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婚前住的是廉租房,结婚以后,妻子的家里,有房产,也就是说妻子的父母名下有房产,或者是妻子名下有房产,这个都不能作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妻子名下的房产,仍然是他个人的财产,和丈夫没有关系,如果是妻子父母名下的房产和你们小两口的关系没有。那是老人自己的房产,将来给谁,才能是谁的房产,不给的话那就始终都是老人的。
可以。公租房不是根据户口的,廉租房才是要看户口,所以结婚不在一个户口本上可以分别有廉租房和商品房。公租房都是由单位提供的,根据工作的实际情况、本人的生活状态以及配偶的情况,只要自己提出申请,可以由单位出面解决,是不需要看户口的。廉租房是根据家庭人员实际的居住情况,譬如,在上海,只要户口本上的人均居住面积不超过15平米,都可以提出申请。
法律分析:婚前以个人名义申请租住的公租房,若是结婚后依旧没有其他住房的话,还是可以继续住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会有影响的,具体应当根据当地廉租住房申请规定。以四川省为例,家庭原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的才可申请廉租住房。
以四川省为例,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资料,http://wwwscgovcn/10462/11279/11280/11285/2011/11/2/10187217shtml
1廉租住房申请条件
成都市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区(含高新区,下称五城区)范围内同时符合下列三项条件的家庭:
(1)民政部门确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家庭年收入在22000元以下的家庭;
(2)原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
(3)家庭成员中拥有两个(含两个)以上本市五城区正式户口,取得本市户籍三年以上。
2 申请廉租住房办理步骤
租住廉租住房,租金价格标准为24元/月/㎡,租住家庭确有困难的按成价函2009112号文件规定进行相应减免,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第一步: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提供家庭成员户籍证明、低保证明、婚姻证明、残疾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填写相关申请表;
第二步: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初审,将相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区房管局审核;
第三步:区房管局在收到申请15日内完成审核(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查档取证等方式对申请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进行审核);
第四步:区房管局会同街道办事处在申请家庭的居住地进行为期15天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资料报市住房保障中心审核;
第五步:市住房保障中心10日内对区房管局报送材料完成审核,审查合格的由住房保障中指定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市住房保障中心进行登记,核发《成都市最低收入家庭实物配租资格认定通知单》。
第一,廉租房你可以进行装修。同时可以将其作为婚房。
第二,由于廉租房的产权人是政府,不是你。所以你想装修,必须得到产权人的同意。
第三,关于廉租房收回的问题。根据租约的具体情况,如果租约上明确的时间要求或者逐年有考核标准,符合要求的,可以继续租赁,不符合要求的,政府有权收回廉租房。
第四,并不代表你装修了房子,房子你就有了决定权。归根结底你还是只有租赁居住的权利。
结婚后对申请公租房是否有影响主要要看收入及户籍是否有变化,如果收入高于申请条件或户籍转为本地户籍,那么就不会被审核通过,如果符合条件,那么依旧可以申请公租房,并没有影响。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本条内容来源于:中国法律出版社《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法律法规全书:含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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