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营职、专业技术10级以下军官和职级相当的文职干部,士官,军队正式职工申请结婚的,由团级单位政治机关审批;团职、专业技术9级以上军官和职级相当的文职干部申请结婚的,由其所在单位的上一级政治机关审批;副大军区职以上军官申请结婚的,由总政治部审批。
嫁给军人是挺光荣,但一定要耐得住寂寞,因为婚后你们不可能有很长时间在一起。而且想离婚还得经他同意
《婚姻法》第33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进一步规定,婚姻法第33条所称的“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可以依据婚姻法第32条第3款前3项规定及军人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予以判断。这里所说的“婚姻法第32条第3款前3项规定”具体指的是:(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这一规定在对军人婚姻实行特别保护的同时,充分考虑了对军人配偶的离婚自由权的保障,基本实现了二者之间的平衡。
结合军队实际,总政治部于2001年11月颁布了《军队贯彻实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军人离婚的要求和程序作了规范,明确规定,现役军人离婚,应当严肃谨慎,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军队纪律,不违背社会公德;现役军人申请离婚的审批程序、权限与申请结婚的相同。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同意离婚的证明时,应要求离婚双方签字或提供本人书面意见。除此以外,军人离婚的审查、登记等程序与一般离婚相同,均适用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婚姻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
你自己看着办了,你如果很爱她的话嫁给他无所谓。但你们现在才认识的话,建议你不要嫁给他
嫁军人的好处: 找军人有保证,且部队里接触女生的机会少,军婚受法律保护,一般的军官的素质都比较高,而且国家几乎担负了全部吃穿的费用,而且还可以随军,部队可以给安排不错的工作等等 一般说来,有好的一面:虽然不会失业,最后可能转业;工资肯定不拖欠,但也不是很多;背景资料清楚,可也很少有后台;做人无可挑剔,到了社会也许就行不通 不好的一面:可能会两地分居、双方感情交流机会比较少、他的未来工作选择可能影响全家成员的生活
嫁给士官的好处有:
1、军人有着强烈的责任感,他们的家庭观念很强,懂得疼老婆。
2、军营生活一般比较单一,绝大部分时间要呆在部队里,没有什么机会认识异性,所以把他们放在部队里还是很让人放心的。
3、在部队里过着枯燥生活的军人会更加的想念与老婆在一起的点点滴滴,而且在这个时候往往都只能想起对方的好,正所谓“相见不如怀念”。
4、由于没有时间经常陪着老婆,他们会对老婆有一种歉意,他们会尽力弥补的。
5、由于部队对军人的身体素质有很高的要求所以他们的身体强壮,能够给人安全感。
坏处:你要学会等,好处因人而议,条件:必须女,满20周岁,政治审查合格,家族无传染病史等,必须是中国公民。
探亲待遇:
已婚干部与爱人分居两地,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团聚的,爱人每年可来队探望一次,往返车船费由单位报销,爱人单位不能报销的,由部队报销。
未婚干部的未婚妻(夫)来部队结婚的,来队结婚的车船费如地方不能报销的,由部队报销,但当年不再报销来队探亲的车船费。
报销范围:
火车硬席座位票(含加快费、空调费);
轮船三等舱位;
长途汽车票按本单位规定标准计发;
城市交通费从部队驻地至车站、码头和从车站、码头至部队驻地的车票、轮渡费凭据报销(出租车辆费不予报销);
民用交通费按本单位规定标准计发;
中转住宿费每夜在不超过15元以内按实报销。来队家属探亲路费每年只报销一次。
嘿嘿我也找了个空军啊,只要他对你好,爱你,你还犹豫什么呢。不过,也要做好心理准备,军嫂是很辛苦的。军婚程序,相对于普通婚姻是麻烦了些,可是你都等他了,还在乎军婚麻不麻烦么。如果军婚程序有问题可以问我啊,我刚刚办完。记得还比较牢。
楼主的心情我能理解,当初我也压根儿没寻思到能找个军人。或许,这就是缘分吧。
嗯,楼上的一些话我也比较赞同。如果是空军技术军衔的,工作会比较累的,如果楼主找的是驻地的就会比较幸福些。结婚后周末是可以坐班车回家的。条件也不是很艰苦但是会很枯燥。最起码伙食是不错的。偏僻也不是像楼上说的,只是不能像在大城市那么繁华喧闹的地角吧。
楼主有点貌似婚前焦虑了,这我也犯过,已经很喜欢对方了,可是想想就觉得怎么就这样就结婚了呢。呵呵,如果不经历的话,我自己也是死活不能理解这种心态的。祝楼主幸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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