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可以结婚吗

精神病人可以结婚吗,第1张

法律分析精神病人也不是绝对不能结婚的。但是,要在疾病痊愈或稳定一段时间后(一般病情缓解2年以后再考虑),而且婚前应与配偶讲清楚,取得对方的理解,婚后可以更好的互相关心,照顾。免得一旦病情波动,对方不理解,夫妻生活不协调,家庭气氛紧张,结果不欢而散,徒增双方心理上的压力,精神上的痛苦。另外,根据遗传学的观点,双方都是精神病患者其后代遗传上精神病的可能性极大。所以,在配偶的选择上,切忌“门当户对”或同病相怜,再去挑选也有精神病史的人。也千万不能以结婚“冲喜”。为了保障病人的权力,也为了保障病人今后家庭的利益和幸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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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是精神病人的情况可以结婚,但是有前提条件,在双方都知情并且都同意的情况下,是可以登记结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如果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现行《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都没有明确规定禁止结婚的疾病包括精神病。只有1950年的《婚姻法》规定“精神失常未经治愈”的禁止结婚,早在1981年就被废止。

1、应当暂缓结婚。

1995年《母婴保健法》规定:经婚前医学检查,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暂缓结婚

2、可以暂缓结婚。

2001年《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规定:婚前医学检查中, 发现在发病期内的有关精神的,医师应当向当事人说明情况,提出预防、治疗以及采取相应医学措施的建议。当事人依据医生的医学意见,可以暂缓结婚,也可以自愿采用长效避孕措施或者结扎手术。

3、建议采取医学措施,尊重受检者意愿。

2002年《婚前保健工作规范(修订)》规定: 婚前医学检查单位应向接受婚前医学检查的当事人出具《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并在“医学意见”栏内注明:发现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或其他医学上认为应暂缓结婚的疾病时,注明“建议暂缓结婚”;对于婚检发现的可能会终生传染的不在发病期的传染病患者或病原体携带者,在出具婚前检查医学意见时,应向受检者说明情况,提出预防、治疗及采取其他医学措施的意见。若受检者坚持结婚,应充分尊重受检双方的意愿,注明“建议采取医学措施,尊重受检者意愿”。

可见,法律并不禁止精神病患者结婚,精神病患者有结婚的权利。至于精神病患者的行为能力状况,则是其结婚的权利能否行使的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第八条 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对下列疾病的检查:

  (一)严重遗传性疾病;

  (二)指定传染病;

  (三)有关精神病。

  经婚前医学检查,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出具婚前医学检查证明。

第九条 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暂缓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第十四条 经婚前医学检查,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向接受婚前医学检查的当事人出具婚前医学检查证明。

  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应当列明是否发现下列疾病:

  (一)在传染期内的指定传染病;

  (二)在发病期内的有关精神病;

  (三)不宜生育的严重遗传性疾病;

  (四)医学上认为不宜结婚的其他疾病。

  发现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疾病的,医师应当向当事人说明情况,提出预防、治疗以及采取相应医学措施的建议。当事人依据医生的医学意见,可以暂缓结婚,也可以自愿采用长效避孕措施或者结扎手术;医疗、保健机构应当为其治疗提供医学咨询和医疗服务。

你这个“精神病患者”的概念太泛,精神病患者是应该可以区分多类型、多级别的,轻微的、间歇性的精神病患者经过医学鉴定是可以结婚的,而一些严重的、具有对 社会 危害性的、以及具有遗传基因的精神病患者是不可以结婚的,具体的鉴定、操作应该由医学鉴定中心进行评估。

你婚也结了,孩子也生了,现在来问这个问题会不会太晚了。

还能怎么办,积极治疗,争取不犯病。欠的钱慢慢还,总能还完的。

问题已经产生了,你也不要再埋怨你的病情了,也不要再抱怨你的命运了。

现在要做的是积极去思考问题的解决方式,积极的赚钱,一切总会好起来的。

有精神类疾病,结婚、生子不啻是一个错误。因为你本身病情不稳,难以照料丈夫和家长,更难养育、培育、教育孩子。客观地说,你结婚、生子,角色是难履职的。再说,大数据表明,精神类疾病是存在遗传概率的。所以《婚姻法》列入“不宜”。

眼下,木已成舟,坚持服药控制吧。另,让渡教育孩子的责任于丈夫及祖辈,尽量避免影响孩子正常成长。祝好吧!

我国婚姻法规定,患有医生认为不能结婚的疾病者不得结婚。所以精神分裂症患者能不能结婚需由精神科医生提出意见,一般医生开具临床痊愈的证明,患者就可以正常结婚。不过,在面临恋爱婚姻问题时,患者也要注意几个问题

首先,根据病情,如果医生建议继续维持治疗,一定要遵循医嘱。不要因为担心对方介意自己的病,而擅自停止治疗,这样复发的概率会很高,后果更严重。

其次,恋爱过程中,不要向对方隐瞒病情,将自己的情况实事求是地告知,对方能够接受的情况下再结婚,以免婚后引发纠纷,这也是对对方的一种尊重。

最后,考虑自己是否有独立面对婚姻生活、合理处理生活中可能出现的矛盾或困难的能力,如果情绪不稳定,处事消极粗暴,生活也无法安稳。

关于生子,建议慎重考虑后再做决定,对于仍在服药治疗的患者,医生一般不推荐生育子女,原因如下:

