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精神分裂症能结婚吗?

有精神分裂症能结婚吗?,第1张

精神分裂症患者处于精神异常状态,有各种精神症状,使不能按照正常原因思考、分析问题,甚至不懂得生活自理,因此,绝对不能谈恋爱和结婚,否则会使病情加重。精神分裂症患者经过治疗后,精神症状缓解,自我认知恢复,一切如常,可以恋爱和结婚。可以结婚生子,没有任何问题。一般是停药治疗,是半年后的最佳安全期可以选择。

结婚以后才发现对方有严重的精神病,毫无疑问这算一种骗婚行为,因为在结婚之前,应当和对方公开自己的身体状况,刻意隐瞒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

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的,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其中第三条规定了夫妻一方如果患有精神病的,另一方可以起出离婚,具体情况如下:

1、婚前隐瞒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一方患有精神病,为了能够稳定婚姻达到婚姻的成立,向婚姻的另一方隐瞒了自己的病情,在结婚后,一方犯病,致使另一方知道了病情。犯病的一方经过多方寻医问诊,并且没有得到控制,而且有可能更加严重。

2、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一方婚前有患有精神病,婚姻的另一方也知道其患有精神病的,而且另一方明知道一方有精神病,还要和其登记结婚的。

3、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一方婚前没有精神病史,而在结婚之后,突然得病。发病的一方经过多处诊治,病情无法控制而且经医院诊断其精神病再也无法治愈的。只要符合以上三种情况之一的,不论结婚的另一方是否知道婚姻的一方有精神病,均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或者双方协议离婚。

对我女方来说,算作是一方弱势群体。不可能一辈子和患精神病的人在一起生活,所以提出离婚请求,一般会得到法 律的认可,这于情于理于法都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你这个“精神病患者”的概念太泛,精神病患者是应该可以区分多类型、多级别的,轻微的、间歇性的精神病患者经过医学鉴定是可以结婚的,而一些严重的、具有对 社会 危害性的、以及具有遗传基因的精神病患者是不可以结婚的,具体的鉴定、操作应该由医学鉴定中心进行评估。

你婚也结了,孩子也生了,现在来问这个问题会不会太晚了。

还能怎么办,积极治疗,争取不犯病。欠的钱慢慢还,总能还完的。

问题已经产生了,你也不要再埋怨你的病情了,也不要再抱怨你的命运了。

现在要做的是积极去思考问题的解决方式,积极的赚钱,一切总会好起来的。

有精神类疾病,结婚、生子不啻是一个错误。因为你本身病情不稳,难以照料丈夫和家长,更难养育、培育、教育孩子。客观地说,你结婚、生子,角色是难履职的。再说,大数据表明,精神类疾病是存在遗传概率的。所以《婚姻法》列入“不宜”。

眼下,木已成舟,坚持服药控制吧。另,让渡教育孩子的责任于丈夫及祖辈,尽量避免影响孩子正常成长。祝好吧!

我国婚姻法规定,患有医生认为不能结婚的疾病者不得结婚。所以精神分裂症患者能不能结婚需由精神科医生提出意见,一般医生开具临床痊愈的证明,患者就可以正常结婚。不过,在面临恋爱婚姻问题时,患者也要注意几个问题

首先,根据病情,如果医生建议继续维持治疗,一定要遵循医嘱。不要因为担心对方介意自己的病,而擅自停止治疗,这样复发的概率会很高,后果更严重。

其次,恋爱过程中,不要向对方隐瞒病情,将自己的情况实事求是地告知,对方能够接受的情况下再结婚,以免婚后引发纠纷,这也是对对方的一种尊重。

最后,考虑自己是否有独立面对婚姻生活、合理处理生活中可能出现的矛盾或困难的能力,如果情绪不稳定,处事消极粗暴,生活也无法安稳。

关于生子,建议慎重考虑后再做决定,对于仍在服药治疗的患者,医生一般不推荐生育子女,原因如下:

