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老婆结婚前说好的,以后孩子随我姓,可现在他们反悔了,我改怎么办??????

和老婆结婚前说好的,以后孩子随我姓,可现在他们反悔了,我改怎么办??????,第1张

根据旧习俗(封建社会实践),倒插门的女婿,所有的孩子出生后,老人的房子属于你的孩子(旧社会的女儿嫁出去不是父母保持的女子姓'财产。倒插门)后,女人的祖先香火继承/崇拜你的孩子,你以后也去世,也是进入女人的家族祠堂。如果孩子是不是与女人的姓,然后等待你的孩子未来的老妇人家祠堂有不同的姓子孙,你想出丑,但也让他们的人民。而在过去,你的孩子是不是与女人的姓,你的岳父的财产分割他们的人的亲属! ! ! -----以上是老风俗,是要被淘汰的,但如果接受倒插门,你必须接受的游戏规则。我建议你给孩子堆栈姓名,女人的姓你的姓在后面的面前,和当时的名称!例如,张三和李四的孩子叫“张礼X”。

已同意你的岳父,孩子与您的姓氏,他们应该开始了解并且不介意,以后肯定人/部落说,他们也有压力!

其实作为一个感情的维系来讲,付出是彼此最重要的一个方法。如果每个人都不付出的话,那么这个感情是没有办法去维系的。其实一个好的感情,每个人都在付出,付出自己的劳动力,付出自己的感情。如果不是因为特殊原因的话,那么说明这个男人起码是一个相对比较自私的人。如果当初选择离开的话。那可能对你们的结局更好,现在这个男朋友对你一切都好,难道会因为地理位置而放弃?一定考虑清楚你有接受这样结果的一个能力吗?一定要有这样的担当才可以。反而言之,你这种想法可能是一种内心的“强大首先,你们处对象,首先你们双方应该把一些原则性的东西还是必须放前面的,俩人在相处的时候,应该双方把对方的一些内涵东西看透才好,免得以后时间久了,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分离不好决定了再去选择,让对方都为难,其次,完事孝为先,父母给了咱们生命,才有了咱们在这个世界上生活和打拼的机会,嘴应该感谢父母才对,不孝敬父母的人,个人认为是不好,即使结婚了,婚后也是个麻烦的隐患的!首先,你们处对象,女朋友对你一切都好,难道会因为地理位置而放弃?一定考虑清楚你有接受这样结果的一个能力吗?一定要有这样的担当才可以。反而言之,你这种想法可能是一种内心的“强大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要回。

关于彩礼发生纠纷应当如何处理、彩礼返还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司法实践中,涉及彩礼纠纷应当注意下列问题:

  1解决彩礼纠纷时应遵循的原则。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一些特殊情形除外);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同居时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

  2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还请求。如果给付彩礼之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给付人要求返还给付的,不予支持,因为此时夫妻尚作为一个共同体,遵循夫妻法定财产共有制。如果当事人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该项请求,法院准许离婚的,可根据情况作出是否支持返还彩礼请求;判决不准离婚的,不能支持当事人返还彩礼的请求。

  3必须是当地确实存在婚前给付彩礼的习俗。一般来说,彩礼问题主要大量存在于我国广大的农村和经济相对不发达地区,人们迎亲嫁娶,多是按民风、习俗形成的惯例。如果当地没有此种风俗存在,就谈不上给付彩礼的问题。对于不能认定为彩礼的、属于男女交往间所为的给付财物如何处理,要视其具体情况及性质,由法院依法作出处理。

  4要区别彩礼给付时当事人的主观意愿。一般来讲,彩礼的给付往往迫于当地行情及社会压力而不得不给,完全自愿给付且无任何附加条件的属于一般赠与行为,如果没有特殊规定,通常不予支持返还彩礼的请求。

  5给付彩礼后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双方并未真正在一起共同生活,对于要求返还彩礼的,应予以支持。双方登记结婚后,如果一直没有共同生活,也就没有夫妻之间相互扶助、共同生活的经历,实质意义上真正的共同生活还没有开始。

  6对于彩礼的给付、接受主体应当作宽泛解释。实践中,给付彩礼并不单纯的是男女双方之间的事情,常常涉及到两个家庭之间的往来。对于彩礼的给付人和接受人应作广义的理解,不能仅仅局限于准备缔结婚姻关系的男女本人,应包括各自的亲属。现实生活中,彩礼往往是给付了女方的娘家,真正用于男女结婚的很少;许多时候,彩礼是全家用共同财产给付的,甚至是全家共同举债所为。考虑到这些具体的情况,如果将给付人的主体和收受人的主体都作限制性解释的话,不利于这类纠纷的妥善解决。

  7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属于彩礼返还的特殊情形。生活困难有绝对和相对之分,绝对困难是其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已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相对困难由于给付彩礼造成了生活前后相差较悬殊,相对于原来的生活条件来说,变得困难了。司法解释的本意,是在前一种意义上,即绝对困难进行规定的。

  8彩礼返还适用的诉讼时效问题。彩礼的返还适用普通的诉讼时效,即两年。诉讼时效的起算,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权利受到侵害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开始。因此,此类纠纷的起算,有以下几种情形:如果双方没有缔结婚姻关系的,给付人应当及时履行自己的权利,向对方主张自己的权利。对方拒不返还的,诉讼时效开始起算;如果双方登记结婚的,自其解除婚姻关系之日起,给付人就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诉讼时效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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