1 精神分裂症有较高的遗传风险,流行病学研究显示,父母一方患有精神分裂症,其子女患病的可能性约为16%-22%。当然,这也说明子女有不患病的可能。

2 精神分裂症患者大多需要长期服药,而这些抗精神病药物有的可能存在致畸作用,有的还没有临床实验证明是否对胎儿有影响,所以,如果一定要生孩子,也请在病情完全稳定且停药半年以上后再考虑生育

3有些精神分裂症患者虽然达到了临床痊愈的状态,但在遇到明显的生活环境变化时,可能会出现反复,而无法给孩子提供较好的家庭环境,影响孩子的心理 健康 。

虽然说了这么多需要注意的地方,但是也有恢复得比较好的患者,完全可以正常生活,也组建了幸福的家庭,所以还是希望精神分裂症患者可以系统治疗,回归正常的 社会 生活。

首先说:双相 情感 障碍这个问题是可以彻底解决的,彻底解决问题以后,生活工作是没有问题的。只是需要拿出时间来彻底解决问题。

“躁郁症”“抑郁躁狂双相障碍”是哪里来的?是突然出现的?是自己冒出来的吗?肯定不是!是从“抑郁症、焦虑症、恐怖症”加重过来的。

“抑郁症”“焦虑症”“恐怖症”哪里来的?是从“抑郁情绪”、“焦虑情绪”“害怕、恐惧情绪”加重过来的。

“抑郁情绪”“焦虑情绪”“害怕、恐惧情绪”从哪里来的?是从错误的认知、思想,错误的思维思考逻辑习惯,很低的智慧水平来的。

把错误的认知、思想,改变提高成为正确的认真、思想,把错误的思维、思考逻辑习惯改变成为正确的思维思考逻辑习惯,把较低的智慧水平,通过学习成长改变提高成高的智慧水平。“抑郁情绪”“焦虑情绪”“害怕恐惧情绪”消失了。。。。。。所有的问题都就解决了。

这个训练、学习、成长、改变、提高智慧水平的过程,是一个人人格重建(重新构造)的过程。我们叫“大变活人”。。。。这是解决“抑郁症躁狂双相障碍”“躁郁症”最恰当、最快的、不走弯路的一个程序过程。

解决问题的方案:

1:多去几个正规医院里的心理科,寻找水平高的心理医生(心理专家),确定问题的性质与程度。以心理学训练为主,药物为辅,可以解决问题。

2:寻找正规心理咨询服务机构帮助,寻找水平高的心理咨询师帮助指导训练,通过学习成长改变,提高自己的智慧水平,可以彻底解决心理问题,彻底解决问题以后“躁郁症”“抑郁症躁狂双相障碍”症状还不会复发。

3:注意一下,这些训练、学习、成长、改变都需要一个过程,学习一段时间,需要不要着急慢慢来,着急是解决问题的障碍。

(题主还有有一个问题就是家庭困难。诸城市罗桂田心理咨询工作室有一个家庭困难解决问题不收费的政策你可以用,只是需要你过来我们这里。山东,潍坊,诸城。诸城市罗桂田心理咨询工作室)

精神患者不提倡生孩子,因为精神患者会遗传,而且还是双向 情感 。

双向 情感 就是时而抑郁,时而正常,时而乐观,时而悲观,或者一受到刺激抑郁直接发作,那样对孩子的影响不好。

要学会相信双向 情感 ,可以治好的,去医院咨询医生,看看医生需要开什么药,然后往好方面想,没事多运动一下,或者看会儿手机也行,如果受到刺激,也要想一切皆有可能,有可能会过去的,如果还是这样糟糕的一天,就想再等待三天,三天之后柳暗花明,如果三天之后依然这样,总有一天会柳暗花明。

对。精神病人没有法律行事行为能力,这是法律规定的,也可以理解为没有结婚能力和生育能力。应该理解为不懂爱和情,更不懂什么是心理做爱。不懂生育抚养责任,即使有性生活需求,但那是体态反应,有生育能力,那是动物型功能,更不能保证孩子的 健康 。所以,法律不能给已经被诊断是精神病人的人发放结婚证和生育证。更多了解请咨询婚姻登记处。

不应该,个人觉得没有能力和责任把孩子养育成人的都不应该结婚和生孩子,结婚的目的不只是生孩子,怀孕期间精神病患者不能服药,病情会加重,生下的孩子会不会遗传,这些都是隐患,为自己为孩子 健康 ,以及抚养能力来说,都不建议要孩子,对身边的亲人也会造成负担。

国婚姻法第七条规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禁止结婚”。母婴保健法的第八条、第九条、第三十八条规定:“对精神分裂症、躁狂、忧郁性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要求进行婚前医学检查”。对待精神病发病期的患者,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对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暂缓结婚,患者在发病状态时,有各种精神症状,使其不能正常的情理思考、分析和处理问题,甚至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不能自理生活,因此在发病期间不宜谈恋爱和结婚,否则有可能会使病情加重,而在经过治疗后精神症状缓解可以谈恋爱和结婚。[玫瑰][玫瑰][玫瑰]

这样的事在我以有类似情况不过现在两夫妇都死女的是怀孕就发精神病,男人是猪的风,两人都还长的好生了孩子我是亲眼看见过怀孕到一个多月就开始到处跑骂人,一直到生下孩子又好了,男的一两个月发一次也把儿女带大了还说他儿子搞好五十多岁就都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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