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里搜的 群婚是人类最初的婚姻形式。存在于原始时代血缘家族公社时期至母系氏族社会前期。相当于考古学上的整个旧石器时代。群婚家庭是血缘家庭与对偶家庭的过渡家庭形式。 其前期为血缘群婚,即由血缘集团内部同一辈分的男女成员互相婚配。后期则发展到两分组织间的族外群婚,即一个集团的一群男子与另一集团的一群女子集体互相通婚,而集团内部的男女则禁止婚配。这两个集团或是氏族,或是胞族。 血缘群婚在世界上早已绝迹,但族外群婚的残余在亚、欧、英洲等地却广泛存在过。而近代澳人利亚部分土著居民盛行的按性别组织分成婚级的级别婚(两个婚级者),则属于族外群婚的低级形式,夏威夷人的普那路亚婚是属于他的高级形式。至今世界上一些民族中流行的婚前性自由、姊妹共夫、兄弟共妻、妻姊妹婚、夫兄弟婚、—夫多妻等婚俗,都是群婚的遗迹。 美国民族学家亨利·摩尔根认为,有些民族所保留的与群婚相适应的亲属制度、也是存在过群婚的证据。例如,北美印第安易洛魁人女子。 称白己的和姊妹的子女均为子女,她们都被子女们称为母亲;称兄弟的子女为侄,被侄儿女们称为姑。男子称自己的和兄弟的子女均为子女,他们都被子女们称为父亲;称姊妹的子女为甥,被甥儿女们称为舅。兄弟的子女互称兄弟姊妹,姊妹的子女也如此;兄弟的子女与姊妹的子女则互称表兄弟姊妹。这种亲属称谓制度与外婚制群婚相对应,完全可以得到合理的解释。群婚实行集团外婚制,与血缘群婚的同辈之间、队兄弟姊妹通婚相比,是一个很大的进步。群婚的进一步发展,便转变为对偶婚。 现在中国云南的摩梭人在保持一夫一妻制的同时,有“走婚”的现象,可以和其他的男子或女子保持性关系,其实就是群婚的遗留状态。至于在现代社会中维持正常的婚姻状态下,一些高收入高文化的白领,玩的集体换妻游戏,虽不是正常状态,但反映了一夫一妻制在解决性本能问题上的困境。 族外婚 又称外婚制。指禁止一定范围内血缘亲属成员间通婚的原始社会的一种婚姻规则。产生于早期母系氏族公社时期。原始人从血缘婚发展到族外群婚,是生产力发展与自然选择的结果。旧石器中期,为了适应人门增殖和生产生活的需要,血缘家族分成较小的集团,一般说来是分成两个半边(或你两分组织、两合组织、两个婚姻集团)。在婚姻上实行不同集团之间的婚配。这种婚姻制度叫做族外婚。其特点是排除了同辈份的母方的兄弟姐妹问的通婚。实行族外群婚的集团可以垦从旧的血缘家族分裂而成的两分组织,也可能是相邻而居的两个血缘家族。此种婚制是在一定的通婚集团内互用共夫或共妻。族外婚制与族内婚制基本上是一致的,这是因为,从氏族来说是实行氏族外婚,从部落来说是实行部落内婚。外婚制的起源,学界意见尚不一致,有多种说法。 [编辑本段]对偶婚制的概念 偶婚制,或称对偶家庭,是指一男一女在长或短的时间内保持相对稳定的偶居生活的婚姻形式。它是群婚制向一夫一妻的个体婚制转变的过渡形态或中间环节,产生于原始社会蒙昧时期和野蛮时期的交替阶段,盛行于野蛮时代,即原始社会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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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说可不可以,这个得看你自己的,近亲结婚的例子也不少,但对于现在这个社会来说不多了,因为近亲结婚的话基因方面可能会对孩子有影响,我之前就见过一对夫妻是近亲结婚的,他们有一个小孩就是嘴巴有缺陷还是个女孩 ,如果你们真的很相爱的话我建议你们结婚前去做个全面检查,不过基因这个东西也很难说,详细的你可以做检查的时候问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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