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爱好者请进来分析,关于秦桧的问题

历史爱好者请进来分析,关于秦桧的问题,第1张

对于阁下的问题,本人有以下愚见:

对于第一点:秦桧与岳飞,相当于当时的鸽派与鹰派,在政治上,他们是属于对立面的,有了争斗之心;其次,在他主政期间,秦桧之流无恶不作,对于百姓而言,是在外进攻的侵略者可恶,还是在内残害自己同胞的奸臣更能引起他们的怨恨?而这时岳飞已成为了百姓心中的英雄,却再遭秦桧暗算;再次就算边疆和平了,但是在这种敌国兵力强盛,急需中原领土的心思,再加上宋朝迂腐和奸臣当道的现象,金国会遵守多久这种“一纸空文”?协议这种东西,是在双方都有差不多的实力的前提才能存在,但当时宋朝与金国的实力对比呢?;最后,所谓的客观结果,是指在主观前提下带来的一些意料之外的事实,但阁下的这种客观结果是21世纪的思想了。在当时,老百姓可想不了那么多,古代人的思想,无非节气二字。

对于第二点:以岳飞当时的军事实力,收复中原是没多大可能的。但是当时的老百姓可是没有阁下这种分析能力,他们只有盲目的相信岳飞可以收复中原。而秦桧却把这种“希望”给掐断了。在当时的社会现状,一人之力其实无所作为,强的是岳飞带来的这种英雄效应,但是上面有秦桧看着,收复两京也怕只是个未知数。

对于第三点:从当时的民情来看,人民的思想觉悟还没那么高,后世义军领袖李自成张献忠等,只不过打着为国为民的幌子就能够把百姓哄的溜溜的,老百姓只看到了他们杀奸臣,打朝廷而已,对于其他的负面消息怕是传者少之,信者更是寥寥无几,而秦桧议和之举也并不是为了举惠及百姓,为何也?私也!民脂民膏,不入国库而入尽秦桧之流的腰包,秦桧议和,不过是想趁国内安定而从中榨取更多的利益,其主要目的并不是那么高尚。所以何为天理?天理就是祸福相依。

对于第四点:轮回有六道,一曰天道、一曰阿修罗道、一曰人道;一曰畜生道、一曰饿鬼道、一曰地狱道。此中上三道,为三善道,因其业力(善恶二业,即因果)较善良故;下三道为三恶道,因其业力较惨恶故。一切处于分段生死的众生,皆在此六道中轮回。秦桧之功过,非我等俗人所能断也。但以本人所见,秦桧之流为下三道,为何?只因秦桧只所为,为私也。

对于历史的见解,不同人有不同的看法,但是,历史存在的意义,就是为了让后世借鉴,使后人能凭借祖先走过来的路以决定今后要走的路。

PS:阁下的问题很有意思O(∩_∩)O~

当时金兵攻打宋朝。秦桧夫妇被金国的金兵抓走,在徐金国住了一段时间,一起回到了大宋。回去的路上和老婆吵了一架,老婆很生气,指着他的鼻子说:“我嫁到你们秦家,不过是门当户对的亲事。”光是嫁妆就值20万。你怎么了?现在你是一个破碎的囚犯,你想把我扔在路中间。摸着良心让狗吃了吧!”秦桧听了这一骂,登时无语,顺从地拉着妻子继续前进。

据我们所知,我们的妻子姓王,但我们暂时不知道她的名字。让我们称她为王女士吧。王女士有背景。她的祖父是宋徽宗的宰相,她的表妹是著名的女词人李清照。然而,当她和秦桧吵架时,她没有提到任何这些背景,只提到她的嫁妆值多少钱。她的嫁妆值多少钱?二十万铜币。北宋末年,按照开封铜币的综合购买力,一枚铜币相当于13角钱。总是1000元,相当于130元。20万就是2600万。哦,难怪王**如此伟大和傲慢。宋末,尤其是江南,女孩子出嫁,父母花在嫁妆上的钱比男父母花在彩礼上的钱多得多。在当时,常见的嫁妆不仅包括穷人和富人家庭都必须为女儿准备的金银首饰,还包括一串铜钱、几箱布、笼子里的衣服和成套家具。有条件的家庭甚至用土地和房子给女儿做嫁妆。比如南宋有个叫郑青仪的姑娘结婚了。嫁妆清单包括500亩土地,30家店铺,10万铜钱。相比之下,妻子王的嫁妆价值20万元,可能显得有点小。

女方父母之所以要准备那么多嫁妆,就是怕嫁妆被人笑话。二是提高女儿在婆家的经济地位。嫁妆越多,她在公婆和老公面前越有发言权。所谓“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在宋代女性的婚姻生活中得到了完美的体现。当然还有第三个原因:按照宋朝的法律,嫁妆是已婚妇女唯一可靠的纯私有财产,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动用。换句话说,无论父母给女儿多少嫁妆,都是浪费水。因为以上三个原因,宋人娶了女儿,几乎不顾一切地拿出了相当多的嫁妆。比如苏东坡的弟弟苏辙,娶了一个女人,卖了9400亩耕地,折合成近300万元。那时候苏哲年过半百,在北京工作多年,连套房都没买。

父母不惜一切代价给女儿嫁妆,女儿自然会珍惜得到的嫁妆。进门之前,女方父母会列一份密集的财产清单,注明给女儿准备了多少珠宝、衣服、房子、土地;过门后,新媳妇会请婆家在祠堂里做个说法,向祖宗说明媳妇带来了什么。这些东西没有非妻同意是不能用的。综上所述,为了保护已婚女性仅有的财产权利以及财产权利带来的家庭地位,不仅要有婚前公证,还要有婚后宣誓。我猜测文章开始前,王女士结婚了,她会对嫁妆进行公证。在婚后漫长的吵架生涯中,她可能不止一次用这份公证书展示自己20万的嫁妆,证明自己的合法地位,证明自己值得丈夫的尊重。这一幕,乍一看很俗,但仔细想想,又很悲哀。

我想每个人都听说过杀死岳飞的南宋宰相秦桧。根据历史记载,他没有后代,那么为什么那么多人声称自己是秦桧的后代呢?读完这些,你就会知道在秦桧是否有任何后裔生活在这个世界上。

秦桧的事迹还很多,但他确实是历史上最大的奸臣,而且是臭名昭著的。但很多人不理解的是,为什么现代会有人主动承认这样的人是他的后代?一般来说,像这样的奸臣后代,一般是不被人看重的。虽然这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但人们仍然崇拜历史上的伟人。

像秦桧一样,她也是首相,而且她不会没有后代。但是史书上没有记载,所以很可能是秦桧太坏了,管氏不想记载他的后代,所以全世界都不知道他有后代。事实上,还有许多秦桧的后裔。秦桧在朝鲜做官的时候,主家是皇族,皇族是北宋宰相王珏的孙女。然而,他们已经结婚多年,王室没有给秦桧生孩子。

据说秦桧还和自己家的女佣有染,留下一个儿子叫林逸飞,交给别人抚养。他收养了一个名叫习覃的儿子。秦桧死后,他的儿子林逸飞因病去世,习覃死于抑郁症。他还有一个曾孙叫秦钜,但秦钜是南宋的抗金勇士,他的儿子广庆在一场战争中为国捐躯。

可见奸臣后代太勇,不能偏袒。秦桧的后代只记载在这里的历史书上。在现代,许多人声称自己是秦桧的后代。后来,专家们也研究了秦桧的墓地。确实有后代,他的后代都快50岁了。

迄今为止,世界上大概还有秦桧的后代,但他的后代在后来的史书中被直接忽略了。虽然他的后代中有些人很勇敢,为国奉献,但也只是简要记录。反正人要善良,邪恶的人终究不会有好下场。

