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在古代如果你单身时间久了不结婚的话,会被抓去坐牢。当然了,父母着急那是希望孩子能够幸福,而官府的目的就很明确了,希望子民们早日成婚繁衍子嗣,生的越多劳动力就会越多,劳动力多了赋税和兵源就通通不是问题了。
官府首先是用柔和的手段给村民举办相亲大会,年轻的男女们都可参加,即使是对待丧偶人士政策也是十分的宽容,不再强调从一而终,允许改嫁,服丧完以后便可尽快结婚,为了鼓励人们尽快结婚,官府还出了很多的福利政策来引诱百姓们赶快结婚生子,一旦有了孩子,国家会为你提供丰厚的奖励,生的越多,官府奖励的越多,总之会为你排除一切后顾之忧,你只管放心生养就可以了。
为了鼓励大家多生孩子,有些国家奖励生了三个的家庭免除赋税,如果生了四个,那么全家人的赋税都将会被免去,他们还设置了一个专门安放孤儿的地方,如果有人愿意领养孤儿的话,便可享受免税的待遇,当时很多国家都会效仿,北宋仁宗时期,如果有孕妇在家中那么官府会为其提供补助金,还免去孕妇的赋税,当然也有人认为自己年龄还小,不想结婚,那么官府会责罚单身儿女的父母,女子如果十五岁还不嫁人,那么你的家人就会被流放,不但要流放,还要罚钱。
看着古代的这些催婚的制度,身为现代人的我们是不是可以稍微的松口气,毕竟我们现在只有父母口头上的催促,而不像在古代直接就要罚款或者是坐牢。
是的,上了十五六岁就该嫁人,不嫁犯法的。
不光是女子上了年龄不嫁人要受罚,男子上了年龄不婚娶一样犯法。
各个朝代对到了法定年龄不成婚的,都有明文规定的处罚。
而每个朝代都有对大龄不嫁的处罚,只是稍有不同而己,反正到年龄不嫁,就犯法了,都要父母来受罚,所以到年龄不是逼婚那么简单,而是强迫嫁娶!
在西周时期就有明文规定:
男子二十岁及冠后就可以做人的配偶,娶妻生子了,女子十五岁就要许亲,二十岁之前不可以不成亲。
春秋时越国的罪罚是
“女子年十七不嫁,其父母有罪,丈夫二十不娶,其父母有罪”。
西汉诏令“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就是不嫁,好吧!多交五倍的税,比现代某些国家的单身税还猛。
西晋更绝,法律规定“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长吏配之”,也就是说,女长到17岁,父母不嫁,国家包办!
就是不嫁人的,国家出面强配,这条猛如虎,看谁还敢单身汪。
而且那时的女性,只有嫁人了!
但是从汉朝佛教进入中国起,到东西晋南北朝后,道教佛教盛起,女子不想嫁人,有个好途径,出家当尼姑和道姑。
唐朝的几个公主著名的女诗人们都道姑,有些当了道人不被家庭束缚,还可样照样跟/各种男人们来往,还争风吃醋的杀人。
赠邻女 / 寄李亿员外
鱼玄机(唐)
羞日遮罗袖,愁春懒起妆。
易求无价宝,难得有心郎。
枕上潜垂泪,花间暗断肠。
自能窥宋玉,何必恨王昌
此多愁善感恨嫁的作者就是女道士,后来还争风吃醋杀了自己的贴身丫鬟,被处死。
唐朝玉真公主,后入道,号上清玄都大洞三景师!
她可没有缁衣顿改昔年妆”,过青灯黄卷下的日子的觉悟,感情生活两性关系一直丰富。和李白王维等明目张胆的来往,还推荐兰颜知己们为官。
从唐开始后,只要政府一扫黄打黑,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立马出家,活照样干,历来被一窝端的案例太多了!
所以想当剩女的话就出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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