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结婚公证材料:
1、公证申请书;
2、夫妻双方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符合公证条件的就可以办理结婚公证。结婚公证必须要结了婚才可以申请。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二十八条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法律主观:
按下列程序办理公证:一、申请。1、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2、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①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②代理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具有代理资格(法定代理、指定代理)的证明;③合同、遗嘱、毕业证等需要公证的文件;④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⑤其他与公证有关的证明材料。二、受理。公证处应当受理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①申请人与申请公证有利害关系;②申请公证的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③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经营范围;④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管辖范围。不符合条件的,公证处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三、收费。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向当事人收取公证费。4、审查。1、公证审查是公证处在受理当事人的公证申请并出具公证前,对当事人申请的公证事项和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2、公证处应重点审查:①当事人的数量、身份、资格和民事行为能力;②当事人的意思和相应的权利;③公证行为、事实或文件的内容是否真实、合法;④需要公证的文件内容是否完善,文字是否准确,签名和印章是否齐全;⑤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充分。
法律客观:申请办理婚姻状况公证,一般都是在准备结婚,准备移民的情况下,申请人方向公证机关提出公证申请。申请人须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申请人准备结婚的,其本人必须已达到婚姻法规定的结婚年龄;(二)申请人必须提供相应的婚姻状况证明(如离婚者,须提供离婚证书;丧偶者提供丧偶证明等);(三)如申请人的结婚证或离婚证丢失,须提供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书》或《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或者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书》等;(四)证机关一般不出具未婚妻(夫)订婚证明;(五)如申请人未达到我国婚姻法规定的法定结婚年龄,公证机关一般不出具未婚公证。如国(境)外确因特殊情况,要求必须出具的,公证机关只能出具申请人尚未达到我国婚姻法规定的法定年龄公证。
男女双方亲自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申请结婚登记;提交双方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审查通过的,发给结婚证。关于领结婚证都需要什么手续的问题,下面由我为您详细解答。
一、领结婚证都需要什么手续
1、领结婚证都需要的手续:
(1)男女双方亲自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申请结婚登记;
(2)提交双方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3)审查通过的,发给结婚证。
2、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二、办结婚公证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结婚公证是需要未夫妻双方两个人一起去的。结婚公证是指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当事人现存的婚姻状况这一法律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申请办理结婚公证,当事人应向本人住所地或事实发生地公证处申请。申请人为出国定居、探亲、陪读等一般情况下需办理结婚公证。
1、申请人的结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2、申请人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或其他身份证明,申请人在国外的需提供护照复印件; 3、申请人应提供夫妻双方合照的大一寸相片四张; 4、夫妻双方一方死亡的应提供死者的死亡证明,死亡证明可由医院或公安机关签发,也可由殡仪馆签发的死亡证或火化收款单据或有记录死者日期的户口簿等; 5、遗失结婚证件的申请人需要证明夫妻关系的,应先取得 婚姻登记机关 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书》才能到公证处办理公证; 6、1950年5月1日以前结婚的人,现在国内居住的,须提供双方工件单位或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出具的证明,证明要列明夫妻双方的姓名、性别、出生时间、结婚时间(年月日)、结婚地点。在国外或港澳台而无法取得上述证明时,须提供两名年龄与自己接近或大于自己的知情人作证,证人须持户口簿或其他身份证件,亲自到公证处作证并签名盖章; 7、1950年5月1日以后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而结婚(即所谓事实婚姻)的申请人,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 结婚登记手续 , 领取结婚证 以后才能到公证处办理结婚公证; 8、国外和港澳台申请人申办结婚公证,一般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能亲自办理,可委托他人代办,需另外提供当地公证人或司法部认可的驻外机构、律师或我驻外使馆公证、认证或证明的委托书。1950年5月1日以前结婚的,还需提供经上述机构、律师或我驻外使领馆公证、认证或证明的声明书,声明书应详列夫妻双方的姓名、性别、出生时间、结婚时间(年月日)、结婚地点。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