参考网址:http://fangcncn/history/history/20070128/489html

近年来,对秦桧是奸细提出异议者,是何忠礼先生,他在《岳飞研究》第4辑《〈老学庵笔记〉中所见的秦桧》和《南宋史稿》第81至84页中,主要是以陆游的《老学庵笔记》为证,他说,“秦桧南归,事关重大,但人们对他所以能够南归的原因,且众说不一,从而成了历史的悬案。一种人以为秦桧自己设法逃归的;另一种人则认为是金人为从内部破坏南宋的抗金战争,故意将秦桧作为内奸纵归的”。“分析上面两种说法,我们认为,尽管秦桧南归后,坚持对金屈辱投降的路线,犯下了种种罪行,其所作所为,在人们看来,确实很像是一个金人打入南宋内部的奸细,但是平心而论,朱胜非在《秀水闲居录》中所说的话,是颇多疑问的”。“可是,与秦桧生于同一时代的‘朝士’,且见多识广,力主抗战,对秦桧又极无好感的陆游,却作了与朱胜非截然相反的记载。应当特别指出的是,陆游撰《老学庵笔记》已是秦桧死后四十年以后的事,此时桧之冰山已倒,凶焰早息,揭露秦桧生前的种种罪行,已经无所顾虑,陆游更无必要为他讳护。故与《秀水闲居录》相比较,《老学庵笔记》和《中兴遗史》所载秦桧由金方逃归事,其可信程度确实要高一些”。今将《老学庵笔记》卷1载:

“秦会之在山东,欲逃归,舟楫已具,独惧虏有告者,未敢决。适遇有相识稍厚者,以情告之。虏曰:‘何不告监军(完颜挞懒)?’会之对以不敢,虏曰:‘不然,吾国人若一诺公,则身任其责,虽死不憾。若逃而归,虽欲贷,不敢矣。’遂用其言,告监军,监军曰:‘中丞果欲归耶?吾契丹亦有逃归者,多更被疑,安知公归,南人以为忠也。公若果去,固不必顾我。’会之谢曰:‘公若见诺,亦不必问某归后祸福也。’监军遂许之。”①《两宋史研究汇编·秦桧的亲友》第1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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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从年龄上说,陆游与秦桧虽仍是耳目相接,却不能算“同一时代的‘朝士’”。何忠礼先生认为陆游“无必要”为秦桧“讳护”,是有道理的;但说“与《秀水闲居录》相比较,《老学庵笔记》和《中兴遗史》所载秦桧由金方逃归事,其可信程度确实要高一些”,就可以商榷。因为从时间上说,后两书出现较晚,决非两个作者亲历现场,了解秦桧归宋的底细,无非是得之道听途说。《老学庵笔记》的成书大约在秦桧死后三、四十年,①时间相隔不近。如果稍为了解一点金史的话,依金太宗时的政制,就元帅左监军完颜挞懒在“东朝廷”的地位而论,他放一个秦桧归宋,绝对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根本无须承担多少政治责任。上引记载的对话,如“公若果去,固不必顾我”之类,就是不合情理的。这就多少反映了道听途说的不可信。

朱胜非与陆游不同,是与秦桧同时代的宰相,他与吕颐浩的私人关系不错,而与李纲、赵鼎、秦桧等人都有嫌隙,这些在《秀水闲居录》中所反映。但何忠礼先生说他“力主和议,政见本与秦桧一样”,却是不符起码的史实。朱胜非任相期间,最重要的政绩之一,是坚决主张并支持岳飞军克复襄汉。绍兴五年(公元1135),宋高宗依赵鼎的建议,命令前任宰执上奏,条陈对金政策。从《三朝北盟会编》所载的朱胜非奏看来,他的主张是与李纲、吕颐浩等人相似的,而与他们相对立的正是秦桧和汪伯彦。今摘引朱胜非上奏的一段最重要的话如下:

“今内外劲兵无虑三十万众。兵既众矣,患无可作之气,今则勇气可作。气既作矣,患无可乘之机,今则机会可乘。不于此时,速谋进取,使既作之气复堕,当乘之机复失,以数年尝胆之勤,为一旦噬脐之悔,可胜惜哉!”②

如果硬要将朱胜非归之于投降派,岂非是太冤枉了。何宗礼先生引用《秀水闲居录》,摘自《中兴小纪》卷9,其实,此段文字经清人修《四库全书》时篡改,如将“挞辣”改译为“达兰”,“虏”改为“金”之类。他另在注中说:“《会编》卷二二0所载略同。”这里涉及一个如何用较原始的记录和版本的常识性问题,即应当尽量避免使用《四库全书》。今存较原始的《秀水闲居录》有关摘录正见於《三朝北盟会编》卷220,因为此段文字未经清人篡改。然而何宗礼先生对此问题似乎并不在意,类似的情况在《南宋史稿》中并不罕见,这只怕有一个史学的基本素养问题。以下摘录《会编》原文,从秦桧拜相开始:

“未几,桧果相。次年,植党以排吕颐浩,上乃悟,尽逐其徒,桧亦罢政。前一日,召当制学士綦崇礼,谕以桧二策,仍出其元奏云:‘以河北、河东人还金虏,以中原人还刘豫,如斯而已。’令载之制词。至四年,虏使李永寿、王翊来聘,①参见中华书局标点本《老学庵笔记》前言注①。②《三朝北盟会编》(以后简称《会编》)卷176,按众宰执上奏时间,《会编》系于绍兴七年,应以《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以后简称《要录》)卷87绍兴五年三月所载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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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言此事,正与桧语合。盖桧自京城随虏北去,为彼大酋挞辣郎君任用。虏骑渡江,与俱来,回至楚州,遣舟送归。桧,王仲山婿也。仲山别业在济南府,为取数千缗,赆其行。其后挞辣统兵犯淮甸,朝廷遣魏良臣、王伦奉使至其军中,数问桧,且称其贤。乃知桧之策出于虏意也。桧之初归,自言杀虏人之监己者,夺舟来归。然全家同舟,婢仆亦如故,人皆知其非逃归也。”

按何宗礼先生摘引的《中兴小纪》文字无开头到“正与桧语合”一段,亦无“其后挞辣统兵”到“出于虏意也”一段,“婢仆亦如故”的“如”作“无”,当然以“如”为优。朱胜非的记录旨在说明秦桧“北人归北”的建议乃“出于虏意也”,这当然是证明秦桧身份重要线索。此外,“桧之初归,自言杀虏人之监己者,夺舟来归”,这当然也是秦桧自己留下了重要的破绽。

何宗礼先生说:“只要具体分析一下朱胜非的这段话,就会知道其攻讦成分多于事实,不足令人凭信。”他又具体分析说:“胜非闲居八年,绍兴十四年(1144)卒。《闲居录》正是他晚年退居秀水(今浙江嘉兴)时作。但是,本书既有不利于秦桧的内容,在胜非生前是决不可能流传于世的,反之很难说没有后人附益之辞,这是疑问之一。楚州距济南有上千里之遥,未知金人豢养秦桧为奸细,何必非从那里取王仲山别业之钱以赆其行?这是疑问之二。有宋铜钱,一缗重五斤。千缗则达五千斤,桧长途跋涉去南宋,让他携带这么重的货币以行,未知为了达到什么目的?若谓并非铜钱而是金银,胜非又安得而知之?这是疑问之三。宋代国史及秦桧《北征纪实》皆言桧借故逃脱,并未有“自言杀虏人之监己者,夺舟来归”之语,而胜非为何要作如此记载?这是疑问之四。”按《宋史》卷203《艺文志》著录有“朱胜非《秀水闲居录》二卷”。《文献通考》卷217载:“《秀水闲居录》三卷,陈氏(振孙)曰:‘丞相汝南朱胜非藏一撰,寓居宜春时作,秀水者,袁州水名也。’”此段是摘录《直斋书录解题》卷11。今存《说郛》 41有此书残编七条,类似笔记小说。按朱胜非最后“奉祠八年,寓居湖州僧舍”而病死,①并非寓居秀州,即今嘉兴,何宗礼先生说他“晚年退居嘉兴”,系误。至于他何时寓居宜春县,已难于稽考。宋人对《秀水闲居录》的作者并未提出怀疑,如《三朝北盟会编》和《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两大史书中都广泛引用此书,李心传又往往在《要录》注中作了考辨和取舍。据《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44绍兴十二年三月乙卯注,可知《秀水闲居录》中时间最晚的一条记载,可能是叙述当年科举的舞弊:“是年有司观望,所荐温士四十二名,桧与参政王次翁子侄预选者数人。前辈诗云:‘惟有糊名公道在,孤寒宜向此中求。’今不然矣!”李心传在注中引用此说,是作为正文的依据。诚如何宗礼先生的①《要录》卷152绍兴十四年十一月乙丑,《宋宰辅编年录校补》卷15。

