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一)被投靠人登记为本市常住户口时间及夫妻结婚登记时间均满2年。属复婚的,复婚登记时间作为“结婚登记时间”。
(二)申请人不属党政机关(部、委、办、局)在编人员。
(三)申请人有法定抚养责任(或征得有抚养权一方同意办理迁户)的未成子女(含养子女、继子女),可一并申请。
(四)以下成年子女可一并申请:
1满18周岁不满20周岁,在高中(含中职、中技)或全日制大学在校就读,户口未迁至院校学生集体户(仍随父或母)。
2一级或二级病残且生活基本不能自理的未婚未育(含收养子女)成年子女。
(五)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二、申请材料
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应真实有效,隐瞒、欺骗或提供虚假材料被查实的,2年内不予受理入户申请;因制作、使用虚假证件涉嫌违法犯罪的,司法机关将依法作出处理;已经入户的,予以注销退回原籍。
(一)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
(二)被投靠人户口簿、身份证。
(三)《结婚证》。在国(境)外登记结婚的,还需我国驻该国使(领)馆或者相关政府联络部门认证。
(四)随迁子女户口簿、身份证(未满16周岁免提供)。
(五)随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在国外出生的,还需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未认证的,提交国内公证机关出具的出生证明中文翻译件的公证书。
夫妻结婚登记时间满2年。
一、满足下列条件的,可以办理夫妻投靠:
1、被投靠人登记为本市常住户口时间及夫妻结婚登记时间均满2年。申请人夫妻属复婚的,其复婚登记时间作为“结婚登记时间”;
2、申请人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反映申请人属党政机关(部、委、办、局)在编人员,须提供无业证明或变更户口簿信息或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
3、申请人有法定抚养责任(或征得有抚养权一方同意办理迁户)的未成子女(含养子女、继子女)可一并申请;
4、可随同申请人一并申请的成年子女:
(1)满18周岁不满20周岁,在高中(含中职、中技)或大学教育阶段在校(非函授、电大、网络教育类学校)就读的未婚未育成年子女(户口未迁至院校所在地)。
(2)一级或二级病残且生活基本不能自理的未婚未育(含收养子女)的成年子女。
(3)本省生源(户口仍随本省户口的父或母)的高校在读未婚未育成年子女(不受年龄及在读院校所在地限制);
5、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二、需要材料
1、申请人、随迁子女户口簿;
2、申请人、随迁子女身份证;
3、被投靠人户口簿;
4、被投靠人身份证;
5、结婚证;
6、随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三、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关注“深圳公安”公众微信号或登陆深圳市公安局民生警务(网址:http://msjwszgagovcn/),实名注册后根据系统提示填报信息,拍照上传申请材料。
2、受理 公安机关对申报信息及申请材料进行预受理,自提交材料5个工作日内正式受理,受理时间不计入办理时限。此期间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应予以受理。
不符合申请资格,应不予受理,并说明不予受理原因;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作人员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审核 公安机关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报信息及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过程中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向申请人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要求,申请人按要求补正材料后重新进行受理审核。
4、审批 审批人员对审核意见连同申请材料当场审批。对审批通过的,作出审批决定;对审批不通过的,应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并说明不予批准的理由。
5、办结 申报人收到微信公众号推送的办理通知,持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预约前往户政窗口现场核验材料,符合办理条件,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结。
6、证件送达 申请人当场在户政窗口领取。
扩展资料
依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的通知》
第十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在年度计划安排额度内,经审批可办理政策性迁户:
(一)父母一方为深圳市户籍的,其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请投靠入户。