1 精神分裂症有较高的遗传风险,流行病学研究显示,父母一方患有精神分裂症,其子女患病的可能性约为16%-22%。当然,这也说明子女有不患病的可能。

2 精神分裂症患者大多需要长期服药,而这些抗精神病药物有的可能存在致畸作用,有的还没有临床实验证明是否对胎儿有影响,所以,如果一定要生孩子,也请在病情完全稳定且停药半年以上后再考虑生育

3有些精神分裂症患者虽然达到了临床痊愈的状态,但在遇到明显的生活环境变化时,可能会出现反复,而无法给孩子提供较好的家庭环境,影响孩子的心理 健康 。

虽然说了这么多需要注意的地方,但是也有恢复得比较好的患者,完全可以正常生活,也组建了幸福的家庭,所以还是希望精神分裂症患者可以系统治疗,回归正常的 社会 生活。

首先说:双相 情感 障碍这个问题是可以彻底解决的,彻底解决问题以后,生活工作是没有问题的。只是需要拿出时间来彻底解决问题。

“躁郁症”“抑郁躁狂双相障碍”是哪里来的?是突然出现的?是自己冒出来的吗?肯定不是!是从“抑郁症、焦虑症、恐怖症”加重过来的。

“抑郁症”“焦虑症”“恐怖症”哪里来的?是从“抑郁情绪”、“焦虑情绪”“害怕、恐惧情绪”加重过来的。

“抑郁情绪”“焦虑情绪”“害怕、恐惧情绪”从哪里来的?是从错误的认知、思想,错误的思维思考逻辑习惯,很低的智慧水平来的。

把错误的认知、思想,改变提高成为正确的认真、思想,把错误的思维、思考逻辑习惯改变成为正确的思维思考逻辑习惯,把较低的智慧水平,通过学习成长改变提高成高的智慧水平。“抑郁情绪”“焦虑情绪”“害怕恐惧情绪”消失了。。。。。。所有的问题都就解决了。

这个训练、学习、成长、改变、提高智慧水平的过程,是一个人人格重建(重新构造)的过程。我们叫“大变活人”。。。。这是解决“抑郁症躁狂双相障碍”“躁郁症”最恰当、最快的、不走弯路的一个程序过程。

解决问题的方案:

1:多去几个正规医院里的心理科,寻找水平高的心理医生(心理专家),确定问题的性质与程度。以心理学训练为主,药物为辅,可以解决问题。

2:寻找正规心理咨询服务机构帮助,寻找水平高的心理咨询师帮助指导训练,通过学习成长改变,提高自己的智慧水平,可以彻底解决心理问题,彻底解决问题以后“躁郁症”“抑郁症躁狂双相障碍”症状还不会复发。

3:注意一下,这些训练、学习、成长、改变都需要一个过程,学习一段时间,需要不要着急慢慢来,着急是解决问题的障碍。

(题主还有有一个问题就是家庭困难。诸城市罗桂田心理咨询工作室有一个家庭困难解决问题不收费的政策你可以用,只是需要你过来我们这里。山东,潍坊,诸城。诸城市罗桂田心理咨询工作室)

精神患者不提倡生孩子,因为精神患者会遗传,而且还是双向 情感 。

双向 情感 就是时而抑郁,时而正常,时而乐观,时而悲观,或者一受到刺激抑郁直接发作,那样对孩子的影响不好。

要学会相信双向 情感 ,可以治好的,去医院咨询医生,看看医生需要开什么药,然后往好方面想,没事多运动一下,或者看会儿手机也行,如果受到刺激,也要想一切皆有可能,有可能会过去的,如果还是这样糟糕的一天,就想再等待三天,三天之后柳暗花明,如果三天之后依然这样,总有一天会柳暗花明。

