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教婚姻的条件很多,下面简述七条:
一、穆斯林男子理应娶穆斯林女子
真主说:“真主绝不让不信道者对信道者有任何途径。”(4:141)
非穆斯林不可娶穆斯林的女子,因为丈夫统治妻子是很明显的。由统治产生顺从,由顺从变为俘虏,从而丧失宝贵的信仰。
二、穆斯林男子可以娶曾受天经的民族女子
真主说:“信道的自由女和曾受天经的自由女,对于你们都是合法的,如果你们把她们的聘仪交给她们。”(5:55)
穆斯林的男子允许娶曾受天经的女子,可是不允许穆斯林的女子嫁给曾受天经的男子。其道理是:穆斯林男子绝不能轻视非穆斯林的妻子的宗教根本。因为伊斯兰教让他坚信所有天启的宗教。
真主说:“我们对他的任何使者,都不加以歧视。”(2:285)
可是非穆斯林的丈夫不相信妻子的真教,他就轻视她的宗教,不让她立行她的教规,这将导致双方分手,或导致于使妻子叛教(愿真主护佑),真的,叛教是今后两世的亏折。
三、不可聘娶的女子有两种
1、永远不能聘娶。2、暂时不能聘娶。
永远不能聘娶的妇女
1、由血统关系被禁止的有七种:
真主说:“真主严禁你们娶你们的母亲、女儿、姐妹、姑母、姨母、侄女、外甥女。”(4:23)。
2、由哺乳关系被禁止的也是七种:
真主说:“真主严禁你们娶你们的乳母、同乳姐妹。”(4:23)
穆圣说:“禁止同乳关系,就象禁止血统关系。”
3、由姻亲关系被禁止的:
真主说:“严禁你们娶你们的岳母,以及你们所抚育的继女,即你们曾与她们母亲同房的,如果你们与她们的母亲没有同房,那末,娶她们无妨。真主还严禁你们娶你们亲生儿子的媳妇。”(4:23)“你们不要娶你们父亲娶过的妇女。”(4:22)
暂时不能聘娶的妇女:
1、绝不可同时娶姐妹两人,除非姐姐去世,再娶妹妹,或和姐姐离了婚后可以娶妹妹。
真主说:“严禁你们同时娶两姐妹。”(4:23)
2、不可娶有夫之妇。无论她在婚姻中或是在待婚期中。因为待婚期按婚姻来决定。
真主说:“严禁你们娶有夫之妇。”(4:24)
3、不可娶*妇,直至她虔诚悔过。
4、也不可娶以物配主的妇女,直至她坚信真主独一。
真主说:“奸夫只得娶*妇或娶多神教徒;*妇只嫁奸夫或嫁多神教徒。信士不可娶*妇。”(24:3)
真主又说:“你们不要娶以物配主的妇女,直至她们信道。已信道的奴婢,的确胜过以物配主的妇女,即使她使你们爱慕她。”(2:221)
5、离婚是三次。当一个男子休离妻子三次,那末他再不可娶她。除非她另嫁了一个男子后,他又离了她或他去世了。那么,前丈夫可以娶她。
真主说:“他如果休了她,那末,她以后不可以做他的妻子,直到她嫁给其他的男子。”(2:230)
四、结婚的条件
结婚的条件是有两个成年的穆斯林出席作证。或一男二女见证。
真主说:“你们在男子中邀请两人作证,如果没有两个男人,那末,从你们所认可的证人中请一男二女来作证。”(2:282)
穆圣说:“没有作证就没有婚姻。”
五、禁止临时婚姻
临时婚姻是一个男子邀请了两个证人后娶了一女子,数十天后又离了。穆圣对圣门弟子们一直严禁这种行为,直到复生日。
六、关于订婚条件
年龄小的儿女,父母为其作主订婚。至于年龄大的女孩,她纯粹有自主权。因为她有能力分别好坏。
真主说:“当她们与人依礼而互相同意的时候,你们不要阻止她们嫁她们喜爱的丈夫。”(2:232)
可是马立克和沙菲尔主张:无论年龄大或小的女子,不可自作婚姻主权而自己嫁自己。因为穆圣说,“没有主婚人就没有婚姻。”
七、聘仪及彩礼
婚前送给女人聘仪或彩礼,婚约已订。即使没有写下聘仪。如果一直没交给聘仪就通婚了,那么,婚约已解除。绝不允许把酒、猪当聘仪送。最少的聘仪是十个银币。
真主说:“你们应当把妇女的聘礼,当做一份赠品交给她们。”(4:4)
结婚的条件
一方要求,一方答应;阿语为伊札卜,格不力。
双方愿意。通常情形下,男方的愿意是很明显的,男方很少有讨厌结婚者,或讨厌有一位长期结伴的妻子者。
女方的愿意则是多方面的。如果是孀妇,她一定对她的求婚者表示愿意与否。因为她了解到了结婚是终身大事。所以,她并不羞于表示。如果是处女,对求婚者的愿意便是她的沉默。是她的愿意的沉默,而不是愤怒拒绝的沉默。如她哭,是为了分离时伤感,而不是愤怒和逃避。
穆圣说:“不和寡妇商量就不能和她结婚,不经少女同意不能和她结婚。”
圣门弟子们曾就此询问穆圣,她的同意是怎样的
穆圣回答:“她的沉默就意味着同意。”
