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女儿出嫁主动跟父母要钱 这事情大家怎么看
真实的事情,希望网友给些建议。
农村父母把3个女儿辛辛苦苦养大,读书,因为家里穷,大女儿读的书最少就出外打工了等到 小女儿读书出来能独立生活了,开始赚钱了,已经年迈的父母除了过年能看到女儿的一片孝心给个百来元的压岁钱之外,其它的从未见到过,正月小女儿要结婚了,父母也给小女儿准备了点嫁妆,可就在出嫁的前两天小女儿突然对父母提出要和姐姐同样数目的钱,这时候父母如同晴天霹雳,父母对不懂事的女儿说,当初给姐姐的是她自己赚的钱,我们又没有能力去赚钱家里也没有那么多的钱,父母把家里的钱七拼八凑最后加上办喜酒所收进来的钱都一并给了小女儿,父母伤心的哭,跟个泪人似的,父母哭,亲戚劝,都说是当初养的太娇气了,说到底还是从小没有教育好等等之类的话
中国式的家庭关系,太过依赖亲情,父母对孩子太过溺爱,导致‘儿子’依赖父母,始终把父母当做‘私人银行’,即父母的钱等同于自己的钱。按义务来说父母扶养到十八已经实属不易,在支持你到结婚已经是付出了非常多,n的n次方那么多。而且已经结婚的男人,在中国家庭里面已经可以说是顶梁柱了,你还往家里要钱就说明你还不是个合格的一家之主,因为你并没有做到感恩,并没有正真像个大人一样看问题,还是惯性的想着从你父母那儿拿钱,十八岁以前你可以说叫做赡养费,毕竟未满十八还无工作能力,超过十八还相父母拿钱那也只能说你还处于学习期,无暇他顾,父母接济人之常情,如果已经结婚,你依旧伸手要钱的话,那么就是啃老族了。最后还是觉得,男人结了婚,就要开始换个角度看问题了,别把自己惯性定角了。
您好,这种情况,法律没有办法调整,建议您考虑和对方沟通或者离婚吧,法律规定的离婚方式有两种,一种协议离婚,另一种诉讼离婚。两者相比,协议离婚更强调的是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而诉讼离婚则更具有强制性。在诉讼离婚的过程之中,不需要双方都有离婚的意愿,只有有法定的应当判决离婚的情节,那法院就会判决两个人离婚,在诉讼离婚的过程之中如果想要被第一次判离,那需要在证据上下一些功夫,证明夫妻双方有《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的法定的应当判离的那几种情形。
另外,对方经常性的赌博以及有其他的恶习的话,如果在诉讼离婚的过程中可以被认定为具有重大过错的话,那您是可以要求他对您进行赔偿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婚姻关系解除时间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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