对。精神病人没有法律行事行为能力,这是法律规定的,也可以理解为没有结婚能力和生育能力。应该理解为不懂爱和情,更不懂什么是心理做爱。不懂生育抚养责任,即使有性生活需求,但那是体态反应,有生育能力,那是动物型功能,更不能保证孩子的 健康 。所以,法律不能给已经被诊断是精神病人的人发放结婚证和生育证。更多了解请咨询婚姻登记处。

不应该,个人觉得没有能力和责任把孩子养育成人的都不应该结婚和生孩子,结婚的目的不只是生孩子,怀孕期间精神病患者不能服药,病情会加重,生下的孩子会不会遗传,这些都是隐患,为自己为孩子 健康 ,以及抚养能力来说,都不建议要孩子,对身边的亲人也会造成负担。

国婚姻法第七条规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禁止结婚”。母婴保健法的第八条、第九条、第三十八条规定:“对精神分裂症、躁狂、忧郁性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要求进行婚前医学检查”。对待精神病发病期的患者,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对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暂缓结婚,患者在发病状态时,有各种精神症状,使其不能正常的情理思考、分析和处理问题,甚至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不能自理生活,因此在发病期间不宜谈恋爱和结婚,否则有可能会使病情加重,而在经过治疗后精神症状缓解可以谈恋爱和结婚。[玫瑰][玫瑰][玫瑰]

这样的事在我以有类似情况不过现在两夫妇都死女的是怀孕就发精神病,男人是猪的风,两人都还长的好生了孩子我是亲眼看见过怀孕到一个多月就开始到处跑骂人,一直到生下孩子又好了,男的一两个月发一次也把儿女带大了还说他儿子搞好五十多岁就都死了,

一般要看患者的严重程度了。

中重度的精神分裂症,不建议结婚。

轻度精神分裂症,或者已经治愈或控制的患者,可以考虑结婚。

至于说谁愿意,谁不愿意和患者结婚,

那就因人而异了。

有的,人家两位早就认识,或者相互对脾气,

那则有可能走到一起……

总之,还是积极就医、治疗、调理。

日常生活中,建议患者:

一,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作息规律,避免不良嗜好,改正不当言行。

二,多与亲友们交流、谈心,在大家的帮助下,注意纠正自己不合理的思维、观念、感觉。

三,状态较好的时候,可以适当安排一些自己力所能及、感兴趣、有意义的事情做

精神病是由生物学、心理学以及社会环境因素共同影响而导致的结果。生物学因素包括神经传导物质不平衡、脑室肿大、灰质萎缩以及基因遗传等。

而心理学因素是指矛盾、危机、紧张和创伤可能会导致心理应激反应而诱发精神病。

可向法院起诉: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我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隐瞒疾病的可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婚姻无效和被撤销的法律后果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1、性病。如梅毒、淋病、软性下疳、尖锐湿疣、生殖器念珠菌病、 生殖器疱疹、传染性软疣、性病性淋巴肉芽肿、腹沟肉芽肿、阴道滴 虫病、艾滋病等未治愈的性病。患性病者除自己受痛苦外,还传染殃 及他人,危害极大,所以禁止结婚。

2、严重的精神病(俗称癫子病),主要有精神分裂症、躁狂柳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类型的严重精神病。患这种疾病的人,在法律上被认为是限制行为能力或无行为能力人,这种病人婚后不可能正常履行 夫妻间的义务,也不可能承担对子女的责任,而且遗传性很强,高达50%至60%,所以禁止结婚。

3、重症智力低下(俗称白痴、呆子),患有这种疾病的人,分不 清是非,有时连自己的亲人都不能识别,更谈不上承担家庭责任,也 不可能履行夫妻义务。而且遗传性也很强,为了民族人口素质,当禁止结婚。

4患有其他类型的传染性、遗传性疾病而未治愈的,也应禁止结婚。

5瘫痪,这类病人不能结婚的原因已是众所周知的,自己行动都不便,还能尽什么夫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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