3推断,《秀水闲居录》得以躲过当时很厉害的文禁,是很不容易的,但此书毕竟在文禁后传世了。

何宗礼先生认为,“很难说没有后人附益之辞”,作为“疑问之一”,是有可能的,但应当按照胡适先生早已提出的“大胆的假设,小心的求证”原则,进行求证。李心传在《要录》注中已经对《秀水闲居录》的记载正误有所考辨,却没有提出“后人附益”的问题,八百年后的今天,只怕更难以作“小心的求证”。

至于何宗礼先生的第二、三条疑问,似并不涉及多大的实质性问题,但据秦桧自撰的《北征纪实》,他从金人那里逃归,是“许重赂”于“舟人”,到达宋军寨中,“有副将刘靖者,宿议相图,以取囊橐”。①此处不妨引用《三朝北盟会编》卷220《中兴姓氏录》的记载:

“建炎四年,大金攻楚州,乃使乘船舰,全家厚载而还,俾结和议,为内助。桧至涟水军贼丁 寨。诸将度曰:‘两军相拒,岂有全家厚载逃归者,必大金使来阴坏朝廷,宜速诛之,以绝后患!’贼军参议王安道、机宜冯由义力保护之。”

按何宗礼先生说:“还有两种是无名氏的《林泉野记》和《中兴姓氏录》,不过他们的说法与《秀水闲居录》大同小异,基本上是沿袭《秀水闲居录》而来的。”此说又是缺乏“小心的求证”的一例,说是“沿袭《秀水闲居录》”,其实是难于拿出什么依据的。参对上引的两书文字,显然找不出“沿袭”的蛛丝马迹。《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38建炎四年十月辛未注引《林泉野记》的文字与《中兴姓氏录》相近,此处不再重复摘录。依据秦桧自述与另外三书的记载,可知秦桧归宋时,确是“囊橐”甚丰,“厚载”本身就有可疑的成份。

关于何宗礼先生的第四条疑问,即“桧之初归,自言杀虏人之监己者,夺舟来归”,确是一个重要问题,但要从秦桧自撰的《北征纪实》中,只怕难以寻找答案。因为从今存互相矛盾的记载看,秦桧前后说法不一,其实是谎话不圆,而不得不屡易其说,而《北征纪实》则是最后的定稿。据《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39建炎四年十一月丙午载:

“秦桧入见。……桧自言杀监己者,奔舟来归,朝士多疑之,而宰相范宗尹、同知枢密院李回与桧善,力荐其忠,乃命先见宰执于政事堂,翊日引对。”

何宗礼先生说“宋代国史及秦桧《北征纪实》皆言桧借故逃脱”,其实,宋代的官史除会要外,都已佚失,但上引《要录》的记载,应视为今存较原始者,何宗礼先生似不应视而不见。此外,《宋史》卷473《秦桧传》大致是抄自南宋修撰的纪传体《中兴四朝国史》,此传说:

“桧之归也,自言杀金人监己者,奔舟而来。朝士多谓桧与(何)、(孙)傅、①《要录》卷38建炎四年十月辛未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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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朴同拘,而桧独归;又自燕至楚二千八百里,逾河越海,岂无讥诃之者,安得杀监而南?就令从军挞懒,金人纵之,必质妻属,安得与王氏偕?惟宰相范宗尹、同知枢密院李回与桧善,尽破群疑,力荐其忠。”

由此可知,如果秦桧的南归之说最初就讲得合情合理,就没有那么多人引起怀疑了。何宗礼先生对朱胜非《秀水闲居录》提出的第四条疑问,正在于自己没有认真阅读史料。《卢溪文集》卷47《故左奉直大夫直秘阁向公行状》载,向子 对胡安国说:

“与桧同时被执军前,鲜有生也。独桧数年之后,尽室航海以归,非大奸能若是乎!”①

研究秦桧南归,必须涉及他被俘北上,前后跨四个年度的相关记载。何忠礼先生写道:“尔后,金太宗‘高其节’,以赐其弟左监军挞懒为任用。”“高其节”三字见于《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38建炎四年十月辛未的正文。尽管是古代史书上的原文,但作者的倾向性还是十分明显。实际上,“高其节”当然是不准确的,准确的用语应是“变节”。同时被俘的宋朝官员到北方后,都守节不屈,而秦桧却是唯一的例外。《靖康稗史笺证·呻吟语》载:

“(靖康二年,即建炎元年)十月,虏迁从官陈过庭等至显州,惟秦桧依达懒,居留弗遣。”

时显州已升广宁府,②此处仍沿用旧名,为今东北辽宁北镇县。陈过庭等人被流放到那里受苦,唯独秦桧却“依达懒”,而留在号称“东朝廷”所在地的燕京。③这是被俘宋人的记录,可见秦桧在充当俘虏当年,即很快变节投敌。《鄂国金�续编》卷20《鄂王传》记述秦桧的事迹,固然有综合其他记载的成份,此处不必赘录,单引不见于他书的一条记录:

“亲王(郓王赵)楷府卒有自虏中逃归者,时虏方来索逃亡急,二人走蜀,投吴,尝言之蜀人,谓兀术尝招桧饮,其家亦与焉。兀术之左右侍酒者,皆中都贵戚王公之姬妾也,知桧夫妇得归, 嗟叹,亦有掩泣者,兀术曰:‘汝辈安得比秦中丞家!’”

完颜兀术是以主战著称的,秦桧居然成了他家的座上客,与“左右侍酒”的赵宋“贵戚王公之姬妾”适成鲜明对照,亦足见秦桧在女真贵族心目中的地位。洪适(音kuo)所撰其父洪皓行状,今见于《三朝北盟会编》卷221和《盘洲文集》卷74《先君述》,①此条为《要录》卷136绍兴十年六月乙丑所引用。《要录》作向子 。②《金史》卷24《地理志》。③“东朝廷”之说见《会编》卷45《金虏节要》。

5洪皓是个被誉媲美苏武的宋使,据行状说:

“初,虏围楚州,久不下。时秦留粘罕所,虏使之草檄谕降,有室 者在军,知状。先君与秦语及虏事,因曰:‘忆室 否,别时,托寄声。’秦色变而罢。明日,侍御史李文会论先君在朝,必生事,遂出知饶州。” 此段记载的错误,在于说“秦留粘罕所”,按金朝攻楚州的主将是完颜挞懒,应是在完颜挞懒手下充任用和参谋军事时,为金人草檄。从前引《靖康稗史笺证·呻吟语》的记载看来,秦桧是一直在“东朝廷”完颜挞懒手下,而未到云中的“西朝廷”完颜粘罕那里。当时完颜兀术也是燕京“东朝廷”,故有设宴款待的事。《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38建炎四年十月辛未注也针对此段记事说:“时粘罕在云中,何由使草檄,或即挞懒使之。”尽管此条记载有误,但秦桧为金人“草檄谕降”,应是事实。楚州之战是建炎时最英勇、最悲壮的保卫战之一,全城军民在赵立的指挥下,义不苟生,与秦桧的行为适成鲜明对照。《鄂国金�续编》卷20《鄂王传》又有所补充,说:

“或言桧尝为虏酋作檄文,有指斥语。”

所谓“指斥”,即“指斥乘舆”之缩写,即檄文中有斥骂宋高宗的言语。与上引几条记载不同者,是宋使张邵归来后的上奏。《三朝北盟会编》卷222张邵行实说:

“其见挞懒于昌邑也,遇秦丞相间行南归,班荆路隅,泣涕相勉,词气奋烈,秦公为之侧目。”①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59绍兴十九年四月丙寅有张邵上奏:

