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新版己取消了隔代结婚了
新版结婚:
1、双方达到15级,
2、双方只要不是三代内的近亲(系统目前还没有限制隔代结婚的,即任何代数都可以)
3、只需一方有戒指就可以了,GG或MM哪个去买都一样,戒指求婚方购买即可,买多了是会浪费的
4、结婚进入教堂-----凯西就求婚就行了(新版结婚不需加好友)
5、1天只能求婚1次,如果当天求婚被拒绝了,就要第2天才能再求婚了哦
6、离婚后的双方宠物可以再复婚,复婚的次数也没有限制
同姓氏非近亲结婚,受法律保护
同姓氏的人,只要是非三代以内近亲关系,并且符合我国婚姻法相关规定的话,是可以结婚的。结婚必须符合法定的年龄(男不早于22岁,女不早于20岁),且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方加以干涉。
法律规定禁止结婚的情形:一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二是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国家禁令近亲结婚,是因为夫妻双方所带的相同基因太多,如果强行结婚,所生育的孩子患病几率会大幅度增加。
近亲结婚有什么弊端近亲结婚生下的孩子可能会得白化病、先天性聋哑、小头畸形、苯丙酮尿症、半乳糖血症等等。近亲结婚除了会使隐性遗传病发病率增高以外,还会使很多基因遗传病显现,如脑积水、脊柱裂、无脑儿、精神分裂、先天性心脏病、癫痫病等等。
由此可见,近亲结婚养育后代其畸形的风险非常大,本着优生优育的原则,无论如何都是不支持近亲结婚的。强行结合的话,夫妻二人会因此背负上沉重的伦理道德包袱。而且,如果生育的孩子有缺陷,必将造成两代人的不幸。
古代为何不看好同姓结婚也许有人会听过一句古话:同姓相亲,其生不蕃。意思是说同姓的人结亲,他们的子孙后代不会兴旺。这句话放在经济落后、交通闭塞、人口流动性小的古时候来说,具有一定的震慑作用,其目的也就是减少近亲结合的情况发生。
在社会经济发展、交通发达、人口基数倍增的今天,我们在同姓中遇到不相识的同族或有血缘关系的人机率是很小很小的,所以不必介怀。同姓氏而已,又不是近亲,只要不违反婚姻法,国家都是支持的,自然也不用担心将来生孩子会受任何影响和牵连。
别说同姓结婚很正常,同姓同名的人结婚也大有人在呢!
同姓结婚没有忌讳,现在的法律也没有禁止同姓结婚,只要两人不是三代以内的近亲就可以结婚。同姓不能结婚,实际上是古代流传来的说法,是因为古代人流流动性很少,所以同姓的人一般都属于近亲关系,很容易造成后代不良好的发育。
同一姓氏的人结婚最担心的结果就是生了一个不健康的后代,但实际上同一性别的人结婚只要不是亲戚关系,那么这种血缘完全可以忽略不计,要把同姓氏跟近亲划分为两回事。
有些地方会认为同一姓氏的人结婚会让别的人瞧不起,于是两家人都不同意同姓氏的人结婚而导致双方分手,假如两个人因为别的人的看法而分手,那确实这样的感情经不住考验也没必要在一起。
战国时期不可以娶同一个姓氏的人主要是因为礼数:
如果跟同宗同族的人结婚有违礼数。两个不同姓氏的人结婚不仅符合了礼法的规定,同时也能够达到强强联合,这样生育的后代非常的健康,有利于发展。
同姓的人结婚的坏处
中国有句古话,叫做"同姓相亲,其生不蕃",意思是说同姓的人如果结亲,其子孙后代不会兴旺。这种说法,在古代经济落后,交通闭塞,人口流动性小,同族居住比较集中的情况下,是有定道理的,因为当时姓氏相同的人往往是近亲血缘关系按照生物学的规定。这种近亲结婚是会影响后代健康的,不利于提高人口素质。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交通的发达,人口基数倍增,而且流动性也大大增加。今天,在同姓人中遇到同族或血缘关系很近的人的概很小。
同姓结婚会影响下一代的健康吗
--只要不是近亲的话,都是可以结婚的,不过你应该准备怀孕,以前的话可以做下检查。
第五条 结婚必须配偶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第六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导读:古代因交通相对比较闭塞,尤其在同族居住比较集中的情况下,同姓可以说几乎都有着近亲血缘关系,而现如今同姓并不存在血缘关系,因此结婚也没有了那么多的忌讳,那么,在过去同姓结婚到底有什么忌讳呢,下面我们就来解读下同姓结婚有什么讲究。
同姓结婚没有忌讳,现在的法律也没有禁止同姓结婚,只要两人不是三代以内的近亲就可以结婚。同姓不能结婚,实际上是古代流传来的说法,是因为古代人流流动性很少,所以同姓的人一般都属于近亲关系,很容易造成后代不良好的发育,所以不允许同性结婚。
古时候同姓结婚有什么忌讳
1、同姓不娶:
同姓不娶多数存在于传统习俗中,他们认为如果同姓结婚的话,就跟近亲结婚一样。因为他们一直坚信,同一个姓氏在500年前是一家人。担心同姓结婚后的基因会影响下一代小孩的正常发育和智力健康。
2、同姓不婚:
古代中国最早实行同姓不婚的原则是在西周初期,当时实行同姓不婚主要基于两点:其一是“男女同姓,其生不蕃”,不利于子女的健康生长,说明当时在优生方面已有比较科学的认识;其二是“娶于异姓,所以附远厚别也”,反映了通过婚姻加强与异姓贵族的联系,以固结权势,并维护宗族内的伦常关系,兼有鲜明的政治用心。
春秋时,人们对同姓婚配会造成后代畸型及不育已有进一步认识,但同姓婚配仍在贵族中时有发生。战国后,以氏为姓,汉代以后,姓氏不分,因而同姓不婚多有不禁。至唐代,对同姓婚又循古制,予以禁止。宋、元多依照唐律,同姓为婚干杖而离之。明、清时地域更大,人口众多,早成为以地域为基础的社会,取代了原先以血缘为基础的氏族。
3、其他禁忌:
旧时习俗认为同姓表示家族血脉相近,这就从商周开始就严格制定。台湾除同姓不婚外,还有一些其他忌讳,例如:陈、姚、胡 ,徐、余、涂,萧、温,叶、许、柯,周、苏、连等,因缘于同祖先,所以也严格执行不通婚。
婚姻关系的成立有三个基本特征:
1、结婚的主体是男女两性。
2、结婚行为是法律行为。申请结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履行法律规定的结婚登记程序。否则,婚姻关系不产生法律后果。即:不受法律保护的无效婚姻,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所规定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否则不具有合法婚姻的效力。
3、结婚行为的法律后果是,确立双方的夫妻关系。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责任、权利、义务。这种已确立的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任何单位、个人或夫妻双方都无权解除夫妻关系。
4、结婚的必备条件:男女双方完全自愿,是必须达到法定年龄,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
5、结婚的禁止条件: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禁止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人结婚。
法律规定只要不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就可以结婚,但你跟她不一辈分,这就要看你们村的风俗习惯了,主要是你们要让双方家人都认可才可以。称兄道弟大半辈子了忽然改口叫老爸总是有点别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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