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酒席备多少桌

结婚酒席备多少桌,第1张

结婚作为人生中一等一的大事,肯定要选一个好日子,毕竟人的一辈子,就结一次婚,才幸福,相伴到老,才称为白头偕老,而为了分享这个喜事很多人都宴请好友,下面小编就和大家一起看看结婚酒席备多少桌。

结婚酒席一桌坐多少人

结婚酒席一桌坐多少人是很多人在问,就往常的数据看大多数人结婚酒席一桌都只坐个十人。虽然说1m8的桌子是可以坐12个人一桌的,但是坐12个人就显得比较挤了。所以现在人的生活条件都比较好,不会选择让自己的宾客。做的太难受,所以一般都是采用十个人围一桌的标准比较合适,用餐的空间也会稍微大一点。2、如果说使用12个人一桌的话,请来的亲朋好友用餐体验会非常的不好。而且你做的人多了点的菜品可能也会要求家产的,就不会特别的拥挤,也会增加你们的婚宴的费用。所以说大部分的情况下,一桌婚宴最好是保持在十个人,不然要是超过十个人或是少于10个人都是不太好的。

结婚酒席备多少桌

很多新人在结婚的时候都会头疼,不知道要准备好多少桌。其实每桌的婚宴具体有多少桌,这个正常要看自己发出去的请帖发了多少份。你的亲朋好友是不是非常多,结婚的话也是讲究吉利数字的,首先我们桌子的数量一般都是选择双数,如果说家里面的情况比较好,亲朋好友也比较多,就可以多请一些人。桌子摆的多一点,场面就更大,也就更加的热闹。

酒席注意事项都有啥

无论做什么事情都需要避免铺张和浪费。因此我们结婚办婚礼酒席也要注意这一点。我们办理婚宴的话,要注意来的人数。可以在婚宴前你期末好友打个电话,问一下是否能到场,以免自己请帖发出去了,别人无法到场造成铺张浪费。

现在结婚都要摆酒席,因为亲朋好友们都要来祝贺,大家都要在这一天共同分享新郎新娘的结婚的起兴的心情那么摆几桌合适呢,这个没有具体的规定,主要是根据结婚那一天双方的客人来多少来决定了,所以在这之前新郎新娘两个人都会商量各自说出家里能参加婚礼的人数,那么呢,就可以根据人数来定几桌,这样呢,既要合适又不能浪费这种做法,当然社会上都是很提倡大家也都这样去做,所以这也是结婚新办新风尚的一种表现。

酒席可以办,到底办多少桌,各地因地制宜,针对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出台了不同的规定,主要集中在限制人数桌数、限制礼金金额、划定操办范围等。

列举说明:

1、《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

第四条 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婚宴单方不超过10桌,男女双方合办不超过20桌,不得超标准、超范围操办;

2、《三门县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若干规定》

第六条  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应严格控制规模:

(一)婚庆宴请男方、女方人数各应控制在200人以内;同时宴请的,总数也应控制在200人以内。

(二)丧事活动严格执行丧葬管理有关规定,宴请人数应控制在200人以内。

3、《广西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

第七条 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事,宴请人数累计不超过100人(按10人一桌共10桌);嫁娶双方合办的,宴请人数累计不超过150人(按10人一桌共15桌)。各县(市)可以根据本区域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另行规定宴请规模,但累计人数不超过前款规定人数的150%。

4、《瑞安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若干规定(试行)》

第四条 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操办婚事等,要遵守“喜事六严”规定:

(一)严格控制操办规模。婚事宴请单方不超过20桌、200人,餐次为一餐,餐标原则上不超过3000元/桌,提倡不上高档酒水,杜绝豪华婚庆礼仪。

5、伊春市《关于严格规范全市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

第四条  党员干部操办婚丧事宜,不得明显超过当地居民举办类似事宜的平均标准,严禁铺张浪费,避免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一)婚礼宴请人数。原则上城市主城区、县(市)、区(局)、乡(镇)村(林场、所)累计不得超过100人(10桌),婚嫁双方同城同地合办累计不得超过200人(20桌)。

扩展资料:

操办婚丧喜庆需明确四点要求:

《党纪处分条例》第八十五条规定:“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相应处分。”针对这一规定,2月1日出版的《中国纪检监察报》刊文作出了四点解释。

第一,《党纪处分条例》并没有禁止党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没有搞“一刀切”,尊重党员作为社会一员在社会生活中的正当权利。

第二,“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一般指党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了负面影响,如讲排场、比阔气等,或者在操办过程中影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引起群众的不满,损害党员的良好形象。

第三,对于如何界定“借机敛财”,这是一个定性问题,不是定量问题,不能简单地以收到多少金额才算“借机敛财”。是指为了敛取钱财,将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作为一种手段,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通知、要求他人来捧场、“凑份子”。

第四,“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是指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公私不分、损公肥私、因私害公,比如动用公款、公车、公物、公共场地,动用下属公职人员利用工作时间甚至职务身份帮忙操办,因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直接或间接地损害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等。

人民网-党员操办婚丧喜庆不搞“一刀切”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原文地址:https://hunlipic.com/jiehun/10051125.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10-27
下一篇2023-10-27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