“唯师臣桧蕴精深高世之识,灼见南、北两朝事体,别白利害,力赞陛下兼爱赤子,敦讲和好,用息兵靖难,再造太平。此非特臣能知之,九州四海、遐陬异类亦能知之;非特史能书之,党庠家塾、杂记小说亦能书之。顾有阴功隐德,世所未及知者,臣请得言之焉。臣于建炎三年被旨,出使敌军,适逢桧于路,策蹇衣褐,有憔悴色,盖被执而训童蒙,以给朝夕。亦犹苏武食窖中毡雪,赖以活其命,留为今日中兴之用。其后臣益北徙,至金所谓中京者,已而二圣稍东,有随驾医官七、八辈,因留而居,一日,过臣言:‘秦中丞已间行南归矣。’有荥(荣)州团练使李子厚言:‘秦公曾为徽宗皇帝撰长书,抵金帅粘罕,引大义以谯责之,粘罕有惭色。’②及臣南归渡江,有为臣言,曾有自金传写,得其书稿观之者,今士①《周益国文忠公集·平园续稿》卷25《敷文阁待制赠少师张公(邵)神道碑》有类似记载。②《周益国文忠公集·平园续稿》卷25《敷文阁待制赠少师张公(邵)神道碑》说:“桧在中京,尝代徽宗皇帝移书粘罕,述海上盟约及讲和利害,结好基此。”此处说秦桧为宋徽宗“移书”的地点是在中京,但从上引张邵奏看来,并无中京的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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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夫间往往有之。臣亲见子厚言其事如此,则知桧昔在金固有阴功隐德,及于天下社稷者多矣,特耻自炫,不欲言于人,是以世不得知之。”

从此段文字看来,张邵拍“师臣秦桧”马屁之意,已跃然纸上。在张邵被金人放回之初,曾建议迎请宋钦宗,因此得罪秦桧,被言官弹劾而一度贬黜。①此次上奏,无非是为利欲所驱使。其中叙述秦桧“策蹇衣褐”等情况,就很难认为是可信的。史称张邵“自楚州渡淮,则逢金军,遂见左监军完颜昌於昌邑,前御史中丞秦桧在焉”。②昌邑是潍州的属县。《宋史》卷373《张邵传》说:“初,使金时,遇秦桧于潍州。及归,上书言桧忠节,议者以是少之。”但若对张邵此份上奏进行分析,却也可推知了一个基本史实,即自秦桧变节降金后,就一直追随着完颜挞懒,完颜挞懒到潍州,他也跟随到潍州,所以才能在那里见到出使的张邵。至于张邵行实说他出使时,“遇秦丞相间行南归”,显然是不确的,张邵出使在建炎三年,而秦桧南归在建炎四年,应以张邵本人的上奏为准。他是到达中京大定府后,才得知秦桧“南归”的。③

关于张邵奏中提及的秦桧为被俘的宋徽宗起草上完颜粘罕书,其实是摇尾乞怜之词,但各书记载不一,或说是宋徽宗起草,经秦桧修改,或说是秦桧起草,此事后来在秦桧上奏中也承认,在此不必多论。④按《宋史》卷473《秦桧传》之说,宋徽宗的上书是“桧以厚赂达粘罕”,此说其实也反映了秦桧在金朝的特殊地位。

另一个值得考虑的疑点,是秦桧南归时携带的“亲信高益恭”。《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38建炎四年十月辛未注抄录了《中兴遗史》,并说明其正文系“以赵 之《遗史》及桧《北征纪实》参修”。《要录》的文字经清人篡改,今查对《三朝北盟会编》卷142,其中关于秦桧南归的叙事,其实就是照抄《中兴遗史》,而未经清人篡改。原文太长,而且比《要录》注中详细,今仅摘录直接的记事于下:

“桧为任用,又随行作参谋军事,又为随军转运使,在孙村浦寨中。楚州陷,孙村浦寨金人纷纷争趋入楚州。桧常以梢工孙静为可与语,遂密约静于淮岸,乘纷纷不定,作催淮阳军、海州钱粮为名,同妻王氏、砚童、兴儿、翁顺及亲信高益恭等数人,登小舟,令静挂席而去。”①《会编》卷222张邵行实,《要录》卷149绍兴十三年八月庚子,丁未,卷150绍兴十三年九月丁卯,《齐东野语》卷13《张才彦》。②《要录》卷28建炎三年九月丙辰。③《要录》卷38建炎四年十月辛未注说:“苟如张邵所奏,谓桧自中京间行南归,则无是理。”按张邵奏并无此说,此是李心传读书粗心所致,④《会编》卷211《北狩行录》,卷220《中兴遗史》,《要录》卷16建炎二年六月,卷165绍兴二十三年七月戊戌。

7

依《中兴遗史》之说,秦桧与陈过庭等其他被俘官员不同,确是变节降敌,但又是在楚州逃归的。《三朝北盟会编》卷197另引一段《中兴遗史》:

“初,秦桧在虏中,与挞懒相善。桧还朝为宰相,知挞懒封鲁王。桧欲间挞懒,使贰,乃令高益恭赍书与挞懒。益恭者,燕人,与桧通心腹,随桧随朝。桧授以承信郎,令赍书贺挞懒封鲁〔王〕,劝挞懒就封,以治鲁地,且己为南朝宰相,〔可〕以相应。令刘光世差人,送益恭至沂州刘令(冷?)庄金人寨,取投(交收)文字。光世令涟水军山寨统领官王勋,送益恭至金人寨,得回文,到清河,遇祝友据楚州,差人在清河把隘,遂杀勋。光世以承信郎借补勋之子恪。益恭至祁州投书,为人所告,金人遂杀挞懒一族良贱八百余口,而益恭以烹死。”

此段文字又见《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30绍兴九年七月己卯朔注。李心传只是在注中说:“祝友据楚州绍兴初,去此已久,恐必有误。”按秦桧初相是在绍兴元年至二年,完颜挞懒是在“天会十五年,为左副元帅,封鲁国王”。①天会十五年即绍兴七年(公元1137),刘光世军其时早已改为驻守淮西,他又于当年罢兵权。秦桧是在绍兴八年(公元1138)再相,完颜挞懒又在天眷二年,即绍兴九年(公元1139)的政变中被杀。由此可知《中兴遗史》记载之差误。但《三朝北盟会编》卷172引秦桧绍兴五年上奏,却有一段值得注意的文字:“臣顷归朝廷,妄进狂瞽,令刘光世通书虏酋,说其利害,以为得地则归(刘)豫,失亡则在虏。即蒙陛下听纳施行,不旋踵,虏果退师。……继海州擒获汉儿高益恭,稍知文字。臣又尝妄议,俾携酋长书归,谕以立国之体,当明逆顺,助豫则叛者得利,金国何以统众,款本朝,则河南之地自非金国所欲,若渊圣所割河朔,既立有盟约,岂敢睥睨。又明言不当留朝廷所遣信使,以致不敢再遣。得旨作书,俾益恭北还。旋有所留一、二使人来归,后所遣使,始不拘留。”②

秦桧所说“令刘光世通书虏酋”是建炎四年(公元1130)他归宋后不久的事,有北京图书馆藏《 王刘公家传》卷3为证。他所说“旋有所留一、二使人来归”,是指绍兴二年(公元1132)金人放回宋使王伦的事。由此推算,“俾益恭北还”的时间大致是在绍兴元年(公元1131)至二年,大约是秦桧初次任相期间。完颜挞懒被杀是在高益恭归金后七、八年的事,从今存各种记载看来,当然与高益恭投书无关。①《金史》卷4《熙宗纪》,卷77《挞懒传》。②《会编》说此奏上于绍兴七年,今据《要录》卷87绍兴五年三月考证,应上于绍兴五年。③《会编》卷142,《要录》卷38建炎四年十月辛未注引《中兴遗史》。

8

秦桧被俘北上时,“小奴砚童与婢兴儿、御史街司翁顺”随行。③他归宋时,除了上述三人外,又增加了“燕人”“亲信高益恭”。但秦桧奏中却说是“海州擒获汉儿高益恭,稍知文字”,当时将原辽朝统治区的汉人称“汉儿”。秦桧把高益恭带到南方,又放回北方,并且诡称他只是被俘者,而不承认此人是自己带回的“亲信”,这种掩人耳目的手法,当然也是一大疑点。

