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双方共同出资购房,无论登记的是一方还是双方的名字,除非有其它协议存在,该房产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后法院一般会按照房产证上记载的共有情况进行分割。在无其他协议的前提下,若为共同共有,则按照均分的原则处理;如果是按份共有,则按照双方所占份额进行分割,一般是将房屋所有权归为一方,再支付另一方对应房屋份额的房屋折价款。
在司法实践中,具体确定双方所得的房产份额时,法院也会考虑到双方出资中是否包含个人财产,并根据照顾妇女儿童原则、照顾对家庭贡献较大一方的原则,在财产分割比例上对出资较多一方、女方、抚养子女的一方及无过错方进行适当倾斜。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第七十七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四十八条 夫妻共有的房屋,离婚时,分割住房由双方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共同租用的房屋,离婚时,女方的住房应当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解决。
结婚前他有一套房子,这套房子是婚前财产,房产证上写的谁的名字,这套房子就是谁的财产。
结婚后又离婚了,那你买的新房,应该属于二套房了。
谢谢邀请,佛系,2021年三月三号
法律分析:妻子在结婚后买房的,如果将所购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则所购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割。如果妻子婚后买房仅登记在妻子自己名下,并且,妻子有证据能够证明买房的资金来源于妻子的个人财产,并不是夫妻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双方曾签订书面财产协议约定妻子婚后所购房产属于妻子个人所有,则该房产是妻子的个人财产。妻子在婚后买房时,如果以婚前个人财产出资购买房产,这种行为只是将个人财产从资金的形式转换为房产的形式,房产理应仍是妻子的个人财产。为了防止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混同,在结婚之前,一方可以将名下的银行账户资金全部转入一个统一的银行账户中,领取结婚证之后,不再将任何婚后收益转入该账户,这样可以保证该账户资金一直属于个人财产。婚后需要买房时,以该账户资金全额支付房款,并将房屋登记在个人名下,则所购买的房产仍属于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20离婚买房新规
对于离婚买房,我国相关部门也做了相关的规定,那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下2020离婚买房新规。
2020年并没有颁发离婚买房最新的政策,离婚之后如果个人名下没有任何的房产,那么购买房子也算是第1次购房,支付的首付比例大概才只有30%左右。
其实现在很多夫妻为了获得购房的名额都会这样操作,进行假离婚,其实这样操作的风险性还是比较大的,很多家庭都是从假离婚变成了真离婚。
主要是因为现在很多城市都已经实行了限购的政策,所以很多人都会走歪路,想要购买到更多的房子。
刚离婚可以马上买房吗?
有少部分人为了能得到买房资格夫妻进行假离婚,那刚离婚可以马上买房吗?
只要符合购房条件,是可以马上买房的
想通过假离婚买房的人要注意了,法律上并没有“假离婚”的概念,只要婚姻双方当事人依法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婚姻关系即宣告解除,所以假离婚所形成的法律后果与真离婚完全一致。
假离婚是违反法律的欺诈行为,如确有证据证明是假离婚,因此而取得的按揭贷款购房资格不受法律保护。同时,婚姻关系必须基于双方自愿而进行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如已经办理离婚登记,没有法定证据支持撤销登记,或者又一方不愿意复婚的,则婚姻关系不能恢复。
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男女双方共同出资购房,无论登记的是一方还是双方的名字,除非有其它协议存在,该房产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后法院一般会按照房产证上记载的共有情况进行分割。在无其他协议的前提下,若为共同共有,则按照均分的原则处理;如果是按份共有,则按照双方所占份额进行分割,一般是将房屋所有权归为一方,再支付另一方对应房屋份额的房屋折价款。
在司法实践中,具体确定双方所得的房产份额时,法院也会考虑到双方出资中是否包含个人财产,并根据照顾妇女儿童原则、照顾对家庭贡献较大一方的原则,在财产分割比例上对出资较多一方、女方、抚养子女的一方及无过错方进行适当倾斜。
另外,如果该房产为父母出资购买,在双方无任何财产协议约定的情况下,需要分情况讨论:
(1)婚后父母全款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那么该套房产视为父母对自己子女一人的赠与,属于该子女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2)婚后父母买房交付首付款,登记在子女名下,子女每月偿还贷款,原则上该套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法院一般会按照房产证上记载的共有情况进行分割,法院处理时会适当考虑父母出资的问题。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第七十七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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