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看人,这些并不是风俗,是恶俗。来参与的人如果人品有问题的话,就自然出问题。如果都是有礼有品德的人就不会有事情了。反正一切自己小心,别随意落单,情况不对就得马上好好保护自己,厉声喝止!
费县的聘礼:订婚时给了,结婚时还要给彩礼钱(下催妆送日子),三金一木一般不包含在先前给的订婚里面。当然这也不是固定不变的,还有根据双方家庭的经济情况,双方家庭处的关系等等如何?你们两个人以及双方老人对于结婚聘礼和婚礼的场面如何等等来决定。总之结婚是人生中的头等大事,一定要既场面又高兴热闹,又要根据自己的家庭情况量力而行。最后祝你们恩恩爱爱白头到老
没有领取结婚证,那就不是国家法律保障的结婚,如果在这种状态下,男女青年结合生育了子女,按照《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是非婚生育,属违法生育的一种行为,要受到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处罚。并且会因此丧失以后的再生育的资格。具体见省《条例》第四十四条:
第四十四条 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自生育之日起六十日内补办结婚登记;逾期未补办的,按照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的二分之一征收社会抚养费。
对不符合法定结婚条件而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照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征收社会抚养费,并不再批准其生育第二个子女。
另外,因为违法生育行为影响到了你所在村(居)的计划生育工作考评,所以各地村规民约都会对你这种行为进行除政府征收社会抚养费外的再处罚。而且济南市规定是7年内减少你们“夫妻”二人的村民待遇各50%。
如果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可能面临开除党籍、公职的处分。
如果不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不允许进入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
山东省临沂市费县民政局结婚登记女方年龄23周岁
问:我想问各位网友下?我们前两天带着户口本和身份证去她那里的民政局办结婚证,可被告知说我女友不到23不给办理.我当时纳闷的问办证人员,说不是国家规定现在女的20就可以登记了吗?人家说她们那里实行晚婚.我想知道象这样的问题应到那里投诉?
答:提倡晚婚和实行晚婚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女性的婚龄为20周岁,属于强制性的规定,地方法规不能进行提前或退后,否则属于无效法规。显然地方法规是不可能犯如此低级的错误,应当是地方计生干部为了完成晚婚的指标和任务,而滥用行政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http://wwwdffycom/faguixiazai/msf/200311/20031110210243htm
第六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网友意见:呵!俺是山东费县的,不好意思啊,俺们那个地方就是这样,女的不够23是不让结婚的,你可以让她家里找找人噢!投诉是解决不了问题的,俺们村都投诉好几回了,后来都是找人办的,这社会有些事情就是这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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