研究历史,忌讳孤证,尤其不能回避与自己论点相悖的史料,这是一条常识性的通则。上引一些与何宗礼先生论点相悖的史料和论证,并不是新论,早见于邓广铭先生《岳飞传》(增订本)、刘子健先生的《秦桧的亲友》以及笔者的一些论著中。何宗礼先生主要是注意了《老学庵笔记》的孤证,似乎是对秦桧不是奸细提出了新说,但由于对上述史料和论证采取了回避态度,只怕就难以成为有力的新说。

正如本文在开头所说,金人如何放秦桧归宋,若能留下详实的历史记录,反而应是怪事。但若能分析以上所述的各种疑点,包括“其后虏使李永寿、王诩来,议七事,第一事欲尽取北人,与桧二策合”,①人们判断秦桧是奸细,大致是没有冤枉他的。当绍兴八年,秦桧独相,力主对金屈辱和议时,临安府有百姓出榜帖:

“秦相公是细作!”②

常言道,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也足以反映当时民众对秦桧身份的评判。但既然传世的史料不可能提供秦桧是奸细的过硬证据,就留下了人们讨论这个问题的空间。本文论证如有不当,欢迎徐规先生、何宗礼先生或其他同行批评和指正。①《鄂国金�续编》卷20《鄂王传》。②《朱子语类》卷131,《朱文公文集》卷97朱松行状。

作者:王曾瑜

         一代词人李清照的父亲是李格非,母亲一直有争论。经今人考证,认定有两位,一位是宰相王珪(1019-1085)的大女儿,一位是状元王拱辰(1012--1085)的长孙女。《宋史》载:“李格非,字文叔,济南人。其幼时,俊警异甚……遂登进士第。调冀州司户参军,试学官,为郓州教授。郡守以其贫,欲使兼他官,谢不可。入补太学录,再转博士,以文章受知于苏轼……妻王氏,拱辰孙女,亦善文。女清照,诗文尤称于时,嫁赵挺之之子明诚,自号易安居士。”

 王拱辰19岁考中状元,元丰八年(1085)七月去世时,其墓志载有子孙及婚配情况,但未记孙女嫁给谁,似乎与《宋史》所载有矛盾。王拱辰的妻子元祐八年(1093)去世,王妻墓志对三个孙女的记载为:“长适左奉议郎、校对秘书省黄本书籍李格非,二人在室。” 此与2001年在济南出土的《贺仅墓志》碑所署“左奉议郎、校对秘书省黄本书籍李格非(1093年)撰”的记载完全相合。由此可证李格非的妻子为王拱辰孙女无误。

 王拱辰墓志中没有李格非的记载,意味着直到1085年他去世时,李格非与状元府王氏没有联姻。推算下来,李格非娶这位妻子的时间应在1086到1092年之间。由“二人在室”看,王氏当时的另外两个孙女尚幼,推测其长孙女出嫁时间或在1089到1092年间。而元祐四年(1089)李格非在京城得新居“有竹堂”,两者情况有某种吻合。李清照元丰七年(1084)出生,这个时间点,王拱辰长孙女还未嫁给李格非,基本排除了其为李清照生母的可能性。

 宋代政坛另有一个王氏家族,出过王准、王珪父子宰相。据《王文恭公珪神道碑》载,王珪亦逝于元丰八年(1085),有女四人,“长适郓州教授李格非,早卒,次适前权太常博士闾丘吁,次许嫁前进士郑居中,并封蓬莱县君,次尚幼。”李格非为郓州教授约在1082到1085年。由此可知,王珪女儿是李格非更早的妻子,学界多认为她是李清照的生母,生下李清照不久就去世了,因为这是唯一“合理”的推论。

 然而,这个推论颇可置疑。问题在于,王珪女儿早卒,会有多早呢她又是什么时间与李格非成亲的呢有人认为,李格非娶妻王珪女儿是在担任郓州教授期间,这是严重的误读,郓州教授只是王珪去世时李格非的最终官职,正如王薛氏去世时李的最终官职是左奉议郎、校对秘书省黄本书籍一样。

 北宋京城(今开封)有榜下择婿的风俗,榜下择婿亦称“脔婿”,唐代已有此风,至宋尤盛,脔有独自享用侵占的意思。“脔婿”者尽为高官显贵,包括富豪,被脔者都是新榜进士。欧阳修考中进士,就被朝廷的一位资深官员“脔婿”。

 李格非少有才名,“俊警异甚”,熙宁九年(1076)中进士后也入彀官家。该年恰逢王珪由副宰相升任正宰相,春风得意,他要来“脔婿”,而且是为自己的长女择婿,得有多重视可想而知,李格非作为一个没有官方背景的普通士子,很难不从。这段姻缘大约缔结于1076年下半年。但种种迹象表明,王珪女儿未必是李清照的生母。

       首先看她成为李清照生母的概率。自1076至1085年,共9年时间,这期间王珪女儿肯定死了。如果这个时间均分9段,王氏死于最后2年的概率为2222%,死于前7年的概率为7777%。而她有机会生下李清照,还要减掉一年,只有125%的可能性,这八分之一的可能性如被推定为事实,十分勉强,是一个危险的判断。

 再看“早卒”概念。“早卒”在墓志和族谱中的含义是未成年,或者未婚配而死,和“幼殇”近似。曾巩墓志铭说到两个女儿时,是“二女早卒”,没有婚配。“早卒”常常还隐藏着另外一个含义,就是没有子嗣。它可能意味着王珪女儿与李格非结婚后很快就死掉了,没来得及生下一男半女。

 苏轼《滕甫墓志铭》记载了滕甫的五个女儿:“长适朝请郎知楚州何洵直,次适宣德郎秘书省正字王炳,早卒,次适宣德郎太学博士王涣之,次复适王炳……”墓志虽没有明言滕甫次女的死亡时间,但从其四女再次出嫁同一个人来看,或两三年就死掉了。宰相王珪的三女儿如果不是已许嫁郑居中(许嫁是预订的意思,或因这位女儿很小,但也反映了宰相的强势),也有可能复适李格非。

 既是“早卒”,就不是“晚卒”,自1076至1084年的8年间,王珪女儿死于1080年之前的可能性更大。如果她和李格非生活了七八年,甚至生下李清照后再死,似乎算不上“早卒”。欧阳修的妻子胥氏,就是结婚不久病亡的。当然,王珪墓志称其“早卒”,也可以勉强理解为仅仅是死于王珪之前,但真的很勉强。

 三看王珪女儿的死因。人们并不知道王珪女儿的死因,新婚之妇死亡,最容易联想到的是头胎难产而死,毕竟那时的生产死亡率较高。王拱辰墓志载,“女八人,在室而卒者三人,嫁朝议大夫程嗣恭、朝奉郎任公裕、孙亚卿而卒者三人,今二,长适节度推官石宗彝、次适宣德郎吕希亚。” 王拱辰女儿的死亡率极高,其中三个出嫁后不久就死掉了。寇准墓志铭记载了四个女儿:“长适枢密使尚书吏部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王曙,次适太府卿毕庆长,次又为毕氏继室……”寇准次女与滕甫女儿的情况极其相似。宋代名臣济南人范讽的小女儿生了三子六女,其中,次、五、六女均是出嫁后“早卒”。可以说,出嫁后“早卒”很常见。

       先看李格非中进士后的履历。《宋史》说他“调冀州司户参军,试学官,为郓州教授”。没有在京城任职的迹象。赵挺之为宰相,“炙手可热心可寒”;秦桧当宰相,“亲姻扳援以进”。而王珪为宰相,李格非没有一点这样的“幸运”,似乎白当了一回宰相女婿。

 王珪的三女婿郑居中和孙女婿秦桧都是宰相,另一个孙女婿孟忠厚位近宰相。从某种意义上说,如果发展势头顺利,李格非和郑居中、秦桧一样,有机会凭借科举出身和王宰相的家族影响,逐步走向权力高峰,甚至当上宰相。然而李格非最高官职为礼部员外郎,仕途起点没有得到任何关照的迹象,中进士后在地方上辗转任些小吏。直到1086年,宰相岳父都死了,才回京入补太学录,没有和新婚妻子在京城过几天好日子的意思,宰相的权势声威似乎没起到任何作用。

