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没那么麻烦啦!
很简单的,拿到结婚证以后,先回到你户口所在的派出所,把你的户口本变更一下,未婚改为已婚(更改前最好复印一张),如果可以最好请派出所的给你开一份,户口婚姻变更证明;很多地方不给开,那么你也可以要求警员在变更好的户口本背面写:X年X月X日,XXX与什么国家XXX在中国登记结婚。还有办理人员盖章!
户口本变更好以后,带上变更好的户口本、一张结婚证上的结婚照、身份证、结婚证、护照,去省市司法局,办理结婚公证书(两份,带翻译,语言不同价格不同)
拿到结婚公证书后,到省外办或者当地的大使馆(如果没有就只能交给代办公司寄到北京办理,来回一周左右,认证一般只需要认证一份就够了,另一份备用)
以上就是最直接最简单的办理方法里!我当时的认证也是寄到北京办的,140元一份
法律分析:男女双方要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办理结婚公证要经过以下四个步骤:申请、受理、审查和出证。1申请人要先提出申请。2受理后,工作人员要对相关事项和义务进行告知,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由当事人填写相关信息、并确认告知和受理事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法律主观:
涉外婚姻结婚可按如下流程予以公证:
1、申请人准备好材料,包括个人的身份证明、结婚证等;
2、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
3、公证员询问记笔录;
4、制作公证书,当事人签名。
法律客观:(一)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法律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以保护公共财产,保护公民身份上、财产上的权利和合法利益的一种非诉讼活动。根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规定,我国驻外大使馆、总领事馆可以接受在驻在国的我国公民的要求,办理公证事务。办理公证是领事的一项职能。1公证的事实或法律行为发生在国内的,当事人应在国内申办公证书。我国一些公民出国前未办妥有关公证,出国后则要求使、领馆予以公证,如出生、死亡、结婚、学历、毕业证、未受刑事处分等。由于使、领馆对发生在国内的行为或事实不便进行核查,因此,当事人如不便回国办理,可委托国内亲友办理上述文书的公证和认证手续。2申办授权、委托、声明、离婚、生存健在等公证书,必须本人亲自申办,不得委托他人代办。(二)认证是对公证而言。领事认证是指一国的外交、领事及其授权机构在涉外文书上确认公证机关、认证机关或者某些“相应机关”的最后一个签字或者印章属实。办理领事认证的目的是使一国出具的公证文书能为另一国有关当局所承认,不致因怀疑文件上的签名或印章是否属实而影响文书的法律效力,即通常说的使文书发生域外效力。按国际惯例,凡涉外公证文书一般都应办理领事认证。办理的认证文书必须是在中国使用。如证书不在中国使用,即使持证人系中国公民,中国驻外使、领馆也不为其认证。申请人应向证书使用国的使、领馆申办认证。国外送往中国使用的公证和民事、商业文书认证程序。1与我有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各类文书欲送往中国国内使用,需先在该国内办妥公证手续,经该国外交部或其授权机构认证后,再送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方能在我国内使用。英国办理认证的机构为英国外交部认证办公室。地址和电脑如下ThelegalisationOfficeoftheBritishForeignandCommonwealthOfficeOldAdmiraltyBuilding,Whitehall,LondonSW1A2LGTel020-7008-1111Fax020-7008-1010httpwwwfcogovuklegalisation)2与我未建交国送往中国使用的各类文书,需先在该国办妥公证,并经该国外交部或其授权机构认证后,再办理与我有外交关系国家驻该国使、领馆的认证。3外国驻中国使馆和总领馆(包括外国驻港领事机构)为其本国公民或法律行为发生在其本国境内的外国人出具的公证书,如该公证书不违反我国法律、政策和规定,可以直接在中国境内使用。4英国于1965年加入《取消对外国公文认证要求公约》(以下简称《公约》,该公约适用范围扩展至香港地区。1993年中英双方同意,1997年7月1日后,《公约》继续适用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因此,如无特殊要求,我驻英国使、领馆无需办理由英国发往香港特区使用公文的领事认证。5香港与英联邦国家间文书往来,如无特殊要求,亦可免办领事认证。
请您参考结婚登记相关事项:
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
注意: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