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婚前买的房子,结婚后他把房子过户给了我,离婚后房子是我的吗?

丈夫婚前买的房子,结婚后他把房子过户给了我,离婚后房子是我的吗?,第1张

如今这个房子是你的,男方在结婚之前买房子,结婚之后与女方共同生活,并且把房子过户给女方,这是单纯的赠予行为,是不能要回来的,所以房子现在是女方的,房产证上的名字也是女方的,除非女方主动把房子还回去,不然女子享有这个房子的全部权益。即便是离婚了,这个房子也已经跟男方没有任何关系了,所以请放心居住,你也可以把房子继承给自己的孩子,怎样处理都是你自己的权利。

首先,根据法律规定,赠与人在赠与他人财产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如果已经有赠与合同,是不能撤销的。你丈夫已经把房子过户给你了,这个过程是合法的,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意味着你的丈夫自愿把这套房子送给了你,不是你强行要求的,他也没有你强行要求把房子送给自己的证据,所以就算是打官司,房子他也不可能要回去了。这个房子不论你俩是什么关系,离婚之后都是你的。

其次,这套房子是你的丈夫在结婚之后过户给你的,并且是赠予,是只归你一方的财产,如果有赠予合同,这套房子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规定,只属于夫或者妻子一方的财产,是不属于共同财产的,所以这套房子并不是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是你个人财产。

如果你的丈夫能够证明这套房是你们夫妻共同所有,那么离婚的话,你们一人一半。如果不能证明,只能够证明是赠予你的,那跟你丈夫一毛钱关系都没有。如果你不愿意分这套房子,那么,你的丈夫可以找律师寻求帮助。既然你的丈夫把房子过户给你了,就说明你的丈夫非常爱你,离婚后房子还是你的,但我觉得既然夫妻相爱,就不要考虑离婚的事情。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关于夫妻共同财产也有相关的司法解释,并不是说随意认定的。首先如果是职员的话肯定会发奖金,公司如果是个体户的话肯定会有自己的生产以及营收的收益,这两项都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还有一些人会申请一些专利,那么这些知识产权的收益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当然还有一些通过继承或赠与获得了钱财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还有如果一个人以个人的财产进行投资,散档取得的收益还有来历,双方一块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还有实际取得的养老保险等一些补偿费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婚前房产过户有两种情况: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将个人婚前房产过户给对方,需要双方带着身份证明、房产证、户口本、结婚证、过户确权审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离婚后将婚前房产过户给对方,需要双方带着身份证明、房产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过户确权审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饥掘贺门办理。

一、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烂派)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二、婚内房产过户至对方名下这么办理:

1、向房产部门申请过户;

2、提交相关资料;

3、房产部门审核资料;

4、审核无误就会办理过户登记;

5、发放产权证书。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条例》

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第十八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的,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查验:

(一)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与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状况是否一致;

(二)有关证明材料、文件与申请登记的内容是否一致;

(三)登记申请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这个问题需要看是否为婚前财产,婚后过户需要过户给谁?以及过户的是什么财产?这里我们以房产来举例。

如果该房屋是一方婚前签订的购房合同,并且在婚前全款购买的该了该房屋,登记在购买人一方的名下,那么该房屋实际上属于购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也是其婚前的财产。此时如果将该婚前房产过户给配偶之外的第三人,那么是无需配偶出面以及无需配偶同意的。但如果希望将婚前的财产过户给配偶。或者是在房产证上加上配偶的名字,那么此时就需要配偶出面同意,并配合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如果该房屋是一方婚前签订了购房合同,婚前一方出了首付款婚后,婚后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了贷款,那么此时该房屋虽然是购房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但是因为该房屋在双方婚内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了贷款,那么此时如果一方需出售该房屋,首先需要将贷款偿还完毕之后才能进行房屋的买卖。此时虽然不需要配偶出面配合,但因为在偿还贷款过程中,用了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那么此时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售该房屋所得款项之中,应当对非房屋所有权人一方进行相应的补偿,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明确离婚时房屋补偿计算标准的通知》的规定,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时,应当查明婚前签订合同支付首付款、银行贷款及还贷、产权登记、夫妻共同支付款项、财产增值、尚未归还贷款情况。

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房屋补偿的计算公式为:房屋补偿款=夫妻共同支付款项(包括本息)÷(房屋购买价+全部应付利息)×房屋评估现值(或夫妻认可房屋现值)×50%。房屋评估现值以法院委托时确定的时间为准,对房贷的计算标准可通过当事人提供、向各银行查询及通过互联网查询等方式了解。上述计算标准是离婚时夫妻分割财产的基准,人民法院可根据实际案件情况,综合考虑购房与结婚时间、为购房支付的税费等各项支出、妇女及子女权益等多种因素,充分保护双方当事人利益,酌情判定补偿数额。

法律分析:严格地说,婚后老公将他婚前买的房过户给妻子,应该是属于妻子的个人财产而并非共同财产,因为这是老公对妻子的赠予。除非老公在将房产过户给妻子的同时,与妻子有作为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协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法律主观:

房屋产权过户给老婆办理手续的方法分以下两种情况:

1、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单方名下房产过户给对方的,需要双方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结婚证、过户确权审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

2、离婚后过户的,需要双方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过户确权审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法律分析:夫妻婚前房产过户有两种情况: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将个人婚前房产过户给对方,需要双方带着身份证明、房产证、户口本、结婚证、过户确权审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离婚后将婚前房产过户给对方,需要双方带着身份证明、房产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过户确权审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1、在双方结婚前或者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将自己的房产赠与给另一方,在没有办理公证,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的情况下,赠与一方可以撤销赠与;2、在双方结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约定一方个人房产归双方共有,在没有办理公证手续,也没有办理房产假名手续的情况下,赠与一方可以撤销赠与。

婚前房产全部或部分赠与给配偶,能撤回吗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三十二条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法院可以按照赠与来处理。

      由此,我们得出两点:

      1、在双方结婚前或者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将自己的房产赠与给另一方,在没有办理公证,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的情况下,赠与一方可以撤销赠与;

      2、在双方结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约定一方个人房产归双方共有,在没有办理公证手续,也没有办理房产假名手续的情况下,赠与一方可以撤销赠与。

      婚前或者婚姻存续期间将婚前一方的房产通过协议的形式约定给另一方或者约定为共有,是一种赠与行为,这个需要和婚姻财产约定区别开。

      民法典第1065条是对婚姻财产约定的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这其中,没有包括将一方财产约定为另一方所有的情形。杭州专业离婚律师建议大家在签协议时,可以从这几方面区分是婚内财产协议还是赠与:

      1、婚姻财产协议是双方达成的合意,赠与是当方面的行为。

      2、处分对方不同,婚内财产协议处分的是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处分的是一方个人财产。

      3、交付方式不同,撤销方式也不同。

      夫妻财产约定无须交付财产,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而夫妻财产赠与则必须以交付为标准,动产的权利转移需要交付财产,不动产的权利转移需要变更登记,夫妻之间的赠与才发生所有权的转移。作为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享有撤销权。

      作为受赠一方,如果想完成赠与这个动作,在签订协议后,一定要办理公证或者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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