  再看李格非的经济状况。《宋史》说他“调冀州司户参军……郡守以其贫,欲使兼他官,谢不可。”按说李格非有幸成为宰相女婿,运气超越了大多数同科进士,就差成为驸马爷了,他会有多穷呢能有多穷呢何至于需要郡守的可怜,自然会让女婿合理合法地过上丰衣足食的日子。兼他官虽可拿双薪,但宰相之家都是富贵之家,仅仆人就有上百,宰相女婿似不至于沦落到这步天地。

 三看李格非的个人感慨。1089年,晁补之撰《有竹堂记》,引用了李格非本人的一段话:“夫物安知其贵贱之所常在玉之美,而蓝田以抵,鹊沉为美木,而交趾以为盘食彘。白鹇锦雉, 山中以醢腊, 而贵人以百金致。茗以为粥,而胡人以为佩。夫物固有以多为贱而以少为贵者。今夫王城之广大,九涂四达,三门十二百坊之棋置,上自王侯,至于百姓庶民,宫接而垣比,车马之所腾藉,人气之所蒸渍,嚣尘百里,欲求尺寸之地以休佚而莫之致。而贫者置圊无所, 况于其他哉然则环堵不容丈,而有竹如吾堂者不知能几人也……” 

  这段话大意是说事物的高低贵贱没有一定之规,只看处在什么位置上,都城汴梁那么广阔繁华,并非人人都能得尝所愿,如果身为小民百姓,连安置厕所的地方都没有。李格非中进士十年来,既领略过上层社会的豪门奢华,也深切地了解下层小民的疾苦,个中冷暖,体悟尤深。他的看似心满意足的表达中夹杂着与宰相女儿离合梦幻的人生感触,其个人命运也像过山车一般,大起大落,如过眼烟云。

        首先看李清照与娘家人的瓜葛。李清照身处两个政治家族中心,无论是娘家还是婆家都有宰相背景,娘家尤甚,而且势力一直延续到李清照的晚年。然而各种资料显示,李清照与娘家的亲族几乎没有任何瓜葛。李清照从未提起自己母亲(宰相女儿)的情况,也没有幼年失母的意思。李清照结婚前在京城和济南的交往限于父亲的朋友张文潜、晁补之(1093-1094年为齐州太守),未见与显赫的娘家亲人有交往的经历。宰相王珪有五儿四女,孙子辈的人更多,如果算上其父王准的子孙后代就更多了,别的不说,王准的九个孙女婿余中、马玿、李格非、闾邱吁、郑居中、许光疑、张焘、高旦、邓洵仁等都是进士,属“华宗盛族”,理论上都是李清照的娘家人,而且邓洵仁与李格非为进士同年,亲上加亲。

 (李清照来源于网络)

 郑居中两度任宰相,和权相蔡京有过多次交锋,“子修年、亿年,皆至侍从”,郑居中死后谥文正,是非常有地位的人。孟忠厚封信安郡王,开府仪同三司,从一品。他曾捧着隆祐太后的圣旨,迎接康王赵构即皇帝位,有拥立之功,虽非宰相,“如宰执例。及卒,三子皆除直秘阁,亲属六人各进以一官。”秦桧的地位就更不用说了,呼风唤雨,位极人臣。这些重量级人物和他们的子孙亲人,未见与李清照打交道的影子。

 其次看李清照遇到难题时依靠谁。这或许最能说明问题。建炎三年(1129)赵明诚死后,御医王继先来敲诈,要用区区300两黄金买断李清照家所有的珍贵文物金石书画。这个大难题,依靠兵部尚书谢克家解决了,谢克家与赵明诚是姨表兄弟。绍兴二年(1132)李清照与二婚的张汝舟诉讼离婚,面临两年牢狱之灾。这个大难题,依靠兵部侍郎綦崇礼解决了,綦崇礼是赵明诚的远亲。他们都是婆家人,况且,李清照的宰相公爹包括太守丈夫早已亡故,而势力繁盛的娘家亲人就这么袖手旁观吗。

 李清照南渡逃难,特别是丈夫赵明诚去世后,自己孤身一人带着从青州运来的众多书册文物辗转越州、明州、奉化、宁海、台州、温州,后来又避难金华,急需援手。据陶然先生的梳理,李清照找过自己的弟弟李迒,找过赵明诚的朋友和属下,找过李格非好友晁补之的儿子。陶然分析,李清照曾有投奔均在江西任职的两位娘家舅舅王仲山、王仲嶷和婆家妹夫李擢的意思,当时王仲山知抚州,王仲嶷知袁州,李擢从卫隆祐太后在洪州(南昌)。后来这三人都有投降金兵、弃城逃跑的劣迹,为时人唾弃。陶然认为,李清照在《金石录后序》中没有提及两个舅舅,是“为亲者讳”。但是,她明确提到了赵明诚的“妹婿”,并未为亲者讳,还把部分行李书册送往李擢处暂存,后没入战火。

 事实上,李擢从卫在洪州时,孟忠厚作为太后的哥哥,“奉太后幸南昌”,同在承担保卫太后之责。李清照既然能找“妹婿”李擢,为什么不找同在洪州(南昌)的“表妹婿”孟忠厚呢他的地位不是更高吗这或许暗示,李清照根本就没有投奔两位”舅舅“的打算,她的目标只是李擢。等李清照随朝廷在临安逐渐安定下来之后,依然没有与娘家人联系的任何迹象。

 三看秦桧家人对李清照的态度。李清照可知的与“娘家人”唯一的一次接触,是宋人周密的一段记载:“李易安绍兴癸亥(1143年)在行都,有亲联为内命妇者,因端午进帖子……时秦楚材(秦桧哥哥,名梓)在翰苑,恶之,止。赐金帛而罢。” 李清照参加这种官方活动应不只一两次,或以王珪宰相家族晚辈的身份,或以赵明诚妻子的身份,毕竟赵明诚做过朝廷的多任知州,李清照属“命妇”无疑。但秦梓为什么这么厌恶李清照呢有学者认为是秦梓痛恨綦崇礼而迁怒李清照的泄愤与报复,因为綦崇礼一直与秦桧针锋相对,势不两立,而他又搭救了李清照。这个理由逻辑上成立,大方向没有问题。但情感上还是不太贴切,因为秦梓表现出来的更多的是“厌恶”而不是“愤怒”。

  之所以如此,一个重要原因或是李清照和郑居中、秦桧、孟忠厚这些娘家人根本就没有任何血亲关系,李清照只是名义上的王珪外孙女,秦梓非常清楚地知道李清照没有哪怕一点点王宰相的血统,他觉得李清照就是来蹭热点的,是冒牌货,没资格滥竽充数。当然,秦梓厌恶李清照的另一个原因或是她有二次嫁人的“污点”。

 假设秦桧真是李清照的表妹夫,作为表妹夫的哥哥,是不是多少应当放一点尊重呢,毕竟他与秦桧还有不同,就亲戚关系而言相对隔着一层。何况,此时的李清照年事已高,对秦家构不成任何威胁,秦梓完全没有必要对这个“表姐”横眉冷对,这么反感。

 真实的情景或许是这样:王珪女儿与李格非结婚后不久去世,作为宰相的掌上明珠,不论是不是李格非的缘故,王宰相都可以迁怒于他,将其赶出京城,不管不顾,眼不见而心不烦。这也是《宋史》说李格非“调”冀州司户参军的原因,调之前显然已有官职。如果是从京城外放,如果有王宰相的背景,如果是重点培养下基层锻炼,是不是要擢拔一下,再加上后续关照呢

 假设此时宰相女儿已死,升职的逻辑就不存在了,不降职就算对得起你。李格非的这段金玉良缘属昙花一现,旋生旋灭,有等于没有。无奈之下,李格非依然恃才傲物,不因自己的贫穷落魄而接受郡守兼职拿双薪的好意,“谢不可”应是这样来的,其展示的不见得是人品的格调高,而是“仇恨”的力量大。