(二)夫妻一方为深圳市户籍的,其配偶按下列要求申请投靠入户:
1、在深有就业,且同时符合本规定第八条条件的,直接办理人才引进迁户;
2、在深无就业,或者虽有就业但不符合本规定第八条条件的,分居时间满2年后可以申请入户。经深圳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或硕士以上研究生学历条件人员的配偶,可不受分居时间限制并予优先解决。
(三)迁入深圳市户籍连续满8年且仍拥有深圳市户籍的,其共同生活的父母可以申请投靠入户。父母婚姻在存续期间的,须同时提出入户申请,离异或丧偶后未再婚者除外。
(四)符合国家、广东省、深圳市规定的军转干部及其随迁随调家属、军休及复员干部和退役士兵、驻深部队随军家属,可以申请入户。
(五)深圳市高等院校在国家统招计划内生源新生可以申请入户。
(六)地级市以上人民政府驻深机构在编工作人员可以在指标额度内申请入户,其中省级(含副省级)政府驻深机构指标总额度为20名,地级市政府驻深机构指标总额度为10名。
(七)国家、广东省、深圳市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所述人员迁户时,其年龄应当在18周岁以下,但在高中(含中职、中技)或大学在读学生的,其迁户年龄可以放宽至20周岁以下。本条第一款第(三)项人员迁户时,其年龄应当同时达到男性60周岁以上,女性55周岁以上。本条第一款第(六)项人员迁户时,其年龄应当在55周岁以下。
本条第一款第(五)、(六)项所述人员入户后,其户籍须落在所属学校或单位的集体户,不可进行市内迁移,不可申请夫妻投靠、老人投靠迁户,完成在深学业或工作后须将户口及时迁出深圳。第(六)项所述人员入户后,其未成年子女可申请子女投靠迁户,其户口迁出时须将其尚未成年的随迁子女一并迁出。
第十一条 持有深圳市居住证,且在深具备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条件的人员,在年度计划安排额度内,经审批可办理居住社保迁户。居住社保迁户以积分制办法实施,积分主要指标为参加深圳社会养老保险年限和拥有深圳合法产权住房年限(或合法租赁住房)。
具体办法,由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市公安等部门另行制定。符合本条规定人员迁户时,男性应当在55周岁以下,女性应当在50周岁以下。
深圳市公安局-夫妻投靠户籍迁入
深圳入户办理流程具体如下:
1、单位经办人在网上直接为申请人填写相关信息;
2、单位经办人校核申请人信息后系统提交人力资源部门,打印表格,交给申请人准备相关材料;
3、单位经办人收齐申请人相关资料,报送人力资源部门受理;
4、人力资源部门受理、审核、审批;
5、申报单位经办人到人力资源部门领取审核文件;
6、申请人到拟入户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
在深圳落户口需要的条件具体如下:
1、“三投靠”人员“三投靠”人员是指夫妻相互投靠、父母投靠子女、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人员。“三投靠”人员须凭以下手续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准迁手续;
2、工作调动人员干部、职工因工作调动需要迁移户口的,可凭组织、人事、劳动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调动通知和迁入单位的户口接收证明,到迁入单位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由派出所内勤民警发给《户口准迁证》;
3、购买房屋并具备稳定生活来源的人员凡在市区购买房屋,以及自建私房或其他原因拥有房产同时具备稳定性生活来源,要求迁移户口;
4、大、中专院校录取的新生被大、中专学校录取的新生,或高校毕业生,均可落户成都。
入户所需材料
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技能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结婚了的准备结婚证,有小孩随迁的准备出生医学证明,其他的根据个人情况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宋律师团队为您解答:
非深户与深户结婚并不是立即可以入深户,结婚登记时间需要满2年,才可以办理夫妻随迁入户,除此之外,还需要满足下列条件才可办理:
1、被投靠人登记为本市常住户口时间及夫妻结婚登记时间均满2年。申请人夫妻属复婚的,其复婚登记时间作为“结婚登记时间”;
2、申请人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反映申请人属党政机关(部、委、办、局)在编人员,须提供无业证明或变更户口簿信息或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
3、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需要准备如下材料:
1、申请人户口本
2、申请人身份证
3、被投靠人户口簿
4、被投靠人身份证
5、结婚证
注:申请人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反映申请人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委、办、局)工作人员的,提供无(失)业或离(辞)职
入户深圳户口的方法如下:
1、先在深圳市人才服务中心注册个人信息并申请人才卡;
