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登记在双方名下,如何分割 律师回复:婚前共同出资购房,根据是否结婚分割方式往往有不同? 首先,约定优先,如双方对房产份额已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比例分割。 其次,未能结婚登记的,又未有约定的,人民法院一般判令双方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割。 第三,已办理结婚登记的,一般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待,以各半为原则进行分割。如结婚时间较短,人民法院可根据财产贡献大小、离婚过错情况、生产、生活等实际情况下进行酌情分割,但仍然以均等分割为基本原则。 问题二: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登记在一方名下,如何分割? 律师回复: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婚房,情况较为普遍。但由于客观情况不同,分割时分为不同情况处理? 第一、约定优先原则,如双方对房产的购买和处置有约定的,一般按照约定进行分割。 第二,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在双方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仍然应当确定该房屋系登记方一方个人财产,在分割时应当判令登记一方返还允许未登记的一方将出资的份额。 第三,已办结婚登记的。对于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对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第四,已办结婚登记的,同时一方不仅能够证明出资还有证据证明双方的出资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宜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样的,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但在分割共同所有的房产时,对于存在当事人出资数额比例悬殊、且婚后确未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较短等情形的,也应一并考虑,可参考当时的出资比例对房产进行分割,而不宜拘泥于各半分割。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夫妻共有的房屋,离婚时,分割住房由双方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分析:有用,可以证明房屋的归属分配。共有房产的,房产共有人可以在房产证上约定各自的份额。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你好,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后买房的注意事项
共同买房需要特别留意的有四个方面。如签约、房贷申请以及交易过户等环节,都需要夫妻双方到场。此外,夫妻共同买房在证件准备工作等方面,以及申请房贷等事宜,也需要提前研究。
1、签约双方亲自到场
在买房过程中,涉及到诸多签约过程,如签订买卖合同、申请房贷以及交易过户等,这需要夫妻双方同时到场。除了签订房产买卖合同之外,申请房贷、办理过户手续时,也需要双方亲自到场。专家解释说,在申请房贷时,有些时候会以夫妻名义共同申请,因此银行方面需同时考察两人的资质,办理相关手续时也必须同时签字。
另外,办理过户手续时,原则上要求同时到场,因为根据《物权法》规定,夫妻共同购置的房产,到底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需要在买卖合同中体现出来,进而在房产证上载明,因此需要双方到场签字确认。但如果无法到场,也必须办理公证收取委托手续,并将相关事宜交代清楚。
2、证件准备是关键
夫妻共同买房,需要提供的证件比较多,而且一件都不能少。在夫妻共同申请房贷时,需要提供夫妻两人的收入证明,如果两人为非本地居民,还需提供双方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否则按照非本地居民贷款政策对待。当然,在办理按揭贷款时,如果其中一人收入较高,通过资质审批不成问题,另外一方的收入证明则无需提供。
3、主贷、次贷有讲究
由于信贷政策有变化,因此在确定主贷人和次贷人时,需根据实际情况而定,而不能简单地只看收入的高低程度。夫妻共同还款时,在确定主贷款人、次贷款人时,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一般情况下,在银行住房贷款合同中,只把一方作为“贷款人”(常说的主贷款人)而无论房产证上是否写了双方的名字,另一方都可作为“共同贷款人”。在确定主贷款人时,应当选择夫妻间收入较高较稳定者,同时注意年龄的限制,否则会影响到贷款期限。
此外,专家提醒还需注意信贷政策的变化。对于非本地居民来说,如果无法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则会被区别对待,如房贷首付比例提高,利率水平上浮,这无疑会增加购房成本。因此在确定主贷款人时,要考虑到这个因素。
4、所占份额提前定
夫妻共同买房,财产所占份额各是多少,需提前确定,以免日后产生纠纷。依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在共同购房过程中,即使房产证上没有出现另一方的名字,也不影响其对房屋享有所有权。
但目前有少数夫妻,财产实行aa制,在共同买房时需要考虑财产份额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所有者可以选择共有形式,如果是选择共同共有,则双方享有的权益相同;如果按份共有,则需要提前分割,并在房产证上载明。
5、准夫妻买房重登记
在此需要特别提醒的是,目前有不少准夫妻共同买房的现象存在。为了减少纠纷,专家建议应该在房产证登记内容方面下点功夫。
这里所说的准夫妻,是指即将结婚、但尚未领取结婚证的那部分人。夫妻婚姻存续期间,是从领取结婚证之日起算,因此在未领取结婚证的前提下共同买房,并不能当做共同财产。在这种情况下共同买房,如果是双方共同出资,比例各半,则需在房产证上同时登记两人的姓名。如果双方出资比例不等,虽在房产证上也会登记两人姓名,但必须说明各自所占比例大小。还有一种情况也需提前考虑,即只有一方出资的情况下,是否在房产证上也登记上另外一方的姓名;如果登记上,不出资一方所占份额是多少,也需要确定下来,并在房产证上载明。
专家表示,最不可取的做法是,出资一方为表诚意,在房产证上就写对方一个人的名字,这意味着自己完全放弃了房屋的所有权。
如今,年轻人谈婚论嫁,“房子”是绕不开的话题。在传统观念里,有房才有安全感。但随着买房压力越来越大,房子让许多年轻人,尤其是一线城市的年轻人,站在“婚姻”这道门外望而却步。成家时一定要有自己的住房吗?你能接受不买房就结婚吗?
