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对财产分割有约定的,则按照双方的约定进行分割;
2、若无约定,则可以由双方协商分割,此时要求协商必须达成一致;
3、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对共同财产做出分割。此时,法院会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婚约财产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夫妻财产约定纠纷、分家析产纠纷等纠纷属于婚姻家庭纠纷,不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按照被告住所地确定管辖法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法律分析:如果双方在没约定为个人财产的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一、 结婚 后双方财产怎么分配 婚后 夫妻共同财产 , 离婚 时分割的一般原则是平均分配。但是由于生活的复杂性,生活中的夫妻双方很难达到条件相等的情况,总会发生一方较弱、一方出轨、一方 家暴 等等情况。随着新 婚姻法 的实施, 婚后财产 分割的只能是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分割的一般原则是平均分配。但是由于生活的复杂性,生活中的夫妻双方很难达到条件相等的情况,总会发生一方较弱、一方出轨、一方家暴等等情况。 因此,在分割夫妻婚后的 共同财产 时,按照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照顾无过错方、照顾 抚养 子女的一方、方便生活等原则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所以,婚后 财产分割 并非像法律规定的那么简单,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还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进行分割。 婚后个人财产、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一)哪些是婚后个人财产 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财产如未约定归属的,属于夫妻一方婚后个人财产: 1、一方婚前的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赔偿( 医疗费 、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 3、 遗嘱 或 赠与合同 确定只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以上财产属于夫妻一方婚后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存在转化为共同财产, 离婚财产分割 时,不计入分割范围。 (二)哪些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离婚财产分割时分割的财产。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生产、经营的收益 2、 工资 、奖金 3、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4、 知识产权 的收益 5、因 继承 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6、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 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 住房补贴 、 住房公积金 8、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 养老保险 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9、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出 孳息 和自然增之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男女双方在结婚以后,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入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新婚姻 法规 定个人的 婚前财产 不再计入夫妻共同财产中,所以如果遇到离婚的情况双方的财产分割只在婚后财产的范围中进行财产分割。
一方婚前注册的公司,当结婚后,其公司取得的收益(比如公司取得的利润分红、股价上涨抛售增至的部分)是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的,如果双方离婚,是可以分割的,具体怎么分割由双方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分割方法如下:
婚后父母赠房,登记在其子女名下的,属该子女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婚姻存续期间,父母赠与其子女的财产,除明确在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外,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开店所得是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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