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儿我办过,老费劲了~你得带身份证先到集体户口那拿个迁出文件,貌似一张纸,然后到男方户口所在派出所,拿结婚证,你的户口本,申请落户的文件,身份证进行申请,经过老漫长老复杂一段时间后,要签很多字。然后你拿到一个准许迁入证明,送到集体户口所在地,交给他们,然后长春派出所就自动接收了,你再带着户口本,身份证,照片啥的,到长春派出所,把要迁入的资料往户口本上一打,就ok了
一、在长春市办理“出生集体户口人员子女申报户口夫妻一方为集体户口的,应落到非集体户口一方”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一般情况需提供:非集体户口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真实完整。)
2一般情况需提供:父母《结婚证》(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真实完整。)
3一般情况需提供: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真实完整。)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一、在长春市办理“出生集体户口人员子女申报户口夫妻一方为集体户口的,应落到非集体户口一方”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1一般情况需提供:非集体户口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真实完整。)2一般情况需提供:父母《结婚证》(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真实完整。)3一般情况需提供: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真实完整。)二、本事项收费情况:不收费三、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属于集体户口的,需提交集体户口薄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本人户籍情况的户口薄复印件)和加盖单位印章的户口薄首页的复印件办理结婚登记。
(符合当地相关的入户要求,有的地方夫妻投靠入户有年限要求)
1、向转入地公安局提交入户申请理由的书面报告;
2、 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婚育证明;(户口本首页及自己的那一页复印在一起)
3、 两份《申请入户登记表》。(注意:填写申请人是被投靠方,当事人是指投靠方。最好多打印两张,到时候填错还可以重填)
经过转入地的公安局审核批准后,由派出所通知申请入户人到派出所领取《准迁证》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然后再凭《准迁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及本市亲属户口簿到转入地的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一、在长春市办理“社区集体户口登记(因婚姻变化将户口迁出,而在本地无处落户的)”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一般情况需提供:《居民户口簿》(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真实完整。)
2一般情况需提供:离婚证或法院离婚判决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真实完整。)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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