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结婚领证的双方,一般都会面临一个问题。要不要去做婚前检查呢,婚前检查主要是对双方身体常规的检查,还有生殖器的检查等等。男性和女性的检查项目也不一样的,主要是检查双方是否具备有生育能力,是否患有传染病等等。那么,结婚登记需要婚前检查吗结婚登记婚检查哪些
结婚登记需要婚前检查吗没有婚前检查可以领结婚证,但是婚前检查的进行能够判断夫妻双方的身体状况,可以排除不孕症、生殖系统疾病、自身携带病菌等疾病的出现,通过检查能够让夫妻双方更好的理解,以免出现误会。早在2003年国家就停止了强制做婚前检查的要求,只需要男女双方携带身份证,和户口本就可以登记结婚,具体你在质询你们当地民政局建议你保持心情愉悦,婚后为了优生优育,生育健康宝宝,夫妻双方还是要做一系列检查,,增加锻炼身体时间,增强抵抗力,饮食起居规律。
婚前检查,是指结婚前对男女双方进行常规体格检查和生殖器检查,以便发现疾病,保证婚后的婚姻幸福。婚前检查对于男女双方都有着重大意义。婚前检查的内容包括询问病史和体格检查两大部分。婚前检查内容包括:婚前医学检查、婚前卫生指导、婚前卫生咨询。
婚前检查是指男女双方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之前进行的常规体格检查和生殖器检查。是对男女双方可能患有的、影响结婚和生育的疾病进行的医学检查。婚前体检对防止传染病和遗传性疾病的的蔓延,保障婚姻家庭的幸福美满,保障民族后代的健康都有重要意义。婚前检查并不是必须的,双方自愿进行才能进行婚检,婚检不是结婚登记的必经程序。
婚前体检:持上述证明,有所在区、县民政局开具婚前体检介绍信。携介绍信,到所在区、县的妇幼保健医院进行体检。经体检证明符合条件的,持体检合格证明回民政局登记注册。
结婚登记需要注意事项1、提前准备3张两寸双人合影,横着照,男左女右,红色背景,结婚证用。2、提前准备1张一寸女生独照,红色背景,适龄女性登记用。3、准备钱,尽可能不花不必要的钱,需要100元人民币左右。4、自选的项目,如站在国徽下国旗旁的两人合影,可以不要,即可省去35-75元人民币不等。5、记得:带上两个人的身份证、户口本、黑色水笔等。6、如果没有做婚检,最好在那里做个免费的验血检查。7、总需要时间大概1小时左右,当然要看那天实际人数的多少而定。
根据目前我国《婚姻法》中的规定,不再强行要求男女结婚登记前必须要进行婚前体检了,这项作为选择性项目存在,当事人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要进行婚检。但为保险起见,还是进行一个婚检,这样双方都放心一些。如果您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到华律网网站进行咨询为您提供帮助。
结婚登记婚检查哪些婚检最基本的体检项目包括物理检查以及化学检查。物理检查,一般有心电图、胸片以及腹部的彩超,其中包括肝、胆、脾、胰腺彩超以及泌尿系的彩超,包括双肾、输尿管,膀胱的彩超。男性包括前列腺的彩超,女性包括乳腺、子宫以及附件的彩超。
化学检查就是抽血化验,一般包括血常规血型,血糖,血脂,肝炎病毒以及梅毒、艾滋病毒抗体。常规查体还包括身高、体重、肺活量、双眼视力、色盲的检查。有时需要医生给予心脏以及双肺的听诊。登记结婚不需zhidao要检查什么了。准备结婚的人,只要带着户口本和身份证,去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就能顺利领到结婚证。
医学上还没有证明患有哪一种疾病的人,是不能够登记结婚的,因此新条例把有关婚检的规定也予以取消。同样本着个人对个人健康状况负责的原则,政府部门不再负责管理强制婚检的事宜。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可自主到医疗机构检查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
不可以加学分。
关于大学结婚证可以加学分,其实是一个误传。结婚证是属于国家级的证书,但是这并不是属于任何一项技术类的证书。
结婚证也和大部分大学学校的加分政策是无关的,不挂钩,并且在大部分的大学里面其实也不提倡学生结婚,因为在大学里面始终还是要以学业为重,所以大学结婚证不可以加学分。
可以加学分的证
大学生的第二课堂需要一定数量的积分来交换学分,如果积分不足以交换学分,则学分将不足以获得学位,因此第二课堂将影响毕业。
毕业证、学位证、双证加学分,英语4、6级证书和计算机证书可以加第二课堂学分,还有一些省级的或者国家级的竞赛荣誉证书可以加学分,比如全国物理竞赛,数学建模竞赛等。
扩展资料:
大学学分的计算一般以每一学期的每周授课时数、实验和实习时数以及课外指定自习时数为学分的计算依据,根据各门课程的不同要求给予不同的学分,并规定各种专业课程的不同的学分总数,作为学生华业的总学分。
每一学年和学期修习的学分并不平均分配,以四年制大学为例,一、二年级主要修习基础课程,每学期规定修习课程的学分较多。三、四年级修习专门
当然算了,领证是被国家机关属于事实婚姻。
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没有履行法律手续就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婚姻关系,这种婚姻关系是违法的,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行为,应依法予以撤销或依法进行法定的结婚登记,取得合法的婚姻关系。我国目前有条件地承认事实婚姻,即一九九四年二月一日民政部颁布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凡未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均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之前同居时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承认事实婚姻关系,法律予以保护。
双方不存在婚姻关系,分手时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婚姻法解释一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如果符合第(一)项,可向法院起诉离婚,同时解决子女抚养和共同财产分割问题;如果符合第(二)项,有两种处理方法:A:补办结婚证,再离婚;B: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同居关系,同时解决子女抚养和共同财产分割问题。
领了证算结婚。男女双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自愿结婚的,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应当依法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且双方自登记之时起,具有法定的夫妻关系。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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