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试探我有没有结婚对象……还是同一工作上的,不想告诉他们,但是结婚迟早知道的事,怎么回答?

老板试探我有没有结婚对象……还是同一工作上的,不想告诉他们,但是结婚迟早知道的事,怎么回答?,第1张

如果你不想透露个人的婚姻状况,你可以委婉地回答:“目前还没有考虑婚姻的事情,现在专注于工作和个人的成长。”或者你可以说:“我觉得婚姻是私人生活,不想在工作场所过多涉及个人隐私,希望您能够理解。” 无论你选择哪种回答方式,都应该保持礼貌和尊重,不要给对方留下不好的印象。

法律主观:

产假不需要结婚证。妇女生育产假是法定的,不管其生育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员工提出要求休产假,企业都应当无条件的批准。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为了能够保障产妇恢复身体健康,享受产假不以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为前提条件,只要有生产的事实,就当享受产假。,由于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违反了我国长期以来施行的计划生育政策,在产假期间这部分女性不能完全享受与遵守计划生育政策员工相同的待遇,这些待遇包括生育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等以及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产工资)。,可以休产假,未婚妈妈有权享受产假,但不能享受产假期间的相关待遇,这些待遇包括生育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等以及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产工资。另外如果不结婚没有准生证,孩子生下来是要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第十七条女职工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生育待遇按照计划生育规定处理。,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和福利待遇。公司扣发产假期间的效益工资、差旅补贴、午餐补贴,属于你应享有的福利待遇。依据有关规定,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她们享有的福利待遇,公司扣发于法无据。同时,公司克扣女职工产假期间部分报酬,可以要求加发被扣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符合法律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扣发效益工资,违反了《妇女权益保障法》关于保障妇女权益的禁止性规定,应属无效。,妇女生育产假是法定的,不管其生育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员工提出要求休产假,企业都应当无条件的批准。

法律客观: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现役军人结婚须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同意后,填写《申请结婚报告表》作为归档材料;由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作为结婚登记的依据。如果对方是地方人员,需要政审,一般以函调的形式开展。办理现役军人婚姻登记的机关,可以是现役军人部队驻地所在地,或户口注销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也可以是非现役军人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因此,你可以在上述婚姻登记机关中选择一个办理结婚登记。

徐某于2008年5月26日登记结婚。2011年1月,徐某入职某科技公司,从事产品推广。入职前,徐某填写了用人单位的求职信息情况表,在婚姻状况一栏,其填写为“否”,并签字确认其所填写的各项内容保证真实,本人如有不实或隐瞒,愿自动离职(该内容为表格的格式条款)

2012年3月12日,徐某因先兆流产住院,向公司请假,并将请假条邮寄给某科技公司人力负责人。2012年4月9日,该科技公司向徐某邮寄了《自动离职的说明》,通知徐某因其在2012年3月30日至2012年4月6日期间连续旷工5日,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视为自动离职。

徐某认为公司行为系违法解除,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某科技公司主张徐某入职是以未婚身份填写求职表,但实际上已经登记结婚,未能如实告知公司真实信息,构成对公司欺诈,其行为已经属于自动离职。

应聘者虽然在入职时对于已婚的婚姻状况进行了不实的陈述,但是科技公司并不因此而享有即时解除合同的权利。徐某的婚姻状况并非其应聘岗位的必要职业资格,亦非其履行职务的必备性要件,更非其能够胜任工作的实质性因素。

徐某的婚姻状况与其履行劳动合同并无较大关联。对非实质性事项的隐瞒并不会使用人单位作出违背真实意思的错误判断,进而订立劳动合同,因此徐某的行为并不构成欺诈。某科技公司解除与徐某的劳动合同,缺乏确切的法律依据

虽然应聘者对于入职信息调查表所调查的信息一般应该予以如实陈述,不应该在有关事项上欺骗用人单位,但是单位询问的很多相关信息对履行劳动合同的义务并没有实质性的意义,反倒有侵犯应聘者个人隐私的嫌疑,因此,只要对相关信息的隐瞒或者虚假陈述并不影响用人单位对于应聘者是否适合此岗位作出真实自由的判断,用人单位即不能享有任意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办理社保时就要交婚育证的

到新的公司上班,公司因要为你办理社保费缴纳手续,所以,公司的主要负责人会要求你交婚育证明的,以便为你缴纳生育保险费。

如果,你在新的工作单位上报的是未婚的话,用人单位有可能为你办理的是没有生育保险的社保。 这样的话,当你生育时,就不能享受生育保险的待遇。

以前须然是买了生育保险,如果中途中断了的,也不能享受。 就象医疗保险一样,当你缴满社保15年了,可是还未达到退休年龄,须然是可以不用再缴社保费了,可是,医疗保险在未到退休年龄时同样也不能享受医疗保险的。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原文地址:https://hunlipic.com/jiehun/11290631.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11-27
下一篇2023-11-27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