 王珪女儿是李格非的妻子,但不是李清照的生母。如果此说成立,李清照的生母会是谁呢她或许是位济南人,或章丘或历城(历下),似是李格非考中进士前在家乡的“原配”。李格非约生于1049年,中进士时已28岁,已婚配的可能性极大。宋代的结婚年龄虽不千篇一律,但结婚早的常见,赵明诚娶妻李清照时21岁,苏轼苏辙兄弟18岁和16岁就结婚了,王安石结婚也只有20岁。

 李格非的“初婚”时间于史无载。济南出土的《贺仅墓志》碑为李格非、李辟非兄弟撰书。墓志开篇即说:“中散大夫贺公既卜葬,其子使来请曰:‘吾先君在里闬,于子兄弟为最敬且亲,子宜为吾先君之铭。’格非幸得拜中散公,于今二十年……”该墓志作于元祐八年(1093),前推20年为1073年,此时正是曾巩治理齐州大见成效的一年,李格非在“里闬”与贺仅结识。这个“里闬”是指哪里呢贺仅“世为齐州临邑人”“以疾卒于家”,最后选择埋葬“历城县之西南奉高乡黄台里”。从前后文意看,贺仅应该死在历下城,这个“里闬”亦当为历下城,两家曾是邻居的意思。从贺仅没有归葬祖籍临邑看,他或有占籍历城的行为。这意味着李格非兄弟在1073年前,已离开章丘胡山,在历下定居了。此时李格非已结婚的可能性极大,其“作《历下水记》,叙述甚详,文体有法”,一定对历下城有过从容的考察。

 如果李格非中进士时没有坚定地拒绝宰相“脔婿”,而又不想或不敢休妻,其应对“脔婿”最可能的选择是“一妻一妾”,或把原配放在家乡,新妇娶在京城。苏轼与李文叔札有“闻公数日不安,既为忧悬,又恐甲嫂见骂牵率冲冒之过,闻已渐安,不胜喜慰”句。“甲嫂“或与当时的”甲族“”右族“的说法近似,表明其来自豪族之妻,或为长嫂、正妻?苏轼的这段话作于黄州(1080年2月--1084年4月)贬谪时期,表明李格非的家庭时常发生激烈的矛盾,当与某位妻子有关,既有“甲嫂”,或有“乙嫂”“丙嫂”有没有可能是妻与妾的矛盾,已不得而知。但李格非中进士联姻王氏后,很可能存在正妻与非正妻的尖锐矛盾,甚至是两位正妻的激烈斗争。宰相女儿下嫁李格非,自然不能吃亏,原配据理力争,也不甘心俯首。

 齐州向来民风强悍,苏辙曾作诗比较陈州与齐州的差别,“陈风清静眠真足,齐俗强梁懒不容”。李清照出道之初,表现出一股冲天豪情,直接与父辈和诗,写下《浯溪中兴颂诗和张文潜》。父亲被打成元祐党籍,李清照毫无畏惧地向公爹上书,甚至指责公爹无情,显然遗传了“强梁”的基因。而“浓睡不消残酒”“沉醉不知归路”,都暗示李清照娘家的富裕,和对少年李清照的放任。

 现有多条证据表明,李格非为章丘人。但为什么长期以来,世人都把李清照当成历城人呢甚至说她家住柳絮泉边。郭沫若曾题联“大明湖畔,趵突泉边,故居在垂杨深处;漱玉集中,金石录里,文采有后主遗风”。郭老是能考证甲骨文的大家,他默认李清照是历城人,或不全与《历城县志》载其为历城人有关,应与其真实地在历城生活过有关,与李清照的生母在历城,并在历下古城将李清照带大有某种影响和渊源。

        宋代齐州经济非常发达,中国历史博物馆珍藏的世界最早的实物广告商标“济南刘家功夫针铺”铜版就是明证,1984年济南六里山出土的《傅肇墓志铭》载,傅肇(1076-1135)“公始娶李氏,次娶刘氏,皆闻人右族之女。”,可知刘、李二姓为历城大姓,据新编《济南通史》宋金元卷分析,历下城当时有四五万人的样子,李清照生来衣食无忧必然有是原因的,或源于李格非的原配妻子为富家女,也说不定就是姓刘。

 李清照诗词中明确提到家乡的名物有一个“溪亭”,溪亭见于历城,不见于章丘。“常记溪亭日暮”,说明对其印象特别深刻,不是偶尔到访,生活过的痕迹明显。宋代济南确实有溪亭,苏辙任济南掌书记时,有《题徐正权秀才城西溪亭》诗可证。晚年的李清照自订文集为《漱玉词》,或与其早年的家乡生活有关。晁端礼1094年在齐州作《满庭芳》,有“北渚澄蓝,南山凝翠……好是飞泉漱玉”句。这里的“飞泉漱玉”可能特指漱玉泉。金代《名泉碑》已有漱玉泉名,在金线泉南,而柳絮泉在金线泉东,推测宋代已有该泉。

 李清照生母不是王珪之女,也不是王拱辰孙女,其生母为李格非“原配”之女,包括其母为历下之人只是一种蠡测,尚有众多未知的可能性,李格非的墓葬“独于山谷”,隐而不彰,李格非的诗文宋已散佚,硕果鲜存,期待将来的文物考古和历史文献能有新发现。

                                                                                                               张 俭

秦桧,字将,祖籍江宁,生于富家。他的父亲在靖江古县,也就是现在的广西永福县担任县令,当时只是宋朝最小的官僚。

尽管秦桧十几岁时就才华横溢,但他却很沮丧。于是,他当了几年农村民办教师。民办教师是我国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中小学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重要力量。]。他对这个职业并不满意,甚至发牢骚说你弄个三百亩水田,你就不是猴王了。看来他的要求并不高。只要他有300亩良田,他就不再是童子军或孩子王。但是,就是这个私塾老师后来走上了宰相的位子宰相是中国古代君主之下最高行政长官的总称或俗称,不是具体的官名。]位高权重,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奸臣。作为一个七级县长和民办教师的儿子,秦桧是如何升到最高层的?这还得从南宋皇帝宋高宗赵构的人才政策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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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1126年,金兵马踏上黄河,南侵宋土,俘虏了惠帝和秦以及包括秦桧在内的文武百官,还有嫔妃、宫女,共计3000余人,造成了中国历史上最大的苦难靖康之难。宋朝被迫南迁。建都杭州后,北宋改为南宋。鉴于宋高宗刚刚建立了一个新的王朝,很难找到有才能的人来治理国家,所以它求贤若渴。在科举考试前夕,宋高宗会她起身捋衣而立,拘谨有礼,带领文武百官指古代所有的官员,所谓文武二字主要分维度;关白指的是一个很大的数字。金盆洗手,沐浴更衣,入祠堂,拜神拜祖。如今朝廷无奈有科举,愿生几个好人来辅佐国家。而且科考之后还有宫考。进宫考试前三天,宋高宗还想烧香祈祷。希望上帝和祖先早日降人才,振兴宋朝。

当宋高宗渴求人才时,上帝派他去秦桧。这个秦桧也是个人才。他的脚像杆子一样长,眼睛发光。他老是咬着牙齿,动着腮,那叫马舌头。说这话的人能杀人。起初,他是一个教私塾的私塾老师。他所想的是一日三餐,他的最高理想是如果有300亩稻田,他就不再是猴王了。然而,他幸运地遇到了宋高宗人才政策的机遇,他的仕途蒸蒸日上。他不仅混进了南宋朝廷的中央机构,还顺利窃取了宰相的高位,成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重臣。

