、产后抑郁症可怕,稀里糊涂寻短见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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