前不久,中国青年报社社会调查中心联合问卷网(wenjuancom),对1512名35岁以下青年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对于成家时要不要有自己的住房,671%的受访青年明确必须要有。同时,居住在一线城市、女性、已有自住房的受访群体认为应该有的比例更高。
拒绝租房结婚,受访女性比男性态度更坚决
1995年出生的郑月岚是土生土长的北京姑娘,丈夫也从小生长在北京顺义。她说,“土著”身份让他们小两口的购房压力小了很多。婚后,两人一直住在公婆名下的一套小两居里。两年前宝宝出生,空间一下子就不够用了。前不久,他们置换了一套110平方米的二手房,位于顺义马坡。在郑月岚的观念里,年轻人成家了就应该有属于自己的固定住处,“如果条件有限达不到,至少也要保证稳定”。
去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的袁杨,目前在家乡常州从事法务工作。他正计划着不久后与女友结婚,现在俩人正商量着在南京买房。“我认为年轻人在有能力的情况下,结婚了还是要有一套自己的房子。婚后过家庭生活,不再是一个人漂泊不定,房子是不可或缺的载体。”
李蜜研究生毕业后在广州一家外企就职,现租住在一间公寓里。从事风险投资的她对买房有着不同的观点。“从投资收益的角度考虑,租房是每月拿出一小部分收入,其余能自由支配,可以投资在其他收益率高的产品上。而买房对于不少家庭都是支付巨额首付,并长期背负债务,相当于把资产都套在了房产上,生活缺少很多快乐。”
对成家时买房这件事,李蜜没有很大的执念。“房子对我不是必需品。如果投资市场波动很大,没有合适的投资机会,我才考虑买房托底。毕竟房子作为固定资产,尤其是在一线城市,是比较坚挺的投资品类。”
调查中,671%的受访青年明确,成家时必须要有自己的住房,129%的受访青年表示没有必要,200%的受访青年认为要看情况。
交互分析显示,不同人群在成家购房上的态度存在一定差异。
在居住情况上,已有自住房的受访者最支持成家必须要有自己的住房(784%)。在生活城市上,一线城市的受访者对此认可比例最高,为730%,其次是二线城市受访者(677%)。
不同年龄中,18-25岁的受访者(704%)认为成家必须要有自己住房的比例最高,其次是30-35岁的受访者(698%)。此外,受访女性(677%)坚持成家时要有房子的比例略高于受访男性(663%);同时,在认为没有必要的比例上,受访男性(144%)比受访女性(117%)高。两组数据对比可以看出,女性更加在意成家时是否有房子这件事。
“自己有了房才算是在一个地方生了根,能踏实地发芽、开花”
对于为何坚持成家时要有自有住房,郑月岚解释,她深受传统观念的影响,“租房就要面临不断搬家。自己有了房才算是在一个地方生了根,能踏实地发芽、开花,才是有了真正的家”。她说,房子本身就能给人很强的安全感、归属感,“我会不断地添置家居用品来装饰、充实这个小家。看着生活品质一点点提升,家也不断温馨起来,幸福感是很高的”。
在很多人心中,有房才有家。为何这种观念会普遍存在?785%的受访青年认为是因为自有住房能带来安全感、归属感,539%的受访青年觉得买房更能提升居住和生活品质。
“有了自己的房子,不管是未来育儿还是养老,都更加有自主性。”在袁杨看来,两人成婚后第一套房的置房费,应该主要由男方承担。“现在青年婚恋市场竞争激烈,有房也是男士经济实力的证明,能让女生更安心。”但同时他坦言,自己买房能有底气,一是家里人在经济上能支持,二是南京房价相对比较友好。他说,自己相中了南京鼓楼那一片,很繁华,可房价仍远比北京、上海这些一线城市的远郊区低了很多。
在李蜜看来,如今房价不低,刚工作没几年的年轻人大都没有多少积蓄,单靠他们自己,买房属实是件为难的事,而且买房也不应该是单独哪一方的事情。“只要两人感情坚固、相互信任,成家时也不一定非要有房,两人共同的家可以共同去奋斗和打拼。”
27岁的杨平是江西赣州人,现在武汉某检察院任职。他觉得,房子是生活的一种保障,也是一份家业,更是对对方的一种承诺,是两人共同生活的物质基础。他坦言,自己独自一人在异乡打拼,常有无处归根的孤独感。“如果在一个地方买了房、安了家,我才会感到是真正地融入了这座城,能让我十分地安心踏实。”
调查中,505%的受访青年认为在传统观念里自己的房子才是“家”,474%的受访青年觉得是出于家庭实际需求,为育儿养老提供安稳条件,229%的受访青年指出是受传统习俗影响,结婚要配置婚房。
北京市房地产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城市经济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赵秀池表示,对于产权房和租赁房,人们享有的权益是不一样的。租房的诸多不便,会坚定人们想要拥有自有产权住房的观念。而且中国自古就有“有恒产者有恒心”、购房置地是成功人生写照的看法。因此,很多人的人生奋斗目标就是拥有属于自己的住房,是能够理解的。“这样的奋斗目标没有坏处。年轻人就是要奋斗,无奋斗不青春。但同时,年轻人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来解决住房问题,没必要为了有房而背上巨额债务。租赁住房一样可以解决住房问题,同样能使生活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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