秦桧和秦晖以及文武官员一起被游牧民族带走,但他独自骑马走了3000英里,回到了杭。朝中许多官员都怀疑他是被晋国收买后遣送回来的双面间谍,但只有宋高宗听了他的话:欲天下无事,自南向北。这就是秦桧南方人回南方,北方人回北方政策的核心。这项政策正中宋高宗的下怀。他推着众人讨论,明眼人说:我高兴得睡不着觉。我听了二帝母的消息,又得了一个好秀才。宋高宗没有经过九级制的评审程序,也没有经过资格审查的专家评审等职称评聘程序,也没有走组织考察、常委会通过的组织路线,更没有走群众试听、群众推荐的民主方式,由他自己进行评审。作为掌握着生杀大权的宋高宗,掌管着对人才的印象权、评价权、使用权。于是,他当场拍板,把秦桧提拔为礼部侍郎,再提拔为礼部尚书,再提拔为副丞相参政,直至提拔为能专权善国的大宋丞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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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秦桧开始回到南宋,他的头上还罩着惠帝、秦帝的钦差大臣光环,那就很难察觉了。但是后来连黎族的人都知道他杀人抗金将军,为了荣耀而背叛国家的奸臣,宋高宗为什么被蒙在鼓里?主要原因无疑是当时权力高度集中。弄瞎眼睛的人可以高枕无忧,一切都会好的。

所以,自古以来,拍官员马屁的人多,拍百姓马屁的人少。知道自己喜欢什么的秦桧让宋高宗很开心,宋高宗也一直把他当成一个杰出的人才。当秦桧杀死岳飞,使大宋血流成河的时候,宋高宗更是对他赞赏有加,并亲自撰文表彰:唯师者利众,学问高深;尽力不同意,做决定,解决争端;长乐,余玉凤,其友谊万古,凌烟先献。这个表扬信的意思是,只有秦的太师,才有这样的远见和气度。独具匠心,强烈拒斥批判,坚定与金人讲和的国策;使我有机会尽人子之孝,在长乐宫与母亲共度余生,使天下富强。做大宋凌烟阁的首席英雄,做大宋永远的宰相。

可见,求贤若渴的宋高宗,对自己喜欢的人才可谓是重赏,而连自己不喜欢的也是认可的,意思是为大众所认可;大家都同意。]人才不是被撤职查办,就是被流放,甚至被杀。所以,老百姓老百姓的拼音是Lm¢obm¢I西ng。1963年版辞海中没有庶人二字,只有庶人。其定义如下:古代贵族的总称。守四面。这是汉高祖刘邦的一首诗,表达了他的人才观。历史上大多数皇帝都和刘邦一样,知道国家必须要有猛士来保卫四方,而这里所谓的猛士无疑就是人才。但由于不同的皇帝对人才的看法和要求不同,很多原本就是人才的勇者被埋没、打压甚至被杀;也有很多勇者并无才华,却能窃得高位,独占江山,为所欲为。这也是历史事实。人们认为、石、岳飞、海瑞和袁崇焕在他们的皇帝眼里都不是人才。可以罢官,撤职,流放,甚至被砍3600刀。秦桧、蔡京、严嵩、魏忠贤魏忠贤,生于北直隶肃宁,汉族,明末宦官。],在他们皇帝之流中有超一流的人才,可以是高官、马、妻妾。魏忠贤明明是太监,皇帝一高兴就赏了个如花似玉的爱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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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桧是南宋早年著名奸臣,也是对外战略主和派的代表人物。宋高宗时期,秦桧建功拜相,但一年后遭到弹劾,后来秦桧再度为相,并且深的高宗的宠信。但秦桧仗着自己位高权重,开始权倾朝野,连宋高宗都感到了威胁。秦桧为官期间,奉行称臣、割地、纳贡的议和政策,而且他大力打击抗金将领,利用一切手段排除异己,只为巩固自己的地位。但就算如此,宋高宗也并没有制止秦桧的行为。

《宋史·纪事本末》中记载了一句话,这句话是这样说的:桧既死,帝谓杨存中曰:朕今日始免靴中置刀矣!其畏之如此。

就是说,秦桧去世以后,宋高宗对大将杨存中说,我今天终于不需要在靴子里藏刀了。宋高宗这句话的意思是,秦桧活着的时候,对宋高宗是一个巨大的威胁,他很可能会对宋高宗不利。所以,宋高宗要在靴子中藏一把刀,随时提放着秦桧可能对宋高宗行凶。

那么,宋高宗这句话可不可靠呢?他真的放了一把刀,还是说了假话呢?如果是说了假话,他为什么要说这一句假话呢?

我认为,宋高宗说的这句话,明显是一句假话。为什么说是一句假话呢?

要知道,宋高宗是皇帝。古代皇帝的权力有多大,我们不说大家都知道。岳飞厉害还是秦桧厉害?岳飞是一个武官,秦桧只是一个文官。岳飞手握十万大军,兵强马壮,宋高宗想下他的兵权,还就下了他的兵权,想要他死,他就活不了(岳飞表面上是秦桧杀的,实际上是宋高宗杀的)。

虽然是是冤枉的,虽然普天下都知道岳飞冤枉,但宋高宗一句命令,岳飞还就死了。秦桧虽然是个宰相,但他只是一个文官。对付这样的文官,只需要下一道圣旨,一两个侍卫,就解决问题了。

宋高宗不可能因为害怕秦桧,让自己整天生活在提心吊胆之中,让自己活得不痛快,宋高宗堂堂一个皇帝,怎么可能这样忍让?

再说了,即便要提防秦桧,宋高宗也应该让侍卫来做这件事,堂堂皇帝,自己在靴子里藏一把刀,算什么事啊?而且,这把刀是随时随地藏着,还是等秦桧来了再藏?如果秦桧来了再藏,没有藏好,露馅了或者割到自己怎么办?

总之,这句话是极为不靠谱的。也就是说,宋高宗不可能藏这么一把刀。

既然宋高宗不可能藏这么一把刀,他为什么要说这么一句话呢?

要理解这件事,我们需要看看宋高宗的总体战略。

我始终认为,历史上对宋高宗的理解,有些太片面和武断。认为宋高宗就是一个可耻的投降派,因为害怕徽钦二帝回来,夺了他的皇位,因此,任用奸臣秦桧,杀掉抗金英雄岳飞,一心偏安江左。

但是,只要我们比较一下中国历史上所有南渡的君王,比如东晋的司马睿和南明的朱由淞,我们就会发现,其实只有宋高宗南渡后站稳了脚跟,并且还让南宋延续了一个半世纪。而且这一个半世纪的时间里,南宋相对来说还是相当稳定的。不能不说,这就是宋高宗的功绩。

而宋高宗能够取得这样的成就,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他极好地利用了秦桧。

秦桧活着的时候,宋高宗利用秦桧权利欲强这一点,让秦桧独相,让秦桧控制朝廷。让秦桧提出反对抗战,并杀掉主战的岳飞,打击其它抗战力量。让秦桧主持和金国的议和。

不抗战而议和这件事,显然是得不到全国正直爱国人士的支持的。但是,这样做,对于宋高宗是非常有利的,同时对南宋的稳定也是非常有利的。宋高宗虽然明白这种以打促和的方式,对国家是非常有利的,但是他不可能站出来向大家解释,他甚至也不可能站在最前面。所以,他给了秦桧独相的地位,把秦桧推到前面,让秦桧来承受全国的指责和批评。

而他,最多被别人认为是被秦桧蒙蔽,乃至于被秦桧挟持。

等到秦桧去世以后,宋高宗又开始了对秦桧的又一种利用。如何利用呢?

就是把议和的责任推到秦桧身上,并转变策略,进行适度的北伐。为什么宋高宗又要北伐呢?一方面,要疏解全国人民的情绪,不能因为议和的事情,让民心散了。另一方面,当时金国完颜亮又开始了对南宋的进攻。这时候如果不积极抗战,江南也会不保了。再加上经过一段时间的休养生息,实际上国家的经济得到了一定的复苏,又有了打仗的本钱,可以和金国打一仗,也必须和金国打一仗。

在这种情况下,唯一的办法,就是把议和投降的责任推到秦桧的头上,告诉别人,他宋高宗是被秦桧控制起来了的缘故。

当然了,北伐这件事,宋高宗不可能自己亲自,而是让他的接班人宋孝宗来。也就在这时候,他把皇位传位宋孝宗。

宋孝宗北伐确实起到一定效果,至少从此后,金国就基本上没有南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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