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没有结婚,男女自愿发生性关系,女方怀孕之后,法律没有规定男方承担什么刑事责任,对于这种情况,如果你将孩子生下来了,想要抚养孩子的话可以要求男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或者想要将孩子的抚养权给男方,这样都是可以的,可以和男方先去协商,如果协商不成那可以选择去人民法院起诉。
当你想要做人工流产的话,那人工流产的费用以及昨晚人工流产恢复时的花费都可以向男方主张。
无论做出何种决定,建议你都去找男方沟通,听取男方的意见,然后做出适当的决策。
最后,如果是未经女方同意,强行与女方发生性关系的人就属于强奸,要定强奸罪。关于强奸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最低量刑标准是3年。
法律依据
《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
____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____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__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__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首先恭喜你,双喜迎门,马上带回家取结婚证,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双方父母欢天喜地。
随着 社会 不断的发展进步,现在年青人的传统观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过去年轻人谈恋爱,都是经过媒人介绍,两个家里人同意了,年轻人才能有机会开始接触,女孩子未婚先孕的情况是根本不会发生的,要是发生了,会给女孩子带来风言风语,外人对女孩子会指指点点,女孩子的家人会被别人讲没有家规,现在年轻人谈恋爱,都是相处一段时间才结婚,未婚先孕也就不太奇怪了。
现在年轻人谈恋爱,基本上都是在一起先相处,从性格开始磨合,你要适应我,我适应你,观点不合相互要忍让,谁的观点对就听谁的,家务活相互学着做,男孩子做苦一点,累一点的活,女孩子做轻一点的活,生活上要做到互想照顾,主要是以女孩子为主,因为男孩子在家里是主人,女孩子出来了是客人,时间长了虽然没有结婚,俩人在一起晚上你送我,我送你累了就住在一起了,通过住在一起了解各自生理上有没有问题,未婚先孕现在人已看开了,未婚先孕现在已经成为常态了,没有多少感到奇怪了。
现在年轻人谈恋爱没有结婚,未婚先孕是常态,没有结婚女孩子怀孕了怎么办呢?城市里对这个问题不是特别的敏感,两个家庭商量赶快结婚,把婚姻大事给办了,省得人家说三道四的,结婚了什么事就没有了。
没有结婚女孩子怀孕了,在农村就有点麻烦,农村男孩子结婚都要办几十桌酒,乡里乡亲的都要来上礼份子钱,都知道什么时结婚的,只要你是先孕后婚,乡里乡亲的都会知道,只要那家媳妇没过门已经怀孕了,两家就会商量着抓紧办喜事,把小孩子婚结了,就是庄邻知道误差一月二月,人家也就不讲了,如果你家小孩子结婚两个月就生小孩子,人家就会指着你后背说三道四的了。
未婚先孕放在以前是一件事,过去人都是传统观念,都是仁义礼智信,三从四德封建观念束缚着人,人的观念始终停留在那个时期,介绍对象都是有媒人牵线搭桥,在那个时期没有未婚先孕的情况。现在人的观念已解放了,未婚先孕基本是正常婚姻习惯了,过去封建的东西已经不复存在了,未婚先孕已经不是什么事了,提这个问题已没有多少实际意义了。
生孩子呀,自己第一个亲生骨肉一定先生下在说!
不在呼别人说闲话!自己心里最清楚,是自己心爱的人的孩子,有啥可怕的,孩子是无故的。
在说女人就是为了生孩子,女人以生为贵,早生一天,早长大。
当有孩子叫妈妈时,是女人最幸福的一刻!为了孩子的成长,你还得付出!
就让他生下来,千万莫打胎,打胎容易造成不孕不育症。我村有三个姑娘曾经未婚先孕,打了胎,结果造成了不孕不育症,遗祸无穷呀!
不管是赶快去领结婚,还是男方不愿领结证,都得生下来,以免造一成终身的伤害。
郑重的告诫女性朋友,婚前切莫同居,吃亏的是女人,稍不注意,终生遗憾多不值!
马上结婚就最好。
未婚先孕,最吃亏的就是女孩子!
恋爱的时候,听了几句甜言蜜语,就以为找到真爱了。当然,那一刻你是幸福的,但后果你想过没有?
也不采取措施,一味的玩痛快。
既然怀孕了,就做好结婚的准备。当然也可以把孩子打掉。何去何从,你们自己商量着办。
吃一堑长一智。以后就要谨慎了!女孩子应该多点自爱。你要知道自爱才会人爱。
如果你还小,那就只有把孩子掉了。能怎么办呢?要么生,要么打掉!这只能选一。
年轻人做事往往图一时快活不计后果!现在后悔又有什么用呢?
生或打掉,尽早决定哦,这种事越快越好,抓紧!