2、准备好所需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社保或个税证明等;
3、在深圳市户籍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提交所需材料,进行审核并缴纳相应费用;
4、等待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后即可领取深圳市户口。
入户深圳户口需要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户籍证明,包括本人和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等证明;
2、申请人的婚姻证明,例如结婚证或离婚证等;
3、申请人的工作证明或学习证明,例如工作单位或学校的证明信、工牌、学生证等;
4、申请人的社保和公积金缴纳证明,例如社保缴纳证明、公积金缴纳证明等;
5、申请人的房产证明,例如房产证、购房合同等;
6、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例如申请表格、证明信等。
综上所述,入户深圳户口需要遵守相关规定,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的通知》第六条
户籍迁入划分为人才引进迁户、纳税迁户、政策性迁户和居住社保迁户四个类别;本规定所称人才引进迁户,是指从深圳市外或市内非户籍人口中根据年龄、学历、技术技 能水平等条件引进人才,按规定办理入户;本规定所称纳税迁户,是指对在深圳市缴纳一定税额、符合入户条件的企业法定代表人、 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主、个体工商户业主及纳税达到一定数 额的个人,按规定办理入户;本规定所称政策性迁户,是指按照国家、广东省、深圳市有关规定,对符合特定政策的人 员,按规定办理入户,包括夫妻投靠、老人投靠、未成年子女随迁、军转干部安置、军人家属随迁、军休及复员干部和退役士兵安置、招生和驻深机构人员入户等;本规定所称居住社保迁户,是指对参加深圳市社会养老保险并在深圳市拥有合法住宅用途 房产(或合法租赁住房)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按规定办理入户。
1、夫妻分居满三年,申请随迁人员必须是无业人员,不属在职干部、职工,该户内未发生过超生事实。
2、被投靠人登记为本市常住户口时间及夫妻结婚登记时间均满2年。申请人夫妻属复婚的,其复婚登记时间作为“结婚登记时间”。
3、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4、申请人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反映申请人属党政机关(部、委、办、局)在编人员,须提供无业证明或变更户口簿信息或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
5、申请人有法定抚养责任(或征得有抚养权一方同意办理迁户)的未成子女(含养子女、继子女)可一并申请。
迁户口的流程是什么
1、首先向户口迁移办理处提出自己的书面申请,然后要通过户口迁移目的地的户口登记派出所审核,若是符合迁移条件。原所在地的居民或者村委员会同意接纳你入户,并且与你签订了接收协议或有出具的接收证明。就可以上报给上一级分(市)县局审批,审批过后再出具《准予迁入证明》。
2、手持接收协议或接收证明与本人身份证到原籍派出所开具同意接收户口的准迁证明。凭借自己的《准予迁入证明》回到原来的户口所在地下户,再由迁出地的派出所出具《户口迁移证》。
3、手持准迁证到你目前所在的户籍派出所准予办理迁户证明的迁移证。
4、手持迁移证、身份证等再回到原籍的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最后由《准予迁入证明》以及迁出地派出所通过的《户口迁移证》到迁移地的户口登记派出所进行上户即可。
迁户口的注意事项
有的地方要求在迁入地有房产才给迁入户口,需要注意本地政策,先得到迁入许可,再办理迁出,不要盲目办理迁出,否则到时候无法迁入,麻烦就大了。
深圳办理户口流程是:
1、若为新生儿的,则应由父母携带相关材料,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2、若需要迁入户口,应当先在深圳办理准迁证;向户籍地办理迁出证;返回深圳办理户籍登记。
入深圳户口条件:
1、男性55周岁以下,女性50周岁以下;
2、持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3、拥有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并依法按时参加深圳市社会养老保险年限均满5年;
4、未参加过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
主要资料有:
1、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户口本首页与户籍页扫描;
3、学历证书;
4、深圳社保清单;
5、结婚证;
6、一寸照片;
7、人才引进呈报表等。
综上所述,申请积分入户人员违反计划生育规定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的,社会抚养费已缴纳完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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