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招不嫁”这个词在很多大理之外的地方,估计很少听说,特别是汉族地区,在盛行嫁女娶媳的观念之后,“不招不嫁”更是闻所未闻。那么什么是“不招不嫁”? 简单说来“不招不嫁”就是男方未娶,女方未嫁,这个一个嫁和娶之间的中间概念,也就是“两边都照顾”的意思 。
一、白族传统婚俗
白族传统“嫁娶婚”在婚礼前要经过说媒、订婚、下聘礼、备嫁妆等几个环节,婚礼当天要有接媳妇、梳妆、进门等仪式,婚后还要有回门、满七的仪式,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婚礼当天接新娘仪式。
婚礼当天,新郎会在中午时分带着他的亲戚朋友去女方家接新娘。离开家之前的新娘会有哭嫁仪式,来感谢父母的养育之恩。新娘出嫁时其亲戚朋友会跟着去送亲,送亲的队伍中会有送粮队即半篓稻谷,意味着从此之后新娘就要与新的家庭成员一起吃住。
到男方家后会有一个进门仪式,即新娘要跨过火盆才能进门,这个仪式具有很强的象征意义,意味着新娘彻底进入夫家,成为对方家庭的一员。这是传统的“嫁娶婚”和“上门婚”的习俗,那么“不招不嫁”婚又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呢?
二、白族“不招不嫁”婚俗
01“不招不嫁”的释意
“不招不嫁”在不同的发展阶段有着不同的含义:一方面“不招不嫁”有举办两次婚礼的含义,另一方面是婚后要负责双方父母的养老。
“不招不嫁”婚俗,男方无需给女方送聘礼,婚礼会在男方家和女方家各举办一次,没有传统的“接媳妇女婿”、“回门”等仪式,同时要照顾双方的父母,都有权利获得双方家庭的财产。但是这种看似两边都好的婚嫁形式却暗含了很多矛盾。
02“不招不嫁”的潜在矛盾
首先,是孩子的姓氏问题。 相对于传统的嫁娶婚,“不招不嫁”婚中婚后孩子的姓式,会很容易成为双方争论的焦点。
“不招不嫁”这种婚姻形式的出现,意味着婚后两人并不完全从属于男方女双方中的任何一家,婚后所生的孩子也同样属于两个家庭。“不招不嫁”意味着“两边都照顾”,也就意味着双方家庭要共同照顾家庭的继嗣 ,这当中就牵扯到最重要的婚后孩子跟着谁姓的问题,这也是“不招不嫁”中最核心的问题。
很多人想出来的办法是给孩子取名字的时候,用父母的姓式组成名字。但是接踵而来的是两家又开始争论谁家的姓放在前面。所以如果婚前孩子跟着谁姓这个问题没有商议好的话,很多家庭就不会先选择结婚,否则婚后这个问题就会变得更为复杂,很显然这是一场双方家庭之间的博弈。
其次,是“不招不嫁”婚俗仪式之争 。前面说过选择“不招不嫁”这种婚姻形式的家庭要举行两次婚礼。
婚礼当天“嫁女娶媳”的仪式会被省去,但很多家庭依然想争取婚礼仪式的主动权,都想让对方让步按照传统的方式来举办婚礼,这难免引起双方家庭的争执。
“不招不嫁”中男方和女方各办一次婚礼,举办婚礼也就难免有先后之分。对于谁家先办婚礼对于部分家庭也赋予了更丰富的含义。如果事先没有商量好,双方家庭很容易会因为谁家先办婚礼而引起争执甚至退婚。
没有送聘礼和未举行“接媳妇”的仪式成为“不招不嫁”这种婚姻形式的主要标志。 韦斯特马克认为“婚姻礼仪的社会目的在于使男女的结合具有一种公开性 ”。这也是人们对仪式公开方式的看重性的体现,人们担心不恰当的仪式会给亲戚朋友传递错误的价值导向,因为“ 仪式代表了某种日后难以背弃的公开承诺”。 这也成为了双方抢夺仪式主动权的主要原因。
最后,是孩子对长辈称谓的博弈 。新婚夫妇有了孩子之后,难免会涉及到对亲戚的称谓问题。有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是,在大理不论是男方还是女方的父母,孩子都统一称为“爷爷”“奶奶”,而没有“外公”“外婆”,或者说来自中国北方的“外公”“外婆”在大理地区并不适用,甚至是被排斥的。尤其是在“不招不嫁”这种婚姻形式中,如果以“外公”“外婆”称呼女方父母,女方家人就会很不高兴,他们会认为这样的称呼是变相将他们疏远的方式。
那么,对男女方父母的称呼孩子该如何区分呢?通过田野调查和笔者经验,一般孩子称呼父亲家的父母称其为,某个地方的爷爷奶奶,比如父亲来自沙坪村,就会称其为沙坪爷爷,沙坪奶奶,母亲家父母的称呼也同理。同时男女双方“交表兄弟姐妹称谓趋于一致”,通过亲属称谓的改变来凸显双方家庭的平等。
三、对白族“不招不嫁”婚俗的思考
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招不嫁”的婚俗形式正在被越来越多的白族人所接受,那么是什么导致了这样一种婚俗形式的出现?
01人口数量的减少
相对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一家五六个孩子的情况,到八零九零再往后的一代,一家基本都是两个孩子,很少一部分夫妇会生育三个孩子,偶尔也有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家庭人口的骤减,意味着家庭规模的缩小,让以人口为主要优势的大理富足地区,开始想要想办法留住子女。
随着家庭规模的缩小以及通婚圈的扩大,这使得不管是通过血亲还是姻亲缔结的亲属关系发生了变化,亲属之间不再是一个经常往来互助的关系网络,更多只是停留在一种象征意义上的亲属。在这样的背景下,原本血缘和地缘高度重合的乡土社会开始裂变,“不招不嫁”的婚俗随之产生。
02女性主体意识的觉醒
随着社会的发展,妇女的地位的上升,妇女的自我意识也开始不断增强 ,特别是在白族这种“以母为大”的社会结构之中。无论是白族的创世神话,还是女性生殖崇拜,亦或是白语“当家母”一词,都说明了妇女在大理的“半边天”角色。
随着社会的发展、女性与外界的接触越来越多,同时家庭观念和性别观念的变化。年轻女儿在家庭中的经济贡献越来越多,对父母的关心也比男性更为细腻。
中年女性越来越多的组织和参与村落中的公共活动。女性在乡土社会中的地位逐渐提高。在这个过程中,女性自我的独立意识也在不断增强,逐渐在公共领域和家庭领域找到自己的位置。
“不招不嫁”是对中国这样一个以父系社会为主导,即父权制、从夫居、父系继嗣的结构的一种挑战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看到女性主体意识的不断觉醒。
通过“不招不嫁”的缔结,我们可以看到从婚姻仪式到婚后孩子的姓氏选择中,“不招不嫁”不断的彰显着“两边照顾”的性质,双方家庭之间的不断博弃与协商最终也是为了达到一种平衡。当代家庭中,女儿与娘家的关系与传统相比日益密切, 女儿不再是被娘家“拨出去的水”,而是“永远是父母的女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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