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兄妹结婚犯法,具体如下:
禁止结婚的血亲有两类:
1、直系血亲。包括父母子女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即父亲不能娶女儿为妻,母亲不能嫁儿子为夫。爷爷(姥爷)不能与孙女(外孙女)婚配,奶奶(姥姥)不能与孙子(外孙子)结合;
2、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
(1)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
(2)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儿结婚;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儿子结婚;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儿结婚;姨妈不能和姊妹的儿子结婚。表堂兄弟姐妹之间是不能结婚的,表兄妹如果已经结婚的,其也属于无效婚姻。
无效婚姻的情形,有下列情形的婚姻,属无效婚姻:
1、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其中,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构成法律上的重婚;虽未结婚登记,但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构成事实上的重婚。无论是法律上的重婚,还是事实上的重婚,均属无效。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禁止结婚的亲属是指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指出自同一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直系血亲之外的血亲,无论辈分是否相同,都禁止结婚。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主要是表兄弟姐妹结婚。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有两个要件:第一,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是指精神方面的疾病和重大不治的传染性疾病或遗传性疾病。第二,婚后尚未治愈,即结婚时尚未治愈。
4、未到法定婚龄。未达到法定婚龄的是指结婚时未达到法律规定的最低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违法建立无效婚姻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应无条件解除婚姻关系,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触犯刑法的,应负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表亲的子女不可以结婚。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都是禁止结婚的,中国在1950年颁布的《婚姻法》并没有禁止表亲结婚。1980年颁布的《婚姻法》,开始禁止表亲结婚,并将法定婚龄推迟到男22周岁、女20周岁。其实禁止表亲结婚与计划生育有关,禁止表亲结婚,可以减少老百姓结婚的选择。减少结婚的可能,进而减少婴儿的出生率。
至于常说的“远房亲戚”,一般都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不属于禁止结婚的近亲属范围。如果属于《民法典》中规定的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则此时就是属于近亲范围,男女就不能登记结婚。但要是双方之间属于远房的表亲,只不过现实中两家人关系比较近的话,在满足了其他条件的情况下,也是允许结婚的。
历史习俗
透过参照骨品制,在新罗的王族间会通婚,如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可结婚。在天主教,近亲通婚是被禁止。然而,欧洲的王族、贵族等,由于经常互相通婚,非近亲间的婚姻变得几乎不可能,因此得到教会的特别豁免。然而,这一特别的豁免,却成为了后来他们离婚的借口,使他们在同时禁止离婚的教会中因为特殊的近亲婚姻而亦获准离婚。
美国有25个州是禁止表(堂)兄弟姐妹结婚的,而在其他地方(包括华盛顿特区)都是可行的,但是其中七个州有附加条件。有些是年龄限制,有些要求夫妻至少有一个无生育能力,有些要求遗传专家的证明。在古埃及,虽然亦不容忍近亲婚姻,但在某些情况下,却是被鼓励的。
你是不可以和她结婚的。
根据《民法典》规定,禁止结婚的情况中包括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也就是从有共同祖先的那一代记起,算第一代,依此类推。如表亲结婚,双方的外祖母属第一代,双方的母亲属第二代,表亲结合就是第三代。
我国民法典规定三代以内血亲禁止结婚,包括第三代,即禁止表亲结婚。在《民法典释义》中原文如下:“(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
(1)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
(2)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儿结婚;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儿子结婚;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儿结婚;姨妈不能和姊妹的儿子结婚。”父辈与子辈之间才属于三代以内。
不可以,三代以内旁系血亲都是禁止结婚的。禁止结婚的情形之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表亲之间结婚其实在古代的时候是很常见的,但就我国目前的规定来看,表亲可以结婚吗虽然现实中这样的情况不多,但并不能说就一定没有这类情况。《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中禁止一定范围内的近亲结婚,那究竟不能结婚的近亲有哪些呢下面就让小编为你解答疑惑吧。
一、表亲可以结婚吗
表亲不可以结婚。
根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中国在1950年颁布的《婚姻法》并没有禁止表亲结婚。1980年颁布的《婚姻法》,开始禁止表亲结婚,并将法定婚龄推迟到男22周岁、女20周岁(是全世界)。其实禁止表亲结婚与强制计划生育(也是世界唯一发生在中国的政策)有关,禁止表亲结婚,可以减少老百姓结婚的选择,减少结婚的可能,进而减少婴儿的出生率,这才是主要目的。
二、不能近亲结婚的范围:
1、父母和子女之间、爷爷奶奶和孙子孙女之间、姥姥、姥爷和外孙子、外孙女之间,当然不能结婚。
2、和自己的伯伯、叔叔、舅舅、姑姑、姨母不能结婚。
3、和自己的亲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不能结婚。
4、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
5、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儿结婚。
6、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儿子结婚;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儿结婚;姨妈不能和姊妹的儿子结婚。
至于老百姓常说的“远房亲戚”,一般都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不属于禁止结婚的近亲属范围。
如果属于《民法典》中规定的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则此时就是属于近亲范围,自然男女就不能的登记结婚。但要是双方之间属于远房的表亲,只不过现实中两家人关系比较近的话,在满足了其他条件的情况下,也是允许结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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