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家庭嫁女,谁应该作为父母出席婚礼?
最近,有朋友吐槽,她老公的女儿下月结婚,但孩子直接给她说,婚礼那天希望她不要参加,因为那一天她想亲爸亲妈陪在身边,而且她也不想让朋友们知道她是离异家庭的孩子。这位朋友听了气得心口痛,说老公的女儿是白眼狼:
“我和她相处了5年,5年里我是真心当她是自己女儿,她对我也还不错,结果现在她结婚,居然不让我参加,还说我参加的话,她亲妈会不高兴。她爸她妈都离婚10年了,我也不是小三插足上位,她这样对我,是不是太不尊重我了?!让人寒心!”
“后妈/后爸难当”是世俗的普遍认知,在离婚率高涨的今天,再婚家庭增多,再婚后面临“老公的孩子”、“老婆的孩子”结婚的事也越来普遍,那么,二婚家庭的孩子结婚,究竟谁应该作为父母出席孩子的婚礼、并接受奉茶等礼仪呢?
口述实录情感系列
01
继女的一句话,让我的心寒了一大半
“我想了想,还是想建议一下,婚礼那天你还是不要来了,你来了我妈肯定会不高兴,而且我也不希望我老公的朋友知道我来自离异家庭。我一生就这一次婚礼,我也希望我亲爸亲妈陪着我。”
当我欢欢喜喜为继女的婚礼做准备时,她的一段微信,瞬间将我打进了冰窟窿。我一言不发地将信息转给了我老公,然后将手里的燕窝“啪”地一下丢在了桌上。
“5年了,我真心实意对她,她要结婚,我忙前忙后地出主意想办法;她说婚后就要备孕,我赶紧托人给她买补品买燕窝,亏我对她这么好,她居然这样对待我。”
我冲老公发了一顿火,却依然平息不了我心里的愤怒。
02
虽然我比继女大不了几岁,但我自认自己是个合格的后妈
5年前,我和老公走到了一起,那时他离婚已经5年多了,他的女儿,也就是我的继女,20岁。
从年龄上说,我们这个重组家庭还是有点尴尬,我老公大我十几岁,我大继女8岁,相差只有8岁,让继女开口叫我“妈”肯定不现实,或者说让她叫“阿姨”都有点勉强,所以我和老公结婚后,我叫继女名字,而继女,叫我“喂”。
我体谅她的不容易,从不和她计较,加上她在外地读书,真正相处一室的机会也不多,所以我们相处得还不错,我甚至觉得,我是认真地将她当自己女儿的。
再然后,我的儿子出生了,继女对这个弟弟也还算是喜欢,我们这个重组家庭,起码表面上还是和谐和睦的,直到她的婚礼到来。
继女大学毕业后,直接留在了外地工作,接着又谈了个当地的男朋友,并很快谈婚论嫁。因为男方年龄已经34岁了,(男方比我还大一岁),父母催着结婚催着生孩子,所以婚礼提上日程后,我开始很用心地给继女买补品,买燕窝,希望她结婚后马上好孕,生个孩子。
结果,离婚礼还有一个月的时间,她给我来了这么一条信息——我,不要参加她的婚礼了,因为她的亲妈看到我会不高兴,因为她不想让男方的朋友知道她来自离异家庭。
03
再婚家庭的子女婚嫁,后爸后妈出席就真的那么尴尬吗?
因为这事,我和老公吵了一架,老公又和继女吵了一架。可是,吵架又能解决什么问题呢?老公因为离婚,一直对他的女儿心怀愧疚,根本不愿意驳了她的心愿,和他女儿吵架,不过是做给我看、安慰我的罢了。
也有朋友劝慰我说,你不去最好,去了多尴尬呀,又是亲妈又是后妈,是你上台喝父母茶,还是亲妈上台喝父母茶?你上台,亲妈不爽;你在台下,你也尴尬,反正不是自己亲生的,不让去,就不去呗,婚礼当天给自己订个旅行团,独自去玩几天,多好。
可是,我不服气。凭什么我就不能参加婚礼了?第一我没有要求上台讲话,也不稀罕喝父母茶,第二我又不是小三上位,她亲妈凭什么看见我就不高兴了?她亲妈也是有同居男人的人!第三,作为后妈,我虽然比继女大不了多少,但是我一直真心对待她,凭什么她就能理直气壮地拒绝我出席她的婚礼?
她的父母离婚10多年了,难道她要隐瞒别人一辈子么?好面子,就这样一辈子隐瞒别人挣面子么?这也太可笑了!
可是,面对毫无发言权的老公,这口气,我恐怕是不得不咽下去了。
要根据具体情况。如果房子是婚前购买的,房子属于父亲个人。如果是父亲与后妈结婚后共同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发生父亲和后妈都死亡的情形。这种情况下都是以继承人顺位继承,其中,配偶、子女、及父母(也就是你爷爷奶奶)均享有继承权,无遗嘱说明的平均继承,如果特殊情况(子女不赡养老人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可酌情少分配继承份额或不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开始的时间及死亡先后的推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说实话有点不太好找,如果要是个女孩的话还多一些可能,因为众所周知,男孩以后长大是要结婚娶妻的,需要买房买车彩礼之类的花销很大的,假如我是个男人的话我都会考虑考虑能不能接受的,而且就是男方接受了,南方的父母呢,毕竟不是亲生的,她们肯定会有隔阂,而且就算是同意了,如果你嫁过去再生个孩子呢,你现在的孩子是不是更会受委屈了。
因为我身边就有这样的一个例子,朋友跟他老公离婚了,男孩子判给了她老公,后来她老公又结婚了生了一个女孩,现在这个男孩都不能回家一直都是住奶奶家里,后妈都不搭理他,住两天就找各种理由让他走,曾经还对朋友放言说马上要二胎,最好赶紧要个男孩,以后生了男孩就把房子过户给她自己的亲儿子名下,省的别人惦记,两个人离婚最可怜的还是孩子。
所以我建议你还是认真的考虑一下,怎么样才是对孩子最好的,如果说有一个人愿意接受你和你的儿子,而且他的家庭也都同意你们在一起那么你可以尝试,如果他们其中有人不同意尽量不要试,你伤不起孩子更伤不起,这只是我自己的一点建议!
不可以。该财产所有权已经转移,属于其儿子的合法财产,不作为其遗产进行继承。如果是和继母结婚前过的户,继母无权分割儿子名下的财产。如果是和继母结婚后在继母同意下过的户。继母也没权分割。如果是和继母结婚后瞒着继母过的户。继母就有权分割。继母一般是没有办法获得相应产权,除非有相应证据证明其对此事不知情。继承法第二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兽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的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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