马上登记结婚!迎接宝宝降生!!好事[赞][赞][赞]
生米做成熟饭结婚到家,女方父母也不用提条件也不用要彩礼,两家父母到一块吃顿饭放挂火鞭双喜进门。
时代不同,未婚先孕怎么办,好办那就结婚吧,不能把孩子打掉吧,孩子给爸妈带来财,,看有些人咋想的,有些事简单点,啥事都是好的,
如果俩人确有结婚的打算,补一个床上驾驶证然后准备步入婚姻殿堂。如果只是玩玩,那打掉胎儿再说吧!
未婚先孕怎么办?在线求助,很急?
你未婚先孕,现在肯定很着急,我觉得你现在到底该怎么做,最应该问问你男朋友,应该和他好好商量商量,你们本就是恋人关系,是有感情的,才会发生未婚先孕的事情,你现在怀孕了是已经无法改变的事实,只能尽快做出最正确的决定。
你把你怀孕的事情告诉你男朋友,让他和你一起承担这件事情,并叫他对你和孩子负责,毕竟这件事跟他有很大的关系,你不找他能找谁呢!如果他愿意承担责任,对你负责跟你结婚,那当然是最好的结果,也是最值得开心的事情。
但如果他不同意要这个孩子,觉得你们还小,还不适合要孩子,那么你就要让他跟你一起去把孩子打掉,并且好好照顾你做月子,但如果能不打最好不要打,毕竟打胎是最伤身体的,而且很可能会影响你以后的生育能力,这件事希望你能慎重考虑。
如果你男朋友因为这事逃避责任,不愿意跟你结婚,也不愿意照顾你,甚至是跑路了,那你真的是碰到了一个不负责任的渣男,通过这事,你也看清了他的真面目,那么你的选择是一定要打掉孩子,也许有些人觉得我心太狠了,孩子是无辜的,怎么能说打就打掉呢,但是要知道你一个未婚女子带着孩子,日子是非常艰难的,而且你父母也会不同意的,你因为这事,以后的路会很苦很累的,不能因为一时的心软而做出不明智的选择。打掉孩子也许你会舍不得,但这个孩子来的不是时候,只能怪你和他缘浅。
在这里我想提醒你一下,不管你是和男朋友一起去打胎,还是自己单独去打胎,一定要去正规医院,不要因为怕丑或者怕花钱或者怕父母知道而选择不可靠的小诊所,否则真的是很伤身体以及危险性也很大的。这个手术说小也小,说大也大的,你一定要为自己的身体着想,不是为别人只是为了自己。
女人在没结婚之前最好不要捅破最后一道窗户纸,否则最后受伤的真是自己,你通过这件事情也可以知道你男朋友到底是不是个有责任有担当的男人,如果是,当然皆大欢喜,如果不是,那就远离他,永远不要跟他有任何关系。
你们需要商讨孩子去留的问题,如果现在男方没有结婚的意愿,那么最好还是打掉,既然没有能力去养孩子,就提前快刀斩乱麻,然后控制你们的性生活,注意不要再次怀孕,毕竟堕胎对女生的身体损害极大。
如果双方达成共识,决定结婚,那考虑的方面就很多了,首先是经济能力问题,毕竟最后的生活是回归于柴米油盐,极其平淡的生活,如果你们连面包都不能保证,那么养一个孩子是开销极其巨大的,要做好心理准备;其次是家庭问题,需要跟双方父母达成共识,父母都是为了子女考虑的,他们深切地知道什么对于你是最好的,所以请好好考虑父母的建议,当然最后做决定的事你。
法律分析:双方没有正式办理结婚登记的,分手时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出现纠纷时,可以向法院单独提起诉讼,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同居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对共有财产的分割,双方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原则上平均分割,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活的实际需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没结婚怀孕了男方负不负法律责任要根据情况而定。具体分为两种情况:
1、没有结婚,男女自愿发生性关系,女方怀孕之后,法律没有规定男方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2、如果是未经女方同意,强行与女方发生性关系的人就属于强奸,要定强奸罪。就要负法律责任。
未婚先孕的后果是损害女方的身心健康。在当代社会中,人们对未婚先孕后生育的子女,即通常所说的‘私生子”,抱有很深的成见和歧视心理,就很难在社会上正常的生活,绝大多数未婚先孕的女性要通过人工流产方法进行堕胎,一些女性出于保密等原因而寻找非法行医者堕胎,这种非法行医者的堕胎手术往往会给女方造成严重的伤害,甚至会危及女方的生命。即使在医院中由专业医生进行的合法堕胎手术,也对女方的身体健康有较大的危害。堕过胎的女性往往有不同程度的自卑心理和罪恶感。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没结婚怀孕了孩子可以上户口,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如果申请的是随父落户,还需要提供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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