无论是处女还是孀妇,在婚姻之事上,父亲不可强迫。
阿绮莎传述说:“一位女青年来对我说:她父亲把她嫁给他侄儿以此来提高他侄儿的地位,可是她却讨厌他。阿依莎说:‘你坐下等等穆圣。’穆圣来了后,她把这事告诉了穆圣,而后穆圣派人去找她父亲。最后穆圣让其父把婚姻权交给了那女子时,她说:‘穆圣啊!我现在同意我父亲订的这桩婚事,我来问你的目的,只是想让妇女们知道:父亲们决不可独占女儿们的婚姻权’。”
哈达姆的女儿罕澈绮说,“我父亲把我嫁给他的侄子,可是我不愿意。我把这事告诉了穆圣,穆圣对我说:‘你执行你父亲的愿望。’我说‘穆圣啊!我不愿意。’这时,穆圣说:‘你去吧!嫁你所愿意的人。’穆圣给我以自主权后,我就说:‘现在我执行我父亲的愿望,但是我要让大家知道:父亲绝不可垄断女儿的婚姻权’。
一、满族人和回族人能通婚;
二、结婚的必备条件:
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2、达到法定年龄;
3、符合一夫一妻制;
三、结婚的禁止条件:
1、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
2、禁止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人结婚;
四、法律对婚姻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了两性依法结合的法定条件、年龄及结合后配偶双方的权利义务及由此而产生的其他责任及义务;
五、结婚在法律上称为婚姻成立,是指配偶双方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配偶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及其他责任,所以在国内只要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就可结婚。
回族伴娘可以正常参加汉族的婚礼,没有规定回族人不能参加汉族的婚礼。如果您想邀请回族的伴娘参加您的婚礼,您可以尊重她的信仰,在饮食和礼仪方面给予适当的安排。例如,为回族伴娘提供清真餐,避免在她面前展示或食用猪肉等回族人不能食用的食物。此外,在婚礼仪式中,尊重回族伴娘的宗教习惯和服饰,避免冒犯她的信仰。
总之,尊重和理解是解决文化差异和宗教差异的关键。通过与回族伴娘沟通并妥善安排,您可以确保您的婚礼顺利进行,并让所有的宾客感到舒适和尊重。
中国有56个民族,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传统习俗。看待事物,我们不能只看表象评价他人的行为。有些传统习俗你看似并不友好,但实则有自己含义。很多事情,无论在现实生活还是在网络上,我们要尽可能做到“未知全貌,不予以评论”,这样只会给他人造成伤害。
1月20日,甘肃一对新人在成婚时,新娘去收到礼金去表现满脸忧伤。这段记录被发布到网上之后却引起很多网友的关注。一些网友却说:“这种新娘太差了”、“这样的人不配得到祝福”、“新娘嫌弃礼金太少了”等等各种说法。但也有网友站在习俗的角度评价此行为:“这可能是回族婚礼,新娘当场收取的礼金并不是来宾给的,而是新娘的家人。新娘之所以收礼金时表现满脸忧伤,是因为与当地风俗有关,在说女子出嫁,离开自己从小生活的地方到夫家生活,心里多少都会依依不舍”。虽然不排除存在以上不友好的说法,但与其相比我更愿意是后面那位网友的观点。
说到这里,我想和大家拓展一下我们海南有一种习俗。就是外嫁出去的女孩,在除夕和春节当天不能回娘家,要是回娘家会被亲人不友好对待,甚至赶出家门。看到这里部分网友肯定想说娘家人凉薄,不通情达理。但是我们还是不要用我们现代人的眼光,去看待过去人的思想。我们还是要尊重不同的习俗,尊重家乡的老人,毕竟每个时代塑造一代人的思想是不一样的。
中华文化,博大精深,很多习俗我们很难做到略知一二,但是在没有了解全貌的情况之下,不要轻易评论她人,给别人造成伤害。当然对待文化,如果能做到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自然是好,但是目前还很难做到,我们还是要尊重每个民族的习俗。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