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完孩子领的结婚证能办出生证明

生完孩子领的结婚证能办出生证明,第1张

法律主观:

出生证明是孩子出生后,在生产医院办理的,只要父母身份证就能办理,一般在生完孩子出院前办理。超过一定时间未办理,需要 做亲子鉴定 才能办理。 正常情况, 没有结婚证 属于非婚生育,先到计划生育部门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交罚款),有计划生育服务证到正规医院生孩子都给开孩子的出生证明。只跟母亲的不用结婚证跟父亲的话就要做亲子鉴定。 补充说明一点,没有结婚证,准生证,孩子是不能上户口的。 未婚生育子女的,对男女双方分别征收三千元 社会抚养费 。 婚外生育子女的,对男女双方按照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计算基数分别征收六倍以上九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第四十四条不符合再生育条件,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应当按以下规定对男女双方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城镇居民按照所在区、县(自治县、市)城镇居民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实际收入超过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按其实际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二)农村居民按照当地乡镇农村居民上年人均纯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实际收入超过当地乡镇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按其实际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三)违法生育或者收养二个或多个子女的,依照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以下简称规定的计算基数),按违法生育或收养子女的人数为倍数,从重征收社会抚养费。 (四)不能确定违法生育或收养行为发生时间的,按发现时上年的收入水平计算征收社会抚养费。 (五)一胎生育二个或者多个子女的,按生育一个子女计算征收社会抚养费。 (六)男女一方无能力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其社会抚养费由另一方缴纳。 乡、民族乡、镇或街道适用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倍数,由所在区、县(自治县、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定,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

法律客观:

《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领取生育津贴当然需要提供结婚证,生育津贴是城镇职工依法参加了生育保险之后可以享受到的待遇,而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主要条件必须是男女双方符合计划生育,而夫妻双方如果没有结婚证就生下了孩子,这种行为跟我国的计划生育条例是相违背的。

一、领取生育津贴要结婚证吗

      需要,生育保险待遇领取一个主要条件就是符合计划生育,而是否符合计划生育要看是否有准生证,而有没有准生证的条件是有结婚证,所以,没有结婚证不能领取生育保险待遇。

      申领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的妇女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城镇户籍;

      (二)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

      (三)属于计划内生育;(注意此条)

      (四)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或者流产(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

      第十四条(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的期限)

      符合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生育妇女,按照下列期限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一)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二)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三)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按1个半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四)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按1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按照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的生育妇女,还可以按照下列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一)难产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二)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增加一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三)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二、生育津贴的申领程序

      (一) 女职工分娩或流产后,单位应在3个月内为其办理生育待遇申请手续;

      (二) 申请领取生育保险待遇时,单位应提供如下材料:

      1、《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二份;

      2、《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新生儿《出生证》及复印件;

      4、流产证明(仅限于流产的女职工);

      5、产假证明书和诊断书;

      6、产妇或流产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三) 医疗保险部工作人员在接到生育保险待遇申请后,将当场对申请人的资格和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进行检查。对已参加省直生育保险,按时申请待遇,且申请材料完整的,将当场受理,发给《受理回执》。

      (四) 受理和受理保险待遇申请后,医疗保险部将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对不符合规定的,将书面告知单位。对符合规定的,将打印《生育待遇核定表》给单位和申请人。

      (五) 从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后,单位可凭《受理回执》到医疗保险部领取《生育待遇核定表》。

      (六) 待遇核定后的第二个月10日前,省社保局一次性将核准后的生育待遇拨到单位,单位负责按规定发放。

      (七) 单位或个人如果对省社保局核定的生育待遇有疑问,应在15日内向省社保局提出。确实有误的,应申请重核。

      如果根本就无法提供结婚证的,那也就没有必要想着去领取生育津贴了,因为这不符合享受生育保险的法定条件。另外,享受生育保险还要满足的条件必须是孕妇按规定在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或者说流产的这种情况也能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也是到医疗保险机构领取的。

生完小孩单位要准生证结婚证跟生产证明通常有以下几种原因:1、限定男方陪产假通常是7天,晚婚晚育可延长至10天。但是也有长达30天的陪产假。陪产假期间的薪水规则各单位也都不尽相同,奖金福利不变;2、还有部分地区可将男性的陪产假转到女方的产假中去,由女性代替男性休假;3、如果你的状况特殊,比如生活困难,老婆实在无人照看,或医院方面有相关的要求,可向单位申请困难补贴或照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六条 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国家保障妇女就业合法权益,为因生育影响就业的妇女提供就业服务。公民实行计划生育手术,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第二十七条 国家采取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

生孩子的时候需要结婚证吗?下面我们一起去看看生孩子时候没有结婚证的情况下应该怎么办理准生证。

一、生孩子要结婚证吗

需要。

怀孕生孩子的时候结婚证是需要的,而且在孩子相关的问题上,很多都会涉及到结婚证,需要用到结婚证,比如:

1产检

产检的时候,一般在11周左右就会在固定的产检医院建立孕妇个人档案,方便以后生产时候用到,那么在建立档案的时候就会用到结婚证以及男方的所有的相关证件。

2生产

其次就是生产的时候住院,提交给医院的也是需要结婚证的,而且在住院前会办理准生证,这时候必须要用到结婚证才能办理,如果没有结婚证是办不到准生证的。

二、没有结婚证怎么办准生证

没有结婚证没办法办理准生证。

1生育服务证

首先可以去准备给孩子上户口的地方,也就是父母任意一方的户口所在地,领取一张空白的《生育服务证》。然后再根据上面的内容去搜索相关的信息,然后填写完善。

2非婚生子女

首先我们要知道如果是没有结婚的情况下办理孩子的准生证,这时候这个孩子是属于非婚生子女的,首先需要婴儿的父母亲出入户书面的证明,而孩子的父母需要提供各自的身份证户口本等资料、医院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总结:

对于孩子办理准生证是否需要结婚证才能够办理的到准生证的的相关问题上面内容已经稍微详细的帮大家介绍,更多详细请大家咨询当地办理准生证的机关,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不一样的。没结婚证是没有生育津贴的。因为生育保险待遇领取一个主要条件就是符合计划生育,而是否符合计划生育要看是否有准生证,而有没有准生证的条件是有结婚证,所以,没有结婚证不能领取生育保险待遇。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已为职工缴纳一定时间的社保;各地政策不同,如北京市要求连续缴纳社保9个月,广州市要求累计缴纳社保1年,上海市要求生产当月在缴纳社保即可;

2、已办理参保备案,并在当地生育;

3、当地人社局要求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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